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問:「你冷嗎。」


    「不。」


    我也不覺得冷,喝完啤酒,我是否應當建議散散步,她會不會笑我老土。


    她取過頭盔,我替她輕輕罩上。


    我知道我們應當回去了。


    「司機尚在等你。」


    她無奈的點點頭。


    我們沿著原路回去,把她送到李宅門口。


    老司機鬆口氣。


    我們在一起,一共消磨了美麗的一小時。


    「慢著,我到什麽地方去找你?」她問。


    「你還想見我?」


    「自然。」


    「那麽讓我們約好下星期下午三時在這裏等。」


    「我總得知道你的名字呀。」她微笑說。


    「不,你一知道,你就不會再見我。」


    「怎麽會,別傻。」


    我問:「你叫什麽名字?」


    「李觀儀。」


    「我叫於如明。」


    這名字仿佛提醒她什麽,一時還沒想轉來。


    我知道無論如何躲不過,於是說:「天下雜誌的於如明。」


    她呆住,抬起頭來看住我。


    我知道她心中在想:怎麽可能?怎麽會是同一人?天下那麽大,為什麽這人竟是那個討厭的記者?


    她張大嘴,模樣天真且可愛,完全不似有億萬家產的富女。


    我也怨呀,她為什麽不是普通的小女職員,收入與我差不多,但足夠享受一般生活情趣。


    我們倆凝視艮久。


    我終於苦澀的說:「你放心,我不會寫這段訪問。我不會因那小小的稿費做你所不悅的事情。」


    她什麽都沒說,仍然非常震驚。


    這個傻女孩,一點全活經驗都沒有,我恐怕是她所遇見的第一個壞人。


    我黯然。


    當然她不會再見我,她甚至不會相信我得到資料會不寫出來。


    我心如刀割,掉轉頭離開。


    心痛的感覺持續很久很久。


    在辦公室中,我變得呆若木雞。


    小虞說:「又一家雜誌惹麻煩,當事人讀了訪問頓時炸起來。沒有什麽比不忠實的記者更討厭,無中生有,斷章取義,烏攪。例如被訪者說:張小姐也認為女性應該獨立,否則好像浪費社會之栽培。」他立刻歪曲事實,寫成:張小姐認為獨立女性浪費社會栽培。還有,唯恐天下不亂,人家一時不察,漏了口風,他又抓住小辮子,大做文章,語不驚人死不休,利用人家的名字來出名,敗類太多。」


    我問:「我們這行算不算厭惡性行業?」


    沒有人回答我。


    我百般無聊。


    為什麽我不是教員、律師、醫生、文具、清道夫、售貨員、大班、經理、運動員、間諜、軍人、警察、模特兒、攝影師、演員、畫家、作曲人?


    為什麽我偏偏是個撰稿人?


