第4章 初見   我這樣人家的閨女


    像我這樣人家的閨女,素來將名聲貞潔看得比性命更重要。


    我的一舉一動,就是國公府的臉麵,關係著家族的聲譽,姊妹們前程,可是要謹言慎行。


    沒了貞潔,我也想一了百了。


    可轉而一想,高氏一族的人已經死得差不多了,就靠世上殘活著的這幾隻螻蟻來延續血脈,苟延殘喘吧。


    我從雲端跌落到泥裏


    我眼睜睜看著抄家


    我的至親一個個在我麵前被草席子卷了抬走


    所以,這世上還有比這更屈辱絕望的事麽?


    過去這麽多年,我始終想不通,為何素卿要殺了麗華。


    用麗華代替我?


    沒錯,我和麗華是姐妹,容貌相似,可區別還是很明顯的,她是瓜子臉,我是鵝蛋臉,她是桃花眼,我是杏眼,若李昭能看見屍體,肯定一眼就能識破的。


    討厭麗華?


    從前麗華偷偷取笑過素卿眼小唇薄,有些刻薄,恰巧被她聽見了,她當時眼睛都紅了,卻裝作什麽都沒聽到。


    嫉妒麗華?


    畢竟麗華的美貌和才情,在長安是出了名的,這些名門閨秀,沒一個不嫉妒的,也包括我。


    不明白啊,素卿為何要毒死可憐的麗華。


    這麽多年過去了,當我給素卿磕頭時,我忽然明白了。


    麗華是病死的,和皇後娘娘沒有半分關係,娘娘端莊仁和,連隻螞蟻都舍不得踩死,更何況殺人?


    活在這世上,就得揣著明白裝糊塗,打碎了牙往肚子裏吞。


    麗華紅顏薄命,僅此而已。


    十七歲的我,被兩個惡人從獄中帶走,永遠地離開了長安城。


    我到下輩子都不會忘記這兩個男人的名字,王嘯、丁晨,張家養的惡奴,應該碎屍萬段的雜種。


    還記得當時,我如同死狗一樣蜷縮在麻袋裏。


    半年來的噩夢和饑寒交迫,再加上麗華驟然離世,讓我患上了風寒,渾身沒有半點力氣,逃不了,更說不出話。


    王嘯和丁晨隻顧著趕路,誰都不曾搭理我。


    一夜奔馳後,馬車終於停了。


    我被他們粗暴地拉下車。


    當麻袋解開後,我首先看到的是初雪後的清晨,天微藍,枯樹上落著厚厚的積雪,一隻寒鴉停在樹梢,嘎嘣一聲,壓斷了樹枝。


    日光刺眼,雪光刺眼,寒風直往人口鼻裏灌。


    我……活了麽?


    還沒來得及再貪婪地享受會兒自由,我的臉上,忽然抵上把刀子。


    那個叫王嘯的男人居高臨下地看著我,眼裏的冷漠,比我腿邊的雪還冷,說:“上頭吩咐過,要劃破你的臉,小姐,對不住啦。”


    我當時目光呆滯,反應極其遲鈍,沒哭、沒求饒,就傻愣愣地看著王嘯。


    我看見丁晨,那個矮胖醜陋的男人笑嗬嗬地走過來,他輕輕地將王嘯手裏的刀推開,淫·笑著,說了句:“早聽說高家姑娘一個賽一個貌美,她還是個雛兒,多浪費。再說了,咱們這樣的人,隻配和窯姐兒廝混,幾時嚐過高門顯貴家的小姐?”


    我本以為,他們會在雪地裏要了我。


    沒想到的是,即便這種下賤的醃臢人,也嫌我身上髒,怕給他們過了虱子。


    奄奄一息的我被他們帶到河裏,拽住頭發,狠狠地按在水裏,清洗身子。


    直到現在,想起來我心口還會發涼。


    屈辱嗎?


    不,這不是最屈辱的。


    洗幹淨的我被他們扔到車裏,一個接一個的,輪流折磨我,到後麵,兩個一起。


    疼?


