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仆在。」
「以五數為限,不散去者,杖三十!」我厲聲道。
「一!」馮實高聲報導。
「我乃中尉門下,你敢動手!」
「二!」馮實不為所動,我喜歡。
門外突然安靜了些,依舊有些許聒噪
「三!」馮實喊道。
「他真敢杖某家麽!別拉我,讓他杖斃試試!」最先那個聲音喊道。中尉門下就這麽牛?我對那位中尉的感觀也變得糟糕起來。不過人家相當於中央組織部部長,不是我一個小小士師能擺平的。
當然,以我的性格,擺不平的人,直接拍平!
「四!」
「我見過那個士師,」門口有人道,「是相邦門下上賓,好像一直是個二愣子!說不定真敢杖我們……」
「你想逃?」那人厲聲喝問道。
「五!」我替馮實喊道,同時對許歷道,「統統抓起來,剝去衣冠,脊杖三十!」
許歷猛然站起,走過我身邊的時候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壓低聲音道:「有兩個杖斃了的也無妨。」
許歷朝我咧嘴一笑,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沒聽清他吼了一聲什麽,左右侍衛如狼似虎就撲向了那些聚在正堂門口喧鬧的理士,一個個被押到堂下,三兩下剝光了衣服,頓時哭泣哀嚎求饒之聲傳了進來。
我清了清喉嚨,示意左右侍從去給在座的理士倒水潤喉。喝了口水之後,我麵帶微笑,繼續道:「此事並非大事。」
「長官,那些人頗有幾個是權貴門下,怎的還不是大事?」賈政麵帶焦慮。
這小子雖然有點不順毛,不過還是個忠厚人呢。我笑道:「我說的是分立刑民並非大事。日後若是覺得做得不習慣,還能互調的。」
眾理士看著我,似乎很期待我繼續講下去。
我一時湧上了談性,在門外劈裏啪啦木肉擊打聲中悠然道:「民為邦本,法乃公器。立國之道,安民,嚴法也!」
如何安民?自五代以降,民心不古,多有訟爭。我們要的不是掩蓋問題,而是解決問題,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讓民眾感化,最終達到和諧社會。所以在民事問題上,動刑就讓人不敢進來說理,看似沒問題,實則是最大的問題。
至於刑事案件,它的客體不是人、物、財、名,而是一種社會關係。商鞅把律製定得那麽嚴苛,就是為了保護社會關係。不過本官認為,如果倒一盆灰就要刖足,那麽人民很可能在倒了灰之後索性去搶劫,搶劫之後索性殺人,殺人之後索性造反,反正都活不下去了。
為什麽陳勝吳廣劉邦要起兵造反?因為他們遲到了。明明隻需要扣工資就行的事,按照秦律卻要砍頭,都是一死,不如造反。當然,這個典故我就不說了,免得他們以為我穿越。
「所以,一要罪刑法定,二要罪刑相適。」我道。
理士們上了這麽高端的法理課後,臉上露出迷茫和驚惶的神色。迷茫是因為這些思想他們沒想過,驚惶是因為他們覺得失去了自己的立身之本。一個一輩子拉車為生的車夫,讓他去開火車,能不驚惶麽?
