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的背影相當熟悉,他單手叉著腰,單手扶著額頭,似乎對門內的哭罵聲感到十分頭疼。
正當他準備離開時,瑠歌遲疑地喚道:“……艾肯?”
青年背上肌肉抽動了一下,仿佛被這聲呼喚驚到了。
他先是手指插入發間,將淩亂的頭發隨意用手梳理,表情兀自抽搐了一下,隨後才緩緩轉過身來,自然而然地調整了一下神情與態度,“瑠歌小姐,您怎麽在這裏?”
“我隨便走走。”瑠歌小聲道,“方便一起去喝杯茶麽?”
原本就落在瑠歌身上的視線在她叫住艾肯的那一刹那更加肆無忌憚了。右前方那扇剛剛打開過的門內隱約傳來了女子崩潰的哭泣聲。瑠歌不喜歡自己說話被人圍觀窺探,於是幹脆叫住了眼前這個勉強算是認識的青年。
艾肯無可奈何地笑了一下,他這一笑,衝淡了剛才衝出來時的那股煩躁之氣。他揉了揉眉骨,低聲道,“您可真是會挑時間,這下麻煩了……”
“這有什麽麻煩?”瑠歌邊走邊問,“你是想贖裏麵的那位女孩子嗎?錢不夠?”
“我怎麽可能會想贖她,”艾肯詫異地瞥了她一眼,“您覺得我像是那種會主動找一棵樹把自己吊起來的人麽?世界那麽大,我還沒玩夠本呢。”
“哦。”那就是門內那位女子錯交了真心,押錯人了。
吸血鬼對正常溫度的感知並不明顯,走了一會兒後瑠歌才想起來,“你冷嗎?要不然先去買件外套吧。”
“不用,我皮糙肉厚。”
瑠歌上下打量他,雖然艾肯身上肌肉練得不錯,但離皮糙肉厚的確有些距離。
注意到少女注視的目光,青年眉眼微微挑起,顯得有些戲謔。他忽然停下步伐,彎腰正對著瑠歌笑道,“您對我這麽好,不怕我糾纏您嗎?”
“你很聰明,不會做傻事。”瑠歌實話實說,“我還以為你和賽德住在一起。”
“他啊,”艾肯懶洋洋地將雙手枕在腦後,“他不懂風情,是個性冷淡。”
“原來是這樣。”瑠歌了然,“對了,你帶路吧,我根本不知道要往哪裏走。你自己挑要吃什麽。”
艾肯再次挑眉:“哇哦,這就是被貴族包養的感覺,真不賴。”
兩人叫了一輛馬車,馬車走了大約有20分鍾的路程後便到了。瑠歌點了杯英式玫瑰紅茶,單方麵看著艾肯享用早餐。
“您不吃點什麽嗎?”繪有藍金色邊紋的餐盤被侍者端了上來,上麵放著香腸、青豆與蘑菇,邊上配備了新鮮的歐包。
瑠歌見狀搖了搖頭,“我已經吃過了。”
艾肯這次選擇的餐廳比原先那家酒館要高檔得多,侍者見他衣衫不整也沒有擺出不禮貌的姿態。瑠歌捧著手中的茶杯——茶杯精致,上麵繪滿了皇家風格的經典花紋。玫瑰紅茶沒有加糖加奶,但自帶一股馥鬱的茶香與恰到好處的玫瑰香氣,喝起來仿佛有甜味一般,暖到人心深處。
日不落加工過的紅茶倒是不負虛名。
艾肯興致缺缺地吃了兩口,問道,“您這兩天都在觀察這附近的情況嗎?”
“沒有,”瑠歌垂下眼睫,“我吃壞肚子了。這裏的食物我不太習慣。”
“噗——”艾肯咀嚼到一半驀地笑出聲,他連忙捂住嘴唇,“我還以為您作為貴族小姐,應該換個看上去優雅點的理由。”
“沒有必要,你是優雅的人嗎?”
艾肯眼中笑意加深,他捂住嘴唇搖了搖頭,等咽下去後才開口,“俄國的貴族都是這樣不拘小節?”
“不知道,你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去結交一二。”瑠歌道,“對了,這兩天,屍坑那邊的屍體有殘缺嗎?”
艾肯一臉高深莫測地搖了搖頭道,“您給我了這麽多錢,我怎麽可能再去搬屍體呢?”
