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原先幾乎完全蘇聯化了的埃及空軍,很快改用西方的武器裝備。
埃及還有許多個中隊的蘇製米格-21“魚窩”式和蘇-7“裝配匠”式b型在服役,此外,埃及空軍還有若幹個從法國購買的“幻影3e”和“幻影5”、美國提供的f-4“鬼怪”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的大批殲-6(米格-19)和殲-7(米格-21)裝備的中隊。美國提供了f-16戰鬥機。埃及自己正在製造阿爾法噴氣教練機,並計劃購買法國的“幻影2000”型戰鬥機。
埃及和以色列兩國之間自1973年12月6日在蘇伊士灣上空發生衝突以來,沒有再發生空戰。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並不是埃及唯一的敵人。1977年,利比亞向自己的阿拉伯近鄰埃及開了戰。
自1973年10月贖罪日戰爭之後,埃及總統薩達特和利比亞領導人卡紮菲上校之間的關係惡化了。在發生過幾次邊界衝突之後,1977年7月21日,利比亞和埃及的坦克及裝甲車,在地中海濱埃及的薩盧姆村發生了衝突。利比亞的飛機轟炸了埃及前沿部隊,據報有兩架飛機被防空火力擊落。第二天,埃及的戰鬥轟炸機,其中包括變後掠翼的蘇-20,轟炸並掃射了托卜魯克附近的利比亞機場阿德姆。空襲、空戰和地麵進攻激烈進行了數日,直到科威特和其他阿拉伯政府呼籲停火為止。
埃及的空中突擊摧毀了利比亞若幹處軍事目標,其中包括3個雷達站和停放在阿德姆機場的6架飛機。利比亞聲稱其截擊機和地麵防空火力擊落了大量埃及飛機,埃及方麵的發言人承認損失了兩架新式的蘇-20戰鬥轟炸機。
以色列到了80年代,以色列國防軍和空軍的實力比贖罪日戰爭開始時更加強大。由於補充了美國的f-15“鷹”式戰鬥機和f-16“戰鷹”式戰鬥機以及以色列自己生產的“幼獅”式,空中優勢這個要素得到了提高。“幼獅”式是以色列按“幻影5”製造的,以“鬼怪”式飛機上的通用電氣公司的j79發動機為動力。以色列還購買了幾架美國生產的e-2c空中預警機,它們能夠在戰場若幹裏以外觀察和控製攻擊行動。現在所有的以色列作戰飛機都具有電子對抗能力,包括探測敵方雷達的係統、箔條和照明彈投放器以及幹擾吊艙。
以色列還增加了許多新式武器並改變了戰術,以便對付阿拉伯國家對空防禦係統的威脅。以色列陸軍用新式自行火炮、非製導的地地火箭和美製“長矛”式飛彈,為自己提供大部分火力支援。由沃特公司生產的“長矛”式飛彈,原是為攜帶核彈頭麵製造的,以色列使用的“長矛”式飛彈則攜帶一枚集束炸彈式的彈頭,內裝836個blu-63型小炸彈,這些小炸彈彈片的殺傷距離達半英裏,可穿透車輛或建築物,並能有效地破壞飛彈發射陣地。以色列還有一支攜帶“陶”式反坦克飛彈的休斯500d和ah-1s直升機部隊,用來支援地麵軍隊作戰。
以色列還生產了一種電視製導的luz-1空地飛彈,它可以在數英裏以外發射。可在防空區外發射的還有美製“百舌鳥”式飛彈、“小牛”式飛彈以及雷射和光電製導的炸彈。
埃以1979年和平條約及其影響
埃及和以色列經過5年談判,最後於1979年春簽訂了一項條約。條約規定,以色列將把西奈歸還埃及以換取埃及承認以色列為主權國家。條約規定的內容於1982年付諸實現。
