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往臉上擦五百元一瓶的防皺麵霜,聽到問題便說:「那時候人家都說我皮膚好,一點雀斑都沒有,現在你看,如果抹掉雀斑,我連臉都沒有了。」大笑。


    我善於嘲弄自己。


    「可是你在做什麽呢?」


    我想一想。


    十七歲:「我在一間報館做事,受小人排擠,兩百六十元一個月。」


    「真的嗎?」她詫異,「有那麽低的薪水?」


    「你呢?你在做什麽?」


    她告訴我,她在英國念寄宿學校,後來轉到美國加州念大學。十七歲時她有一把長長的黑髮,穿著定製的花綢棉襖,在校園很出風頭。


    「真想念那段時間。」


    我不。


    我不止說過一次,我對自己的青春期毫無留戀,要什麽沒什麽,連關懷與了解都得不到。


    我的一生,最好是現在。


    除非將來比現在更好,反正現在一無是處。


    老衍說:「但若非你過去的努力,你不會有今天。」


    我苦笑,她說得也很對。


    我接受她這個說法。


    現在我有一份好工作,又有寫作這個嗜好,居有定所,對事情具思考力,對於生活,總算有點把握,剛剛開始享受,經濟完全獨立,要買什麽有什麽,要去哪裏去得到,自由自在,我不要恢復到一無所有的青春期。


    唯一遺憾,許是一臉的雀斑。


    一日下班,很有種精疲力盡的味道,一推開門就聽到老衍那套四聲的唱機在悠然地播:


    「——抓緊你的夢——」


    「誰?誰要抓緊一個夢?」我邊脫鞋子邊問。


    「勃朗蒂合唱團。」


    我不認識這麽時髦的歌星,聽過也就忘了。我記得我們小時候聽卜狄倫與鍾拜亞斯這些人。現在隻覺得卜狄倫還——可以,而後者簡直太過做作。


    我喜歡洛史超活。


    老衍說史超活的歌會走壞唱針。


    洛史超活的歌使我想起倫敦。


    我喜歡倫敦,有點髒,有點破,有點文化,有點冷,一切恰到好處,叫人舒服,象一件凱絲咪羊毛衫穿舊了,從前是好貨,但現在可以毫無禁忌地穿著睡中覺,擱洗衣機裏洗得縮短三寸,但仍舊保曖輕便。多麽妙。


    難怪一些人喜歡追求半老徐娘,大約也有這個好處。一種令人悲哀的喜悅。


    後來住在香港也似住外國,與眾友人老死不相往來。每隔兩個月通三分鍾電話:汝們贊我,亦是兩個月一次電話,汝們臭罵我,我亦是兩個月一次電話,完全無動於衷。除了老闆的意見,其他人的意見算是什麽意見。


    女人們喜歡聚在一起東家長西家短的道是非,題材老土得要命,沒結婚的咒人家嫁不掉,嫁得好又望人家早分手,漂亮又說是整容,不好看又評頭論足,中學畢業是不夠學問,大學生又說那科容易讀,總而言之,千瘡百孔的盡是別人,不是她自己。


    真叫人難過,越是信心不足與自卑的人越是要踩低別人——非看到比她們更不幸的人,她們是不會快樂的。


    真會騙自己。


    一班人在一起吃飯,若是政治飯又還好些,至少有個目的,犧牲了時間也還值得。


    可是一班女人就是為了詆毀人,就經常開大會,未免有失斯文,人家要攻擊我,我沒有辦法。可是你讓我也參加一份子去攻擊人,我不幹,我有是非,跟才能衍一個人訴。


    人人有本難念的經,這年頭做人實在不好做,我相信每個人都實在已經盡了力,做得不好有時候非戰之罪,而且不關我事,我是個天性冷淡的人,對任何事無動於衷,終於練成機械身,金剛不壞。


    要打發時間,我情願看書看電視寫信,我與任何人沒來往,我是一個沒朋友的人。


    有什麽損失呢?