“不過——”他頓了頓,“您知道的,我辦事特別靠譜。所以呢,我每天都有讓人去盯著。答案,是有。”
“那怪物出沒的時間不固定,不過在月圓之夜,它一定會出現。”
“今日,就是月圓之夜。”
第13章
瑠歌與艾肯吃完飯後就此分別,她在市中心亂逛時順便買了幾份報紙。與之前在雪山之巔看到的報紙不同,手上的這幾份報紙主要講述了最近的霍亂有多麽觸目驚心,而作為拋屍地點之一的泰晤士河簡直變為了怪物湯。
瑠歌仔細瀏覽著,心中思索道:肺結核,主要是因為工廠排放的煙霧太嚴重造成的,而霍亂,大抵是衛生設施不到家造成的,兩者皆與吸血鬼沒什麽關係。既然這樣的話,啃噬屍體的究竟是什麽東西?她可沒聽說過血屍會啃屍體啊。
不,萬一……血屍也因為什麽病而變異了呢?
不管怎麽說,她都得去走一趟。
她的源血在天演賽中給了沈雁月,沈雁月如今不在她的身邊,她似乎除了這一身血,好像沒什麽能夠拚搏的東西。
不過,僅僅隻有這一腔血的話也夠了吧?
隻要不被刺穿心髒……
瑠歌拿著一遝報紙,坐在旅館中等到了深夜。
巨大的煙囪噴出的煙霧籠罩了整片蔚藍的夜空,難以看出天際究竟明朗還是不明朗。圓月影影綽綽地躲在厚重的雲層後,發出一點模糊的微光。
瑠歌拉開窗簾一角,打開了窗戶,踩著窗框直接躍了出去。
純血血族的固有能力,踏空!
她穿著一身漆黑的緊身衣,頭發謹慎地綁了起來。夜色濃重,與沉沉的煙霧混合在一起,根本不會有人注意一幢幢樓層的頂端正有人影穿梭。
——唰!
黑色的鬥篷在穿梭過程中被風吹得獵獵作響,如同烏鴉展翅。屍坑與旅店之間的距離並不遠,隔了幾條街便到了。瑠歌找了一個位於屍坑左前方處在陰影中已經壞了的路燈站定,她蹲在路燈的燈罩之上,用鬥篷捂住口鼻,翡翠色的眼眸轉為血瞳,緊盯屍坑的動靜。
風悄無聲息地越吹越大。
寒涼的夜風寂靜地刮過,帶不走繚繞在此地的屍臭。濃重的雲層依稀被風吹開了一些,慘白的月光撒下,打亮了屍坑這一圈的範圍。
泡在泥水中早已發脹的屍體、猙獰的眼珠、老鼠啃食屍體的聲響——
嗒、嗒、嗒。
地麵遠遠傳來了什麽東西敲擊的聲響,瑠歌繃緊了神經,氣息隱匿發揮到極致,不發出任何一點聲音。
走在前麵的,是一個佝僂的“人形”。
或許不能稱之為走,而是該描述為攀爬。那個“人形”走路的姿態猶如猿猴,半走半用雙手撐地,身上纏滿了沾滿黃色汙漬的繃帶。
跟在它身後的,是一位戴著金絲邊眼鏡的男人。男人看起來一副文質彬彬老學究的模樣——如果忽略他在看向“人形”時眼中所帶狂熱的話。
瑠歌用神識細細觀察著男人的衣著,他的紐扣、袖子、拐杖,渾身上下沒有半點象征家族徽章的東西。看來,這是一位身份自由的吸血鬼。
就是不知道血脈屬於第幾代,頭銜等級是哪一個。
男人與“人形”一前一後走的速度不慢,不一會兒,便來到了屍坑中心。
隻見“人形”在男人的指揮下,開始用被紗布蒙著的腦袋一個個地舔嗅屍體,仿佛在尋找著什麽美味的食物。當它鎖定目標時,“喀嚓”一聲清脆的人骨斷裂聲在寂靜的午夜回響不絕。
喀嚓喀嚓喀嚓。
啃噬的聲音與老鼠覓食的窸窸窣窣聲混合在一起,竟有種奇異的協調感。
它撕咬屍體的動作猶如饑餓了半月的野獸,瘋狂地大快朵頤著,沒有絲毫停頓。這令瑠歌不禁有些懷疑,這種“人形”生物,牙口為什麽會這麽好?
