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麵是要推進社會的自下而上的參與。這裏,作為利益代表機製的人大和政協要發揮重要的作用,現在這兩個製度的作用遠遠不夠。本來這兩個製度是最有效的社會參與機製,但現在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了精英俱樂部,尤其在地方層麵。這些理論上應當由人民選出來的代表和人民到底有什麽樣的關聯呢?除了自詡,沒有實質。
再者,村民自治(或者村民民主)從人民公社製度和生產隊製度解體之後就開始進行了,後來也在很多地方進行了鄉鎮選舉試點,但無論是村民自治製度還是鄉鎮選舉,這些年並沒有什麽進步。為什麽會這樣?主要是思路問題。很顯著的一點是簡單地把民主視為選舉,光強調選舉,而忽視了其他製度建設,結果出現了很多問題。實際上,在基層和地方政權,應當發展出多種多樣的民主政治實踐,如參與、協商等。如果在國家層麵,民主表現為“選主”,那麽在地方和基層,民主就具有其本來的意義,即人們參與影響其利益的決策。
更為重要的政治改革應當是法治建設。法治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最基本的製度,是其他任何製度的製度。用學術一些的話來說,是基礎製度(infrastructural institution)。沒有法治,其他製度就沒有生存的基礎。但中國社會正在發生一場法製和法治的信任危機,這尤其表現在司法方麵。在法治國家,任何社會成員可以批評或者怒罵任何東西,但不可以藐視司法。政府會窮盡一切力量保護司法。但在中國呢?政府官員藐視司法,社會成員藐視司法。全民“不信任運動”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表明社會已經發展到了無政府狀態的臨界點。自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法製和法治的進步極其困難,可執政黨目標非常明確,要盡最大的努力追求進步。但近年來,各方麵對法製和法治的強調少了很多,在實際層麵對法製的破壞則多了起來。
中國的政治變革不可避免。如果不想革命或者激進變革,除了改革別無選擇。今天,在改革議程既得利益集團化的同時,社會各方麵的激進已經顯露出來。要確立有效的改革議程,為政者隻能從執政黨、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出發,才能超越既得利益,動員足夠的社會支持力量。對政治改革,任何激進理想主義或者犬儒主義,都會最終釀成國家和民族的大災難。
原刊於《聯合早報》2011年3月29日
從改革到革命:中國政治變革的一般規律
目前中國的改革現狀已經呈現出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各方麵的改革缺少動力。經濟改革在上世紀90年代找到了突破口,確立了基本市場製度,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深化。社會改革在過去的十來年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遠遠不能滿足社會變化的需要,如何找到突破口?政治改革在十七大的時候已經確立了“黨內民主引導人民民主”的方向,兩方麵的民主試驗也在進行,但並沒有成為係統的努力,如何推進?第二,改革沒有重點感。各方麵的改革需求在很快增加,但不知道先做什麽,後做什麽。麵對各方麵的壓力,不知道從何入手。第三,無論是執政黨還是社會,對改革缺少最基本和最低限度的共識。
為什麽會出現這樣一個局麵?人們都指向了問題的核心,即來自利益集團的阻力。改革的未來如何?中國的改革處於一個轉折點上。在這個關鍵時刻,有必要總結一下中國政治變革的一般規律。簡單地說,當改革進程停止之時,革命進程就會開始。如果從利益集團的發展進程來說,一旦利益集團主導政治進程,或者說現存政權無能克服利益集團的阻力而繼續推進改革,革命的因素就開始積累。
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都告訴人們這樣一個道理,政治必須與時俱進,改革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是政治的常態。政治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動態過程,必須從改革到改革,不斷更新自己,這樣才能可持續發展。
這對任何政體都是如此。在西方民主社會,是依靠政黨的周期性輪換來實現動態政治的。但即使是民主政體,也經常因為既得利益的阻礙而改革不力,政權陷入困局。美國經濟學家奧爾遜(mancur olson)曾經對利益集團主導的經濟發展表示出極其悲觀的看法。他認為,隨著各種既得利益(分利)集團的形成,競爭將受到製約,經濟發展缺少動力,出現滯漲。他並不認為民主政治能夠克服這些既得利益集團,而是需要用戰爭、大的社會衝突來改變利益格局。的確,從很大程度上說,民主政治是既得利益集團設計用來保護其利益的最有效的武器。盡管奧爾遜談得更多的是經濟方麵,其實政治方麵也如此。
用“開放性”來應對利益集團
