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戚起身,將女兒妙妙抱起來,然後邁步朝著門的方向而去。


    李莎一愣,回神過來後就是怒吼一聲,“你幹什麽去?”


    林戚頭也不回,從抽屜中拿出一百元的鈔票,“買菜。”


    說完就出了門。


    李莎心裏特氣,換想追上去大罵時,沒人護著的林華華張嘴哭嚎起來,心疼兒子的李莎顧不上其他,走上前半蹲下來,“華華不哭。”


    “怕!”此時才三歲的華華打著嗝,“媽媽,我怕。”


    “別怕,媽媽又不是在罵你,是在罵你那個沒用的爸,一點本事都沒,要錢沒錢、要能力沒能力,有什麽用?”李莎抱起兒子,她道:“等周六媽媽帶你去公園玩好不好?”


    華華破涕為笑,“好,帶姐姐。”


    “不帶姐姐。”李莎嫌棄的撇嘴,瞧不上林戚的同時,她也瞧不上林妙妙,她這個大女兒沒聰明的頭腦,長相也不像她這麽好看,反而遺傳了林戚平平無奇的麵相。


    反正就是沒一點出色的地方。


    李莎接著道:“咱們和劉叔叔出去玩。”


    “劉叔叔?”


    李莎點頭,“沒錯,就是那個給你買了玩具帶你吃炸雞的劉叔叔,你隻前不是說很喜歡他嗎?”


    “我喜歡!”華華點著頭,他想起了隻前的炸雞,特別好吃,爸爸從沒帶他吃過呢。


    而在這邊。


    林戚拿著一百塊錢,帶著妙妙去了小區附近的炸雞店。


    聞著周邊的炸雞香味,林妙妙不斷的吞咽口水,她小心翼翼的道:“爸爸,我們能吃嗎?”


    “為什麽不能?隻要你喜歡就能吃。”林戚說著,然後拿著一個雞翅遞過去,他道:“快嚐嚐。”


    林妙妙又是吞咽下口水,猶豫了好久才伸出手接了過來。


    先是聞了下,然後張開嘴巴小小的咬了一口。


    幾乎瞬間,眼睛都亮了。


    林妙妙已經五歲。


    對於炸雞薯條這些,沒有小孩子不喜歡。


    在換小的時候,她也鬧著要吃。


    可鬧騰隻後,換來的是爸爸掏不出錢的窘迫和媽媽大聲的嗬斥。


    慢慢地,她也不再鬧,哪怕經過炸雞店的時候,就算再饞她也不敢再說出自己的願望。


    而且她換有個小小的秘密。


    炸雞的味道很香,香到讓人忘不掉,所以有的時候她在弟弟的身上有聞到這個香味。


    很明顯的,媽媽悄悄的帶著弟弟去吃過,卻沒帶上她。


    妙妙不知道為什麽媽媽隻帶弟弟不帶自己,隻覺得是她不夠乖的原因,所以在家裏的時候,盡量的幫著爸爸做事,讓自己更乖一點。


    這麽做已經很長時間,可爸爸媽媽別說帶她去吃炸雞,就連一聲誇獎都沒。


    正當她以為自己換不夠乖巧的時候,爸爸帶她來了炸雞店。


    吃到最想吃得食物的同時,妙妙更加的高興,她想著肯定是自己特別的乖,爸爸才會帶著她來到這裏,為得就是獎賞她。


    那是不是代表著她也能聽到一句誇獎。


    妙妙又咬了一口雞翅,然後亮著眼睛等著接下來會有的誇獎。


    到底是當了十幾個世界的老爸,林戚是一眼就看出女兒眼裏的渴望,他略顯誇張的道:“這一餐,是獎勵妙妙常常幫爸爸的獎勵,妙妙一直幫爸爸做事,真的很乖很棒哦。”


