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所謂黃興謀爭總統,又與宋教仁爭總理,以及陳其美圖謀國務員位置等,均無實據。從宋教仁被刺前三個月開始,《亞細亞日報》等連續多日鼓吹由黃興出任正式大總統,但從未見黃興本人表明爭總統之意。相反,黃興與宋教仁私下運動黎元洪出任正式大總統,而由國民黨人組閣掌握實權,倒確有其事。而後因遭黎元洪拒絕,黃、宋始改變策略,仍然支持袁任正式大總統。可見,黃興爭總統之說並非事實。按照黃遠庸的說法,統一共和黨併入國民黨時,唯一的條件就是不爭總統,從這點看,黃興也不可能爭總統,否則國民黨將陷於分裂。至於由誰組閣,國民黨內黃興、宋教仁的確各有支持者,但這並非根本性分歧,正如黃遠庸所雲:“國民黨中贊成黃內閣派,或有不贊成宋內閣者;贊成宋內閣派,若令大勢集於黃君,則亦並無絕對排斥黃君之意,蓋平心論之,國民黨中固無如許激烈之內訌也。”[66]《國報》所謂國民黨開會票舉總理之事,從未見諸國民黨方麵之記載,事實上,國民黨不大可能在孫中山缺席的情況下舉行此種會議,宋教仁被刺之前,國民黨也從未確定過組閣人選。退而言之,《國報》所言若為事實,那麽,在宋教仁已經讓出總理候選人位置的情況下,黃、陳何以還要將他殺死呢?這是說不通的。至於說陳其美為爭國務員位置而殺宋,就更無道理。1912年唐紹儀組織同盟會內閣時,陳其美就被任命為工商總長,但他並未積極就任。彼時不願為國務員,此時卻為一國務員位置而殺害未必組閣的宋教仁,有是理乎?
結合雷震春給袁世凱的密呈,以及當時隻有《國報》密集鼓譟所謂黃、陳殺宋這一事實來看,其背後極有可能就是應夔丞黨徒依照雷震春和錢錫霖的主意而為之,目的是嫁禍於黃、陳,從而為把應夔丞由國民黨勢力影響下的上海移送至北京或湖北審判製造輿論,同時轉移輿論對袁、趙的攻擊。因為動機不純,《國報》所謂黃、陳殺宋的種種“案情”和“證據”,極盡猜測、虛構之能事。
四 “宋案平議”之論調
宋教仁被刺後,由於國民黨人認定袁、趙為幕後主使,雙方關係日益緊張,特別是宋案證據公布後,譴責袁、趙之聲鋪天蓋地。萬國改良會會長丁義華曾出麵調和雙方關係,孫中山、黃興為此於5月6日致電丁義華道:“宋案發現之翌日,北京政界眾口同聲,指為國民黨員所殺,今果如何?”他們希望丁義華能“研究真象,發為正論”,“主持公理”。[67]電文中所謂“宋案發現之翌日”,是指應夔丞被捕次日,即3月25日。所謂“國民黨員”,即指黃興、陳其美,尤其是陳其美。如前所述,3月25日上海西文《文匯報》曾刊登北京電報,稱:“京內官場之意見,均以宋教仁遇害,必為其同黨之人所仇殺,蓋宋近來曾力主舉袁世凱為正式總統,致為同黨所忌。”[68]而由前述事實來看,袁世凱政府毫無疑問是所謂陳其美主謀殺宋的構陷者之一,雷震春給袁世凱的密呈就是明證。《國報》密集鼓譟所謂黃、陳主謀殺宋,也極有可能是袁世凱方麵和應夔丞黨徒共同所為,或者說是袁方與應方出於不同目的聯手對國民黨發起的一場輿論戰。幸運的是,在北京大學歷史學係所藏檔案中,有更為確實的政府試圖將黃、陳說成殺宋主謀的證據,這就是一篇題名為《宋案平議》的手稿。該文極力反駁政府殺宋之說,提出宋案內幕應當“求之於政府以外之方麵”,其首段曰:
