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四章 善政
良久,南大人才沉吟著道:“此為善政,然,多有不妥。
一幹屬官哪還敢插嘴,行此善政,讓皇上,六部部堂,內閣重臣如何自處,讓天下人如何去想,去做,又如何看待台灣三司的居心。
馬城麵色不改,堂皇道:“聖人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一幹巡撫衙門大員聽的啞口無言,馬城心中冷笑,這是當年東林黨嘴炮們攻訐先帝的原話,如今被老子一字不差的照搬,送給朝中諸位謙謙君子,這就是報應呀。老子倒要看看朝中諸位東林大員如何自辨。南居益有些惱羞成怒,這是將他架在火上烤呀,朝廷可還在廷議,要加農稅呢。
加農稅,征遼餉,這事其實是東林黨和溫體仁合夥幹的。
朝廷在商議著加農稅,征遼餉,台灣巡撫衙門偏偏搞出個糧食保護價,到時候天下人唾罵,溫黨,東林黨一個都跑不掉,這不是和中樞對著幹麽。
良久,南居益才咬牙道:“可,拿個章程出來吧。”
下首幾十位屬官,也有忍不住羞愧汗顏的:“我等愧讀聖賢之書,慚愧。”
一言既出,各位大人臉上都是火辣辣的,愛民,治國是聖人思想的核心,聖人是主張國富民強的,可又有哪一個讀聖賢書的真正做到了。倒還不如一個軍伍出身的武人看的明白,也做的明白,能不心中羞愧麽。這一善政若能落到實處,那便是流芳千古的真正善政,從未有過的壯舉。
崇貞四年,正月。
台灣巡撫衙門忙碌起來,屬員們開始核算糧食保護價政策所需要投入的成本。
善政,也要巡撫衙門能出的起錢。
馬城提出的糧食保護政策,並不僅僅是價格保護,還包括一係列的優惠政策,比如成立農耕司,對種糧農戶提供技術支持,提供種子耕牛,並由官府製定一個最低收購價格,如此一來,受到衝擊最大的便是糧商,奸商,有效避免了奸商傷農。這個最底保護價對奸商的殺傷力有多大,天知道,因為這個最低收購價格是官府定的,而不是由糧商定的。
官府將定價權握在手裏,拿捏奸商,這又是一個大殺器。
大明朝可不是後世的法製社會,還有法律的漏洞可以鑽,掌握了定價權的官府會和你講道理麽,不可能嘛。官府製定一個最低收購價,你出的價格低了,百姓便將糧食賣給官府,想收糧隻能比官價高一些,什麽,你敢哄抬糧價麽,試試看官府的刀子利不利,以南居益的性子多半會一刀兩斷。
定價權是好東西呀,馬城得意,將一扇大門在南居益和台灣官員麵前,徐徐推開。
這是明末,還是崇貞四年的明末,糧食定價權是掌握在哪些人手中的呢,奸商。馬城堅決的認為在大明朝搞什麽自由定價權呢,自由定價權隻會導致奸商橫行,尤其是涉及到救命的糧食,發國難財的奸商不要太多。將定價權收回來,日後早晚會出現物價局這種大殺器,時逢亂世,由官府掌握糧食定價權便很重要。
馬城不是經濟學家,也不懂官府收回定價權,將對大明產生什麽樣的影響。他隻是因勢利導,利用後世的知識影響這個時代,至於因此會衍生出什麽樣的問題,那是巡撫衙門屬員該考慮的難題,久居上位,馬城早已懂得為上之道,切不可事事都要親自過問,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家去辦,上位者隻需要因勢利導,做到這四個字便足夠了。
馬城能確定的是這個定價權之爭,免不了會天下震動,招來士紳階層的反彈。
卻不在乎,民意反彈又能如何,能擋的住重騎兵麽,真有一日老子坐了天下,早晚要收拾那幫江南奸商。
清人是如何對付江南奸商的呢,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呀。
明朝收商稅,江南人不想交,一拖再拖導致大明滅亡。
後來江南人覺得清肯定會像明那樣好說話,甚至比明還要好,所以清過來的時候江南人高興壞了,以為收稅的大明滅亡了,來了一個不收稅的,可惜清來了以後比禿尾巴狗還橫,比狼還狠,可不像明那樣好說話。
想像明那樣拖延不交歲,拖出去砍。
想像明那樣上街示威,拖出去砍。
想私下議論,坐牢殺頭。
