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後(7月29日),尚未正式得到中國海盜支持的荷蘭人,就直接將宣戰書送交明政府,提出隻有滿足他們的下列要求,才能停戰:在漳州河、安海、大員、巴達維亞之間自由貿易;在鼓浪嶼建立貿易據點;至中國沿海城市收購商品;在福建沿海自由停泊;不準任何中國船隻前往馬尼拉;荷蘭人在中國享有與中國人同等法律權利。
大航海和大殖民時代,東西方的第一次大規模戰爭即將爆發,雙方都開始動員更多的力量。荷蘭人不斷從台灣抽調戰艦前往廈門沿海,而鄭芝龍則發出了“江湖追殺令”,在政府的標準軍餉之外,自費給每位士兵2兩銀子的軍餉,如果戰事延長,另再發5兩;而放火船如能燒毀敵船,獎勵200兩,每艘放火船上有16人,人均12兩;另懸賞荷蘭人的首級,一個紅毛人頭獎勵50兩。
8月和9月,雙方爆發了多次中小規模的戰鬥,互有勝負。但荷蘭人此前的攻勢受到了鄭芝龍的阻滯,台灣總督普特曼斯告訴劉香:“一官(鄭芝龍)屢屢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圖於漳州河壓倒我們,我們不時受到損害及恥辱而不得不逃走 ”8月底,劉香、李國助正式與荷蘭方麵聯手。
9月16日,福建巡撫鄒維璉親自掛帥,五虎遊擊鄭芝龍擔任前鋒,開始籌劃反擊。在戰艦標準配置之外,鄭芝龍自費購買了英國產的新式大炮,安裝在每一艘主力戰船上。同日,荷蘭艦隊並劉香的海盜艦隊,開始在金門料羅灣集結。
1個月後,明軍主力也集結完畢,150多艘戰艦組成了有史以來中國最為龐大的作戰艦隊,隨即在10月22日爆發料羅灣大海戰,荷蘭人與海盜的聯軍大敗而逃。
此戰,根據福建巡撫鄒維璉《奉剿紅夷報捷疏》,鄭芝龍擊沉了荷蘭人的5艘戰艦,俘獲1艘。而根據荷方的各種記載,荷蘭艦隊“在颱風和戰鬥中喪失了4條軍艦,還有3艘不知去向”,實際上是鄭芝龍各燒毀和俘獲了1艘荷蘭軍艦(brouner射aven號和slooterdijck號),其餘荷蘭軍艦均衝出重圍,其他的損失都是日後因颱風等自然災害造成,並非戰鬥損失。正因荷蘭人保持了相當的實力,鄭芝龍才選擇了與他們再度談判,也為日後鄭成功收復台灣埋下了伏筆,否則,荷蘭人如果在料羅灣海戰中徹底失敗的話,他們將難以堅守台灣據點。
金門料羅灣海戰,鄭芝龍給信奉弱肉強食的荷蘭人上了一課,“崇禎中,(荷夷)為鄭芝龍所破,不敢窺內地者數年”(《明史》)。鄭芝龍被官方稱為“海疆長城”,並提拔為南澳鎮副總兵。這是明代200年來政府第一次真心地與“海盜”合作並且相濡以沫。
而荷蘭人在次年的總結中說:“我們去年發動的戰爭結果足以證明,自由無限製的中國貿易憑武力和強暴是無法獲得的,大員(台灣)長官和評議會已深深意識到這點,為促進事務的進展,長官先生已將21名囚犯釋放,並派重要商人hambuan送往中國,無疑會受到巡撫和其他中國大官的召見。”(《荷蘭人在福爾摩莎》)普特曼斯因戰敗而辭職。
鄭芝龍與荷蘭人達成了協議,荷蘭人賠償戰爭損失,並保證不再騷擾大陸沿海,並放棄對劉香集團的支持,鄭芝龍也代表官方同意取消海禁,讓更多的福建商人前往台灣貿易。這一協議,雙方是互惠的,但相比而言,鄭芝龍所得更多:荷蘭人放棄了敵對態度後,中國前往馬尼拉的貿易航線開通,想獲得更好收益的閩粵兩地海商,不需要經過荷蘭人的中轉或阻撓,而直抵馬尼拉,當然,貿易量放大後,也有更多的貨物流入了台灣,讓荷蘭人有了可炊之米。