條約簽訂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等阿拉伯遊擊隊明顯地加劇了對以色列的襲擊行動。作為反擊,以色列加強了對主要設在黎巴嫩的恐怖分子營地的空中偵察和轟炸活動。自從1975—1976年的黎巴嫩內戰以來,敘利亞在黎巴嫩駐紮了一支3萬人的維持和平部隊。敘利亞飛機開始在黎巴嫩中部的守衛部隊上空進行保護性巡邏,以表明敘利亞不能接受以色列的空襲。
1979年6月27日,一支由f-4“鬼怪”式和a-4“天鷹”式組成的部隊,從以色列基地北起飛,去攻擊位於黎巴嫩南部的西頓和蒂爾附近被懷疑是屬於遊擊隊的設施。這些飛機由f-15“鷹”式和“幼獅”式戰鬥機護航。以色列的一架e-2c空中預警機在海岸外盤旋,進行監視。當大約8—12架敘利亞的米格-21戰鬥機企圖攻擊這些來襲的以機時,立刻被護航的“鷹”式和“幼獅”纏住。一名f-16飛行員後來在《戰鬥中誕生》中敘述了這次交戰:“發現目標,是敵機!我們立即向它們飛去。我們都很清楚,誰最快接近目標,誰就能最先擊落敵機。幾秒鍾後,我就處於一架敵機尾後的發射位置上,當紅外飛彈截獲目標後,我立即發射,這架米格飛機甚至沒有脫離的機會,被飛彈在近距離上擊中,淩空爆炸。顯然是擊中了燃料係統。我迅速脫離,飛向另一架敵機,然而它已不在那裏了。在我擊毀‘我的’那架米格飛機的同時,我的夥伴們也幹掉了4架。”
另一位f-15飛行員敘述了他的經歷,他說:“我們在滿載空戰武器後起飛,為實施突擊的飛機護航。我們在途中與“幼獅”式會合然後爬升到20,000英尺,在這個高度上,天氣晴朗,飛機不拉煙。我們在‘戰鬥三角區’內縱橫巡邏,知道隨時都可能碰上米格機。在西頓上空,我們接到了向北飛的命令,敵機正在15,000英尺的高度上向我們飛來。
埃及還有許多個中隊的蘇製米格-21“魚窩”式和蘇-7“裝配匠”式b型在服役,此外,埃及空軍還有若幹個從法國購買的“幻影3e”和“幻影5”、美國提供的f-4“鬼怪”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提供的大批殲-6(米格-19)和殲-7(米格-21)裝備的中隊。美國提供了f-16戰鬥機。埃及自己正在製造阿爾法噴氣教練機,並計劃購買法國的“幻影2000”型戰鬥機。
埃及和以色列兩國之間自1973年12月6日在蘇伊士灣上空發生衝突以來,沒有再發生空戰。值得一提的是,以色列並不是埃及唯一的敵人。1977年,利比亞向自己的阿拉伯近鄰埃及開了戰。
自1973年10月贖罪日戰爭之後,埃及總統薩達特和利比亞領導人卡紮菲上校之間的關係惡化了。在發生過幾次邊界衝突之後,1977年7月21日,利比亞和埃及的坦克及裝甲車,在地中海濱埃及的薩盧姆村發生了衝突。利比亞的飛機轟炸了埃及前沿部隊,據報有兩架飛機被防空火力擊落。第二天,埃及的戰鬥轟炸機,其中包括變後掠翼的蘇-20,轟炸並掃射了托卜魯克附近的利比亞機場阿德姆。空襲、空戰和地麵進攻激烈進行了數日,直到科威特和其他阿拉伯政府呼籲停火為止。
埃及的空中突擊摧毀了利比亞若幹處軍事目標,其中包括3個雷達站和停放在阿德姆機場的6架飛機。利比亞聲稱其截擊機和地麵防空火力擊落了大量埃及飛機,埃及方麵的發言人承認損失了兩架新式的蘇-20戰鬥轟炸機。
