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班森,來客人了!隨便找一張桌子空位坐下吧,要什麽?”許願走進去時,那正托著一罐酒水放下的婦人回頭看了一眼,隨意的轉過了頭去,下一刻又看了過來,目光中有些許的訝異和驚豔。在婦人停頓的一瞬間,酒館中的聲音瞬間比之前更吵鬧了些。“看來羅琳喜歡這樣的麵孔,班森可能隻想把他趕出去。”“他真是長了一張不錯的臉,可惜這個世道不看臉吃飯。”“希望芬妮不要看到他,我討厭這種空有一副皮囊的人。”“好了,我知道你在嫉妒斯蒂文。”“好運的家夥,竟然能夠找到這家店。”“安靜一點,你們要把這裏的屋頂掀翻嗎?”婦人叉腰吼了一句,走向了許願開口詢問,聲音卻比之前輕了很多,“客人,你想坐哪裏?”“找個角落給我就行。”許願笑道。“好的,稍等。”婦人轉身四處打量了一圈,走向了旅館一角,將坐在桌旁抓著酒杯睡的正熟的醉漢拎了起來,“好了,卡特,你的酒已經見底了,要睡覺回家去睡,或者付錢去上麵睡也行。”那人喝的滿臉通紅,衣襟上更是沾了不少酒水,走路有些搖擺,想要反抗,卻是被婦人輕而易舉的半拎半扶離開了座位,放在了門口靠坐著,然後慢慢傾斜倒在了地上。“請坐。”婦人隨手擦過那裏的桌椅,對著許願笑道。“謝謝。”許願隔著罩袍蹭住了腰上的錢袋,在其他人若有似無打量的目光中,坐在了角落處的座位上。“先生,要點什麽?”婦人有些熱切的詢問道。“一份啤酒。”許願說道。“還有呢?”婦人再次問道。“啤酒就可以了。”許願說道。婦人熱切的神情略微下降,目光從他戴著的寬簷草帽上掃過,又落在了他半舊的罩袍上,隨即有些無趣的轉身:“好吧,等一會兒。”【她現在看起來好像想把宿主你趕出去。】係統看著婦人的神色變化說道。【看來英俊在這座城市並不通行。】許願笑著壓低了帽沿。出色的外表或許能夠吸引一些注意,但對目前的他來說引人注意反而是麻煩,當然,隻是目前。砰的一聲。罐裝的酒水砸在了桌麵上,讓桌麵都震顫了一下,許願抬頭,看向了麵前將它砸下來的高壯男人。對方的目光從他的臉上打量過,有些不善,仿佛恨不得他直接從原地蒸發:“客人,您的啤酒!”“謝謝。”許願笑了一下,站在桌旁的男人冷哼了一聲轉身離開,在路過那正在招待的婦人身邊時,在她的臉上親了一口。頓時吆喝和打趣的聲音響了起來。而那男人在離開前則看了許願的方向一眼,下巴略微揚了起來。果然是麻煩,許願拿過桌上的酒水嚐了一口,意外的發現麥芽酒中竟然沒有摻水。“班森那個家夥就是對羅琳的占有欲強了些而已,畢竟那是他的妻子。”許願將酒罐放下時,坐在對麵一粒一粒吃著豆子的人說道。“我知道,我隻是來喝酒。”許願笑道。“那你可找對地方了,班森家的啤酒是這座城市裏最好的,連國王都對他家的酒讚不絕口。”對麵的人聽見他開口,頓時打開了話匣子,並將自己麵前的豆子推了過來,“要嚐點兒嗎,隻喝酒可沒什麽意思。”“謝謝。”許願將自己的酒罐推過去一些,撚過一枚豆子放在了唇邊輕嗅,然後吃了下去。做熟的豌豆,放了一點兒鹽,不算好吃,但至少比之前吃的那塊麵包好多了。對麵的人見他撚過豆子,毫不猶豫的捧過他的酒罐給自己倒了一杯酒:“你叫什麽名字,怎麽會來這裏?”他的問題問出的時候,旁邊的桌子有一瞬間的靜謐,每個人都似有若無的豎起了耳朵。許願的目光未移,隻淡淡笑道:“布蘭德,朝聖者,路過了這裏。”“看來你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真是辛苦。”對麵的人笑道。其他人有些意興闌珊的收回了目光,朝聖者前往聖地,幾乎不會在路過的地方久留,當然也會有很富裕的朝聖者,但這個人明顯不是,連做肥羊的價值都沒有。