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塊頭氣得臉色發紅,“對,我才是卡西米爾·安傑,這小子叫奧克蘭·博納斯!”


    葉林忽然愣住。


    奧克蘭·博納斯,這個名字太熟悉了,熟悉到他在一剎那看那個尤帶稚氣的金髮男孩的眼神立刻變了。


    當然,他是知道原小說裏這個人和澤維爾應該是認識的,但是他並不知道,原來他們是這麽認識的。


    進入一本書的世界,常常會有那種荒謬的感覺,就比如第一次知道澤維爾是那個澤維爾·安斯特拉瑟的時候。眼前這個麵容精緻態度傲慢的小男孩兒,原來就是那個奧克蘭·博納斯。


    於是……他果然和反派比較有緣麽……不過也是,從和澤維爾綁定的那天就註定了自己的立場吧?


    奧克蘭·博納斯,傲天的堂兄,同樣出自博納斯家族,小說中並不比太陽神一般俊美的傲天遜色的美男子,好吧,葉林一直認為“如太陽神一般俊美”這樣的形容詞相當肉麻,這是為了形容這一世傲天容貌的出眾,而眼前這個奧克蘭·博納斯,長大之後也會名滿都城,是個萬千少女為之癡迷的人物,雖然吧,開始喜歡他的美女最後都喜歡上了當時才十六七歲的傲天,甚至是小奧克蘭七歲的未婚妻,都城第一美女阿爾薇拉公主也是一樣。


    小說中站在傲天的立場,這個奧克蘭表麵優雅高貴風度翩翩,實際上是個陰險刻薄的小人,與他好看的外表完全相反,偏偏頭腦十分厲害,又會裝會演戲,因為手段太多,傲天前期為了打敗這個反派也是花了很多時間的,幾乎被壓製了六七年的時間,直到力量增強,才漸漸開始掰回一城。


    葉林看了看奧克蘭,又瞥了一眼澤維爾,原來這倆貨在這麽早就認識了?這可以算是室友啊……


    “好吧好吧,算了。”奧克蘭將鏡子收起來,不情不願地嘀咕道:“身為男人長成那樣幹什麽……”


    葉林咬牙,“你說什麽?”


    奧克蘭清了清喉嚨,伸出手來,“奧克蘭·博納斯,十一歲。”


    葉林看著他那隻手,隻覺得胸口一口氣堵得上不去下不來。


    奧克蘭卻已經不耐煩,皺眉說:“怎麽,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記得了?”


    他媽的,這、混、小、子、誰、也、別、攔、著、他、揍、他!


    幾乎是一瞬間,葉林的手上已經多了一雙長劍,因為不同於這個世界的雙手劍,他的劍還是遊戲中帶來的那把,因為他從遊戲裏帶出來的隻有一個人物麵板,除了拓印的那些永久外觀衣服,這個遊戲的人物麵板是可以帶三套裝備的,作為七秀門下,治療從來比輸出好就業,葉林本人更喜歡輸出,但奈何總是被親友逼著轉治療,不管是打副本還是競技場,他的治療裝備永遠比輸出好,尤其他本人還格外沒有輸出的命,至今打副本見過的輸出武器寥寥可數,上個版本末期快要開新版本的時候,每個星期都打副本的他才第一次看到心心念念了很久的輸出武器。


    如今他手上的就是這把。


    狹長的劍身瑩白鋒銳,劍柄握上去溫如白玉,劍柄與劍身之間純金鑲藍寶石的一截看著十分精緻華貴,尤其劍柄墜下的藍色孔雀尾更是充滿異域風情,當然,對於這個世界的人而言,這樣的雙劍簡直是聞所未聞見所未見,不僅比劍士們用的劍更長更利,單單以外形看,這簡直不像是劍,而是美麗到毫無瑕疵的藝術品。


    奧克蘭天生喜歡漂亮的東西,一看到這雙劍眼睛就黏了上去,口中卻嗤笑,“連劍都像是女人用的。”


    澤維爾眯了眯眼,這傢夥還真是盡朝著林的痛腳死命踩。


    葉林冷笑,“不像你,隨身帶個鏡子,這麽愛漂亮幹嘛不穿個裙子來?真是騷包的公孔雀!”


    哎呀,他真是佩服自己,居然想起了這個詞,這麽多年過去,對於這個世界的通用語他已經相當熟練,但是,畢竟與從小接觸這種語言的本土人不同,他啃下了許多本這個世界的書籍,詞彙量也在流浪中漸漸增多,有些生僻詞偶爾還是會冒出昔日的中文來。


    奧克蘭畢竟是個真正十一歲的男孩兒,不是葉林和澤維爾這樣的偽孩子,一聽這不客氣的諷刺頓時拉下了臉,要知道他是家中獨子,長相出色身份又高貴,平時誰都捧著他慣著他,少有人敢在他麵前這樣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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