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不能說這些層麵的開放性不存在,在一些領域,開放性已經呈現;但不可否認的是,開放性的實現程度還較低,製度化程度更低。開放性的實現有待於進一步的改革。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導致了一係列重大改革舉措的出台,新的思想解放運動也必須表現在具體的改革舉措上。隻有這樣,新的思想解放運動才會富有現實的意義。
原刊於《聯合早報》2008年2月5日
宣傳部門應致力於確立社會共享價值
本欄曾經談及中國各種社會意識形態崛起及其對執政黨帶來的挑戰。近十多年來,中國社會各種思想層出不窮,既有世俗的,也有具有宗教色彩的;有傳播於大學校園的,也有流傳於民間的。各種思想往往各執一端,吸引著各自的認同者和支持力量。就是說,和一般意義上的意識形態不同,這些思想往往隻吸引一部分社會群體。但對部分社會群體來說,一種特定的思想就成為其意識形態。
隨著經濟社會的多元化,社會思想或者意識形態的多元化也屬正常。經驗地說,任何一個社會如果處於像中國這樣的大規模的轉型,都會產生多元思想。這同時也說明,針對多元的思想,有關方麵無論使用什麽樣的政治或者行政控製,都不會有效。
社會意識形態的多元化是正常的,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中國整體意識形態的消失和主流價值體係的缺失。在改革開放前,毛澤東思想是中國核心意識形態。在那個時代,對意識形態的強調過了頭。由於用意識形態來衡量一切,導致社會發展出現很大的問題,甚至導致了衰落。再者,盡管執政者在當時也試圖把毛澤東思想變成為社會主流價值,但在這方麵並沒有獲得多大的成功。改革開放以來,思想領域的主題一直是去意識形態化。這在一定歷史階段非常必要,因為抓經濟建設,需要實事求是。一旦出現爭論,執政黨的方法是“不爭論”。經過了那麽多年,現在的情況是執政黨主流意識形態的影響力衰微,同時中國社會也缺乏共同或者共享價值觀。
幹部黨員缺乏有效認同
這是對執政黨最大的挑戰,甚至是最大的威脅。執政黨沒有一整套可以讓大多數黨政幹部所接受的意識形態,表明黨在其幹部黨員中沒有有效的認同感。的確,多年來,執政黨在“不爭論”的構架中努力建設自己的“意識形態”或者主導思想,這樣的努力貫穿在建設“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等方麵。但是,這些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意識形態了,因為它們或者是為了論證新政策的合理性,或者是為了引導新政策的製定。它們所能影響的是黨政官員的政策行為,或者說它們並不能構成一個政黨的認同感。正是因為不是認同感,它們就很難約束黨政官員的行為。盡管中共高層也一直在強調另外一些方麵的意識,如“德治”和“黨性”等,但它們遠遠沒能成為黨政官員的內化價值。物質主義實際上已經成為很多黨政官員唯一的意識形態。正因為這樣,腐敗變得不可避免。
同樣嚴重的是,因為缺乏為多數人認同的意識形態,缺乏共享價值,社會對執政黨也逐漸喪失基本的認同感。這是各種社會思想和意識形態廣泛傳播的主要原因。一種思想和意識形態的傳播並不僅僅是因為少數傳播者,而是因為社會的接受。任何一種思想不被社會或者社會的一部分人所接受,就很難生存下來,更說不上影響力了。社會的各個群體要麽接受這個思想,要麽接受那個思想,而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在很多社會群體看來顯得很空洞。這就會對執政黨、對整個社會的“領導權”產生挑戰和威脅。
“領導權”這個概念筆者曾經談過,這裏有必要再強調一下。這個概念來自義大利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葛蘭西。根據葛蘭西的研究和(歷史)反思,一個執政黨的權力由“領導權”和“統治權”兩部分組成,這兩部分既互相關聯又具有不同的政治性質。意識形態的領導權是以特定的意識形態和其他意識形態進行自由競爭得到的地位。社會成員自由選擇該意識形態,自願接受認同這種意識形態,並且在行動中受這種意識形態的引導或者指導。意識形態的統治權則不一樣。統治權往往意味著一個政黨或者政治組織在取得政權以後,把自己的思想或者意識形態加在社會群體之上。
意識形態確定其統治地位並不見得是通過自由競爭,而可以通過政治的、行政的、法律和經濟的各種力量加於社會群體。意識形態的統治權盡管並不排斥領導權,但兩者的區別是顯然的。領導權並不包含強製性,而統治權則包含有強製性。所以,一般而言,意識形態的領導權較之統治權具有更廣泛的合理性和社會性。再者,執政黨要造就領導權,就要超越本身的利益,而能代表其他社會階層和階級的利益。利益代表因此也不能是有選擇性的,而要反映整個國家甚至民族的利益。如果一個政黨的意識形態是社會大多數自願接受的,那麽該意識形態也就表現為這個社會的共享價值。
涉及黨和知識分子的定位問題
要取得意識形態方麵的領導權,而不僅僅是擁有和使用統治權,就涉及知識分子尤其是黨的知識分子的定位問題。任何一個政黨尤其是執政黨都必須擁有自己的知識分子。政黨如果不能培養自己的有機知識分子,那麽其意識形態領域的領導權就很難取得,很難維持。但不能光把黨的知識分子狹隘地理解為要為黨的政策和行為辯護,他們更為重要的角色應當是超越黨本身的利益而能反映和代表整個國家和民族的利益。這後一方麵可能和黨的眼前利益發生衝突,但卻是黨的長遠利益之所在。即使在多黨製國家,這一點也一樣。任何一個政黨如果不能反映社會多數人的意誌和代表社會多數人的利益,其執政的合法性會成為問題。同樣,如果其不能反映和代表整個國家的意誌和利益,也會很快衰落。
