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怎麽說,穿越者和土著畫風不同簡直是理所當然的,不然怎麽能顯示他的牛x呢?也正是因為他穿來之後就配備了主角光環,所以無論他和家裏人各方麵的差異有多大,也沒有任何人會覺著不對。


    難怪他自己看著自己這模樣都覺著百加德爸爸的包頭巾綠油油的,這位喜當爹的男人還是對他這麽好,原來還真有可能是親生的啊。


    一旦接受了這種設定的話……穿到這種魔法世界似乎也不錯嘛?以後也不用學高數、不用考四六級、畢業之後不用擔心找不到工作——現在這個家裏就是地主土豪——而且最重要的是,這本書的內容他記得清清楚楚!


    主角的寶物、主角的魔寵、主角的靠山、主角的妹子、主角的(劃掉)基友(劃掉)小弟……等他長大以後,就必須都是他的了!白·阿克羅斯嬌嫩的小臉上漾起了一個猙獰邪魅的笑容,小胖胳膊小短腿伸展開,杏仁般甜美的大眼睛眯成了一條線,在小被窩裏初次展露出了成年後帥酷狂霸拽的風範。


    在之後的成長曆程中,白也不負穿越者的身份,從小就展露了中華民族的天賦,能吃會做,九歲就被選為豐收神殿的見習祭司,得以學習農業之神的神術。而他的在校成績更是數年如一日的高踞榜首,身體條件也完全遺傳了桑德康翠民族特點,擅長彎刀和騎射。尤其是在秋收時,一刀下去能割斷滿滿一把麥稈,刀光勝雪、麥稈斷口平滑如鏡,簡直酷得沒朋友。


    白就這麽順風順水地過了十七年,直到大陸歷3937年秋天,《高能法神》的主線劇情展開。他和主角格拉斯·莫沃爾一同考上了拜薩城最著名的羅亞魔武學院,由魔法和武道兩個學院的教授分別引領,進入最低級副本弗瑞斯特森林,進行入學試煉。


    雖然這個副本品階低,裏麵藏著的金手指卻不是水貨。在這場試煉中,主角將得到他人生中第一個金手指,萬年前隕落的法神,星辰之主斯達·奧德曼的傳承。而早有準備的白·阿克羅斯也當仁不讓地參加了同一場試煉,並按著書裏記錄的路線,跟著格拉斯·莫沃爾一起走進了那座法師塔控製的範圍。


    封閉了萬年的法師塔被主角身上的祖傳寶石項鍊激發重啟,兩名闖入者一起被拉進塔裏參加重重生死試煉。最終有一人得到了萬年前大法師留下的全部傳承,另一個則被送出了法師塔門外。


    傳送陣光芒滅掉的時候,白·阿克羅斯手裏已經多了一本黑皮小冊子,封皮上印著七個燙金大字:《龍套的自我修養》。


    龍套的,自我,修養?


    我,怎麽能,是個龍套?說好的穿書成主角呢?說好的畫風比群眾演員清奇呢?說好的主角光環加身人見人愛呢?說好的白毛都是基佬……不不不,白毛不是主角就是boss呢?


    我怎麽能是個龍套!


    摔!


    白·阿克羅斯狠狠地扔了那本黑皮小冊子,蹲在髒兮兮的石階上,痛苦得像剛吃了三斤香菜——這不是他一個人的失敗,是千千萬萬穿越者的失敗,是世界的惡意,是無情無恥的撲街作者對讀者赤裸裸的打臉:


    “愚蠢的讀者啊,以為穿越進書裏,就能搶走作者留給主角的金大腿?別做夢了!哪怕你穿進來,也就是個最平凡的龍套,連副本boss都混不上。”


    白差點被自己的配音虐出一口老血,終於體會到了前輩們“千裏刀光影,仇恨滿胸膛”的感覺。現在他要能回到從前的世界,二話不說就得提著他的三星,不,提著從前的非智能諾基亞找作者拚命去!


    可惜人死不能復生,他原來那副身體現在剩的東西捏到一塊兒可能還不如一台諾基亞大了……


    想到手機,二十幾年現代生活養成的信息焦慮綜合症又突然發作起來,讓他眼角餘光不自覺地落到了地上那本黑皮小冊子上,忍不住就想看看裏麵寫什麽。


    反正眼下主角已經進塔了,也沒有別人跟進這地方,隻有兩頭森林巨齒狼在法師塔周圍打轉……他偷瞄了四周一圈,確定沒人看見,果斷彎腰撿起那本小冊子,然後從空間戒指裏拿出羊皮紙、直尺和小刀,裁出比封皮大一點的紙片,給它包了個書皮。


    很好,礙眼的書名看不見了,現在就可以看看它裏麵寫的是什麽了。


    白·阿克羅斯勇敢地翻開書皮,第一頁便是徹底推翻了他世界觀的——


    世界規則:


    1、這個世界的一切存在都是為主角服務的。


    2、本書擁有者可以選擇加入主角陣營或反派陣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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