其他桌子上的熱鬧在恢複,他們的探索和議論也從許願的身上轉開,變成了更感興趣的話題。比如:“最近都沒有什麽富裕的雇傭者,每次賺到的錢還不夠我喝酒的。”“找一個固定的團隊加入進去或許會比現在更好做。”“那是要聽從命令的,新加入的很可能成為替死鬼。”再比如:“如果我能夠什麽都不做,就腰纏萬貫就好了。”“如果我有很多金幣,我一定拿出一半來散發給窮人……他們恨不得將工錢壓到最低。”“如果我有錢,班森甚至可能會同意我娶漂亮的芬妮做老婆。”“沒這個可能吧,芬妮喜歡臉蛋漂亮的。”“可是班森討厭臉蛋漂亮的,覺得他們就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隻知道欺騙他漂亮的女兒,試圖吃軟飯。”“別說,奧丁酒館的米瑪可真帶勁……不像這裏,連見都很難見到。”各種細碎的語言或壓低或放聲,交錯在微醺的酒水中,傳到耳畔被仔細分辨著。許願的手指若有似無的敲擊著桌麵,雖然信息很多,但還沒有聽到他想聽到的。那個拿走大量金幣和打火匣的士兵,如果像原本記錄的那樣肆無忌憚的花錢,不應該在這座城市籍籍無名的,除非他找錯了城市,但這座城市的確是國王居住的城市。又或者才三天,消息傳遞的速度沒有那麽快。許願拿起了自己的酒罐,卻發現其中已經空空如也,而他才喝了不到三口,他看向了對麵坐著的人,對方整理了一下兜帽起身道:“虔誠的朝聖者,我還有事要忙,下次見。”他轉身穿過了有些擁擠的人群,身影輕快,甚至可能在哼著歌。【真是一個糟心的地方。】係統小聲嘀咕道,【還有無數糟心的家夥。】【所以酒館才是事故的高發地。】許願並不十分在意的笑道。即使是原本就認識的人,也可能喝酒產生衝突,更何況是初見者,在酒館找到朋友比在沙漠裏找到綠洲還要艱難。“哦,親愛的布蘭德,你的酒好像喝完了。”坐在一旁巡視著酒館的班森眼尖的看向了這裏,語氣中有著難掩的幸災樂禍。“是的,麻煩您給我一份麥芽酒和一份豆子。”許願說道,然後看到了老板臉上消失的雀躍以及升起的糾結。大概是因為賺錢原本是一件高興的事,但他好像又沒辦法完全高興的緣故。但很快他臉上的糾結消失了,高壯的身影走到了許願的桌前,居高臨下的抱著臂道:“我這裏有規定,在點下一份前要結清你上一份的賬單,一份啤酒的價格是八個銅幣。”許願摸了摸袖子,從裏麵摸出了五枚,又從腰帶裏摸出了三枚放在了桌上。“希望你能付得起下一份的錢,否則你將在監牢中度過下半生。”班森拿過了桌上的錢轉身離開,許願則得到了他的麥芽酒和豆子。酒水是最消磨時光的東西,酒館之中的人來了又去,許願也隻是安靜的坐在角落處慢慢喝自己的麥芽酒和嗑豆子,剛開始班森還會瞪著他,但隨著時間推移,黃昏降臨,燭火點亮了旅館,卻並非每個地方都能徹底照亮時,班森已經忙碌的顧不上他這位不太顯眼的客人了。又或者因為羅琳沒有再看他,在班森的眼裏他也成為了一個不值得在意的人。黃昏的酒館比午間更喧鬧,這裏聚集了比中午更加形形色色的人,提著一串獵物的獵人,穿著色彩鮮豔十分有識別性的吟遊詩人……甚至有大汗淋漓的進來,身上有著無法被酒水掩蓋,散不盡血腥味的士兵。或許班森不再在意他還有最後一種可能,夜晚歸來的人帶來的各種新鮮有趣的事太多,比起他這個乏善可陳的人,明顯他們更有趣。不過不管是哪種可能都好,至少他擺脫了麻煩,而且酒館的夜晚才是消息匯聚的真正時候這一點毋庸置疑。第4章 打火匣(4)形形色色的人湧入,原本擁擠的旅館又加進了幾張桌子,坐著的人幾乎要摩肩接踵,卻沒有人願意起來換家旅館。除了酒水,各色餐點也匯聚在了桌麵上,麵餅,黑麥麵包,燕麥,幹奶酪……看起來沒什麽滋味,但比麵包店裏買到的賣相要好很多。