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中國民主政治已經具備動力,主要是指社會經濟的發展為民主提供了一個客觀的外在環境。我們可以從如下幾個方麵來討論。第一,中國的經濟發展是市場導向的和外向型的。市場化和全球化造就了一個開放型的中國經濟。第二,開放的經濟體造就了一個開放的社會,這又表現為兩個方麵:其一是開放的經濟為一個開放社會提供了基礎結構,如市場、交通和通信等;其二是開放的經濟造就了社會的理性的開放心態。市場和開放有利於人們理性態度的出現,人們不再從理想的角度來審視一種特定的政治價值,而是從實際效用的角度來看待該政治價值。對民主政治也一樣。第三,和民主政治直接相關的就是社會經濟的發展已經導致了社會經濟利益的多元化。從世界範圍內來看,民主政治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因為社會經濟利益的多元化最終必然要表現在政治領域。
動力已經存在,所需要的就是尋找可行的民主化途徑。十七大報告強調“要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這裏就具有了兩種民主形式,即“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再者,十七大報告盡管沒有使用“憲政民主”的概念,但憲政民主的內容則得到了強調,如法治和法律的權威等。如果結合黨內民主、人民民主和憲政民主的概念和實踐來考量,中國的民主發展模式已經躍然紙上。
憲政、黨內民主與社會民主
有關黨內民主,需要強調兩點。第一,黨內民主也是社會經濟利益多元化的反映。中國既不想走西方式多黨政治道路,又要消化多元的社會政治利益,其方法隻能是多元社會經濟利益的“內部化”,即把外在的多元利益容納於執政黨之內,在體製內實現利益表達、利益代表和利益協調。這是黨內民主的最直接的根源。第二,黨內民主有利於政治精英之間民主規則和文化的培養。盡管人們可以在各類教科書上找到這樣那樣的民主規則,但這些規則是已有民主政治經驗的總結,很難移植到另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國家的民主規則都隻能在政治精英的內部互動中產生。如果沒有一些基本的民主規則和文化認同,民主政治就會陷入無序狀態。發達國家民主的平衡發展和很多發展中國家與地區的民主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說黨內民主強調的是自上而下的利益協調,那麽“人民民主”強調的則是自下而上的政治參與。從學理上來說,把“人民民主”稱為“社會民主”更為合適。在中國,社會民主表現為各種形式,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基層民主、社團等途徑的政治參與已經得到了相當的發展。社會民主也表現出開放性的特點,各種不同的新型參與方式不斷產生,例如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非政府組織曾經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但近年來非政府組織發展異常迅速。盡管非政府組織在不同領域的發展空間不同,但其參與政治事務的態勢已經非常明顯。又如,在很多地方也發展出了協商(或者協議)民主的實踐。社會民主主要在地方和部門層麵進行,和參與者的直接利益相關。如同黨內民主,社會民主也有助於社會成員和社會群體之間發展出民主規則和文化。地方民主規則和文化的形成非常有利於國家層麵民主的推進。
但無論是黨內民主還是社會民主,都必須在一個法律的構架內進行。這就要求給予憲政民主至高無上的地位。這裏可以從幾個方麵來看。首先,不管黨內民主如何進行,執政黨必須服從憲法和法律,就是說,黨內民主也必須受憲法和法律的約束。隨著《監督法》等法律的通過和實施,這一點已經相當明確。其次,社會民主也必須在憲法的範圍內進行,這是民主有序發展的保障。再次,到目前為止,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都在各自發展。盡管在地方層麵,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已經開始互動,例如農村基層民主過程中產生的“兩票製”(無論是黨的基層領袖還是村民自治組織都由村民的選票決定),但是在國家層麵,這種互動還未開始。而中國真正的民主化意味著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在國家層麵的直接互動。可以想像,這種互動將是大規模的。憲政民主可以保障如此大規模互動的有序進行。
未來的中國民主會怎樣?從現階段各種民主形式的發展過程來看,可以合理地預見,未來中國會結合三個主要因素:自上而下的黨內選拔(黨內民主),自下而上的社會認可(社會民主),執政黨和社會在法律構架內的有序互動(憲政民主)。如果說前兩者表現為動力,那麽憲政民主則是黨和社會互動的製度保障。這也就說明,在同步發展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的同時,必須發展憲政民主,以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來推動憲政民主,以憲政民主來保障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良好、有序的互動。
原刊於《聯合早報》2008年1月22日
中共黨員要“誌願者”化