失去了荷蘭人支持的劉香集團,迅速被鄭芝龍的優勢兵力撲滅,至此,鄭芝龍徹底掃清了東西兩洋的航道,通商範圍遍及東南亞。至1635年日本實行鎖國,鄭芝龍已經是海上霸主,日本市場的關閉對他毫無影響。此時的西太平洋上,“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 “海船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一船,例入三千金。歲入年千萬計。芝龍以此富敵國,自築城於安平海梢,直通臥內,可泊船,徑達海。其守城兵,自給餉,不取於官,旗幟鮮明,戈甲堅利。凡賊遁入海者,檄付芝龍,取之如寄。”(《明季北略》)“各國皆飛黃(鄭芝龍)旗號,滄海大洋如內地矣”,中國官方第一次對大洋深處實施了有效的管理。
鄭芝龍麾下的軍隊也超過20萬人,不僅有漢人,而且還有日本、朝鮮人甚至非洲黑人在他軍中扛槍吃糧,他的船隊規模超過3000艘,成為西太平洋地區最大的海上力量,台灣海峽完全成為鄭芝龍的內海。
更為重要的是,鄭芝龍在1630年、也就是他接受招安後不久,就從日本接回了6周歲的兒子鄭成功,年幼的鄭成功開始在名師的督導下,認真學習中國文化。父親締造的這一海洋帝國,即將在他的手上繼續發揚光大。
鄭芝龍稱雄大洋,是中國人繼鄭和之後,第一次重新奪回了海洋的發言權。不同的是,鄭和下西洋,是在完全有能力的情況下,去收縮乃至閹割海上的擴張,而鄭芝龍則是積極地向海洋拓展。
這也是中國第一次政府與海盜的真心合作,崇禎皇帝獲得了一個安寧、富庶的東南海疆,不僅不需要再牽扯國家的財力和人力,而且為中央提供了比較穩定的財政支持,得以全力對抗努爾哈赤和李自成。
大航海和大殖民時代,東西方的第一次大規模戰爭即將爆發,雙方都開始動員更多的力量。荷蘭人不斷從台灣抽調戰艦前往廈門沿海,而鄭芝龍則發出了“江湖追殺令”,在政府的標準軍餉之外,自費給每位士兵2兩銀子的軍餉,如果戰事延長,另再發5兩;而放火船如能燒毀敵船,獎勵200兩,每艘放火船上有16人,人均12兩;另懸賞荷蘭人的首級,一個紅毛人頭獎勵50兩。
8月和9月,雙方爆發了多次中小規模的戰鬥,互有勝負。但荷蘭人此前的攻勢受到了鄭芝龍的阻滯,台灣總督普特曼斯告訴劉香:“一官(鄭芝龍)屢屢用放火船及兵船企圖於漳州河壓倒我們,我們不時受到損害及恥辱而不得不逃走 ”8月底,劉香、李國助正式與荷蘭方麵聯手。
9月16日,福建巡撫鄒維璉親自掛帥,五虎遊擊鄭芝龍擔任前鋒,開始籌劃反擊。在戰艦標準配置之外,鄭芝龍自費購買了英國產的新式大炮,安裝在每一艘主力戰船上。同日,荷蘭艦隊並劉香的海盜艦隊,開始在金門料羅灣集結。
1個月後,明軍主力也集結完畢,150多艘戰艦組成了有史以來中國最為龐大的作戰艦隊,隨即在10月22日爆發料羅灣大海戰,荷蘭人與海盜的聯軍大敗而逃。
