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性格是不能轉移的,再說,也沒有這個必要。」


    「為了你也許可以。」


    我歉意地說:「這真是著了魔的想法,千萬不要為什麽人改變自己,我也不會這麽做,不值得,又痛苦,何必呢,終於有一日,你會遇到一個與你完全相配的人,你們的相處,將不花吹灰之力,你試想想,那多好。」


    「你對我很公平,並沒有利用機會。」他說。


    「我不是那種人,」我緊張地表白。


    「我知道,你若存心吊我胃口,不會到現在,到現在太危險了,你會怕掉鉤。」


    「你的生活圈子太窄,」我說:「出來走走,還有不少可愛的女孩子。」


    「我有什麽機會認識她們?生活圈子不一樣,如果我要她們遷就我,必需要作出犧牲,那麽那也不能不回報她們,我不想那樣做。」


    「說來說去,還是階級問題,」我很同情他,而且他也不能不怕有些人會對他有不良企圖。


    譬如硬說孩子是他的之類,令人難堪,這種事是會得發生的,卻利卓別靈這麽大的一個明星都為這種醜聞攪得險些兒身敗名裂。


    我說:「你是世家,自不然有許多姨姑表妹,她們難道不可以成為你的配偶?」


    「自小一起長大,都沒有新鮮感,而且有些巴不得脫離這個生活圈子,到外頭自由自在去,我找誰嫁我?」


    說得那麽可憐,真是的,每個人都有苦處。


    「一定有人嚮往富家生活。」我安慰他。


    「你呢?你嚮往嗎?」


    「我?才不,我才不高興上舞會剪彩,生孩子結束我的一生,我才二十七,生活剛剛開始,別講笑話。」


    「瞧,沒有企圖的女孩子,不稀罕我這種生活,有企圖的女孩子,我才不敢碰她們,多麽糟糕。」


    「我們還可以做朋友。」


    「因為做朋友最安全,互不拖欠,現在的人都總聰明絕頂,看來我也撿不到什麽便宜去。」


    我說:「說也是,沒想到你擇偶的條件如此狹窄。」


    「還有呢,不是說我喜歡就可以,還得過我老子那一關。」


    「可是你經濟是獨立的。」


    「不錯,可是我決不能為誰而得罪我父親,我愛我的父親──是的,有錢人家的父子亦可以相愛,那很出乎你意料吧。」


    我點點頭,理由也很充份。


    「做我的妻子,其實不需要什麽天份,隻要有無限量的耐力便足夠了,沒想到光是這樣也頂難的。」


    我忽然明白,他怎麽可以跟我老闆一訴苦便一個下午,如今他換了對象,找上了我。我啼笑皆非。


    我有種感覺,老甄永遠不會結婚,沒有這個必要負要那麽大的責任,他的兄弟皆已成家立室,兒女滿堂,更加使他有逍遙法外的資格。


    這次傾訴之後,我許久沒有看見老甄。


    據說到歐洲去了。


    每年他必然要放三個月的假。


    我想,待他回來之後,我們之間的「友誼」,總該告個段落了吧。


    在這一段時間內,我另外找到一份比較輕鬆的工作,薪水也許沒有那麽好,但是我想略事休息,辭職的時候,老闆大為震驚,罵我沒良知之類,吵了很久,終於不了了之,揚言不肯為我寫推薦信。


    後來有一日在街上看見甄自強的跑車,飛快的經過我,他眼快,大慨是看見我,連忙停下來。


    他開了車門跳下來與我打招呼,身邊坐著一個金髮碧眼的美女。


    「你好。」他說。


    我也問候他。


    「找你出來,會不會赴約?」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


    我搖搖頭,歉意的笑。


    「朋友也得見麵吧。」他苦笑。


    「我們通電話吧。」我作一個手勢。


    他的車停在馬路中央,無法久留,隻好無奈的走了。


    我目送他。


    他做大情人可以做到六十九歲。或許到他七十歲的時候,我會約會他,現在不,太危險了。修女蓉蓉蓉蓉說要去做修女的時候,我像五雷轟頂似,三魂去了七魄,靈魂像是遊遊蕩盪,走到一個極的地方。


