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說,為什麽我推測他不具備醫藥,這就要從暗巷這個特殊的場所來說了。暗巷人員走動頻繁,視野相對開闊,兇手在刺入被害者一刀後,在拉載和搬運的過程肯定會留下受害人的血液,所以他才會在刺入後將受害者的腹部用麻布塞的緊緊地,防止血液外溢。同時,為了避免受害人被人發現獲救,他也自然會用麻布堵住他的嘴。這種行為僅僅是出於正常心理的驅使,談不上有什麽瘋狂。換成你我,都會如此為之的。大家再換個角度想想,如果兇手真的瘋狂了,他還會細心地想到使用膠帶嗎?就算他懂得醫藥,想讓死者痛苦地死掉,他完全可以在第一犯罪現場或者其他隱蔽場所親眼見證死者痛苦地死亡,何必再勞師動眾,冒著被發現的危險將死者運至暗巷呢?所以說,兇手仍舊是理智清醒的,但是,拋屍地偏偏就選擇在了暗巷,這又是為什麽呢?隻能說明這個暗巷對兇手來說,有著特殊而不可替代的心理暗示。再想想玉陽河的沙洞和水泥攪拌機,雖然在隱蔽度和外觀上與樓道有著很大的區別,但其一定有著尚未被我們發現的共通性,這就需要我們仔細地思考了。」
「還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受害者的腹部都會被刺入一刀,但唯獨那個範曉紅被毀容並切乳,這又是為什麽呢?簡單地說,兇手肯定具有仇視女性的心理,甚至對女性施虐能夠帶來最大的快感,所以,範曉紅的拋屍地點和捆綁方式雖然與兩名男子相同,但被摧殘的程度卻更為嚴重,可是,如果兇手真的具有仇視女性的心理,他為什麽不會如咱們之前說的,一直選擇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測,隻有兩種可能:一是兇手具有雙重性別取向,也就是雙性戀;第二,也是最值得我們去探究的,就是本係列案,一定會存在一個女性兇手,就是說,這還是一個團夥,團夥有男性成員,也有女性成員。所以,對待男女死者才會出現不同的施虐手段。」
☆、第四百六十六章 趙虎日記(九)
感謝諸位讀者的支持,非常的感謝。
聽到這裏。我似乎明白一些,立刻就說:「你說的是兩個人,也就是雌雄殺手,男兇手對男死者下手,女兇手對女死者下手,因為情感認同不一樣,才會呈現不一樣的虐待方式。」
小魚兒笑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過也不好說就是男對男,女對女。或許男對女,女對男。總之,這是一個犯罪團隊絕對不是清一色的性別組成。」這年代幹什麽都不會單打獨鬥,肯定需要合夥人。
經過上述推理,我們認為係列捆綁殺人案應為團夥所為,成員不低於兩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包大人詢問道:「小魚兒,你是否對此案件有初步的斷言?」
小魚兒想了想,然後拿起在紙上勾畫了幾下。他畫的是三起命案的現場。我在一旁瞅著,不知道這小鬼搞什麽名堂。
隻見過了一會兒,他慢慢地說:「三起命案現場的沙洞、水缸和鹹菜缸,共同點就是外觀呈圓柱形,內部空間狹小,且陰暗潮濕,這一點十分重要:不同點就是各自的氣味和顏色等等,似乎沒有什麽太多的參考價值。還有,死者均全身赤裸並被捆綁成球狀,同時,腹部被刺入一刀。」
這不是廢話嗎?是個人都能看的出來。
小魚兒繼續說道:「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選擇,肯定是受犯罪分子自身潛意識所影響的,或多或少都會留下其思想深處的某些烙印。結合這個觀點,咱們分析一下,究竟兇手的選擇是出於什麽樣的目的。」
經過小魚兒的提醒,我們紛紛作出了各自的猜測。其中,我的猜測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認可。
我說:「首先,說說這三個拋屍地點,它們的客觀環境會讓大家想起什麽。空間狹窄。暗無天日。活動受到極大的限製,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牢房的感覺呢?如果是,說明兇手曾經做過牢。可能是畏懼,可能是憎恨,因此對那種環境有著極為深刻的心理體會。其次。兇手採用結鎖捆綁受害人的方式,意味著受到限製失去自由,這不是對上麵猜測的最好詮釋嗎?最後,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許意味著一種解脫,通過死亡達到對自由的追逐,兇手有可能在服刑過程中萌發出自殺的念頭。可什麽人會想到死呢。隻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渺茫的人。綜上所述,兇手應該罪責較大,刑期較長。年紀不會太小,所以才會在出獄後,因為境況窘迫實施搶劫殺人。但也正因為那段受到管製的日子,兇手有著對自由的強烈渴望,並形成為其內心深處的一塊深刻頑疾,最終下意識地將這種心理烙印體現在其具體犯罪手段中。」