看到他們這樣,我要是再推出成文法典,恐怕趙國的司法體製就徹底崩潰了。於是我隻能退而求其次,道:「今日午時起,本官坐堂斷案,你們先旁聽,十日之後再做出決定。」我轉頭問侍從:「什麽時辰了?」
「回長官,剛報過巳牌。」
「請諸君一邊稍待,」我道,「讓佐府、令史、胥徒進來。」
佐府等於是書記官,同時掌管文書資料。令史在權責上更偏向刑偵人員和法醫,同時又要編寫爰書。狹義上的爰書是驗屍報告,廣義上的爰書可以包括庭審筆錄。從級別上說,佐府要比令史高一級。胥徒包括門房大爺,打掃庭院的健婦,執勤的法警,反正隻要在司寇署裏的工勤人員全都算胥徒。
趙國司寇應當有八佐府,十二令史,二十四胥徒。實際上在我麵前的,一共是三個佐府,四個令史,六個胥徒——不算我剛提拔的馮實和從趙雍那兒要來的十個。
我無奈地嘆了口氣,叫來馮實一一讓他們錄名花押,宣布沒來的通通革職不用。這些人顫顫巍巍地埋著頭,隨著門外脊杖聲的節奏打著哆嗦。我慰勞了他們幾句,讓他們放下心理包袱,隻要忠實勤勉,就有升任理士的機會。同時賜予了提交月度工作總結的權利。
看到他們因為能寫工作總結而感激得淚流滿麵,我想起以前每逢述職報告前夜的忐忑,心中五味雜陳。
「回長官,行刑畢。」許歷進門道,「有兩個體弱的,不堪重刑,已經斷氣了。」
「卷張草蓆扔到門口,讓他們家人來領屍首。」我道,「對了,順便收他們草蓆錢,還有每人一鬥米作為行刑費,不繳納行刑費的留下為司寇。」嗯,我拽了一下行內黑話,免得他們以為我什麽都不懂。
司寇非但可以稱署,稱官,還可以稱刑徒。
風起沙丘 第25章 第二十四章 審案(一)
所謂的獄審就是法官和犯罪嫌疑人同在地牢裏,然後一群脫光了上衣的胥徒開始行刑,法官坐在上麵臉紅脖子粗地喊:「你丫招是不招!」這種畫麵看得太多,總讓我覺得法官都是反麵角色,那些受刑的可憐人不是勞苦大眾就是共產黨員。
我是很反對獄審的。除了上述理由,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空氣不好。地牢裏空氣不流通,犯人吃喝拉撒全在裏麵,一年四季都點著爐子,偶爾還有炮烙帶來的臭味,哪個法官願意受那份罪啊?真的不得已坐到了那個位子,也會恨不得快點把人打死結案回家。
「以五數為限,不散去者,杖三十!」我厲聲道。
「一!」馮實高聲報導。
「我乃中尉門下,你敢動手!」
「二!」馮實不為所動,我喜歡。
門外突然安靜了些,依舊有些許聒噪
「三!」馮實喊道。
「他真敢杖某家麽!別拉我,讓他杖斃試試!」最先那個聲音喊道。中尉門下就這麽牛?我對那位中尉的感觀也變得糟糕起來。不過人家相當於中央組織部部長,不是我一個小小士師能擺平的。
當然,以我的性格,擺不平的人,直接拍平!
「四!」
「我見過那個士師,」門口有人道,「是相邦門下上賓,好像一直是個二愣子!說不定真敢杖我們……」
「你想逃?」那人厲聲喝問道。
「五!」我替馮實喊道,同時對許歷道,「統統抓起來,剝去衣冠,脊杖三十!」
許歷猛然站起,走過我身邊的時候我一把拉住他的手,壓低聲音道:「有兩個杖斃了的也無妨。」
許歷朝我咧嘴一笑,大步流星走了出去。沒聽清他吼了一聲什麽,左右侍衛如狼似虎就撲向了那些聚在正堂門口喧鬧的理士,一個個被押到堂下,三兩下剝光了衣服,頓時哭泣哀嚎求饒之聲傳了進來。
我清了清喉嚨,示意左右侍從去給在座的理士倒水潤喉。喝了口水之後,我麵帶微笑,繼續道:「此事並非大事。」
「長官,那些人頗有幾個是權貴門下,怎的還不是大事?」賈政麵帶焦慮。