國民黨者,中國現政府之反對黨也;宋教仁者,反對黨中最有力之分子也。故宋教仁在滬被刺,該黨騰沸,鹹疑政府暗殺,以仆政敵。而著者以冷靜之腦筋、公平之理想,詳加推測,竊謂政府對於在野黨之野心家,當以適宜之政策,迎合大多數國民之心理,以為戰勝之武器,若托徒誅鋤異己,適以激成反抗。況能死宋教仁之身,而不能死宋教仁所持政黨內閣之說,其又焉能人人而殺之乎?即使愚謬至此,幽燕健兒豈少荊軻、聶政之流,挾匕首南下,乘便狙擊,何求不得,顧必輾轉於洪、應、武數人之間,且由執政發密碼、給手劄,若惟恐殺人滅跡,而預為存留種種罪證也者?自非大愚,孰能為此?故著者於此案之內幕,不欲於政府方麵求之,而求之於政府以外之方麵。[69]
接下來著者引用4月25日江蘇都督程德全及民政長應德閎宣布證據“有電”、4月28日趙秉鈞自辯“勘電”,以及5月3日洪述祖自辯“江電”,相互對勘,以證“歸獄政府”並無真憑實據。而後分析國民黨內派係之爭,指出宋教仁被刺乃黃、宋因爭總理內訌所致,黃興、陳其美是殺宋幕後主使,其詞曰:
且夫國民黨者,以秘密結社之同盟會為其基礎而構成者也。同盟會之暗潮,又自各有派別,一為廣東派,一為湖南派。湖南派中又歧為二,一為暴烈派,黃興其代表也,一為穩健派,宋教仁其代表也。二者手段雖異,而其欲壟斷政權則一。溯自清廷禪位,政府北遷,該黨重要人物雖暫時蜷伏,然蹩者不忘起,盲者不忘視,璧忘鼠,鼠不忘璧,自初至終,固如一日也。惟袁氏內有全國之推崇,外有列強之信賴,總統一席,未易搖撼,故不得已而思其次。彼黨之所耽耽者,厥維內閣總理,而此內閣總理之希望,無論在本黨,在敵黨,抑在一般社會之名譽,又不如宋。榮利之途,兩賢相厄,於是互懷嫉視,自為抨擊,其來久矣。不然,滬寧車站黃興與陳其美同在,何乃武士英之手槍有眼,而惟死一宋教仁乎?蓋應夔丞者,陳其美滬軍都督府之諜報科科長也,陳其美者,又黨黃以攻宋,而素以暗殺著稱,陶成章之死,徐寶山之死,論者皆竊竊然疑之者也。灰蛇之跡,雪鴻之爪,精以求之,思過半矣。謂餘不信,請俟異日應夔丞供詞之發表。[70]
結合雷震春給袁世凱的密呈,以及當時隻有《國報》密集鼓譟所謂黃、陳殺宋這一事實來看,其背後極有可能就是應夔丞黨徒依照雷震春和錢錫霖的主意而為之,目的是嫁禍於黃、陳,從而為把應夔丞由國民黨勢力影響下的上海移送至北京或湖北審判製造輿論,同時轉移輿論對袁、趙的攻擊。因為動機不純,《國報》所謂黃、陳殺宋的種種“案情”和“證據”,極盡猜測、虛構之能事。
四 “宋案平議”之論調
