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想做商鞅第二,我就不能去碰這個敏感的領域。
所以隻有搞「合作社」了。
踔厲風發 第9章 第二三六章 總為浮雲遮望眼(三)
合作社的全稱是「合力農作之社」,由共濟會牽頭,公室提供物資支持。凡是地少的人家,都可以提出申請,由專人趕牛架犁免費租借給他。考慮到毀損問題,而且這種租借不需要抵押物,所以更重視村鄰互保,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加入了共濟會,那麽就由共濟會為其擔保。
在這條消息傳出之前,共濟會在城市中的勢力明顯要高於鄉野。麵對固若金湯的宗法社會,共濟會這種外來組織很難插足。村民在聽了會規和社義之後,大多會很疑惑:「我們村子不是一直這樣麽?」
宗法製社會就和共濟會一樣,一個家族往往就是一個村落,有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為族長——就如共濟會的會首。他們一樣守望互助,而且更加徹底。為了爭奪一塊肥田,一處灘塗,一口泉眼……兩個村子就會像是兩個國家一樣兵戈相向,死傷慘烈。
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私鬥。
隻有宗法製社會才會產生如此殘酷的私鬥,也隻有宗法製社會能夠有效地遏製私鬥。
商鞅專門把打擊私鬥作為整治秦風的重頭戲,然而後來又要拆散穩固的宗法社會,強迫分家析產。怎麽看都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我很驕傲地說,在沒有像商鞅那樣濫殺的情況下,我在嚴密的宗法社會中打入了一根木楔。
有巨大的利益放在眼前,幾乎所有村子都樂意參加合作社,甚至直接成立共濟會。墨家也十分爽快,隻要加入就給好處,所有牲口除了免費使用共濟會擔保,還有各種農術指導。一旦農戶表示不信任這種指導,共濟會就會給出保底收成,雙方立券為證,多收部分任然歸農戶所有,不足之數由共濟會填補。
整個春天,趙國南部處處響徹「合作社」這個新名詞,而其真正的推行者——共濟會,也在不知不覺中將占領了一座又一座村莊。
一時間,國內的黑布價格上漲,甚至掛起了一股黑色旋風。
王七年,五月。
趙何對於集體辦公這件事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不難想像,每個老闆都希望自己的屬下能夠竭心盡力給自己幹活。
我當年執掌司寇署的時候,仇允賈政都說我們司寇署是大趙最辛苦的地方,每天睜開眼睛就是公事,回到家還要修業,好像沒有一天是休息的。即便那樣,我都覺得簡直對不起自己的俸祿……早九晚三,一共才六個小時,做九休一,居然還好意思喊辛苦?
所以趙何將連瑞的設想推到我麵前,希望能夠得到我的意見。我隻能說:這些官員太輕鬆,的確應該集中起來,起碼得杜絕「私人公養」。
「不過寡人詢問了其他一些臣僚,」趙何道,「他們都說其實並沒有那麽多事可做。」
其實要是這麽說,也不能算錯。
我剛在司寇署上班的時候,是做好了打「惡仗」的準備!想想就可怖,十萬人的城市,維護治安的力量隻有百來人,各種城管加上去也不過兩百人。整個邯鄲的司法從業人員,連帶令史佐府,去除文盲之後連五十人都不到。光是抄錄往來文件都不夠吧?
事實上我錯了,除了開始的時候大家湊熱鬧圖新鮮,後來再也沒有那麽大的訴訟潮。我上任之後,往來文件在相對數量上的確多了數倍,但是絕對數量上依舊不算多——充其量讓大家都覺得辛苦而已。
如果是在兩千五百年後的企業裏,那種文件處理量是會讓人萌生死意的!
所以說,司寇署的事都是我找出來的。
其他部門真的沒事麽?
的確,如果不主動找事,的確沒事,所以才能用臨時委任的行政任命製度。有時候即便有事,拖一拖,也就沒事了。
這不光是趙國,列國都是如此。
除了秦國。
秦國的立法者給所有部門都找了一大堆的事。
五月十六,樓緩送來的全套《秦律》終於在長途跋涉之後送到了邯鄲。
當下魏冉復相,樓緩已經不是秦國的丞相了,但他依舊留在秦國拿著上大夫的待遇,沒有回國。這種事並不罕見,但發生在自己國家頭上總是覺得不爽。好在他還沒有完全敢跟趙國絕情斷義,當趙何讓他收集《秦律》之後,他還是乖乖去做了。
這套秦律有三十二種,共兩百十二卷。因為每卷字數不同,所以我也無法估算這套法律大典到底有多少字。樓緩用了兩輛牛車,專門拉這些竹簡。而且秦國似乎也很高興趙國研究秦法,另外派出了正兒八經的秦國銳擊之士護衛竹簡。
難道宣太後和秦昭王這就知道了意識形態的重要性了?
