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閑的時候我也問自己:他到底想怎麽樣?甩掉的人,又想她回到他身邊?


    像我這樣的女人是很多的,何必一定要舊人,況且這舊人已經嫁人。


    他第一個電話終於來臨。


    大成剛出門,我以為是他忘記文件還是什麽的。


    電話裏的聲音卻不是大成。


    「你忘記我了?」聲音蕩氣迥腸。


    我淡然說:「是你?」


    「你好嗎,生活可愉快?」


    說不愉快,他會覺得有機會乘虛而入、說愉快,又怕他妒忌破壞。


    對牢這種人,隻得說:「托賴,過得去。」


    他清清喉嚨:「有孩子沒有?」


    「快了。」


    「為什麽把東西退回來?」


    「用不著。」


    他人在什麽地方?電話中的聲音那麽清晰。


    「我想來看你。」


    我心頭一鬆,幸虧他不在此地,還可以施緩兵之計。


    我馬上說:「看到你也不會認得我,老多了。」


    「我是不應該放棄你的。」


    「過去的事,不要去提它。」


    「我以為你不會再聽我的電話。」


    「大家還是朋友嘛。」


    他嘆口氣,「你不恨我?」


    「恨?為什麽要恨?我在你那裏學到很多,我們在一起也曾經高興過。」


    「你一向是個懂事的女孩子。」


    「謝謝你。現在我要出門辦點事,下次再談吧。」


    我掛上電話。他的消息真靈通,不知在什麽地方找到一萬多公裏外的電話號碼。


    在目前的生活中遭到不如意,便想往回走,這是人之常情,可是我過得很好,好得不作他想,尤其是經他不住騷擾之後,更覺現在的平靜舒適難能可貴。


    大成與我已經很有了解,他是好伴侶,在周末,他閱讀,我做運動,或是他看足球賽,我打理盆栽,兩人可以半天不交談,但心靈相通,脈脈流動。


    做好夫妻至要緊有諒解,有時候我覺得我們倆是好夥伴、好兄弟,我極珍惜他,他也愛護我,兩人一起坐看電視也會握著手。


    這個小城使我們心靜,有機會好好地培養感情,我想我們之間不會有問題。


    我絕對不會回到以前的噩夢裏去。


    天天早上,我推開露台的玻璃門,深呼吸,公寓對牢海景及公園,猶如仙境,靜得可聽見露水滴下,喝瓶牛奶,伸個懶腰,便有種夫復何求的感覺。


    讓我告訴你什麽是快樂。


    快樂是身體健康,可以有足夠的體力去應付日常生活所需;快樂是活動一天之後,回到自己的家,與伴侶高高興興、談談笑笑吃頓晚飯,然後倒在床上,舒舒服服地睡八個小時。


    快樂就是那麽簡單。


    我不會容忍任何人來侵略這種快樂。


    大成在下午下班返來,問我:「怎麽瞼色有點蒼白?」


    我微笑,「老了。」


    「去買那種一百美金一瓶的營養霜來搽臉呀,」他笑,「gg上不是說可以青春常駐嗎?」


    「駐太久了,返陽乏術。」


    「心情不好?」


    「哪裏。」我說:「你別瞎疑心。」


    「我關注你身體,會不會有了孩子?」


    「我在密切注意中,不會錯過。」


    他握住我的手,「生活還愉快嗎?」


    「希望可以躲到更安全更遙遠的地方去,天之涯,海之角,大成,單獨與你在一起,避開那些無良的人的追殺。」


    「有什麽人要害你?」


    「誰沒有仇人?」我反問。


    「我會替你出氣。」


    「至怕你屆時離棄我。」


    「我像那種人嗎?」


    「要來到臨頭才會知道。」


    那日下午我們到城內去逛街,買了許多釣魚用的工具,秋季快來,又是釣三文魚的季節。戴一頂塑膠雨帽,穿最舊的牛仔褲,帶野餐籃子,一瓶最好的白酒,以及兩張摺疊的小帆布椅,便可消磨成個傍晚。


