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敬微立刻攔著他說道:“我去吧,蜂窩裏也可能有一些沒飛出來的蜜蜂,萬一你處理的時候再被蟄了怎麽辦?”若是被蟄了之後毒腺留在體內,很容易留疤,甚至還有更嚴重的後果。駱時行有些不確定說道:“我帶著它在水裏泡了好久的,應該都淹死了吧?”程敬微搖頭:“蜂窩多少也是能夠防水的,而且說不好,你趕緊換衣服然後烤烤火,蜂窩的事情就別管了。”駱時行隻好叮囑:“那你多穿一點衣服啊,把臉也給蒙上。”程敬微應了一聲,把自己武裝的更嚴一些出去了。駱時行換了衣服之後往火塘旁邊一蹲,這才舒服了。他蹲在那裏一邊烤火一邊想著蜂蜜怎麽吃。這東西保質期很長,他曾經聽說這東西是不會壞的,最多也就是析出一些糖分。他腦子裏蹦出了很多食譜,比如說糖醋裏脊、冰糖肘子、蜜汁烤雞……他想著想著口水都要流出來了。其實他對味道偏甜的菜色一直不怎麽喜歡,然而架不住到了這裏之後就沒吃過糖,平日裏吃到的一些甜味都是植物本身帶來的清甜。不過蜂蜜畢竟有限,駱時行腦子裏過了好幾個菜譜的時候,他忽然感覺到屋子裏好像煙有點多。他有些奇怪地往外麵看,一轉頭就看到程敬微正在用煙熏蜂巢,讓他沒想到的是蜂巢裏麵居然還真的飛出了許多隻蜜蜂。駱時行趴在窗口看著那些蜜蜂四散奔逃真的為程敬微捏了把汗,但他也不敢出去,鼻子上的疼痛告訴他這些蜜蜂真的不好惹。等煙熏的差不多之後,程敬微拿著匕首開始切割蜂巢,那把匕首原本生了鏽,不過被程敬微處理之後倒也勉強能用,鋒利算不上,切割蜂巢是沒問題的。駱時行看著他在蜂巢下麵放了一個竹桶,切割的時候他甚至能夠看到有金黃色的蜂蜜一點點滴入竹桶之內!程敬微把蜂巢表麵不太能吃的地方切割掉之後,一抬頭就看到小猞猁趴在窗台上鼻頭通紅一臉饞樣。他沒忍住又笑了笑,再駱時行表情變得十分危險的時候,趕忙將手裏切割下來的蜂巢表皮扔進了兔窩,然後切了一小塊蜂巢走過去說道:“來,嚐一嚐。”駱時行微微閃躲了一下:“蜂巢也能直接吃嗎?”“當然,而且味道還挺不錯的,試試。”程敬微將那一小塊蜂巢塞進了駱時行的嘴裏。味蕾接觸到甜味之後不自覺分泌了口水,駱時行嚼了嚼,發現蜂巢的口感很特殊,甜是真的甜,甚至甜到有些發膩。而且無論怎麽嚼都似乎嚼不爛一樣,感覺跟吃口香糖類似,隻不過比口香糖要硬很多。而在這個過程中,他時不時還能吃到一個個小圓粒一樣的東西,軟軟糯糯的,咬開也是甜的。糖分帶來的愉悅和滿足感讓駱時行眯起了眼睛,說話語調都跟著變得甜軟了起來:“蜂巢裏麵的是什麽啊?還怪好吃的。”程敬微隨口說道:“那個啊?是蜂蛹。”駱時行:蜂蛹?蜜蜂的幼蟲?生吃???駱時行:“程敬微我跟你沒完!”第50章 麵對駱時行一臉天崩地裂的表情,程敬微連忙解釋說道:“蜜蜂的幼蟲很幹淨的,可以直接吃,不會有問題。”駱時行當然知道蜜蜂幼蟲很幹淨,蜂巢含有蜂蜜和蜂膠,本身就有殺菌的作用,但是他心裏無法接受啊。他現在已經進化到了閉著眼睛能夠吃烤熟的竹蟲,但是生吃幼蟲……還是會有心理障礙的好嗎?他就很奇怪程敬微是怎麽能毫無芥蒂的接受這些東西的,此時此刻他產生了跟魏思溫差不多的疑問:這貨以前到底過的什麽日子?還是說大唐百姓到了貴族出身的小郎君都會吃蟲子的地步?程敬微擼了擼貓貓頭說道:“其實你吃的也不完全是幼蟲,很大一部分是蜜蜂的卵,這樣想會不會好一些?”駱時行怒目而視:“為什麽這樣想會好?你怎麽會覺得我這樣想會好?這有什麽區別啊?”程敬微茫然:“可你吃雞蛋不也沒什麽問題嗎?”