以色列到了80年代,以色列國防軍和空軍的實力比贖罪日戰爭開始時更加強大。由於補充了美國的f-15“鷹”式戰鬥機和f-16“戰鷹”式戰鬥機以及以色列自己生產的“幼獅”式,空中優勢這個要素得到了提高。“幼獅”式是以色列按“幻影5”製造的,以“鬼怪”式飛機上的通用電氣公司的j79發動機為動力。以色列還購買了幾架美國生產的e-2c空中預警機,它們能夠在戰場若幹裏以外觀察和控製攻擊行動。現在所有的以色列作戰飛機都具有電子對抗能力,包括探測敵方雷達的係統、箔條和照明彈投放器以及幹擾吊艙。
以色列還增加了許多新式武器並改變了戰術,以便對付阿拉伯國家對空防禦係統的威脅。以色列陸軍用新式自行火炮、非製導的地地火箭和美製“長矛”式飛彈,為自己提供大部分火力支援。由沃特公司生產的“長矛”式飛彈,原是為攜帶核彈頭麵製造的,以色列使用的“長矛”式飛彈則攜帶一枚集束炸彈式的彈頭,內裝836個blu-63型小炸彈,這些小炸彈彈片的殺傷距離達半英裏,可穿透車輛或建築物,並能有效地破壞飛彈發射陣地。以色列還有一支攜帶“陶”式反坦克飛彈的休斯500d和ah-1s直升機部隊,用來支援地麵軍隊作戰。
以色列還生產了一種電視製導的luz-1空地飛彈,它可以在數英裏以外發射。可在防空區外發射的還有美製“百舌鳥”式飛彈、“小牛”式飛彈以及雷射和光電製導的炸彈。
埃以1979年和平條約及其影響
埃及和以色列經過5年談判,最後於1979年春簽訂了一項條約。條約規定,以色列將把西奈歸還埃及以換取埃及承認以色列為主權國家。條約規定的內容於1982年付諸實現。
條約簽訂後,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等阿拉伯遊擊隊明顯地加劇了對以色列的襲擊行動。作為反擊,以色列加強了對主要設在黎巴嫩的恐怖分子營地的空中偵察和轟炸活動。自從1975—1976年的黎巴嫩內戰以來,敘利亞在黎巴嫩駐紮了一支3萬人的維持和平部隊。敘利亞飛機開始在黎巴嫩中部的守衛部隊上空進行保護性巡邏,以表明敘利亞不能接受以色列的空襲。
1979年6月27日,一支由f-4“鬼怪”式和a-4“天鷹”式組成的部隊,從以色列基地北起飛,去攻擊位於黎巴嫩南部的西頓和蒂爾附近被懷疑是屬於遊擊隊的設施。這些飛機由f-15“鷹”式和“幼獅”式戰鬥機護航。以色列的一架e-2c空中預警機在海岸外盤旋,進行監視。當大約8—12架敘利亞的米格-21戰鬥機企圖攻擊這些來襲的以機時,立刻被護航的“鷹”式和“幼獅”纏住。一名f-16飛行員後來在《戰鬥中誕生》中敘述了這次交戰:“發現目標,是敵機!我們立即向它們飛去。我們都很清楚,誰最快接近目標,誰就能最先擊落敵機。幾秒鍾後,我就處於一架敵機尾後的發射位置上,當紅外飛彈截獲目標後,我立即發射,這架米格飛機甚至沒有脫離的機會,被飛彈在近距離上擊中,淩空爆炸。顯然是擊中了燃料係統。我迅速脫離,飛向另一架敵機,然而它已不在那裏了。在我擊毀‘我的’那架米格飛機的同時,我的夥伴們也幹掉了4架。”
另一位f-15飛行員敘述了他的經歷,他說:“我們在滿載空戰武器後起飛,為實施突擊的飛機護航。我們在途中與“幼獅”式會合然後爬升到20,000英尺,在這個高度上,天氣晴朗,飛機不拉煙。我們在‘戰鬥三角區’內縱橫巡邏,知道隨時都可能碰上米格機。在西頓上空,我們接到了向北飛的命令,敵機正在15,000英尺的高度上向我們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