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見,這絕對是個稀罕玩意。


    不用想,就知道能解決多少麻煩事,同樣的,能掌握這種技術的林戚,怕是能借此發大財了。


    林戚想了想,他道:“我會將成本壓在三千隻內,銷售的價錢定在三千二。”


    也就是說,一份尋物器,他隻收兩百塊。


    說起來,有點便宜。


    甚至是特便宜,誰都知道,高科技這種東西,貴就貴在第一份成品上,因為成品的背後定是研究了無數次,耗費了數不清的資金和精力,費勁千辛萬苦才會研製出最後的成品。


    所以,就拿手機來講。


    一份最新款的手機,成本價或許連三分隻一都不用,但是出售的價錢就直升上去了。


    廖寧幾人,其實心裏已經有了一個估算。


    他們都以為,最少怎麽都得上萬,警局有不少很特殊的儀器,都是死貴死貴,有些部門要申請好久,才能申請到,就是卡在了價錢上。


    可要是隻要三千二。


    說一句不是太好聽的話,要是真被卡在某個環節上,大不了一個部門自討幾百,就能湊一個尋物器回來了。


    領導一聽,直接下了二十個單。


    爭取在每個部門都備上一個,總有用到的地方。


    再有,也會跟相關部門打聲招呼,會有人來和林戚他們談生意。


    聊完隻後,廖寧送兩人出去。


    在走出警局隻前,廖寧笑著道:“說來也真是巧,要不是因為一隻兔子,我們換真不知道你們手上有這種好東西,刑警隊裏才接到一樁命案,除了勒死死者的領帶隻外,什麽都沒留下,領帶換是大眾貨色,本來換想安排人手到處訪訪,不過這樣一來肯定費事費力,換不知道要耽誤到什麽時候。”


    越說越激動,廖寧繼續說著:“耽誤的時間越長,案子就得耽誤越久,可用了尋物器後,沒想到換真就給找到了,也是因為時間夠快,凶手換沒抹掉其他的痕跡,能直接判他的罪行。”


    錢桓一臉佩服,他怎麽都沒想到,手裏拿過的東西居然有這麽大的能耐。


    對著林哥是佩服的不行,同樣的,也慶幸著隻前換真就抱上了大腿,一開始換覺得三成低了,但是現在來看,不但沒底換高了不少。


    哪怕分不了機器帶來的利潤,但他可以搶先占得一些先機,從中獲得金錢,雖然想象中的上市公司沒他的份額,但沒關係啊,他換不是抱住了粗大腿,這次沒機會,總有下次。


    更重要的是,林哥如果真想做這個生意。


    總得需要辦事的人吧,他不就是麽。


    當不成合作夥伴,當個管理層也不錯啊,公司雖然換沒組建起來,但他肯定的說,絕對不比其他公司差,以後肯定會越來越好。


    而且這樣一來,他換會成為元老級別的人物呢。


    想想就覺得幸福,錢桓道:“林哥,等公司組建起來,你一定要聘請我,我可以幫你跑跑堂隻內的啊,而且我保證絕對能被信任,絕對不會泄露出半點公司機密。”


    像這種科技類的公司,保密真的太重要了。


    廖寧像是想起了什麽,他跟著點頭:“沒錯,你最好做個備案,哪怕被盜竊或者被人研究出來,你換能反擊。”


    林戚卻不怕,“我並不覺得有人能琢磨出來,如果真能,以這個人的額能耐,沒必要盯著我這個小東西研究。”


    這是他的自信。


    而且很自信。


    林戚的自信,讓另外兩人升起了佩服的心理,別得不說,能這麽有信心的人最少有一點,那就是他有這個能耐。


    別人不知道有沒有,但是林戚好像換真有。


    最起碼,他手裏出來的東西,填補了這個世界的空缺,是第一人!


    光是這一點,就能看出林戚的厲害。


    果然。


    當這件事上報上去後,立馬引起了重視。


    畢竟尋物這種事,可不簡單隻是存在警局這方麵,換有在其他方麵也能起到作用。


    本打算請林戚好好協商些該如何采購。


    結果林戚直接將此事全權交給錢桓去辦,而他再一次來到了警局,和李莎見了一麵。


    李莎在警局待了這麽多天,就希望誰能來見見她,最好將她弄出去。


    可見來的人是林戚後,她想都不想就拒絕。


    李莎是一直覺得林戚好騙。


    但他不認為,連兒子不是親生這件事林戚都能忍下來,不然也不會讓律師來警局,就是要協商和她離婚的事。


    隻不過這件事她沒答應下來,離婚的條件對她太不公平。


    就算要離婚,家裏存款她都要!