這小子雖然有點不順毛,不過還是個忠厚人呢。我笑道:「我說的是分立刑民並非大事。日後若是覺得做得不習慣,還能互調的。」
眾理士看著我,似乎很期待我繼續講下去。
我一時湧上了談性,在門外劈裏啪啦木肉擊打聲中悠然道:「民為邦本,法乃公器。立國之道,安民,嚴法也!」
如何安民?自五代以降,民心不古,多有訟爭。我們要的不是掩蓋問題,而是解決問題,通過擺事實講道理,讓民眾感化,最終達到和諧社會。所以在民事問題上,動刑就讓人不敢進來說理,看似沒問題,實則是最大的問題。
至於刑事案件,它的客體不是人、物、財、名,而是一種社會關係。商鞅把律製定得那麽嚴苛,就是為了保護社會關係。不過本官認為,如果倒一盆灰就要刖足,那麽人民很可能在倒了灰之後索性去搶劫,搶劫之後索性殺人,殺人之後索性造反,反正都活不下去了。
為什麽陳勝吳廣劉邦要起兵造反?因為他們遲到了。明明隻需要扣工資就行的事,按照秦律卻要砍頭,都是一死,不如造反。當然,這個典故我就不說了,免得他們以為我穿越。
「所以,一要罪刑法定,二要罪刑相適。」我道。
理士們上了這麽高端的法理課後,臉上露出迷茫和驚惶的神色。迷茫是因為這些思想他們沒想過,驚惶是因為他們覺得失去了自己的立身之本。一個一輩子拉車為生的車夫,讓他去開火車,能不驚惶麽?
看到他們這樣,我要是再推出成文法典,恐怕趙國的司法體製就徹底崩潰了。於是我隻能退而求其次,道:「今日午時起,本官坐堂斷案,你們先旁聽,十日之後再做出決定。」我轉頭問侍從:「什麽時辰了?」
「回長官,剛報過巳牌。」
「請諸君一邊稍待,」我道,「讓佐府、令史、胥徒進來。」
佐府等於是書記官,同時掌管文書資料。令史在權責上更偏向刑偵人員和法醫,同時又要編寫爰書。狹義上的爰書是驗屍報告,廣義上的爰書可以包括庭審筆錄。從級別上說,佐府要比令史高一級。胥徒包括門房大爺,打掃庭院的健婦,執勤的法警,反正隻要在司寇署裏的工勤人員全都算胥徒。
趙國司寇應當有八佐府,十二令史,二十四胥徒。實際上在我麵前的,一共是三個佐府,四個令史,六個胥徒——不算我剛提拔的馮實和從趙雍那兒要來的十個。
我無奈地嘆了口氣,叫來馮實一一讓他們錄名花押,宣布沒來的通通革職不用。這些人顫顫巍巍地埋著頭,隨著門外脊杖聲的節奏打著哆嗦。我慰勞了他們幾句,讓他們放下心理包袱,隻要忠實勤勉,就有升任理士的機會。同時賜予了提交月度工作總結的權利。
看到他們因為能寫工作總結而感激得淚流滿麵,我想起以前每逢述職報告前夜的忐忑,心中五味雜陳。
「回長官,行刑畢。」許歷進門道,「有兩個體弱的,不堪重刑,已經斷氣了。」
「卷張草蓆扔到門口,讓他們家人來領屍首。」我道,「對了,順便收他們草蓆錢,還有每人一鬥米作為行刑費,不繳納行刑費的留下為司寇。」嗯,我拽了一下行內黑話,免得他們以為我什麽都不懂。
司寇非但可以稱署,稱官,還可以稱刑徒。
風起沙丘 第25章 第二十四章 審案(一)
所謂的獄審就是法官和犯罪嫌疑人同在地牢裏,然後一群脫光了上衣的胥徒開始行刑,法官坐在上麵臉紅脖子粗地喊:「你丫招是不招!」這種畫麵看得太多,總讓我覺得法官都是反麵角色,那些受刑的可憐人不是勞苦大眾就是共產黨員。
我是很反對獄審的。除了上述理由,還有更重要的一點就是空氣不好。地牢裏空氣不流通,犯人吃喝拉撒全在裏麵,一年四季都點著爐子,偶爾還有炮烙帶來的臭味,哪個法官願意受那份罪啊?真的不得已坐到了那個位子,也會恨不得快點把人打死結案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