    當然很疼了。


    我要忍受臭烘烘的嘴,忍受極盡羞辱的話和耳光。


    我想死


    我怨恨


    我掙紮


    我嘔吐


    最後,我一動不動,然後,我活了下來。


    我如同下賤的勾欄女一般,裝癡裝傻,問那兩個人到底要把我送哪兒去?求他們帶我找李昭;承諾隻要他們把我送到大舅跟前,我必定送上重金。


    當然,我當然知道他們根本不會理會我的哀求。


    所以,我求他們收了我這個可憐的女人,我會伺候他們,給他們生兒育女,持家過日子。


    意料之中,他們根本不敢收容素卿的情敵、李昭的前未婚妻、罪妃的侄女……


    大抵因為我實在太懦弱和逆來順受了,路上,他們賞了我襖子和一口熱乎飯。


    我試圖挑撥過他們的關係,可這兩個三十多歲的男人很快識破,於是更加放肆地淩·辱我。


    萬幸的是,我懂點藥理,長路漫漫,拔了幾棵毒草,藏在了襖子夾層裏。


    我求他們,別把我賣去越國。


    他們說身家性命都在主子手裏攥著,若主子過後派人去越國找不到我,那他們的命也會丟。


    當年越國入侵,北疆紛亂不堪,許多百姓流離失所,被迫落草為寇,這些山匪殺人越貨,無惡不作。


    越往北,王嘯和丁晨越是心驚膽顫,路上,他們遇到一隊押送官銀的帶隊伍,十幾個人,互相表明身份後,決定結伴而行。


    當晚,我出現在了押銀長官的車裏,車搖晃了一整晚。


    快到曹縣時,我們已經遭到了不下五次的襲擊。


    我知道,官匪沒一個好東西,如果要逃出生天,隻能以惡製惡。


    我佯裝病懨懨,一直偷偷觀察著,終於讓我發現,一夥兒悍匪在暗中盯著。


    大概天不絕我。


    這些人太看輕我了,這一路指派我燒火做飯。


    沒錯,最毒婦人心。


    我當然不會放過這樣的好機會。


    那天傍晚,我投了毒。


    這些人一個個抱著肚子,上吐下瀉,立馬察覺到飯菜不幹淨。


    在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時候,密林裏蹲守的悍匪們出現了,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將押銀軍官和王嘯、丁晨拿下。


    也就是這時候,我遇到了梅濂,我的丈夫。


    我沒見過比他更好看的男人。


    那時候他還不到二十,身量挺拔,很強壯,敞著胸口,眼裏帶著狠厲和煞氣,殺人不眨眼。


    我的美貌,自然驚動了這些山匪,可他,一眼都沒看我,隻是清點官銀,捆綁官兵。


    劫官銀是死罪,但走投無路的悍匪哪個怕死?


    這些軍官、車、馬,全部被梅濂和手下人帶入深山老林中,斬首、活埋。


    他們自然知道,是因為我下毒,所以才能如此順利得手。


    所以,梅濂並未為難我,給了我包銀子,讓我自行離去。


    可有人卻怕我走漏了風聲,也有人想把我帶回匪窩,讓他們快活。


    梅濂喝止了這些人,讓我走。


    我沒有走。


    我要報仇。


    寒冬臘月的雪夜,我聽著風在耳邊呼嘯而過,亦聽著王嘯、丁晨的哀求、咒罵……他們認為,若不是他們好心,我早都被毀容,早都被凍死餓死,怎麽可能活到現在?


    他們隻求活命,甚至願意落草為寇,聽諸位大哥的號令。


    我當然不會讓他們活。


    我更不會讓他們輕易地死。


    於是,我閹了他們,強迫他們吃掉自己的家夥事兒。


    他們侮辱了我多少次,我用刀子十倍砍回來。


    我在發泄恨和怒,全都發泄在這兩個狗雜種身上。


    十七歲的我,失去了親人、清白,手上還沾了血。


    心狠手辣的我,有些嚇著那些悍匪。


    沒想到一個嬌滴滴的弱女子,竟然如此殺人不眨眼。


    在複仇的時候,我同時也在盤算接下來怎麽走。


    若回長安,必死無疑;


    拿著銀子漂泊,這亂世,我是無戶籍的罪臣之女,怕是又是被人欺淩;


    於是我做了個決定,跟著梅濂。


    我發現這個人雖然狠,但有自己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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