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5章 叢林規則
我有透視,無所不能! 作者:懶豬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李健說的這些並不是說要讓林雪去殺戮。
他講述的無非就是給她灌輸一個叢林法則而已,所謂的叢林法則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
在這裏沒有對也沒有錯。
就比如狼群來說,李健餓了要殺狼群充饑,那麽狼群餓了是不是也同樣的去傷害別的動物?
你在一個地方,或者說在一個環境下生活,你就要遵守這個地方的法則或者叫規則。
在人類社會裏麵,你就得安安心心的工作上班,但是在原始叢林裏麵,你安心上班是沒用的。
你去跟老虎豹子說,我隻是路過,不會打擾你,有用嗎?
到了那個時候隻有拳頭說話了,而且在這裏麵沒有什麽所謂的保護動物能不能殺這個概念,為了生存下去大熊貓幹啥還是得啥。
因為你不殺你就得餓死,一個人都要餓死了,還管你國寶不國寶的。
所以說什麽地方講究什麽規則,比如在以前野豬這個東西在華夏屬於二級保護動物,老百姓殺野豬那是犯法的。
可是你在其他國家,比如緬北,你想殺多少都可以,甚至還有的國家野豬經常襲擊人類,如果你能殺死一隻野豬,甚至還能成為一個英雄,還能得到獎勵。
所以說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國情,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規則,李健想要的就是給林雪灌輸一個這樣的概念。
不能猶豫,不能仁慈,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健哥,你放心好了,下一次我絕對不會這樣了,我知道那些人都是壞蛋,他們想綁架黛麗絲,想著敲詐勒索,他們都是壞人。”
“所以該下手的時候我們不能絲毫心慈手軟,就像這次我們完成的任務一樣,對方就是來殺人放火搞破壞的,見了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你放心吧,我知道怎麽做。”
李健聽著林雪的話,還是有些欣慰的,畢竟如今的這個年代心慈手軟,什麽聖母啥的,不適合生存。
“嗯,你知道就好,總之我們不會去亂殺無辜,但是如果有壞人,我們也絕對不能放過。”
“當然,我們也不是衛道士,整天沒事幹,閑著去找壞人,那是警察幹的事情,不是我們。”
“隻要別人不來找我麻煩,我們也不用去理會,因為這個世界上的壞人實在是太多了,每個國家都有,但是我們的能力是有限的,就算想管,我們也不可能管的過來。”
“好了,這肉吃的有點幹,喝一口水吧。”
李健一邊說了一邊拿出一瓶礦泉水遞給了林雪。
“健哥,我不渴,之前你不是喂我喝過特侖蘇了嗎?”
“刷”的一聲,秦小軟和邵康華兩個人同時將目光掃向了李健,李健一陣無語,這小雪現在也變壞了。
果然驗證了那句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林雪多麽好的一個女孩子,現在變成了這樣,這一切都是秦小軟的罪過。
李健將所有的罪責都推到了秦小軟的身上,此時秦小軟還不知道,這要是知道還不冤枉死?