他家的鴨子和鵝都不怎麽勤快,反正到現在一枚蛋都沒下過,倒是雞很勤快,讓他們兩個每天一個雞蛋還是供應得上的。雞蛋是雞的卵,蜜蜂幼蟲是蜜蜂的卵,這不就一樣嗎?駱時行瞬間卡殼,照程敬微這麽說,好像……也的確沒啥問題。駱時行總覺得這裏麵的邏輯不太對,但又反駁不了,思索了一下才拍掉程敬微的手怒道:“你少忽悠我,我吃雞蛋也不是生吃啊!”他的重點不在於吃蜂蛹,都到了這裏了,在條件有限的情況下該吃就得吃啊,繼續矯情不是等著餓死嗎?可吃歸吃,不能弄熟了嗎?為什麽要生吃?程敬微見沒唬住他便忍笑說道:“那行,等等我們弄熟了吃。”駱時行沒好氣說道:“吃不吃的先放一邊,把蜂蜜和那些幼蟲給分開再說!”程敬微本來就是想要先切一塊哄哄他,分當然是要分的。他收回了手繼續去切割蜂巢,駱時行也忍不住撓了撓腦袋,結果沒想到撓了一手黏糊糊。他愣了一下才想起來剛剛程敬微一手拿刀一手拿著蜂巢過來的,然後拿著蜂巢的那隻手還摸了他腦袋。駱時行看著手上依稀能夠看到一點的蜂蜜,當場炸毛跳著腳喊道:“程敬微,過來單挑!”單挑是不可能單挑的,所以在駱時行衝過來的時候他隻是伸手把人抱住,然後無論駱時行怎麽蹦最多也就是咬他兩口,動手是不太可能的。三歲的年齡差在成年之後不明顯,但他們這個年齡段還是挺明顯的。尤其是程敬微自小練武,一隻手都能製住駱時行。不過他沒敢那麽幹,真那麽幹了,惱羞成怒的小猞猁怕不是晚上又要把他當什麽東西啃著來泄憤。反正駱時行在清醒的時候咬他也不會特別狠,跟小貓鬧著玩似的,有一點點疼,不明顯,就隨他去吧。駱時行鬧騰累了之後就去把頭發清洗了一下,蜂蜜雖然含有糖分,但清洗起來倒是挺容易的。他洗著洗著就想起來蜂蜜好像也是製作肥皂的原材料。不過這個想法在他腦子裏也就是一閃而過,他都沒打算付諸實踐。做東西也要看實際情況,這些蜂蜜都是意外所得,他們沒時間養蜂也不會養蜂。而且除了蜂蜜之外,他們能得到的製作肥皂的原材料就是漆油,之前程敬微熬製漆油都過敏成那個樣子,真的利用漆油來製作的話,怕不是要了他的命!駱時行清洗好頭發之後,那邊程敬微也已經將蜂蜜和蜂巢都分離得差不多了。粘稠的蜂蜜在陶罐中呈現出更加神秘的色澤,偶爾有一點陽光通過罐口落入反射出一片金黃,隱隱還能看到裏麵仿佛撒了金粉一樣有著星星點點的反光。駱時行用芭蕉葉子小心翼翼的將陶罐封口然後放到了屋子裏。程敬微有些意外:“今天不吃嗎?”駱時行每次弄到一點什麽新鮮玩意,當天肯定是要吃的,而且還弄的特別好吃,所以程敬微心裏還挺期待他今天要做的菜色。駱時行指了指從蜂巢裏抖落出來的幼蟲說道:“不是有這個嗎?吃它也是一樣的。”雖然他受不了生吃幼蟲,但也不得不承認,蜜蜂的幼蟲其實也很甜,而且還帶著蜂蜜和蜂巢都沒有的屬於蛋白質的香味。如果不知道是什麽的話,應該能吃得很開心。程敬微看著他又將蜂巢給放到大一點的陶罐裏封好問道:“你是不是不打算留著這些蜂蜜?”駱時行點點頭說道:“我記得蜂蜜在這裏也算是稀罕物件吧?拿去應該能換很多好東西。”程敬微看了看他們的院子說道:“我們現在也不缺那些,你想吃就吃。”他們的生活的確不怎麽樣,至少比起流放前是不行的,但他們現在也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至少比縣裏一些特別貧困的人家要強一些。駱時行慢慢說道:“我們現在雖然看上去有肉有蛋吃,但是肉總有吃完的一天,而且馬上就要冬天了,哪怕這裏各種動植物豐富,到了冬天也不太好找吃的,在這之前我們需要囤積一點東西,更何況我們又不能從魏翁那裏換來所有東西,他隻能給我們提供一兩樣種子,而我們需要種植更多東西才能達到自給自足。”