    耳畔隻聽得她說:「對不起,品高,我決定了。」


    任憑她家人怎麽勸,都沒有用,她下定意旨力,排除萬難,在九月份進入修道院。


    「為什麽?」我問她:「為什麽?」


    「主的恩召。」她說。


    一張小巧精緻的麵孔,包在白帽裏,份外嬌俏。


    我說:「你沒有理由要做修女。」


    她平靜含笑的說:「做修女唯一的原因,是因為想做修女,很多人認為非要失意失戀才會來到上帝麵前找解脫,他們錯了。」


    我問她,「那麽我們以後呢?」


    「以後,你會找到其他朋友,你亦可以來探訪我,我並沒有與世界隔絕。」


    「你不會後悔嗎,蓉蓉?」


    「品高,我現在是德肋撒修女。」


    她把我拒於門外,我再也無法與她交通。


    回家我同妹妹說我不明白。


    妹妹說也許人家有慧根。


    蓉蓉的家人也反對得什麽似的,但既然她已經超過廿歲,就有自主權。


    她家人哭訴,「一個女兒養這麽大,好不容易供到人家畢業,去做修女,等於沒生過她。」


    我也有一種朋友驟然逝世的感覺,就算不是死別,也是生離。


    我說:「她甚至未戀愛過。」


    妹妹問:「你怎麽知道?」


    「小學中學大學的同學,周末又泡在一起,怎麽不知道?」


    「你不見得廿四小時同她在一起。」妹妹說:「要了解另一個人,跡近不可能,許多夫婦結儷廿載,還不是離婚告終。」


    「但她不是一個悲觀的人。」


    「很多修女都非常積極。剛剛相反,她們要比常人更聰明、智慧、忍耐、堅決。」


    我說:「我不是不喜歡修女,但總覺蓉蓉很可惜,不能享受人生一切美好的人與事。」


    媽媽插阻說:「人生美好的事是因品味而異,有些女孩子認為夜夜要的士可去跳舞既有趣又時髦,不但夠勁,而且可消磨時間,但同一件事對你們兩姐妹來說,可能是一種折磨。」


    我說:「依你說來,對蓉蓉來講,最美好的事,應是追隨上帝?」


    妹妹說:「那自然,她已作出選擇。」


    不可思議。


    社會有一套定律與標準,符合這套規格的才算合俗眼,咱們這些人都是俗人,眼睛都是俗眼,凡有異於多數人的行為,另具一格者,我們都不能接受。


    誰教人是群居動物呢。


    修女也是少數民族。


    從未聽過誰家女兒要當修女,而誰家還普天同慶的。


    自小,蓉蓉異於常見,她特別文靜,特別溫柔,同學們大吵大鬧,玩得天塌下來,她總是在一旁微笑,不動心不動火。


    所以蓉蓉是每個人的朋友。


    我常說她是濫好人,對朋友沒有選擇,她隻含笑不語。


    在大考期間,還是幫大家溫功課,預測題目。


    不過她一向不參予我們的課外活動。


    我也對唱歌戲劇組均不感興趣,因為它們幼稚,我隻挑運動項目參加。


    我泳術不錯。是我在大學的池內教會蓉蓉遊泳。


    她時常念念不忘這件事。


    我也記得很清楚。


    我常教人遊泳,任憑他是三歲的孩子,保證三小時內可以使她像青蛙般在水中跳躍。但蓉蓉卻花掉我半個月的時間。


    我們兩人泡在水中,曬得雙肩發疼,她仍然沒有學會。


    我想盡一句辦法,她還是像一塊石頭般沉下去,直喝水。


    這個過程真考我們的毅力耐力。


    當她終於成功地遊過塘對麵的時候,我歡呼起來,鼓掌。


    原來起碼有一打以上的人教過她遊泳而失敗,說她是天生的旱鴨子,最好不要近水,而我卻成功了。


    「謝謝你無比的容忍。」她謝完又謝。


    「別謝我,是你自己努力。」我說實話。


    她絕不氣餒,一次又一次,咬緊牙關克服困難。


    我第一次看到她倔強的一麵。


    之後我們時常結伴在泳池嬉水,成為出名的雙妹嘜。


    她本來略為瘦削的身體結實起來。


    她時常說:「若沒有品高,我可沒有這種樂趣。」


    真料不到她會去做修女。


    我的意思是,她不是不享受俗世間樂事的人。


    蓉蓉也有激動的時刻。


    像遇交通意外,車子肇事後不顧而去,留下受傷小童,她會有所表示。


    那次我記得很清楚。


    我們剛放學自冰室出來,一部跑車撞倒過路小童,並沒停車,飛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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