以為清像明那樣,你不交稅皇帝隻是罵,隻是生氣卻不會下狠手。
清可不管這些,不聽話就殺,殺到你們聽話為止。
如何收稅,在馬城的曆史知識中,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是極好的,前世大清的攤丁入畝,也不過是將一條鞭法完善了,張居正是個大能人呀。馬城曾經在萬能的讀者文摘上看到過一篇文章,說清初,是完全沿用了大明萬曆年間的一條鞭法征收田賦。
大明的一條鞭法,是把部分丁銀攤向地畝征派,但不徹底,弊端較多。
清朝將一條鞭法徹底完善了,采用固定全國丁銀征收總額的辦法,取消了按丁按地分別征收賦稅的雙重標準,使征收內容、征收程序和征收方法更加簡便,稅負降低,有效限製了貪官汙吏與土豪劣紳轉嫁丁賦、苛剝百姓、中飽私囊的不端行動。其後又將丁銀攤入田畝征收,完成了賦役合一的攤丁入地改革,促進了農業生產,培植了稅源,國家稅收大幅增長,財政狀況顯著好轉。
清朝的商稅有鹽稅、關稅、茶稅、酒稅和當稅等,稅目比以前曆代都多,稅額也逐漸增大。萬曆五年,大明一年稅賦收入,歲入三百六十七萬兩,兩千六百萬石糧食,未分水稻還是小麥等作物。雍正年間,清一年稅賦地丁銀收入三千萬兩,鹽課加關稅五百萬兩,糧食收入更多。
總的來說,清朝年間,貨幣交稅提高了大約十倍。
如何收稅,清人早已經給出了答案,照著做就是了,馬城忍不住露出森森白牙,敢抗稅就興大獄,殺幾個脖子硬的便可。
正月十五,紅毛城,台灣鎮軍大營。
新婚的鄭芝龍忙的腳不沾地,清點提取大批軍械,準備等到春暖花開時裝船,運往山海衛,再由山海衛運往鐵嶺衛。十萬杆新式火銃是從葡萄牙人手中購得,耗銀一百六十萬兩,葡萄牙人狠狠賺了一筆,卻也解決了開原軍的換裝問題,買槍遠比造槍容易多了,前提是葡萄牙人願意賣。
這就是鄭芝龍的能耐了,重金買通了鏡壕的葡萄牙總督。
來自大明的定單可也讓葡萄牙人大發橫財,高達一百六十萬兩銀子的定單,讓葡萄牙人瘋狂了,甚至打算在鏡壕建兵工廠。以開原馬氏多年的積累,一次拿出一百六十萬兩銀子也很困難,還多虧了南居益的接濟。
無論如何困難,第一批購置的五萬杆新式火槍已經到手了。
良久,南大人才沉吟著道:“此為善政,然,多有不妥。
一幹屬官哪還敢插嘴,行此善政,讓皇上,六部部堂,內閣重臣如何自處,讓天下人如何去想,去做,又如何看待台灣三司的居心。
馬城麵色不改,堂皇道:“聖人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一幹巡撫衙門大員聽的啞口無言,馬城心中冷笑,這是當年東林黨嘴炮們攻訐先帝的原話,如今被老子一字不差的照搬,送給朝中諸位謙謙君子,這就是報應呀。老子倒要看看朝中諸位東林大員如何自辨。南居益有些惱羞成怒,這是將他架在火上烤呀,朝廷可還在廷議,要加農稅呢。
加農稅,征遼餉,這事其實是東林黨和溫體仁合夥幹的。
朝廷在商議著加農稅,征遼餉,台灣巡撫衙門偏偏搞出個糧食保護價,到時候天下人唾罵,溫黨,東林黨一個都跑不掉,這不是和中樞對著幹麽。
良久,南居益才咬牙道:“可,拿個章程出來吧。”
下首幾十位屬官,也有忍不住羞愧汗顏的:“我等愧讀聖賢之書,慚愧。”
一言既出,各位大人臉上都是火辣辣的,愛民,治國是聖人思想的核心,聖人是主張國富民強的,可又有哪一個讀聖賢書的真正做到了。倒還不如一個軍伍出身的武人看的明白,也做的明白,能不心中羞愧麽。這一善政若能落到實處,那便是流芳千古的真正善政,從未有過的壯舉。
崇貞四年,正月。
台灣巡撫衙門忙碌起來,屬員們開始核算糧食保護價政策所需要投入的成本。
善政,也要巡撫衙門能出的起錢。
馬城提出的糧食保護政策,並不僅僅是價格保護,還包括一係列的優惠政策,比如成立農耕司,對種糧農戶提供技術支持,提供種子耕牛,並由官府製定一個最低收購價格,如此一來,受到衝擊最大的便是糧商,奸商,有效避免了奸商傷農。這個最底保護價對奸商的殺傷力有多大,天知道,因為這個最低收購價格是官府定的,而不是由糧商定的。
官府將定價權握在手裏,拿捏奸商,這又是一個大殺器。