為什麽……能夠直接咬斷人骨?
瑠歌思量了一番,決定不貿然出手,而是上去大方地打個招呼。
不為任何氏族效忠的吸血鬼脾氣都有些古怪,但鑒於血脈高級的吸血鬼之間很少會發生互相殘殺的事件,瑠歌經過分析後認為,自己直接過去詢問是最好的選擇。
身隨意動,她收起了血脈潛伏,輕輕一躍站到了屍坑一側。
這個位置,既能觀察到“人形”的舉動,又能在發生什麽意外的瞬間迅速逃脫。
“您好,”她行了個禮,禮貌道,“我無意冒犯,請問您是此地的吸血貴族嗎?”
男人扶了扶鏡框,見來人是個少女並且不帶殺意後,表情略微詫異,“請問你是?”
“我來自俄國,不屬於任何氏族。”瑠歌道,“我骨齡17歲,第一次出門曆練與兄長失散了。您要是對我不放心的話可以測試一下。”說著,她伸出了手腕。
吸血鬼能夠隨意變幻外貌,因此測試骨齡是唯一能夠確定年齡的方式。
“不用,我相信你。”男人和藹地微笑了一下,“此地屬於我的個人領區,你可以叫我伯爵。”
伯爵?
眼前的男人竟然是伯爵階位。
如果是以前,瑠歌肯定不會把區區伯爵放在眼裏。吸血親王都見過了,親王與伯爵之間的差距,著實有點兒大。
純血血族天生擁有凝結源血的能力,而一旦凝結源血,便象征著升至伯爵階位。對於純血種這種得天獨厚的物種來說,凝結源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然而,對於後代淺薄的血脈來說,並不是這樣的。
許多血族終其一生,或許隻能達到男爵與子爵的程度。對於人身自由沒有家族依靠的吸血鬼來講,伯爵這一階位的確能夠讓他擁有一小塊私人領地。
瑠歌骨齡太淺,血脈淬煉純度本就不高。原本可以依靠著源血來散發威壓,但此刻她連源血都沒了,除了示好還能怎麽辦呢?
“伯爵先生,”瑠歌從善如流道,“我本無意叨擾,但我自幼生長在俄國,還沒有見識過工業革命。如今第一次來到這裏,對這裏的情況有些好奇。請問您身邊的這位是……?”她小心翼翼地措辭。
“噢!這是木乃伊。”伯爵連忙回答道,“你不知道木乃伊是什麽嗎?你去過大英博物館嗎?”
“對不起,”瑠歌慚愧,“我不……”
“沒關係!”伯爵興衝衝地說,“我城堡裏藏著的那些可比大英博物館的還要厲害多了!這具木乃伊就是我拿自己的珍藏和他們換來的!你要有興趣的話跟我回去看看吧?”
仿佛意識到自己的熱情嚇到了對方一般,他輕咳了一聲,“我這一生沒什麽愛好,唯愛珍藏古物。你放心,我也沒有惡意,隻是想帶你去見識一下我的寶貝們。其他血族都對我的東西不感興趣,你是第一個主動跟我說有興趣的……”
瑠歌:“我……”
她剛開了個口,便再次被伯爵的舉動打斷。隻見他重新舉起手中的拐杖,拿杖尖拍了拍木乃伊的脊背,“走了,回去。”
那個渾身繞滿了繃帶的怪物發出“啊、啊”的回應。
瑠歌驚呆了。
事情發展得出乎意料,她有些木訥地跟著伯爵的步伐走。
燈火昏暗,男人、怪物、少女一齊行走著,隻餘下富有節奏的嗒嗒拐杖敲地聲。
邁出屍坑的範圍,重新回到狹窄的街道。破破爛爛的房屋參差不齊地站立在道路兩側,宛若一個扭曲的夢境。
忽而,這個夢境被外力擊碎了。
街道邊不知怎的倏然衝出一個黑色的身影,身影衝刺的速度極快,整個人瞬間躥到了瑠歌麵前,想要將她撲倒在地。
一道血色暗芒閃過瑠歌的眼眸,她踏空跳起,在空中後翻了一個身,重新落下時單腳踢出,直接將人踹翻在地。
來人懵逼地坐在地上,仿佛難以置信為什麽自己方才的一擊會撲空。
他的模樣與三天前見到的形象有些差距——雙眸中布滿了血絲,整個人看起來異常頹廢。
正當他準備離開時,瑠歌遲疑地喚道:“……艾肯?”