她和林雪相處的時間可不長,而且也從來沒教導過這些東西,要說這些壞東西最開始還是李健自己研究出來的,然後讓她們幾個做的。
隻不過好多事情做著做著大家都習慣了,仿佛是做那種事情必做的一種事情一樣。
這就是一個慣性思維,因為時間長了,次數多了,總感覺到隻要一做某些事情就應該那樣一樣。
這就叫習慣成自然,不管這樣做對或者不對,合不合理,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以前大家都是這麽做的,而且做出來感覺還不錯。
就拿蘇小蕊來說,她是一個醫生,更加知道做某些事情不健康不衛生,或者說和李健在一起之前,蘇小蕊你絕對不會這麽做。
甚至想都不會這麽去想,但是現在她就不會這麽想了,因為這是再正常的事情不過了,起碼每個人都是這個樣子的。
吃過了午飯,車子繼續前進,這一次換成李建開車,他開車不需要人陪著,於是就讓三個女人進入了戒指空間裏休息。
畢竟相對於車上睡覺,那裏麵休息更加的舒適一些。
李健根據的導航提示,緩慢的開著車子,之所以說緩慢,那是因為他們這條路真的不是很好走。
有時候車子甚至還會陷下去,好在李建的力氣大,所以車子一推就過去了。
如果真的有連續性的不好走的地方,那就更簡單了,直接將車子收起來,步行前進。
然後等到好走的地方再將車子給扔出來,繼續開著車子前進。
偶爾路上也會遇到幾個當地人,不過李建並沒有給他們打招呼,如果看到那些衣衫襤褸的老百姓,李健會將空間裏的一些食物扔一些在路上。
不過也就扔了幾次之後他就不幹了,因為這樣做是一件非常惹麻煩的事。
就比如李建之前那一次,原本好意給這些人食物,結果到後來那些人不但搶了他的食物,甚至還要搶李健的車子。
於是從那一次之後,李健就再也沒有多管閑事了。
有些人是不值得同情的,就像農夫與蛇一樣,你對他的好,他不會感恩,反過來還要了你的命。
所以李建將那些搶他車子的人打了一頓,同時也給他自己深深的上了一課。
幫助別人首先你要有強大的實力,如果你是一隊人馬手上拿著槍,你去給別人一點好處,一點吃的。
對方就會感恩戴德,他們也不敢搶你的。
可如果你隻是一個人,又給別人許多好東西,那麽別人就認為你還有更多,不然你不會給他們。
所以這些人就會心生歹意,然後搶你的東西,如果隻是搶東西可能還好一點,你要是不反抗的話,東西被別人搶走也就拉倒了。
如果你實力不夠強大,還反抗的話,那麽反過來就是一頓毒打。
先不說打不打得死,在這種地方如果被人打成重傷,基本上和死已經差不多了。
因為這個地方太窮了,能吃的早就給當地人吃完了,哪裏輪到一個外地人在這裏找吃的。
所以,李健通過這件事情,他驗證的古人說這句話,想要做好人好事,首先你得是一個惡人。
不然的話你就算賠光了自己的家產,你的好事也不一定能夠做得成,反過來很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
他講述的無非就是給她灌輸一個叢林法則而已,所謂的叢林法則就是一個弱肉強食的地方。
在這裏沒有對也沒有錯。
就比如狼群來說,李健餓了要殺狼群充饑,那麽狼群餓了是不是也同樣的去傷害別的動物?
你在一個地方,或者說在一個環境下生活,你就要遵守這個地方的法則或者叫規則。
在人類社會裏麵,你就得安安心心的工作上班,但是在原始叢林裏麵,你安心上班是沒用的。
你去跟老虎豹子說,我隻是路過,不會打擾你,有用嗎?
到了那個時候隻有拳頭說話了,而且在這裏麵沒有什麽所謂的保護動物能不能殺這個概念,為了生存下去大熊貓幹啥還是得啥。
因為你不殺你就得餓死,一個人都要餓死了,還管你國寶不國寶的。
所以說什麽地方講究什麽規則,比如在以前野豬這個東西在華夏屬於二級保護動物,老百姓殺野豬那是犯法的。
可是你在其他國家,比如緬北,你想殺多少都可以,甚至還有的國家野豬經常襲擊人類,如果你能殺死一隻野豬,甚至還能成為一個英雄,還能得到獎勵。
所以說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國情,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規則,李健想要的就是給林雪灌輸一個這樣的概念。
不能猶豫,不能仁慈,不然就是害人害己。
“健哥,你放心好了,下一次我絕對不會這樣了,我知道那些人都是壞蛋,他們想綁架黛麗絲,想著敲詐勒索,他們都是壞人。”
“所以該下手的時候我們不能絲毫心慈手軟,就像這次我們完成的任務一樣,對方就是來殺人放火搞破壞的,見了麵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所以你放心吧,我知道怎麽做。”
李健聽著林雪的話,還是有些欣慰的,畢竟如今的這個年代心慈手軟,什麽聖母啥的,不適合生存。
“嗯,你知道就好,總之我們不會去亂殺無辜,但是如果有壞人,我們也絕對不能放過。”
“當然,我們也不是衛道士,整天沒事幹,閑著去找壞人,那是警察幹的事情,不是我們。”
“隻要別人不來找我麻煩,我們也不用去理會,因為這個世界上的壞人實在是太多了,每個國家都有,但是我們的能力是有限的,就算想管,我們也不可能管的過來。”
“好了,這肉吃的有點幹,喝一口水吧。”
李健一邊說了一邊拿出一瓶礦泉水遞給了林雪。
“健哥,我不渴,之前你不是喂我喝過特侖蘇了嗎?”