    我出奇地適應這種生活。


    廿五歲之前與廿五歲之後的我是兩個極端。


    年輕的時候比較外露,鋒芒很勁,事無不可告人,掉一根頭髮都要宣揚出來,什麽地方跌了一跤,什麽時候與人吵罵,都是大事,太陽永遠隻繞著我轉,稍受冷落便受不了。


    經過風霜後人生觀大變,現在隻想尋個安樂窩躲起來,巴不得世人當我透明,不存在,好讓我太太平平做人。這就是所謂物極必反。


    有人偏偏要在這種時刻來騷擾我,怎能不惹我憎厭。多少禮物花束甜言蜜語,都不能再引起什麽漣漪。


    不過我實在怕得罪這種人,怕他會採取什麽離譜的行為。


    我想提醒那個人,在傷害別人的時候,行兇的人也往往會受到傷害。這是物理反應定律,


    壓力越強,反應也大。


    他也不是沒有身家財產的人,應當想到這一點。


    正當我的困擾尚未平服,他人到溫哥華來了。


    他叫我接飛機。


    他以為這還是他的全盛時期,我得伺候著他。我推說我要補課,並且告訴他,他來得不


    合時,我正要往紐約探親,說不定半個月也不同來。


    「你故意避開我。」他說。


    我說:「避人也要精力,幹麽要避開你?」


    「至少你應請我吃一頓飯,替我洗塵。」


    「我實在忙,沒有時間吃吃喝喝的。」


    「哼,不是都說此地生活閑得慌?」


    「視人而定吧!」我說。「我沒說過。」


    「那你是肯定不出來?」


    「待你辦完正經事咱們再聯絡。」


    「我有辦法見到你。」


    這已經接近恫嚇,我也並沒有惱怒,順手掛掉電話。


    他為什麽拚了老命來纏住我?我弄不懂。看不得別人有好日子過?我並不是在做皇後,


    我開心不過是因為我滿足。


    即刻我收拾簡單的行李。


    我同大成說:「要向你請十天假。」


    「神出鬼沒,又到什麽地方去?」


    「紐約大都會博物館在展覽現代美術,我想去逛逛。」


    「三天還不夠?」


    「還想去參觀皇牌大廈。」


    「四天也夠了。」


    「看幾個舞台劇、演唱會及舞蹈。」


    「五天,最多給你五天半,周末要回來陪我。」


    我們習慣這樣討價還價的。


    我說:「一言為定,五天半。」


    「住哪家旅館,老規矩亞美利堅那?」


    我點點頭。


    「這間旅館已經很破,事事自己當心。」


    大成一關心我,就像個老太太,我看住他笑。


    我倒沒有胃口去避開任何人,好的歹的,避都避不開。


    一上飛機,發覺坐在我身邊的,便是那個人。


    我意外,這不是巧合吧。


    他的興致恁地好,萬裏追蹤,是不是用上私家偵探?


    我忍不住笑出來,「你?」


    多年前追我的時候也沒有這麽吃力。


    他有點尷尬,「可不就是我。」


    他半絲沒有變,西裝煌然,周身名牌,什麽時興就把什麽搬到身上去,也不消化一下,處處顯得生硬。


    他看著我,「你變了。」


    「當然,老多啦。」我坐在他身邊。


    這樣也好,離遠些,不會把大成牽在內,傷害到他。


    「不,不是老,你像是換了一個人。」


    我摸摸鼻子下巴,「沒有呀,我並沒去整容,明年吧,明年也許該拉拉皮。」


    他膛目,像是不相信我會有這種幽默感。


    我係好安全帶便打算入睡,這一程旅程不長不短,挺悶的。


    他並沒有騷擾我,大概震驚過度,千裏遙遙的來追求舊情人,沒想到她此刻邋邋遢遢,像個男人。以前我妝扮得很厲害,化妝時用的掃子都有十多把,起碼對牢鏡子刷大半個鍾頭才能出門。衣服與鞋子成配,手袋與鞋子又得成對,一絲不亂,做人像上舞台。


    我唏噓的想:人真是會變的。


    一覺醒來,我向侍應生取飲料,打開一本口袋書,讀了起來。


    他一直注視我,問:「你這樣子開心嗎?」


    「還不錯。」我合上書。


    「可是你跟從前有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是嗎?人生在各階段的要求不一樣。」


    「在紐約,我訂了華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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