青年背上肌肉抽動了一下,仿佛被這聲呼喚驚到了。
他先是手指插入發間,將淩亂的頭發隨意用手梳理,表情兀自抽搐了一下,隨後才緩緩轉過身來,自然而然地調整了一下神情與態度,“瑠歌小姐,您怎麽在這裏?”
“我隨便走走。”瑠歌小聲道,“方便一起去喝杯茶麽?”
原本就落在瑠歌身上的視線在她叫住艾肯的那一刹那更加肆無忌憚了。右前方那扇剛剛打開過的門內隱約傳來了女子崩潰的哭泣聲。瑠歌不喜歡自己說話被人圍觀窺探,於是幹脆叫住了眼前這個勉強算是認識的青年。
艾肯無可奈何地笑了一下,他這一笑,衝淡了剛才衝出來時的那股煩躁之氣。他揉了揉眉骨,低聲道,“您可真是會挑時間,這下麻煩了……”
“這有什麽麻煩?”瑠歌邊走邊問,“你是想贖裏麵的那位女孩子嗎?錢不夠?”
“我怎麽可能會想贖她,”艾肯詫異地瞥了她一眼,“您覺得我像是那種會主動找一棵樹把自己吊起來的人麽?世界那麽大,我還沒玩夠本呢。”
“哦。”那就是門內那位女子錯交了真心,押錯人了。
吸血鬼對正常溫度的感知並不明顯,走了一會兒後瑠歌才想起來,“你冷嗎?要不然先去買件外套吧。”
“不用,我皮糙肉厚。”
瑠歌上下打量他,雖然艾肯身上肌肉練得不錯,但離皮糙肉厚的確有些距離。
注意到少女注視的目光,青年眉眼微微挑起,顯得有些戲謔。他忽然停下步伐,彎腰正對著瑠歌笑道,“您對我這麽好,不怕我糾纏您嗎?”
“你很聰明,不會做傻事。”瑠歌實話實說,“我還以為你和賽德住在一起。”
“他啊,”艾肯懶洋洋地將雙手枕在腦後,“他不懂風情,是個性冷淡。”
“原來是這樣。”瑠歌了然,“對了,你帶路吧,我根本不知道要往哪裏走。你自己挑要吃什麽。”
艾肯再次挑眉:“哇哦,這就是被貴族包養的感覺,真不賴。”
兩人叫了一輛馬車,馬車走了大約有20分鍾的路程後便到了。瑠歌點了杯英式玫瑰紅茶,單方麵看著艾肯享用早餐。
“您不吃點什麽嗎?”繪有藍金色邊紋的餐盤被侍者端了上來,上麵放著香腸、青豆與蘑菇,邊上配備了新鮮的歐包。
瑠歌見狀搖了搖頭,“我已經吃過了。”
艾肯這次選擇的餐廳比原先那家酒館要高檔得多,侍者見他衣衫不整也沒有擺出不禮貌的姿態。瑠歌捧著手中的茶杯——茶杯精致,上麵繪滿了皇家風格的經典花紋。玫瑰紅茶沒有加糖加奶,但自帶一股馥鬱的茶香與恰到好處的玫瑰香氣,喝起來仿佛有甜味一般,暖到人心深處。
日不落加工過的紅茶倒是不負虛名。
艾肯興致缺缺地吃了兩口,問道,“您這兩天都在觀察這附近的情況嗎?”
“沒有,”瑠歌垂下眼睫,“我吃壞肚子了。這裏的食物我不太習慣。”
“噗——”艾肯咀嚼到一半驀地笑出聲,他連忙捂住嘴唇,“我還以為您作為貴族小姐,應該換個看上去優雅點的理由。”
“沒有必要,你是優雅的人嗎?”
艾肯眼中笑意加深,他捂住嘴唇搖了搖頭,等咽下去後才開口,“俄國的貴族都是這樣不拘小節?”
“不知道,你有興趣的話可以自行去結交一二。”瑠歌道,“對了,這兩天,屍坑那邊的屍體有殘缺嗎?”
艾肯一臉高深莫測地搖了搖頭道,“您給我了這麽多錢,我怎麽可能再去搬屍體呢?”