“刷”的一聲,秦小軟和邵康華兩個人同時將目光掃向了李健,李健一陣無語,這小雪現在也變壞了。
果然驗證了那句話,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林雪多麽好的一個女孩子,現在變成了這樣,這一切都是秦小軟的罪過。
李健將所有的罪責都推到了秦小軟的身上,此時秦小軟還不知道,這要是知道還不冤枉死?
她和林雪相處的時間可不長,而且也從來沒教導過這些東西,要說這些壞東西最開始還是李健自己研究出來的,然後讓她們幾個做的。
隻不過好多事情做著做著大家都習慣了,仿佛是做那種事情必做的一種事情一樣。
這就是一個慣性思維,因為時間長了,次數多了,總感覺到隻要一做某些事情就應該那樣一樣。
這就叫習慣成自然,不管這樣做對或者不對,合不合理,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以前大家都是這麽做的,而且做出來感覺還不錯。
就拿蘇小蕊來說,她是一個醫生,更加知道做某些事情不健康不衛生,或者說和李健在一起之前,蘇小蕊你絕對不會這麽做。
甚至想都不會這麽去想,但是現在她就不會這麽想了,因為這是再正常的事情不過了,起碼每個人都是這個樣子的。
吃過了午飯,車子繼續前進,這一次換成李建開車,他開車不需要人陪著,於是就讓三個女人進入了戒指空間裏休息。
畢竟相對於車上睡覺,那裏麵休息更加的舒適一些。
李健根據的導航提示,緩慢的開著車子,之所以說緩慢,那是因為他們這條路真的不是很好走。
有時候車子甚至還會陷下去,好在李建的力氣大,所以車子一推就過去了。
如果真的有連續性的不好走的地方,那就更簡單了,直接將車子收起來,步行前進。
然後等到好走的地方再將車子給扔出來,繼續開著車子前進。
偶爾路上也會遇到幾個當地人,不過李建並沒有給他們打招呼,如果看到那些衣衫襤褸的老百姓,李健會將空間裏的一些食物扔一些在路上。
不過也就扔了幾次之後他就不幹了,因為這樣做是一件非常惹麻煩的事。
就比如李建之前那一次,原本好意給這些人食物,結果到後來那些人不但搶了他的食物,甚至還要搶李健的車子。
於是從那一次之後,李健就再也沒有多管閑事了。
有些人是不值得同情的,就像農夫與蛇一樣,你對他的好,他不會感恩,反過來還要了你的命。
所以李建將那些搶他車子的人打了一頓,同時也給他自己深深的上了一課。
幫助別人首先你要有強大的實力,如果你是一隊人馬手上拿著槍,你去給別人一點好處,一點吃的。
對方就會感恩戴德,他們也不敢搶你的。
可如果你隻是一個人,又給別人許多好東西,那麽別人就認為你還有更多,不然你不會給他們。
所以這些人就會心生歹意,然後搶你的東西,如果隻是搶東西可能還好一點,你要是不反抗的話,東西被別人搶走也就拉倒了。
如果你實力不夠強大,還反抗的話,那麽反過來就是一頓毒打。
先不說打不打得死,在這種地方如果被人打成重傷,基本上和死已經差不多了。
因為這個地方太窮了,能吃的早就給當地人吃完了,哪裏輪到一個外地人在這裏找吃的。
所以,李健通過這件事情,他驗證的古人說這句話,想要做好人好事,首先你得是一個惡人。
不然的話你就算賠光了自己的家產,你的好事也不一定能夠做得成,反過來很可能搭上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