不需要種太多,隻要夠他們兩個吃就行,這就意味著他們不會有多餘的東西拿到外界去更換。那就隻能豐富他們的種植類目,這樣才能讓日子好過一點。程敬微倒也讚同他這樣的想法,隻是覺得有些委屈小猞猁。駱時行倒是不覺得有什麽,輕笑著說道:“而且就算是在流放之前,我也吃不到多少蜂蜜的,到了春天想要吃甜的就去吃槐樹花,所以拿出去換東西也沒什麽可惜。”當初他家裏有仆人,而且衣食無憂都沒達到那個生活水平,現在就算吃不到他也不會有什麽遺憾。程敬微聽了莫名有些心疼,他年幼的時候自然是不缺蜂蜜和糖吃的,前世流放之後日子苦,等後來他有了地位之後,自然也不缺這些東西吃。他自己苦的時候不覺得有什麽,但現在聽駱時行說他想吃也吃不到就忍不住說道:“沒關係,總有一天我會讓你想吃什麽就吃什麽的。”駱時行聽著覺得有些別扭,不過,好歹是程敬微一番好意,是以他也隻是笑道:“嗯,我們努力,早晚有一天能夠過上想吃什麽就吃什麽的生活。”不管怎麽說,人總要有點希望,一點希望都沒有,那生活就太壓抑了,壓抑著就容易變態,程敬微的心理狀態已經岌岌可危,不能再壓抑下去了。駱時行想到這裏拍了拍手說道:“不過今晚還是能吃一點的,你等著我給你做點好吃的。”美食能夠撫慰人的心靈,他真是寧可程敬微去當個美食家都不想他眼睛裏隻能看到世上的那些不公。他起身去挑了兩根豬肋排,讓程敬微切成小塊之後就用一點點油小火將豬肋排煎到四麵金黃,然後用青梅搗碎跟蜂蜜混合弄成了另類版的酸甜汁,再放了一點點鹽。放入鍋裏炒的稍微粘稠一點之後,他就將肋排扔了進去,翻炒了一會,等每一塊肋排都裹上了酸甜汁之後,他就將鍋拿了下來,放到了程敬微麵前。此時程敬微負責的糜子飯也已經蒸熟了,再加上駱時行煮的骨頭湯,這一餐飯倒也豐盛,唯一的壞處就是青菜不多。不過也沒關係,反正他們兩個大部分時間都在吃各種野菜,吃肉的時候反而少,也不缺這一頓。酸甜汁的味道在院落裏飄散,程敬微在幫忙打下手控製火候大小的時候已經感覺到了口水分泌。不僅僅是因為味道好聞,還因為酸味本身就容易刺激人流口水。等到駱時行說開飯的時候,他看著另類版的糖醋排骨時眼睛都瞪大了:“猞猁猻這個做法可真是稀奇。”駱時行嘿嘿笑道:“不知道味道怎麽樣,我之前調汁水的時候嚐了一下,感覺還行,快來嚐嚐。”其實駱時行看著這道菜並不是特別滿意,主要是因為色澤不行,後世的糖醋排骨是深褐色的,表麵還有糖帶來的油亮光澤。他手頭因為沒有醬油也沒有醋,所以這一道菜就是食材和調料本身的顏色豬排是白色中略帶一些金黃色,而它身上裹著的糖汁則是淡黃色,隱隱還帶著一點白色,嗯,那就是蜜蜂的幼蟲。原本青梅是帶著一點青色的,不過在遇熱之後,那些青色就轉變成了黃褐色,最後跟蜂蜜混合在一起,看不出其他顏色來。比起後世的糖醋排骨,這道菜從賣相上來說不太能引起人的食欲。當然那也或許隻是他要求太高的緣故,程敬微顯然對這道菜很感興趣,夾了一塊排骨之後細細吹散了熱氣,輕輕咬了一口。酸甜的味道刺激著味蕾,讓人口舌生津,而排骨因為是醃製過的又帶著一點鹹味,中間夾雜著淡淡的花椒味道。幾種味道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一種十分獨特的口感,程敬微享受的眯起眼睛。駱時行雖然嫌棄菜的賣相,但吃一口之後就覺得味道也挺不錯的,不由得十分開心。這道菜口味重,吃多了會有些膩,不過沒關係,喝一口隻放了一點點鹽的骨頭湯就能衝掉嘴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