此戰,根據福建巡撫鄒維璉《奉剿紅夷報捷疏》,鄭芝龍擊沉了荷蘭人的5艘戰艦,俘獲1艘。而根據荷方的各種記載,荷蘭艦隊“在颱風和戰鬥中喪失了4條軍艦,還有3艘不知去向”,實際上是鄭芝龍各燒毀和俘獲了1艘荷蘭軍艦(brouner射aven號和slooterdijck號),其餘荷蘭軍艦均衝出重圍,其他的損失都是日後因颱風等自然災害造成,並非戰鬥損失。正因荷蘭人保持了相當的實力,鄭芝龍才選擇了與他們再度談判,也為日後鄭成功收復台灣埋下了伏筆,否則,荷蘭人如果在料羅灣海戰中徹底失敗的話,他們將難以堅守台灣據點。
金門料羅灣海戰,鄭芝龍給信奉弱肉強食的荷蘭人上了一課,“崇禎中,(荷夷)為鄭芝龍所破,不敢窺內地者數年”(《明史》)。鄭芝龍被官方稱為“海疆長城”,並提拔為南澳鎮副總兵。這是明代200年來政府第一次真心地與“海盜”合作並且相濡以沫。
而荷蘭人在次年的總結中說:“我們去年發動的戰爭結果足以證明,自由無限製的中國貿易憑武力和強暴是無法獲得的,大員(台灣)長官和評議會已深深意識到這點,為促進事務的進展,長官先生已將21名囚犯釋放,並派重要商人hambuan送往中國,無疑會受到巡撫和其他中國大官的召見。”(《荷蘭人在福爾摩莎》)普特曼斯因戰敗而辭職。
鄭芝龍與荷蘭人達成了協議,荷蘭人賠償戰爭損失,並保證不再騷擾大陸沿海,並放棄對劉香集團的支持,鄭芝龍也代表官方同意取消海禁,讓更多的福建商人前往台灣貿易。這一協議,雙方是互惠的,但相比而言,鄭芝龍所得更多:荷蘭人放棄了敵對態度後,中國前往馬尼拉的貿易航線開通,想獲得更好收益的閩粵兩地海商,不需要經過荷蘭人的中轉或阻撓,而直抵馬尼拉,當然,貿易量放大後,也有更多的貨物流入了台灣,讓荷蘭人有了可炊之米。
失去了荷蘭人支持的劉香集團,迅速被鄭芝龍的優勢兵力撲滅,至此,鄭芝龍徹底掃清了東西兩洋的航道,通商範圍遍及東南亞。至1635年日本實行鎖國,鄭芝龍已經是海上霸主,日本市場的關閉對他毫無影響。此時的西太平洋上,“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 “海船不得鄭氏令旗,不能往來。每一船,例入三千金。歲入年千萬計。芝龍以此富敵國,自築城於安平海梢,直通臥內,可泊船,徑達海。其守城兵,自給餉,不取於官,旗幟鮮明,戈甲堅利。凡賊遁入海者,檄付芝龍,取之如寄。”(《明季北略》)“各國皆飛黃(鄭芝龍)旗號,滄海大洋如內地矣”,中國官方第一次對大洋深處實施了有效的管理。
鄭芝龍麾下的軍隊也超過20萬人,不僅有漢人,而且還有日本、朝鮮人甚至非洲黑人在他軍中扛槍吃糧,他的船隊規模超過3000艘,成為西太平洋地區最大的海上力量,台灣海峽完全成為鄭芝龍的內海。
更為重要的是,鄭芝龍在1630年、也就是他接受招安後不久,就從日本接回了6周歲的兒子鄭成功,年幼的鄭成功開始在名師的督導下,認真學習中國文化。父親締造的這一海洋帝國,即將在他的手上繼續發揚光大。
鄭芝龍稱雄大洋,是中國人繼鄭和之後,第一次重新奪回了海洋的發言權。不同的是,鄭和下西洋,是在完全有能力的情況下,去收縮乃至閹割海上的擴張,而鄭芝龍則是積極地向海洋拓展。
這也是中國第一次政府與海盜的真心合作,崇禎皇帝獲得了一個安寧、富庶的東南海疆,不僅不需要再牽扯國家的財力和人力,而且為中央提供了比較穩定的財政支持,得以全力對抗努爾哈赤和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