    象老衍,我這樣欣賞她是一回事,可是你讓我為她做什麽拋頭顱灑熱血的事,我可辦不到。借錢嘛,一千幾百無所謂,大都市中的人與人之間感情止於此。


    我們都不是做作的人,免了免了。


    小時候大家都是飛女,視死如歸,因為家中人多嘈雜,毫無溫暖,巴不得滯留在外頭不回去。現在?下了班歸心似箭,若果什麽不得意的公務纏身,恨得要放一把火。


    一到家立刻卸妝(麵具),換上拖鞋,不知有多寫意,扭開電視,享受一下,泡一杯人參茶,嘩!一天的積勞立刻得到申訴。


    我認識一個男人叫簡而清,他對我的評論是:「你是個不折不扣的小布喬亞。」是呀!太中肯了,你叫我流浪,我是不肯的。我怕辛苦,一把老骨頭,我不誌在出這種風頭。


    我的瀟灑留予冷暖氣設備,我與老衍都坦白承認我們連差一點的巧克力都不吃,藥可救,各人對生活的要求不一樣,我們要舒服至上。


    公寓裏不但有弊端,上次老衍與上個中生出去「羽廳」吃飯,那中生才坐下,叫了飲料,便跟老衍說:「上次來這裏,與鄧麗君在一起。」


    是不是一桌人或是單獨相處,不得而知。你得到一些,必然失去一些,這就是名氣累人的地方。


    老衍說她非常倒胃口,不是因為鄧麗君,當然,而是因那種人把女人當貨色的口氣。這種男人也還是很多的。


    談到嫁人的問題。老衍便大傷腦筋,自然要嫁個有家底的,不是不能吃苦,而是不想吃苦。又要他有學問,人品好,相貌不能太醜,氣質很重要,年齡不能小於女方。最好沒有前科,名譽要上等,否則婚後盡看著那些妖嬈的女人對牢自己的丈夫作莞爾狀,未免太煞風景。


    選擇範圍其實窄得不堪。但是又何必擔心呢?嫁,一定要嫁得好,女人最大的事便是擁有一個人所共知的好丈夫,成則為王,敗則為寇,這件事太重要。


    嫁掉之後,可以工作或出風頭,這些都是最佳陪襯,並不是女人生活的全部,數千年來的五綱倫常錯不了,女人沒有家庭生活,事業再成功也有淒涼的格局,一介女人是一個女人。


    而且一定要正式結婚,婚禮越鋪張越好——花提起,為什麽不呢,這是個反璞歸真的年代,同居已成過去,與其隨便抓一個男人,然後酸溜溜地妒忌別人嫁得好,不如好好的等待,挑一個人選。


    公司裏有一個女同事,四十歲了,三個女兒都不同父親,拖拖拉拉的賺一份月薪養活這些孩子們,現任丈夫比她小十歲,吃完軟飯還受他氣,她擱下孩子帶了小丈夫到處跑,出醜得不得了,四處托人替他找工作,苦不堪言。


    她吃了三次虧也沒學乖,如此不自愛的人焉能找得到愛她的人。小丈夫是最可怕的一件事,四十多的男人睡熟時象個孩子,不用說是年紀更輕的。


    老衍說:「一個丈夫若是不盡他的責任,我實在不能夠條件,男人喜歡我也是因為我具備條件,甚至父母愛我,也何嚐不是因為我有條件做一個好女兒。」


    想穿了格外是此。


    女人單身是很漂亮的,有種瀟灑的美,我與老衍都不鬼混,因不喜歡。


    我們也不反對女人的男朋友多,有什麽關係呢?男女平等呀,但是有種女人泡完男人之後還炫耀:「我現在玩的這個洋小子——」聲音直透著下流。


    女人穿得名貴也是應該的,可是直告訴友人:「我的大衣一萬,我的裙子七千——」那多老土。


    風流不為人知,公眾場所,不談隱私。


    日子其實也不那麽無聊,工作的時間太長,月薪上了一萬,老闆便希望夥計睡在辦公室裏。


    往往隻有洗個澡吃碗飯的時候,便得上床,醒了又出發到辦公室,與女傭人都見不了麵,專門寫字條通消息,對我們來說,最大慘事是女傭告假,隻得一邊嗚咽一邊洗碗熨衣服。


    老衍發誓說:「結婚有了孩子,我立刻辭職,什麽也不做,天天與小毛頭玩耍,我做夠了。」


    小毛頭。啊。


    我非常掃興的告訴她:「小毛頭大了還不是變成你我這樣。」


    她悲哀了。


    我們沉迷於糜爛的生活,樂此不疲。


    書,我們也看,止於紅樓夢,永遠是同類型中最好的。


    這就是我們的樂趣。


    「明年五月初,我要去巴黎。」衍衍說。我很贊成。


    可是她老一直擔心請不到假。


    「去兩麵三刀個禮拜,住格蘭酒店。」她已議定全套計劃。


    象我們這些人,去十趟歐洲還是巴黎,因為什麽都有,因為巴黎美麗,紙迷金醉的藝術之都。


    我們不會去到比香港更落後的地方,如今已寵壞了自己,被蚊子咬一口都大驚小怪,急忙搽幾十種藥油。我艷羨陶海亞陀這樣的歷險家,坐一隻蘆葦船在大西洋飄流一年多,證實了他的理想。還有海洋生物學家,潛入海底拍攝貝殼繁殖真相之類,當然還得擔起考古學家,科學家都是偉大可愛的。


    老實說,藝術不過是人類生活中的裝飾品,說穿了打毛衣與寫小說同樣是一種消遣而已,於社會什麽貢獻呢?別告訴我文學助長心靈,誰閱讀諾貝爾全集之後會得道成仙?


    我隻崇拜科學家,房子一層層蓋起來,所以詩人們可以坐舒服的抽水馬桶上吟下一句詩,醫生把畫家的病看好,讓他們繼續創作,銀行電腦代了,作家可以去貸款買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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