    一千個行業,偏偏選中這一行。


    又偏偏李觀儀最怕這一行業的人。


    整件事像一個圈套:她不肯接受我訪問!於是我假冒友善,想法子與她碰頭,等她與我產生感情……


    但願我這麽工心計。


    小楚問我:「從什麽時候開始,你養成咬鉛筆的習慣?當心中鉛毒。」


    鉛筆一枝枝被我咬得疤痕累累,像麻皮。


    小楚繼續取笑我,「隻有懷春的少女才有此類煩惱的小動作。」


    我轉過麵孔,不與他分辯。


    他懂什麽,他知道什麽叫做苦惱。


    李觀儀一直沒有與我聯絡,無望了,她的感覺一定如被蛇咬一般,怕得要死。


    小虞問我:「老於,你有心事,來來來,一人嫌短!二人計長,三個臭皮匠,抵得一個諸葛亮,說來聽聽,到底是什麽事。」


    這是做記者的人的通病。


    我守口如瓶。


    沒有什麽人會把千古憂心事掛在嘴邊津津樂道。


    一直呆了大半個月,對於自己還能吃飯穿衣工作,我也感到非常詫異,內心像被針刺,但堅忍著。我瘦許多,襯衫領子都鬆了。半夜夢回,時常感懷身世。


    我再也不是從前的於如明了。


    一日上班,照例沉默寡言,垂頭喪氣,長嗟短嘆,不能自己。


    有一郵差大人,手持中型牛皮信封一個,聲言要找於加明本人簽收。


    是一封雙掛號郵件。


    我沒精打采的把它擱在一邊。


    小楚問:「是什麽?」


    「不知道。」


    「您老別萬念俱灰好不好?拆來看看,信封像是很考究。」


    我將信封拆開,有一疊照片跌出來,小楚一手揀去看,另一封停被我搶在手中。


    上麵隻有兩行字,沒有上款,亦沒有署名,隻寫著:「沒有照片,訪問失真,附上近照十幀,或可選用。」


    我的心跳忽然像是停止一樣,一邊臉的耳朵燒起來,我如一隻猛虎般撲向小楚,扭住他的手,把照片奪回來,他差些被我推倒在地,嚇得大叫起來。


    是李觀儀的照片。


    她不但原諒我並且接受了我。


    我把信與相片齊齊按在胸前,但覺一個個細胞全部復活萌芽,一剎間且開出花朵來。


    我欲跳躍,奔到街上狂呼。


    但我終於鎮靜下來,撥通電話,接到李民航運,清清喉嚨,說道:「我是天下雜誌的於如明,找李觀儀小姐。」


    接線生立刻說:「請稍等,李小姐正等你電話。」紅鞋兒很小的時候,在兒童樂園中,看過紅舞鞋的故事。


    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千方百計的弄來一雙紅舞鞋,穿上腳,驕之同傑,旋轉跳舞,誰知道竟沒法停下腳步,跳跳跳,不停的跳,精疲力倦,還是得跳。


    結果是她哭了,願意脫下紅舞鞋,但已沒有可能,一隻跳遠去,沒有人知道她的下落。


    真倒黴。


    這不過是個童話故事。


    凡是童話,都有寓意,這個故事在今日看來,在簡單不過:紅鞋是代表名與利,一上癮便難以解脫,身不由己。


    但追求名與利的結局倒並不是次次如那女孩子那麽悲慘。隻要懂得控製,名與利也可使一個人快樂。


    寓言是寓言,我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裏。


    我一直不認識穿紅鞋的人。


    尤其是單穿紅鞋,不穿其它顏色鞋子的人。


    直到尊尼巴她帶到派對來。


    她年輕、漂亮、瀟灑,穿白的裙子,紅的鞋子,喝黑的啤酒。


    短頭髮,腦後有一綹留得特別長,染紅色,punk。


    她沒有穿襪子,足踝很白晰,還未來得及去曬太陽。


    她與友人玩雙六,把尊尼撇在一邊。


    尊尼是個歌星,聲線一流,但腦筋轉不過來,姿勢有點落伍,他很用功,做得太吃力,觀眾代他辛苦,他則疲態閉露。


    話雖如此,場麵始終擺著,走倒哪裏都有人叫簽名,女孩子也都樂於赴約。


    紅鞋兒由他帶來。


    肯與尊尼走的,有什麽好人。


    我苦笑,包括我在內,我也是尊尼的朋友。


    我問尊尼她是誰,尊尼說:「朋友的妹妹。」


    他對她很好,通常他隻帶女孩子一次,下次就要換人,但到了星期六,在小畢的遊艇上,我看到的還是同一個人,她穿一雙紅色涼鞋,一朵花遮過腳背,配黃色沙灘衣。


    我沒有說什麽。


    尊尼很護她,替她拿杯子,幫她遞毛巾。


    晚風中我問尊尼:「開始認真?」


    尊尼抬頭看著紫色得天空,沒有回答。


    她最大的萬有引力是年輕,看上去隻有十六七歲,高得如一頭小長頸鹿,約有一點八米,身段分部均勻,看上去舒服。


    青春是女性魅力最強的一環,別同我說什麽風華絕代,係出名門,儀態優雅,才高八鬥,活生生的青春仍然站在第一位。


    他寵得她要命。


    而紅鞋兒的確幼稚一點,不合我胃口。


    尊尼一直與她在一起。三次四次五次我都見到她,她有許許多多紅色的鞋子,每雙都很別致很好看。


    後來聽說尊尼捧她做歌星。


    我們在電視上看她唱歌,賣相一流,舞跳得非常好,完全是十足金流行曲節目的味道,但是一開口,像個七歲小孩子在念口簧。


    而尊尼還一直問:「好不好好不好?」


    我們輕笑,什麽也不敢說。


    「好不好?」尊尼並沒有放過朋友的意思。


    我們不知怎樣回答才好。


    過半晌,我說:「很性感,服裝似麥當娜。」


    這樣的溢美之詞尊尼還不高興,「麥當娜太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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