到2008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達到7600萬,幾乎占了中國總人口的6%,加上差不多同等規模的直接外圍組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占了人口的10%以上。從理論上說,黨員是社會的先鋒分子,而共青團則是黨最有力的助手。但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黨、團員占人口的比例和黨在中國社會所處的環境與黨所麵臨的嚴峻挑戰很不相稱。黨員的不作為、黨的幹部的腐敗、黨和中國社會整體嚴重脫節等現象已經導致政府和社會關係的緊張、幹群關係的緊張。中國社會所說的信任危機指的就是政府缺少公信力或社會對政府缺少信任。如果信任危機不能得到解決,政府和社會之間所積累起來的矛盾不僅不能得到化解,甚至會公開化,從而導致執政和治理危機。這些年來趨於頻繁的針對地方政府的社會暴力行為已經說明了問題是何等嚴重。
動力已經存在,所需要的就是尋找可行的民主化途徑。十七大報告強調“要以擴大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這裏就具有了兩種民主形式,即“黨內民主”和“人民民主”。再者,十七大報告盡管沒有使用“憲政民主”的概念,但憲政民主的內容則得到了強調,如法治和法律的權威等。如果結合黨內民主、人民民主和憲政民主的概念和實踐來考量,中國的民主發展模式已經躍然紙上。
憲政、黨內民主與社會民主
有關黨內民主,需要強調兩點。第一,黨內民主也是社會經濟利益多元化的反映。中國既不想走西方式多黨政治道路,又要消化多元的社會政治利益,其方法隻能是多元社會經濟利益的“內部化”,即把外在的多元利益容納於執政黨之內,在體製內實現利益表達、利益代表和利益協調。這是黨內民主的最直接的根源。第二,黨內民主有利於政治精英之間民主規則和文化的培養。盡管人們可以在各類教科書上找到這樣那樣的民主規則,但這些規則是已有民主政治經驗的總結,很難移植到另一個國家。任何一個國家的民主規則都隻能在政治精英的內部互動中產生。如果沒有一些基本的民主規則和文化認同,民主政治就會陷入無序狀態。發達國家民主的平衡發展和很多發展中國家與地區的民主實踐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說黨內民主強調的是自上而下的利益協調,那麽“人民民主”強調的則是自下而上的政治參與。從學理上來說,把“人民民主”稱為“社會民主”更為合適。在中國,社會民主表現為各種形式,通過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基層民主、社團等途徑的政治參與已經得到了相當的發展。社會民主也表現出開放性的特點,各種不同的新型參與方式不斷產生,例如非政府組織的參與。非政府組織曾經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但近年來非政府組織發展異常迅速。盡管非政府組織在不同領域的發展空間不同,但其參與政治事務的態勢已經非常明顯。又如,在很多地方也發展出了協商(或者協議)民主的實踐。社會民主主要在地方和部門層麵進行,和參與者的直接利益相關。如同黨內民主,社會民主也有助於社會成員和社會群體之間發展出民主規則和文化。地方民主規則和文化的形成非常有利於國家層麵民主的推進。
但無論是黨內民主還是社會民主,都必須在一個法律的構架內進行。這就要求給予憲政民主至高無上的地位。這裏可以從幾個方麵來看。首先,不管黨內民主如何進行,執政黨必須服從憲法和法律,就是說,黨內民主也必須受憲法和法律的約束。隨著《監督法》等法律的通過和實施,這一點已經相當明確。其次,社會民主也必須在憲法的範圍內進行,這是民主有序發展的保障。再次,到目前為止,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都在各自發展。盡管在地方層麵,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已經開始互動,例如農村基層民主過程中產生的“兩票製”(無論是黨的基層領袖還是村民自治組織都由村民的選票決定),但是在國家層麵,這種互動還未開始。而中國真正的民主化意味著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在國家層麵的直接互動。可以想像,這種互動將是大規模的。憲政民主可以保障如此大規模互動的有序進行。
未來的中國民主會怎樣?從現階段各種民主形式的發展過程來看,可以合理地預見,未來中國會結合三個主要因素:自上而下的黨內選拔(黨內民主),自下而上的社會認可(社會民主),執政黨和社會在法律構架內的有序互動(憲政民主)。如果說前兩者表現為動力,那麽憲政民主則是黨和社會互動的製度保障。這也就說明,在同步發展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的同時,必須發展憲政民主,以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來推動憲政民主,以憲政民主來保障黨內民主和社會民主良好、有序的互動。
原刊於《聯合早報》2008年1月22日
中共黨員要“誌願者”化
到2008年底,中國共產黨黨員達到7600萬,幾乎占了中國總人口的6%,加上差不多同等規模的直接外圍組織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占了人口的10%以上。從理論上說,黨員是社會的先鋒分子,而共青團則是黨最有力的助手。但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黨、團員占人口的比例和黨在中國社會所處的環境與黨所麵臨的嚴峻挑戰很不相稱。黨員的不作為、黨的幹部的腐敗、黨和中國社會整體嚴重脫節等現象已經導致政府和社會關係的緊張、幹群關係的緊張。中國社會所說的信任危機指的就是政府缺少公信力或社會對政府缺少信任。如果信任危機不能得到解決,政府和社會之間所積累起來的矛盾不僅不能得到化解,甚至會公開化,從而導致執政和治理危機。這些年來趨於頻繁的針對地方政府的社會暴力行為已經說明了問題是何等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