宋教仁被刺後,由於國民黨人認定袁、趙為幕後主使,雙方關係日益緊張,特別是宋案證據公布後,譴責袁、趙之聲鋪天蓋地。萬國改良會會長丁義華曾出麵調和雙方關係,孫中山、黃興為此於5月6日致電丁義華道:“宋案發現之翌日,北京政界眾口同聲,指為國民黨員所殺,今果如何?”他們希望丁義華能“研究真象,發為正論”,“主持公理”。[67]電文中所謂“宋案發現之翌日”,是指應夔丞被捕次日,即3月25日。所謂“國民黨員”,即指黃興、陳其美,尤其是陳其美。如前所述,3月25日上海西文《文匯報》曾刊登北京電報,稱:“京內官場之意見,均以宋教仁遇害,必為其同黨之人所仇殺,蓋宋近來曾力主舉袁世凱為正式總統,致為同黨所忌。”[68]而由前述事實來看,袁世凱政府毫無疑問是所謂陳其美主謀殺宋的構陷者之一,雷震春給袁世凱的密呈就是明證。《國報》密集鼓譟所謂黃、陳主謀殺宋,也極有可能是袁世凱方麵和應夔丞黨徒共同所為,或者說是袁方與應方出於不同目的聯手對國民黨發起的一場輿論戰。幸運的是,在北京大學歷史學係所藏檔案中,有更為確實的政府試圖將黃、陳說成殺宋主謀的證據,這就是一篇題名為《宋案平議》的手稿。該文極力反駁政府殺宋之說,提出宋案內幕應當“求之於政府以外之方麵”,其首段曰:
國民黨者,中國現政府之反對黨也;宋教仁者,反對黨中最有力之分子也。故宋教仁在滬被刺,該黨騰沸,鹹疑政府暗殺,以仆政敵。而著者以冷靜之腦筋、公平之理想,詳加推測,竊謂政府對於在野黨之野心家,當以適宜之政策,迎合大多數國民之心理,以為戰勝之武器,若托徒誅鋤異己,適以激成反抗。況能死宋教仁之身,而不能死宋教仁所持政黨內閣之說,其又焉能人人而殺之乎?即使愚謬至此,幽燕健兒豈少荊軻、聶政之流,挾匕首南下,乘便狙擊,何求不得,顧必輾轉於洪、應、武數人之間,且由執政發密碼、給手劄,若惟恐殺人滅跡,而預為存留種種罪證也者?自非大愚,孰能為此?故著者於此案之內幕,不欲於政府方麵求之,而求之於政府以外之方麵。[69]
接下來著者引用4月25日江蘇都督程德全及民政長應德閎宣布證據“有電”、4月28日趙秉鈞自辯“勘電”,以及5月3日洪述祖自辯“江電”,相互對勘,以證“歸獄政府”並無真憑實據。而後分析國民黨內派係之爭,指出宋教仁被刺乃黃、宋因爭總理內訌所致,黃興、陳其美是殺宋幕後主使,其詞曰:
且夫國民黨者,以秘密結社之同盟會為其基礎而構成者也。同盟會之暗潮,又自各有派別,一為廣東派,一為湖南派。湖南派中又歧為二,一為暴烈派,黃興其代表也,一為穩健派,宋教仁其代表也。二者手段雖異,而其欲壟斷政權則一。溯自清廷禪位,政府北遷,該黨重要人物雖暫時蜷伏,然蹩者不忘起,盲者不忘視,璧忘鼠,鼠不忘璧,自初至終,固如一日也。惟袁氏內有全國之推崇,外有列強之信賴,總統一席,未易搖撼,故不得已而思其次。彼黨之所耽耽者,厥維內閣總理,而此內閣總理之希望,無論在本黨,在敵黨,抑在一般社會之名譽,又不如宋。榮利之途,兩賢相厄,於是互懷嫉視,自為抨擊,其來久矣。不然,滬寧車站黃興與陳其美同在,何乃武士英之手槍有眼,而惟死一宋教仁乎?蓋應夔丞者,陳其美滬軍都督府之諜報科科長也,陳其美者,又黨黃以攻宋,而素以暗殺著稱,陶成章之死,徐寶山之死,論者皆竊竊然疑之者也。灰蛇之跡,雪鴻之爪,精以求之,思過半矣。謂餘不信,請俟異日應夔丞供詞之發表。[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