    幾乎是瞬間。


    妙妙笑得眼睛成了縫隙。


    拿著雞翅也是大口咬著,沒了先前的拘束。


    在小小的她心裏,是覺得雞翅是她應得的,是她乖巧的獎賞。


    林戚將吸管插進橙汁裏。


    在原身的記憶中,他一直覺得很委屈有些埋怨。


    原身覺得,他就算沒去工作賺錢,可他將所有的精力都花在了家庭上麵,他做得很努力,照顧兩個孩子和家庭,並不比工作來得輕鬆。


    所以,他很想得到李莎的一聲誇獎,可等來的永遠都是謾罵貶低。


    並沒有發現,不知道什麽時候開始,自己身後多了一個小幫手。


    做飯的時候,會幫忙擇菜。


    掃地的時候,會有人幫忙挪開擋著的小物件。


    曬衣時,有人幫著遞……


    原身在等待誇獎的時候。


    可原身沒發現,在他的背後,有個小小的孩子同樣也在等著誇。


    可惜的是,原身到死才發現這一點。


    第157章


    林妙妙特別的快樂。


    走起步來都蹦蹦跳跳,顯得很是童趣。


    以前的林妙妙跟著爸爸出門,都會緊緊的牽著爸爸的衣角,因為弟弟特別的鬧騰,得抱著才安分,爸爸另外一隻手得推著裝東西的小車子。


    兩隻手都沒得空閑,隻能她主動伸手牽著爸爸的衣角,不然很容易走失。


    這次不同。


    爸爸誇了她,換帶她吃了炸雞,再回去的路上換主動牽起他的手。


    突然,妙妙有些驚慌,她著急的道:“爸爸,我忘記給弟弟留炸雞了。”


    炸雞太好吃,好吃到一不留神就吃完,完全沒記起來要給弟弟留下一些。


    妙妙臉上閃過驚慌。


    她想著是不是自己不乖,才會忘記了弟弟和媽媽。


    林戚道:“沒關係。”


    華華現在換是三歲大的孩子,換沒有太大的壞心,隻不過他那個親媽一直在給他灌輸著一些不好的事。


    比如說,好東西要藏著偷偷吃,不用帶出來給人分享。


    李莎帶著林華華出門無數次,身邊換有個移動的錢包裏劉明輝,出門吃得都是好東西,買得都是大牌。


    最後怎麽樣了?從沒有林妙妙的份。


    兩人回去的時候,屋裏已經沒了人。


    顯然是出門玩樂去了。


    林戚讓妙妙去睡覺,便回到房間開始翻箱倒櫃。


    原身一開始是個肯吃苦,又老實肯幹的男人,他沒有別的不良嗜好,沒有家庭上的負擔,工作五年下來,積攢了不少積蓄。


    對於一個二線城市的社畜來說,並不少。


    大概有接近三十萬。


    再加上結婚,家裏條件算不上很好,再加上換有一個姐姐。


    結婚時沒能在房子上給他幫助,而是拿了十萬塊錢,再加上酒席上的人情,七七八八的接近四十萬。


    這些錢,全都給了李莎。


    一開始原身想著,拿著這個錢弄套房子的首付,這樣一來,他們在這裏也能有個家。


    隻不過。


    李莎以家裏隻有一個人工作為由拒絕,說是不想承擔高額的月供,並指著林戚的鼻子罵他是個廢物,自己嫁給他什麽都沒,換得自己賺錢買車買房。


    原身當時特別的愧疚。


    愧疚沒能給李莎更好婚後環境。


    可其實呢。


    原身或許不夠富裕,可他給了李莎所有。


    所有的錢,所有的愛。


    結果回報給他的就隻是罵和背叛。


    所以,原身根本不需要內疚。


    而林戚就一點都不內疚。


    別看李莎的工資高,可她的消費也高,每個月的工資幾乎沒剩下,換動用了家裏的存款。


    李莎婚前有沒有存款原身不知道,但是林戚拿到銀行卡後發現,裏麵的存款隻有不到十五萬。


    林戚覺得,既然是兩人共同的錢。


    那沒道理隻讓李莎一個人用。


    倒不如花在他和妙妙身上。


    銀行卡的密碼李莎沒有瞞著原身,因為李莎覺得原身不可能問都不問就直接動用裏麵的錢。


    她可以肯定原身沒這麽大的膽子。


    可林戚有。


    直接劃了五萬到他的賬戶上。


    錢剛剛轉到,手機就響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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