“不過——”他頓了頓,“您知道的,我辦事特別靠譜。所以呢,我每天都有讓人去盯著。答案,是有。”
“那怪物出沒的時間不固定,不過在月圓之夜,它一定會出現。”
“今日,就是月圓之夜。”
第13章
瑠歌與艾肯吃完飯後就此分別,她在市中心亂逛時順便買了幾份報紙。與之前在雪山之巔看到的報紙不同,手上的這幾份報紙主要講述了最近的霍亂有多麽觸目驚心,而作為拋屍地點之一的泰晤士河簡直變為了怪物湯。
瑠歌仔細瀏覽著,心中思索道:肺結核,主要是因為工廠排放的煙霧太嚴重造成的,而霍亂,大抵是衛生設施不到家造成的,兩者皆與吸血鬼沒什麽關係。既然這樣的話,啃噬屍體的究竟是什麽東西?她可沒聽說過血屍會啃屍體啊。
不,萬一……血屍也因為什麽病而變異了呢?
不管怎麽說,她都得去走一趟。
她的源血在天演賽中給了沈雁月,沈雁月如今不在她的身邊,她似乎除了這一身血,好像沒什麽能夠拚搏的東西。
不過,僅僅隻有這一腔血的話也夠了吧?
隻要不被刺穿心髒……
瑠歌拿著一遝報紙,坐在旅館中等到了深夜。
巨大的煙囪噴出的煙霧籠罩了整片蔚藍的夜空,難以看出天際究竟明朗還是不明朗。圓月影影綽綽地躲在厚重的雲層後,發出一點模糊的微光。
瑠歌拉開窗簾一角,打開了窗戶,踩著窗框直接躍了出去。
純血血族的固有能力,踏空!
她穿著一身漆黑的緊身衣,頭發謹慎地綁了起來。夜色濃重,與沉沉的煙霧混合在一起,根本不會有人注意一幢幢樓層的頂端正有人影穿梭。
——唰!
黑色的鬥篷在穿梭過程中被風吹得獵獵作響,如同烏鴉展翅。屍坑與旅店之間的距離並不遠,隔了幾條街便到了。瑠歌找了一個位於屍坑左前方處在陰影中已經壞了的路燈站定,她蹲在路燈的燈罩之上,用鬥篷捂住口鼻,翡翠色的眼眸轉為血瞳,緊盯屍坑的動靜。
風悄無聲息地越吹越大。
寒涼的夜風寂靜地刮過,帶不走繚繞在此地的屍臭。濃重的雲層依稀被風吹開了一些,慘白的月光撒下,打亮了屍坑這一圈的範圍。
泡在泥水中早已發脹的屍體、猙獰的眼珠、老鼠啃食屍體的聲響——
嗒、嗒、嗒。
地麵遠遠傳來了什麽東西敲擊的聲響,瑠歌繃緊了神經,氣息隱匿發揮到極致,不發出任何一點聲音。
走在前麵的,是一個佝僂的“人形”。
或許不能稱之為走,而是該描述為攀爬。那個“人形”走路的姿態猶如猿猴,半走半用雙手撐地,身上纏滿了沾滿黃色汙漬的繃帶。
跟在它身後的,是一位戴著金絲邊眼鏡的男人。男人看起來一副文質彬彬老學究的模樣——如果忽略他在看向“人形”時眼中所帶狂熱的話。
瑠歌用神識細細觀察著男人的衣著,他的紐扣、袖子、拐杖,渾身上下沒有半點象征家族徽章的東西。看來,這是一位身份自由的吸血鬼。
就是不知道血脈屬於第幾代,頭銜等級是哪一個。
男人與“人形”一前一後走的速度不慢,不一會兒,便來到了屍坑中心。
隻見“人形”在男人的指揮下,開始用被紗布蒙著的腦袋一個個地舔嗅屍體,仿佛在尋找著什麽美味的食物。當它鎖定目標時,“喀嚓”一聲清脆的人骨斷裂聲在寂靜的午夜回響不絕。
喀嚓喀嚓喀嚓。
啃噬的聲音與老鼠覓食的窸窸窣窣聲混合在一起,竟有種奇異的協調感。
它撕咬屍體的動作猶如饑餓了半月的野獸,瘋狂地大快朵頤著,沒有絲毫停頓。這令瑠歌不禁有些懷疑,這種“人形”生物,牙口為什麽會這麽好?