我隻取了三卷,都是目錄。
光看這些名字就讓我對秦律心生畏懼: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軍爵律、置吏律、效率、傳食律……
這還都是第一卷中規範人民生活的法律。
至於第二卷目錄裏,脫胎於李悝《法經六律》——《盜》、《賊》、《網》、《捕》、《雜》、《具》——的真正秦國刑法學,更是讓我瞠目結舌。
我甚至都沒來得及看第三卷目錄,就讓人將這兩車秦律送到賈政府上,讓他組織門客進進行抄寫轉錄。雖然有些傷自尊,但是從商鞅開始的秦國立法者們,孜孜不倦地將法律這門技術,抬升到了法學這門科學的高度。
所以隻有搞「合作社」了。
踔厲風發 第9章 第二三六章 總為浮雲遮望眼(三)
合作社的全稱是「合力農作之社」,由共濟會牽頭,公室提供物資支持。凡是地少的人家,都可以提出申請,由專人趕牛架犁免費租借給他。考慮到毀損問題,而且這種租借不需要抵押物,所以更重視村鄰互保,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加入了共濟會,那麽就由共濟會為其擔保。
在這條消息傳出之前,共濟會在城市中的勢力明顯要高於鄉野。麵對固若金湯的宗法社會,共濟會這種外來組織很難插足。村民在聽了會規和社義之後,大多會很疑惑:「我們村子不是一直這樣麽?」
宗法製社會就和共濟會一樣,一個家族往往就是一個村落,有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為族長——就如共濟會的會首。他們一樣守望互助,而且更加徹底。為了爭奪一塊肥田,一處灘塗,一口泉眼……兩個村子就會像是兩個國家一樣兵戈相向,死傷慘烈。
這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私鬥。
隻有宗法製社會才會產生如此殘酷的私鬥,也隻有宗法製社會能夠有效地遏製私鬥。
商鞅專門把打擊私鬥作為整治秦風的重頭戲,然而後來又要拆散穩固的宗法社會,強迫分家析產。怎麽看都是既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
我很驕傲地說,在沒有像商鞅那樣濫殺的情況下,我在嚴密的宗法社會中打入了一根木楔。
有巨大的利益放在眼前,幾乎所有村子都樂意參加合作社,甚至直接成立共濟會。墨家也十分爽快,隻要加入就給好處,所有牲口除了免費使用共濟會擔保,還有各種農術指導。一旦農戶表示不信任這種指導,共濟會就會給出保底收成,雙方立券為證,多收部分任然歸農戶所有,不足之數由共濟會填補。
整個春天,趙國南部處處響徹「合作社」這個新名詞,而其真正的推行者——共濟會,也在不知不覺中將占領了一座又一座村莊。
一時間,國內的黑布價格上漲,甚至掛起了一股黑色旋風。
王七年,五月。
趙何對於集體辦公這件事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不難想像,每個老闆都希望自己的屬下能夠竭心盡力給自己幹活。
我當年執掌司寇署的時候,仇允賈政都說我們司寇署是大趙最辛苦的地方,每天睜開眼睛就是公事,回到家還要修業,好像沒有一天是休息的。即便那樣,我都覺得簡直對不起自己的俸祿……早九晚三,一共才六個小時,做九休一,居然還好意思喊辛苦?
所以趙何將連瑞的設想推到我麵前,希望能夠得到我的意見。我隻能說:這些官員太輕鬆,的確應該集中起來,起碼得杜絕「私人公養」。
「不過寡人詢問了其他一些臣僚,」趙何道,「他們都說其實並沒有那麽多事可做。」
其實要是這麽說,也不能算錯。
我剛在司寇署上班的時候,是做好了打「惡仗」的準備!想想就可怖,十萬人的城市,維護治安的力量隻有百來人,各種城管加上去也不過兩百人。整個邯鄲的司法從業人員,連帶令史佐府,去除文盲之後連五十人都不到。光是抄錄往來文件都不夠吧?
事實上我錯了,除了開始的時候大家湊熱鬧圖新鮮,後來再也沒有那麽大的訴訟潮。我上任之後,往來文件在相對數量上的確多了數倍,但是絕對數量上依舊不算多——充其量讓大家都覺得辛苦而已。
如果是在兩千五百年後的企業裏,那種文件處理量是會讓人萌生死意的!
所以說,司寇署的事都是我找出來的。
其他部門真的沒事麽?
的確,如果不主動找事,的確沒事,所以才能用臨時委任的行政任命製度。有時候即便有事,拖一拖,也就沒事了。
這不光是趙國,列國都是如此。
除了秦國。
秦國的立法者給所有部門都找了一大堆的事。
五月十六,樓緩送來的全套《秦律》終於在長途跋涉之後送到了邯鄲。
當下魏冉復相,樓緩已經不是秦國的丞相了,但他依舊留在秦國拿著上大夫的待遇,沒有回國。這種事並不罕見,但發生在自己國家頭上總是覺得不爽。好在他還沒有完全敢跟趙國絕情斷義,當趙何讓他收集《秦律》之後,他還是乖乖去做了。
這套秦律有三十二種,共兩百十二卷。因為每卷字數不同,所以我也無法估算這套法律大典到底有多少字。樓緩用了兩輛牛車,專門拉這些竹簡。而且秦國似乎也很高興趙國研究秦法,另外派出了正兒八經的秦國銳擊之士護衛竹簡。
難道宣太後和秦昭王這就知道了意識形態的重要性了?
我隻取了三卷,都是目錄。
光看這些名字就讓我對秦律心生畏懼:田律、廄苑律、倉律、金布律、關市律、工律、均工律、徭律、司空律、軍爵律、置吏律、效率、傳食律……
這還都是第一卷中規範人民生活的法律。
至於第二卷目錄裏,脫胎於李悝《法經六律》——《盜》、《賊》、《網》、《捕》、《雜》、《具》——的真正秦國刑法學,更是讓我瞠目結舌。
我甚至都沒來得及看第三卷目錄,就讓人將這兩車秦律送到賈政府上,讓他組織門客進進行抄寫轉錄。雖然有些傷自尊,但是從商鞅開始的秦國立法者們,孜孜不倦地將法律這門技術,抬升到了法學這門科學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