中國沒有多黨政治,在克服利益集團方麵會麵臨更大的困難。一黨長期執政本身就很容易形成利益集團。要防止利益集團坐大,防止它們挾持國家的政策議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保持執政黨的開放性。執政黨越開放,利益集團坐大的可能性就越低。用“開放性”來應對利益集團,實際上在改革開放之前就開始實踐了。在毛澤東時代,執政黨主要是依靠社會群眾運動來防止和瓦解利益集團的。毛澤東搞階級鬥爭,搞“大民主”,用一個階級對付另外一個階級,政權的主體不斷輪換。可以說,在那個時代,除了毛澤東本人,沒有一個階級或者階層能夠主導中國政治。這樣做產生了非常負麵的結果:長期處於運動狀態,包括法製在內的基本國家製度建設被忽視。當然,那個時代的既得利益非常簡單,政治和意識形態是社會的主體,社會經濟長期處於低度發展水平。
再者,村民自治(或者村民民主)從人民公社製度和生產隊製度解體之後就開始進行了,後來也在很多地方進行了鄉鎮選舉試點,但無論是村民自治製度還是鄉鎮選舉,這些年並沒有什麽進步。為什麽會這樣?主要是思路問題。很顯著的一點是簡單地把民主視為選舉,光強調選舉,而忽視了其他製度建設,結果出現了很多問題。實際上,在基層和地方政權,應當發展出多種多樣的民主政治實踐,如參與、協商等。如果在國家層麵,民主表現為“選主”,那麽在地方和基層,民主就具有其本來的意義,即人們參與影響其利益的決策。
更為重要的政治改革應當是法治建設。法治是任何一個國家的最基本的製度,是其他任何製度的製度。用學術一些的話來說,是基礎製度(infrastructural institution)。沒有法治,其他製度就沒有生存的基礎。但中國社會正在發生一場法製和法治的信任危機,這尤其表現在司法方麵。在法治國家,任何社會成員可以批評或者怒罵任何東西,但不可以藐視司法。政府會窮盡一切力量保護司法。但在中國呢?政府官員藐視司法,社會成員藐視司法。全民“不信任運動”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表明社會已經發展到了無政府狀態的臨界點。自改革開放以來,盡管法製和法治的進步極其困難,可執政黨目標非常明確,要盡最大的努力追求進步。但近年來,各方麵對法製和法治的強調少了很多,在實際層麵對法製的破壞則多了起來。
中國的政治變革不可避免。如果不想革命或者激進變革,除了改革別無選擇。今天,在改革議程既得利益集團化的同時,社會各方麵的激進已經顯露出來。要確立有效的改革議程,為政者隻能從執政黨、國家和民族的整體利益出發,才能超越既得利益,動員足夠的社會支持力量。對政治改革,任何激進理想主義或者犬儒主義,都會最終釀成國家和民族的大災難。
原刊於《聯合早報》2011年3月29日
從改革到革命:中國政治變革的一般規律
目前中國的改革現狀已經呈現出幾個顯著的特點。第一,各方麵的改革缺少動力。經濟改革在上世紀90年代找到了突破口,確立了基本市場製度,接下來的問題是如何深化。社會改革在過去的十來年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遠遠不能滿足社會變化的需要,如何找到突破口?政治改革在十七大的時候已經確立了“黨內民主引導人民民主”的方向,兩方麵的民主試驗也在進行,但並沒有成為係統的努力,如何推進?第二,改革沒有重點感。各方麵的改革需求在很快增加,但不知道先做什麽,後做什麽。麵對各方麵的壓力,不知道從何入手。第三,無論是執政黨還是社會,對改革缺少最基本和最低限度的共識。
為什麽會出現這樣一個局麵?人們都指向了問題的核心,即來自利益集團的阻力。改革的未來如何?中國的改革處於一個轉折點上。在這個關鍵時刻,有必要總結一下中國政治變革的一般規律。簡單地說,當改革進程停止之時,革命進程就會開始。如果從利益集團的發展進程來說,一旦利益集團主導政治進程,或者說現存政權無能克服利益集團的阻力而繼續推進改革,革命的因素就開始積累。
無論是歷史還是現實,都告訴人們這樣一個道理,政治必須與時俱進,改革不是可有可無的東西,而是政治的常態。政治是一個永無止境的動態過程,必須從改革到改革,不斷更新自己,這樣才能可持續發展。
這對任何政體都是如此。在西方民主社會,是依靠政黨的周期性輪換來實現動態政治的。但即使是民主政體,也經常因為既得利益的阻礙而改革不力,政權陷入困局。美國經濟學家奧爾遜(mancur olson)曾經對利益集團主導的經濟發展表示出極其悲觀的看法。他認為,隨著各種既得利益(分利)集團的形成,競爭將受到製約,經濟發展缺少動力,出現滯漲。他並不認為民主政治能夠克服這些既得利益集團,而是需要用戰爭、大的社會衝突來改變利益格局。的確,從很大程度上說,民主政治是既得利益集團設計用來保護其利益的最有效的武器。盡管奧爾遜談得更多的是經濟方麵,其實政治方麵也如此。
用“開放性”來應對利益集團
中國沒有多黨政治,在克服利益集團方麵會麵臨更大的困難。一黨長期執政本身就很容易形成利益集團。要防止利益集團坐大,防止它們挾持國家的政策議程,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保持執政黨的開放性。執政黨越開放,利益集團坐大的可能性就越低。用“開放性”來應對利益集團,實際上在改革開放之前就開始實踐了。在毛澤東時代,執政黨主要是依靠社會群眾運動來防止和瓦解利益集團的。毛澤東搞階級鬥爭,搞“大民主”,用一個階級對付另外一個階級,政權的主體不斷輪換。可以說,在那個時代,除了毛澤東本人,沒有一個階級或者階層能夠主導中國政治。這樣做產生了非常負麵的結果:長期處於運動狀態,包括法製在內的基本國家製度建設被忽視。當然,那個時代的既得利益非常簡單,政治和意識形態是社會的主體,社會經濟長期處於低度發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