為什麽……能夠直接咬斷人骨?
瑠歌思量了一番,決定不貿然出手,而是上去大方地打個招呼。
不為任何氏族效忠的吸血鬼脾氣都有些古怪,但鑒於血脈高級的吸血鬼之間很少會發生互相殘殺的事件,瑠歌經過分析後認為,自己直接過去詢問是最好的選擇。
身隨意動,她收起了血脈潛伏,輕輕一躍站到了屍坑一側。
這個位置,既能觀察到“人形”的舉動,又能在發生什麽意外的瞬間迅速逃脫。
“您好,”她行了個禮,禮貌道,“我無意冒犯,請問您是此地的吸血貴族嗎?”
男人扶了扶鏡框,見來人是個少女並且不帶殺意後,表情略微詫異,“請問你是?”
“我來自俄國,不屬於任何氏族。”瑠歌道,“我骨齡17歲,第一次出門曆練與兄長失散了。您要是對我不放心的話可以測試一下。”說著,她伸出了手腕。
吸血鬼能夠隨意變幻外貌,因此測試骨齡是唯一能夠確定年齡的方式。
“不用,我相信你。”男人和藹地微笑了一下,“此地屬於我的個人領區,你可以叫我伯爵。”
伯爵?
眼前的男人竟然是伯爵階位。
如果是以前,瑠歌肯定不會把區區伯爵放在眼裏。吸血親王都見過了,親王與伯爵之間的差距,著實有點兒大。
純血血族天生擁有凝結源血的能力,而一旦凝結源血,便象征著升至伯爵階位。對於純血種這種得天獨厚的物種來說,凝結源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然而,對於後代淺薄的血脈來說,並不是這樣的。
許多血族終其一生,或許隻能達到男爵與子爵的程度。對於人身自由沒有家族依靠的吸血鬼來講,伯爵這一階位的確能夠讓他擁有一小塊私人領地。
瑠歌骨齡太淺,血脈淬煉純度本就不高。原本可以依靠著源血來散發威壓,但此刻她連源血都沒了,除了示好還能怎麽辦呢?
“伯爵先生,”瑠歌從善如流道,“我本無意叨擾,但我自幼生長在俄國,還沒有見識過工業革命。如今第一次來到這裏,對這裏的情況有些好奇。請問您身邊的這位是……?”她小心翼翼地措辭。
“噢!這是木乃伊。”伯爵連忙回答道,“你不知道木乃伊是什麽嗎?你去過大英博物館嗎?”
“對不起,”瑠歌慚愧,“我不……”
“沒關係!”伯爵興衝衝地說,“我城堡裏藏著的那些可比大英博物館的還要厲害多了!這具木乃伊就是我拿自己的珍藏和他們換來的!你要有興趣的話跟我回去看看吧?”
仿佛意識到自己的熱情嚇到了對方一般,他輕咳了一聲,“我這一生沒什麽愛好,唯愛珍藏古物。你放心,我也沒有惡意,隻是想帶你去見識一下我的寶貝們。其他血族都對我的東西不感興趣,你是第一個主動跟我說有興趣的……”
瑠歌:“我……”
她剛開了個口,便再次被伯爵的舉動打斷。隻見他重新舉起手中的拐杖,拿杖尖拍了拍木乃伊的脊背,“走了,回去。”
那個渾身繞滿了繃帶的怪物發出“啊、啊”的回應。
瑠歌驚呆了。
事情發展得出乎意料,她有些木訥地跟著伯爵的步伐走。
燈火昏暗,男人、怪物、少女一齊行走著,隻餘下富有節奏的嗒嗒拐杖敲地聲。
邁出屍坑的範圍,重新回到狹窄的街道。破破爛爛的房屋參差不齊地站立在道路兩側,宛若一個扭曲的夢境。
忽而,這個夢境被外力擊碎了。
街道邊不知怎的倏然衝出一個黑色的身影,身影衝刺的速度極快,整個人瞬間躥到了瑠歌麵前,想要將她撲倒在地。
一道血色暗芒閃過瑠歌的眼眸,她踏空跳起,在空中後翻了一個身,重新落下時單腳踢出,直接將人踹翻在地。
來人懵逼地坐在地上,仿佛難以置信為什麽自己方才的一擊會撲空。
他的模樣與三天前見到的形象有些差距——雙眸中布滿了血絲,整個人看起來異常頹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