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由馬士英、史可法等奉明福王朱由崧監國於南京。五月十五日即皇帝位,年號弘光。朱由崧,明神宗之孫,老福王朱常洵之子。初封德昌王,進封世子。


    弘光元年(1645)閏六月初七,明福建巡撫張肯堂、禮部尚書黃道周及南安伯鄭芝龍、靖虜伯鄭鴻逵等,奉唐王朱聿鍵稱監國於福州。朱聿鍵,朱元璋九世孫,端王朱碩熿之孫。閏六月二十七日稱帝,改福州為天興府,以是年為隆武元年(弘光元年與隆武元年為同一年)。


    隆武元年(1645)閏六月二十八日,在浙江餘姚、會稽、鄞縣等地故明官吏縉紳的扶持下,明魯王朱以海監國於紹興。朱以海,朱元璋十世孫,魯王朱壽鏞第五子。魯王政權建立後,控製浙東紹興、寧波、溫州、台州等地,擁有浙中義師及原明總兵方國安、王之仁部,且憑藉錢塘江天險,曾匯兵合攻杭州。但其政權腐敗,熱衷於與隆武朝爭奪皇統,勢同水火。


    這些小朝廷有個特點,就是擅於爭權奪利,卻不善武事。武將各自鎮守一方,儼然土皇帝,不聽號令,其實就是軍閥割據,對這些小朝廷隻是虛與委蛇,其實都在擴大自己的勢力。


    張奇自然深知這些明朝遺老遺少們的德行,自然不會坐視不管。


    別看這些小朝廷都聚集大批文人墨客,看上去牛皮哄哄,其實外強中幹,漢唐(居然禁詞)軍平推過去,一個小指頭就能把那張牛皮戳個窟窿。


    果然,數月之間,這些小朝廷紛紛降的降,逃的逃,就如秋風掃落葉一般,一下子掃得幹幹淨淨。


    如今天下已經基本上平定下來,一些南下逃難的百姓,在得知北方平定之後,業已開始在各地官府的引導下,逐步的返回北方,利用這個冬季,做好開春之後復耕農田的準備。


    大批散布在各地的流賊以及兵匪,在各地漢唐(居然禁詞)軍的打擊之下,要麽灰飛煙滅,要麽繳械投降,接受安置,雖然短時間之內還不能徹底解決這些事情,但是張奇也相信,在隨後一年之中,基本上可以將這種混亂結束。


    老百姓的恢復能力是巨大的,隻要給他們提供可供他們生存的土地,他們便會煥發出巨大的熱情,投入到恢復生產之中,再加上兵禍連連,以至於許多地方的人口都出現了大減,還有漢唐(居然禁詞)軍幾乎將那些大明的權貴以及勛戚皇親國戚們連根拔起,原本被這些特權階層大量侵占的土地,被漢唐國收回,所以安置流民的問題便可迎刃而解。


    大量的土地,被漢唐國各地官府,以賞功的名義,分發給了有功將士,讓其家人耕種,同時大批土地以或租或售的方式,限量分配給無地的民眾,即便是民眾無錢購買或者租種土地,漢唐國戶部也下文,令各地官府可以用貸款的方式,將土地賣給民眾,將土地分派給民眾,這樣的話土地便可以回到普通百姓手中,但是以貸款賣土地的民眾,則需要付出相對較低的利息,同時未來幾年間,拿到土地的百姓,還要分批償還貸款,讓漢唐國今後十年甚至二十年三十年裏,不斷的收回大量的資金本金還有額外的利息,在漢唐國最初三十年之內,通過土地買賣,可以有一個相當穩定了收入,遠比單靠財政收入要多的多,這也為漢唐國最初發展的幾十年時間,奠定了基礎。


    張奇下旨,取消了土地特權,以攤丁入畝以及一條鞭法的形式,取消了所有階層有關土地的特權,不管是誰,哪怕是今後的大中皇族,隻要占據農田,便也需要按照稅製,向官府繳納田賦。


    另外張奇在和諸臣商議之後,為了避免以後還出現大量的土地兼併的情況,還力排眾議,下旨推出了一個新法,那就是限製土地兼併,避免出現超大的地主階層,將土地擁有量分成了幾個等級,凡是擁有土地五百畝之內的人家,可按照正常的稅賦繳納田賦,五百畝以上到一千畝土地的人家,要額外繳納一筆稅賦,但是超過一千畝土地的人家,便要繳納更重的稅賦。


    如此一來,經過計算之後,擁有五百畝以內的田地的人家,一年勞作下來,刨去僱請幫工以及種子投入等支出之後,可以有相當不錯的盈餘。


    如此一來,以後假如有人想要占更多的耕地的話,就不得不考慮這個問題,土地越多,相反收入可能越低,甚至於達到入不敷出的境地,這麽一來,今後便不會再有人想方設法的去圈占土地了。


    一部漢唐律業已呈交到了張奇手中,張奇仔細觀看了一番之後,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見,雖然這部漢唐律,比起之前的大明律更加詳細實用了一些,但是遠沒有後世的法律詳細,而且沒有刑法和民法之分,但是在這個時代,倉促之間,要效仿後世頒布一係列的法典,也是不現實的。


    所以考慮到許多事情是要循序漸進才能逐步推行的,張奇還是在年前的時候,硃批了這部漢唐律,下旨開始印刷刊行,年後下發各部以及地方官府給官員們熟悉並且提出意見進行最後修改,並且決定在年後三月間正式啟用,棄用之前使用的大明律。


    而且張奇還下旨,將這本漢唐律發放各地之後,令人抄寫成布告,擇地張貼出來,對全部民眾進行公示,派人每日進行宣講,讓民眾在推行此法之前,也初步了解此律,並以此來規範個人行為,省的到時候推行起來,很多人不知道。


    另外,治國就是治吏,張奇深深知道,明代官吏們為了生活,便隻能通過各種手段想辦法斂財,於是地方官便花樣百出的推出了各種潛規則,比如說臭名昭著的折色銀,淋尖踢斛等手段便紛紛出現,讓老百姓對此是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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