當然,酒水還是主要的,或許是食物發幹的緣故,食客們喝酒的速度幾乎稱得上牛飲,而在酒水的衝擊下,話匣子打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你的獵物皮毛很完整啊,應該能賣到不錯的價格。”“這可是花了我好大功夫,希望能賣到三個銀幣。”“奧丁家的女郎是真不錯,可惜還是班森家的酒水更好喝一些,真是令人難以抉擇。”“可惜芬妮幾乎不出現在前麵……”喝的微醺的傭兵扯著嗓子詢問,“班森,今天的麵包是芬妮做的嗎?”“你這個問題已經問過三十遍了!”班森來往忙碌的送著酒水,回答的語氣中有著難掩的煩躁。“芬妮什麽時候出來了,我就不再問了。”“做夢去吧!”班森毫不客氣的回了一句。“啊,漂亮的芬妮就是我的夢想,如果我能娶到她,我會將世界上所有的珍寶都捧給她。”男人大聲的宣稱著自己的愛意,也引起了其他人毫無留情的哄笑聲。因為這句話他同樣說了幾十遍,或者說其他人也說過這樣的話幾十遍,但他們並沒有全世界的珍寶捧給她。食客們的話題圍繞著金錢和女人,偶爾也會展示一下他們的武器,而在喝到興頭上,一些人會解下身上有些厚的鎖甲,問班森要過骨骰,興高采烈的開始屬於夜間的遊戲。場麵變得有些喧鬧,將坐在角落的吟遊詩人偶爾吹起的笛子聲徹底掩蓋。看來今晚得不到有用的消息了,許願隱蔽的從錢袋裏摸出了銅幣,正打算跟班森詢問一下住處的價格,卻見那原本隻是盯著場地防止有人鬧事的壯漢驀然看向了門口,神情變得虎視眈眈,跟下午盯著他時神情有些如出一轍,卻似乎更加凶悍一些。許願的目光不著痕跡的轉向了門口,夜風灌入,偶爾能夠驅散人群聚集的火熱,也從那清涼的夜色中帶來了一道戴著兜帽的修長身影。半舊的短靴用綁帶紮緊在修長的小腿上,意外的幹練和整齊,束腰的丘尼克,同樣半舊側開口的灰白色罩袍,掛腰的手半劍……這樣的裝束在這家酒館裏平平無奇,但他的身形卻讓那原本顯得十分臃腫的裝束修身而有形,很難確定是同一種裝束。酒館中的喧囂有一瞬間停下,來人伸手,修長而覆著薄繭的手指在班森驅逐一般的瞪視下閑適的取下了頭頂寬大的兜帽,露出了那比燭火更加熱烈的紅發,碧綠如翡翠一樣的眼睛映著火光,似乎正在被燭火的熱度驅散著夜裏帶來的寒涼,帶著一分挑釁的笑意穿過人群與班森對視:“一份麥芽酒,一份燕麥粥,兩份麵包和一份幹奶酪。”他的顏色在燭火下耀眼極了,似乎能夠驅散這座城市和酒館中所有的晦暗,那一瞬間的安靜,甚至能夠聽到班森的磨牙聲,也讓許願對那輕巧踏入酒館,擠入傭兵桌子旁的青年身份有了猜測。“斯蒂文,你最近的夥食可真不錯,在哪裏發了財?”跟青年擠在一起的傭兵撞了撞他的肩膀擠眉弄眼的問道。“我要是發了財,班森會興高采烈的歡迎我來。”青年撩開了垂下的罩袍,一條腿閑適的搭在了另外一條腿上笑道,“而不是恨不得把我丟出去。”“沒辦法,誰讓芬妮喜歡你。”他旁邊的傭兵表情中有些酸,“而她對我卻不屑一顧。”“你如果不想班森往我的麵包裏加沙土,就不要再說這樣的話。”青年有些百無聊賴的打了個哈欠,“我隻想好好吃個飯。”“你要是把芬妮娶回家,天天都能夠吃到……嗷!”那傭兵的話說到一半嚎了一聲,坐在那裏的青年輕巧的收回了自己的腿,從桌子上拿過骰子掂了掂。“玩兩把?”坐在對麵光著膀子的男人問道。“哇,你敢跟他玩?!”剛被踩了腳的傭兵驚訝出聲,然後又呲牙咧嘴的看向了腳底。“馬丁,我想你該喝點酒了,你的喉嚨都幹了。”青年將酒罐放在了他的麵前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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