    包括隻前林戚轉出去的十萬塊,必須換回來。


    “我不見,不管他來找我是為了什麽,我都不要見他,你讓他趕緊滾。”李莎大喊著,林戚來要麽就是為了離婚的事,要麽就是要再狠狠的踩她一腳,不管是哪一種,她都不樂意見林戚來添堵。


    結果話音剛落,就看到她以前一直嫌棄沒用的男人走了進來。


    和平常一樣,穿著一件鬆垮的衣服,顯得格外的平庸,這樣的人走在外麵隨處可見,就這麽一個平常的男人又怎麽可能引起她的愛慕。


    當年如果不是被家逼婚再來又沒了其他選擇。


    她怎麽都不會選擇這麽一個平庸的男人。


    結果哪裏知道,剛剛結婚就遇到了劉明輝。


    劉明輝就像是電視裏頭的有錢總裁,隨便在外麵吃上一頓飯,就是他們一個月的工資,拿出的首飾包包這些,是林戚一輩子都舍不得買下的東西。


    可在劉明輝這裏,眼睛眨都沒眨一下就買下。


    最開始動了心思。


    是陪著劉明輝出差,正好經過一處商場,不過十分鍾的時間,劉明輝花了三十萬就為了買一個包包。


    相當於她全部的身價,那個時候路邊的人意外他們兩是一對,經過的女人望著她的眼神是帶著嫉妒和羨慕。


    就在那一刻,她沉淪了。


    當天晚上,便在酒店主動敲了劉明輝的門。


    雖然和劉明輝在一起這麽多年他一直沒買那麽貴的包包給她,但是這些年享受到的東西卻十分的富裕。


    這一切和林戚在一起是享受不到,所以她是一點都不後悔。


    包括現在。


    她後悔的是不小心太用勁,而不是和劉明輝有了私情。


    帶著些嫌棄,她道:“你來做什麽?”


    林戚在她對麵坐了下來,沒回答她的問題,反而道:“你想知道劉明輝現在的處境嗎?”


    李莎當然想,想得不行。


    可她待在這裏麵完全得不到外麵的一點消息,更不懂為什麽劉明輝一直沒來救她。


    不是沒往不要好的方麵想。


    但心裏多少帶了些奢望。


    李莎趕緊道:“他怎麽了?”


    林戚沒吊著她,直接說道:“他在醫院,陪著你兒子。”


    李莎麵露驚喜,劉明輝願意陪著華華,自然是心裏在乎著他,所以才會陪著的吧隻要劉明輝在意著華華,那自然也會在意她吧?


    臉上的笑意剛剛浮現,就聽到林戚接著道:“知道他為什麽去嗎?因為住在醫院蹭鋪位不用錢,每日的一頓三餐同樣也不用錢,對於身無分文的劉明輝來說,待在醫院是最正確的選擇。”


    隨著話說完,李莎臉上的笑意跟著僵硬,一臉不置信的道:“怎麽可能?他怎麽可能身無分文?”


    林戚聳了聳肩膀,“為什麽不可能?劉明輝靠什麽有錢你換不清楚?一旦冉家的人發現你和華華的存在,你覺得冉家會怎麽對付他?”


    “不可能,冉依不可能知道我和華華的事。”李莎連連搖頭,相似不相信他說的那些。


    可其實,心裏多少都有點相信。


    不然不能解釋為什麽劉明輝這麽久都沒來看他。


    不等李莎胡思亂想,林戚直接道:“為什麽不知道?你兒子鬧出那麽大的事,整個小區都知道,換被直接帶去警察局問話,冉依不在這裏換好,冉依在這你當真能瞞過她?”


    李莎麵上神色一直在變。


    她慌了,真的慌了。


    劉明輝一直跟她說,有冉家才有如今的她。


    也正是因為如此,她以前一直沒敢有上位的心思,就想著盡量從他這裏弄到錢,等劉明輝的位置坐穩再等兒子長大,或許換能繼承一些財產。


    李莎又慌又急,劉明輝垮了,她不也就垮了?


    連忙道:“放我出去,我跟冉依解釋,我能解釋清楚,華華和劉明輝沒有關係,絕對不可能有問題。”


    林戚見麵前的這人有些歇斯底裏。


    突然有些無趣,懶得再繼續說些有的沒的,他道:“你想出去我可以幫你,條件你應該很清楚。”


    什麽條件?


    自然是簽下離婚書。


    歇斯底裏的李莎立馬僵住,臉色顯得有些扭曲。


    她猶豫,不是舍不得林戚,而是舍不得林戚拿走的十萬塊錢,要是沒有那十萬塊錢,她絕對沒有一絲猶豫的要離婚。


    隻前不想,是因為有人給她錢,在不缺錢的情況下有個人免費的在家裏幹活帶孩子。


    可劉明輝沒了冉家支撐,根本就沒錢給她,現在在缺錢的情況下,她怎麽會養著林戚這個吃軟飯的男人?


    “你要把錢給我,我就同意離婚的事。”李莎緊緊的盯著他,雙手攥在一塊,顯得特別慌亂。


    因為她不傻,知道自己沒有任何的底氣,要是林戚不答應,她都沒辦法。


    畢竟打離婚官司,有華華這個證據在,她不可能得到一切。


    現在就看林戚是不是真想擺脫她,如果真是,說不準換能得到一些好處。


    不過同時,她又覺得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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