大明朝可不是後世的法製社會,還有法律的漏洞可以鑽,掌握了定價權的官府會和你講道理麽,不可能嘛。官府製定一個最低收購價,你出的價格低了,百姓便將糧食賣給官府,想收糧隻能比官價高一些,什麽,你敢哄抬糧價麽,試試看官府的刀子利不利,以南居益的性子多半會一刀兩斷。
定價權是好東西呀,馬城得意,將一扇大門在南居益和台灣官員麵前,徐徐推開。
這是明末,還是崇貞四年的明末,糧食定價權是掌握在哪些人手中的呢,奸商。馬城堅決的認為在大明朝搞什麽自由定價權呢,自由定價權隻會導致奸商橫行,尤其是涉及到救命的糧食,發國難財的奸商不要太多。將定價權收回來,日後早晚會出現物價局這種大殺器,時逢亂世,由官府掌握糧食定價權便很重要。
馬城不是經濟學家,也不懂官府收回定價權,將對大明產生什麽樣的影響。他隻是因勢利導,利用後世的知識影響這個時代,至於因此會衍生出什麽樣的問題,那是巡撫衙門屬員該考慮的難題,久居上位,馬城早已懂得為上之道,切不可事事都要親自過問,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家去辦,上位者隻需要因勢利導,做到這四個字便足夠了。
馬城能確定的是這個定價權之爭,免不了會天下震動,招來士紳階層的反彈。
卻不在乎,民意反彈又能如何,能擋的住重騎兵麽,真有一日老子坐了天下,早晚要收拾那幫江南奸商。
清人是如何對付江南奸商的呢,揚州十日,嘉定三屠呀。
明朝收商稅,江南人不想交,一拖再拖導致大明滅亡。
後來江南人覺得清肯定會像明那樣好說話,甚至比明還要好,所以清過來的時候江南人高興壞了,以為收稅的大明滅亡了,來了一個不收稅的,可惜清來了以後比禿尾巴狗還橫,比狼還狠,可不像明那樣好說話。
想像明那樣拖延不交歲,拖出去砍。
想像明那樣上街示威,拖出去砍。
想私下議論,坐牢殺頭。
以為清像明那樣,你不交稅皇帝隻是罵,隻是生氣卻不會下狠手。
清可不管這些,不聽話就殺,殺到你們聽話為止。
如何收稅,在馬城的曆史知識中,張居正的一條鞭法是極好的,前世大清的攤丁入畝,也不過是將一條鞭法完善了,張居正是個大能人呀。馬城曾經在萬能的讀者文摘上看到過一篇文章,說清初,是完全沿用了大明萬曆年間的一條鞭法征收田賦。
大明的一條鞭法,是把部分丁銀攤向地畝征派,但不徹底,弊端較多。
清朝將一條鞭法徹底完善了,采用固定全國丁銀征收總額的辦法,取消了按丁按地分別征收賦稅的雙重標準,使征收內容、征收程序和征收方法更加簡便,稅負降低,有效限製了貪官汙吏與土豪劣紳轉嫁丁賦、苛剝百姓、中飽私囊的不端行動。其後又將丁銀攤入田畝征收,完成了賦役合一的攤丁入地改革,促進了農業生產,培植了稅源,國家稅收大幅增長,財政狀況顯著好轉。
清朝的商稅有鹽稅、關稅、茶稅、酒稅和當稅等,稅目比以前曆代都多,稅額也逐漸增大。萬曆五年,大明一年稅賦收入,歲入三百六十七萬兩,兩千六百萬石糧食,未分水稻還是小麥等作物。雍正年間,清一年稅賦地丁銀收入三千萬兩,鹽課加關稅五百萬兩,糧食收入更多。
總的來說,清朝年間,貨幣交稅提高了大約十倍。
如何收稅,清人早已經給出了答案,照著做就是了,馬城忍不住露出森森白牙,敢抗稅就興大獄,殺幾個脖子硬的便可。
正月十五,紅毛城,台灣鎮軍大營。
新婚的鄭芝龍忙的腳不沾地,清點提取大批軍械,準備等到春暖花開時裝船,運往山海衛,再由山海衛運往鐵嶺衛。十萬杆新式火銃是從葡萄牙人手中購得,耗銀一百六十萬兩,葡萄牙人狠狠賺了一筆,卻也解決了開原軍的換裝問題,買槍遠比造槍容易多了,前提是葡萄牙人願意賣。
這就是鄭芝龍的能耐了,重金買通了鏡壕的葡萄牙總督。
來自大明的定單可也讓葡萄牙人大發橫財,高達一百六十萬兩銀子的定單,讓葡萄牙人瘋狂了,甚至打算在鏡壕建兵工廠。以開原馬氏多年的積累,一次拿出一百六十萬兩銀子也很困難,還多虧了南居益的接濟。
無論如何困難,第一批購置的五萬杆新式火槍已經到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