包大人一直沒吭聲,等我說完,他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說:「好像挺有道理,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沒有說透,甚至還有一些很重要的遺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們都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推測犯罪分子的潛意識,有可能犯牽強隱晦的毛病。兇手既然如此偏執地選擇投放地點和捆綁形式,應該意味著他有著明確而堅定的目的,如此一來,咱們在最開始的時候,最好能夠具體化些,而不要一上來就弄一些思想深處、靈魂裏麵的剖析,這些都太虛頭八腦了,而且一旦弄錯了,還會導致整個斷案的錯誤。」
「還有就是,大家都注意到了,每起案件,受害者的腹部都會被刺入一刀,但唯獨那個範曉紅被毀容並切乳,這又是為什麽呢?簡單地說,兇手肯定具有仇視女性的心理,甚至對女性施虐能夠帶來最大的快感,所以,範曉紅的拋屍地點和捆綁方式雖然與兩名男子相同,但被摧殘的程度卻更為嚴重,可是,如果兇手真的具有仇視女性的心理,他為什麽不會如咱們之前說的,一直選擇女性下手,而要物色一些男性呢。我推測,隻有兩種可能:一是兇手具有雙重性別取向,也就是雙性戀;第二,也是最值得我們去探究的,就是本係列案,一定會存在一個女性兇手,就是說,這還是一個團夥,團夥有男性成員,也有女性成員。所以,對待男女死者才會出現不同的施虐手段。」
☆、第四百六十六章 趙虎日記(九)
感謝諸位讀者的支持,非常的感謝。
聽到這裏。我似乎明白一些,立刻就說:「你說的是兩個人,也就是雌雄殺手,男兇手對男死者下手,女兇手對女死者下手,因為情感認同不一樣,才會呈現不一樣的虐待方式。」
小魚兒笑笑:「大概就是這個意思,不過也不好說就是男對男,女對女。或許男對女,女對男。總之,這是一個犯罪團隊絕對不是清一色的性別組成。」這年代幹什麽都不會單打獨鬥,肯定需要合夥人。
經過上述推理,我們認為係列捆綁殺人案應為團夥所為,成員不低於兩人,其中至少有一名女性。
包大人詢問道:「小魚兒,你是否對此案件有初步的斷言?」
小魚兒想了想,然後拿起在紙上勾畫了幾下。他畫的是三起命案的現場。我在一旁瞅著,不知道這小鬼搞什麽名堂。
隻見過了一會兒,他慢慢地說:「三起命案現場的沙洞、水缸和鹹菜缸,共同點就是外觀呈圓柱形,內部空間狹小,且陰暗潮濕,這一點十分重要:不同點就是各自的氣味和顏色等等,似乎沒有什麽太多的參考價值。還有,死者均全身赤裸並被捆綁成球狀,同時,腹部被刺入一刀。」
這不是廢話嗎?是個人都能看的出來。
小魚兒繼續說道:「要知道,犯罪手段和犯罪形式的選擇,肯定是受犯罪分子自身潛意識所影響的,或多或少都會留下其思想深處的某些烙印。結合這個觀點,咱們分析一下,究竟兇手的選擇是出於什麽樣的目的。」
經過小魚兒的提醒,我們紛紛作出了各自的猜測。其中,我的猜測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認可。
我說:「首先,說說這三個拋屍地點,它們的客觀環境會讓大家想起什麽。空間狹窄。暗無天日。活動受到極大的限製,在常人的印象中。是不是有些像牢房的感覺呢?如果是,說明兇手曾經做過牢。可能是畏懼,可能是憎恨,因此對那種環境有著極為深刻的心理體會。其次。兇手採用結鎖捆綁受害人的方式,意味著受到限製失去自由,這不是對上麵猜測的最好詮釋嗎?最後,刺入腹部的一刀,或許意味著一種解脫,通過死亡達到對自由的追逐,兇手有可能在服刑過程中萌發出自殺的念頭。可什麽人會想到死呢。隻有那些重刑犯,自感前途渺茫的人。綜上所述,兇手應該罪責較大,刑期較長。年紀不會太小,所以才會在出獄後,因為境況窘迫實施搶劫殺人。但也正因為那段受到管製的日子,兇手有著對自由的強烈渴望,並形成為其內心深處的一塊深刻頑疾,最終下意識地將這種心理烙印體現在其具體犯罪手段中。」
包大人一直沒吭聲,等我說完,他想了很久,才慢慢地說:「好像挺有道理,但還是有很多地方沒有說透,甚至還有一些很重要的遺漏。」
「首先,我要提醒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咱們都是站在旁觀者的角度去推測犯罪分子的潛意識,有可能犯牽強隱晦的毛病。兇手既然如此偏執地選擇投放地點和捆綁形式,應該意味著他有著明確而堅定的目的,如此一來,咱們在最開始的時候,最好能夠具體化些,而不要一上來就弄一些思想深處、靈魂裏麵的剖析,這些都太虛頭八腦了,而且一旦弄錯了,還會導致整個斷案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