原刊於《聯合早報》2008年2月5日
宣傳部門應致力於確立社會共享價值
本欄曾經談及中國各種社會意識形態崛起及其對執政黨帶來的挑戰。近十多年來,中國社會各種思想層出不窮,既有世俗的,也有具有宗教色彩的;有傳播於大學校園的,也有流傳於民間的。各種思想往往各執一端,吸引著各自的認同者和支持力量。就是說,和一般意義上的意識形態不同,這些思想往往隻吸引一部分社會群體。但對部分社會群體來說,一種特定的思想就成為其意識形態。
隨著經濟社會的多元化,社會思想或者意識形態的多元化也屬正常。經驗地說,任何一個社會如果處於像中國這樣的大規模的轉型,都會產生多元思想。這同時也說明,針對多元的思想,有關方麵無論使用什麽樣的政治或者行政控製,都不會有效。
社會意識形態的多元化是正常的,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中國整體意識形態的消失和主流價值體係的缺失。在改革開放前,毛澤東思想是中國核心意識形態。在那個時代,對意識形態的強調過了頭。由於用意識形態來衡量一切,導致社會發展出現很大的問題,甚至導致了衰落。再者,盡管執政者在當時也試圖把毛澤東思想變成為社會主流價值,但在這方麵並沒有獲得多大的成功。改革開放以來,思想領域的主題一直是去意識形態化。這在一定歷史階段非常必要,因為抓經濟建設,需要實事求是。一旦出現爭論,執政黨的方法是“不爭論”。經過了那麽多年,現在的情況是執政黨主流意識形態的影響力衰微,同時中國社會也缺乏共同或者共享價值觀。
幹部黨員缺乏有效認同
這是對執政黨最大的挑戰,甚至是最大的威脅。執政黨沒有一整套可以讓大多數黨政幹部所接受的意識形態,表明黨在其幹部黨員中沒有有效的認同感。的確,多年來,執政黨在“不爭論”的構架中努力建設自己的“意識形態”或者主導思想,這樣的努力貫穿在建設“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等方麵。但是,這些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意識形態了,因為它們或者是為了論證新政策的合理性,或者是為了引導新政策的製定。它們所能影響的是黨政官員的政策行為,或者說它們並不能構成一個政黨的認同感。正是因為不是認同感,它們就很難約束黨政官員的行為。盡管中共高層也一直在強調另外一些方麵的意識,如“德治”和“黨性”等,但它們遠遠沒能成為黨政官員的內化價值。物質主義實際上已經成為很多黨政官員唯一的意識形態。正因為這樣,腐敗變得不可避免。
同樣嚴重的是,因為缺乏為多數人認同的意識形態,缺乏共享價值,社會對執政黨也逐漸喪失基本的認同感。這是各種社會思想和意識形態廣泛傳播的主要原因。一種思想和意識形態的傳播並不僅僅是因為少數傳播者,而是因為社會的接受。任何一種思想不被社會或者社會的一部分人所接受,就很難生存下來,更說不上影響力了。社會的各個群體要麽接受這個思想,要麽接受那個思想,而執政黨的意識形態在很多社會群體看來顯得很空洞。這就會對執政黨、對整個社會的“領導權”產生挑戰和威脅。
“領導權”這個概念筆者曾經談過,這裏有必要再強調一下。這個概念來自義大利馬克思主義理論家葛蘭西。根據葛蘭西的研究和(歷史)反思,一個執政黨的權力由“領導權”和“統治權”兩部分組成,這兩部分既互相關聯又具有不同的政治性質。意識形態的領導權是以特定的意識形態和其他意識形態進行自由競爭得到的地位。社會成員自由選擇該意識形態,自願接受認同這種意識形態,並且在行動中受這種意識形態的引導或者指導。意識形態的統治權則不一樣。統治權往往意味著一個政黨或者政治組織在取得政權以後,把自己的思想或者意識形態加在社會群體之上。
意識形態確定其統治地位並不見得是通過自由競爭,而可以通過政治的、行政的、法律和經濟的各種力量加於社會群體。意識形態的統治權盡管並不排斥領導權,但兩者的區別是顯然的。領導權並不包含強製性,而統治權則包含有強製性。所以,一般而言,意識形態的領導權較之統治權具有更廣泛的合理性和社會性。再者,執政黨要造就領導權,就要超越本身的利益,而能代表其他社會階層和階級的利益。利益代表因此也不能是有選擇性的,而要反映整個國家甚至民族的利益。如果一個政黨的意識形態是社會大多數自願接受的,那麽該意識形態也就表現為這個社會的共享價值。
涉及黨和知識分子的定位問題
要取得意識形態方麵的領導權,而不僅僅是擁有和使用統治權,就涉及知識分子尤其是黨的知識分子的定位問題。任何一個政黨尤其是執政黨都必須擁有自己的知識分子。政黨如果不能培養自己的有機知識分子,那麽其意識形態領域的領導權就很難取得,很難維持。但不能光把黨的知識分子狹隘地理解為要為黨的政策和行為辯護,他們更為重要的角色應當是超越黨本身的利益而能反映和代表整個國家和民族的利益。這後一方麵可能和黨的眼前利益發生衝突,但卻是黨的長遠利益之所在。即使在多黨製國家,這一點也一樣。任何一個政黨如果不能反映社會多數人的意誌和代表社會多數人的利益,其執政的合法性會成為問題。同樣,如果其不能反映和代表整個國家的意誌和利益,也會很快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