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節
當嚶嚶怪進入逃生遊戲 作者:從0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主臥房門進去之後還有個小客廳,而進門的位置有隔斷,在客廳裏的人是看不到門口情形的,杜景在裏麵打電話無法看到有人悄悄開了他的門。
“九點零五分?”龐佑看向焦燦:“跟你就差了十分鍾。”
焦燦點了點頭:“這就能說通他為什麽是昏倒在客廳沙發上的了,估計他當時就是在那裏打電話,然後就昏迷了。”
“可杜景的手機裏沒有這個時間段的通話記錄。”南曲說道。
官嘉道:“他那裏有座機,可能用的是那個。”
譚鎮看了大家一圈:“總之,我能說的就是這些了,你們到底信誰,就看你們自己的感覺了。”
眾人沉默了下來。
事情到現在變得越來越複雜,根本不是一場普通的劇本殺遊戲。
天都已經亮了,可嫌疑人不減反增,從五個變成了六個,劇情也越發地撲朔迷離。
雖然有些人殺人的方式是毒殺,可說到底,也沒人能保證他們隻是用了毒,沒在後麵潛入進去對杜景再做點什麽。
每個人都隻能站在自己的角度,確定自己是不是真凶,卻無法保證別人是不是。
所以,即使除了凶手外大家都在說實話,也沒人敢輕易相信。
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五個人都還有著或大或小的嫌疑。
南曲坐在一邊,目光一一從五名玩家身上劃過。
焦燦,龐佑,譚鎮,官嘉,以及肖迪。
肖迪是顧業,是個遊戲方的演員,但這並不代表他不能拿到真凶身份。
而且目前關於他的線索也不多,找到了殺人動機,和下過毒的煎餃,以及什麽紙張被燒毀後的殘留灰燼。
官嘉,似乎是現在嫌疑最低的一個人。他的毒藥下在書房裏,毒藥說明也在那裏麵,按毒發時間來算,他肯定不是真凶。
焦燦的話,她注射到杜景體內的應該是迷.藥無疑了,因為那是龐佑按劇本設定替換掉的東西。
但在那之後呢,她說她注射完之後就急忙離開房間了,可這隻是她一麵之詞而已。
也許在她的劇本裏,她在動手後發現杜景沒死,於是將人拖進了浴室偽裝成溺亡呢。
還有龐佑……就像譚鎮剛才說的一樣,龐佑關於下毒的那番說辭,也是完全沒有證據的,就連毒藥說明都不知道在哪裏,誰能證明他說的是真是假?
譚鎮就更是可疑了,係統幫助他偽造了偵探身份,把其他人騙得團團轉,差點就完全忽略了這個人作案的可能性。
站在以一敵五的角度來看,遊戲這樣幫助處於弱勢的他才是比較合情理的事情。
而且他殺人是臨時起意,沒有類似於下毒的方法,那麽在殺人的時候偽裝成意外溺死確實很有可能。
總之,目前來看,南曲唯一比較能夠相信的,隻有嫌疑最小的官嘉。
而唯一能夠百分百信任的人,隻有她自己而已。
這時候,官嘉歎了口氣,打破沉默:“在我玩過的遊戲裏,很多時候到了投票階段真相也還是虛無縹緲的,我們通常隻能選擇一個自己認為最有嫌疑的人去投,而不是在遊戲過程中就找到確鑿的證據。我想,這場遊戲多半也是這樣,到了最後,能不能獲勝還得看自己的第六感。”
“第六感……”龐佑揉了揉太陽穴:“我可不願意相信這個,我要再找找線索去。尤其是我那張說明,我一定得把它翻出來。”
他說著就直接在譚鎮房間裏找起來了。
南曲想了想,起身道:“我去肖迪房間再看看好了。”
官嘉跟著走過來:“我還是和你一起吧。”
於是大家又一次按照之前的分組行動起來,重複著枯燥的搜索工作。
南曲覺得,在這一次之後,別墅裏能找到的東西大概也就全齊了。
第56章 謀殺16
肖迪的房間在之前就已經被仔細搜索過了, 就連壁爐裏的紙灰都被發現了,實在是很難再找出什麽遺漏的地方來。
此時南曲和官嘉推門進去,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被翻得亂七八糟的床, 還有茶幾旁邊翻倒的垃圾桶,以及散落的少量垃圾。
就連那些垃圾,他們先前也看過了。
隻有一些衛生紙, 一個被啃得坑坑窪窪的蘋果核,一隻被捏扁變形的可樂易拉罐。
官嘉走向那邊,輕輕一腳將易拉罐踢到茶幾旁邊, 有些苦惱地說道:“我感覺這裏也找不出什麽線索來了……這場遊戲比我想象中的難太多了。我現在才知道, 在那些劇本殺遊戲裏手指輕輕一點就找出關鍵線索來的設定有多麽不合邏輯。”
在那些遊戲裏, 隻要玩家選擇自己懷疑的地方, 比如客廳,比如某個人的房間, 然後手指朝這個選項上一戳, 就能蹦出一條線索來, 再戳一次,又蹦出一條。
就好像那些犯人都是蠢貨,犯案後不知道處理證據, 一定要堂而皇之地擺在那裏讓人去查一樣。
而這一次的遊戲裏, 即使大家被規則限製隻能將證物藏在房子裏,他們也各自在這上麵下了功夫, 盡量把線索隱藏了起來, 還有些藏在別的地方,即使找出物證, 也不知道該對應哪個人。
不過……遊戲難道不是規定每個人都不能毀滅證據的嗎?
南曲之前想處理掉毒藥說明的時候, 就被係統提示過不能銷毀。而龐佑想把東西藏到外麵, 也被提示隻能藏在別墅裏。
她想到這裏,問官嘉道:“你之前試過銷毀自己的證據嗎?”
官嘉愣了愣,點頭道:“試過,但係統提示我不能銷毀,不管是合同,照片還是毒藥說明,我都沒辦法銷毀掉。”
“大家應該都是這樣的才對。”南曲皺眉道:“可是,肖迪為什麽可以燒掉那張紙呢?”
官嘉眨了幾下眼睛,又撓撓頭:“也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或者,他燒掉的隻是一張廢紙。”
“對……我在想,那壁爐裏的東西,可能隻是障眼法。”
肖迪隨便燒掉一張什麽紙,讓大家誤以為他燒了毒藥說明,而真正的說明,可能還藏在某個不起眼的地方。
“快找快找!肯定能找著!”
官嘉說著,立刻就開始行動,就近從沙發找起。
南曲環視了房中一圈,走向衣櫃,仔細尋找起來。
然而,找完整個房間後,他們卻一無所獲。
官嘉和她對視了兩秒,重重歎了口氣:“果然還是沒有啊。”
南曲垂下頭說:“再去廚房找找看吧。”
今天晚上肖迪去過廚房,毒藥也在餃子上,說不定裝毒藥的東西是被藏在廚房裏的。
而就在兩人轉身要走的時候,南曲的目光從茶幾邊一掃而過,看到了那隻捏扁變形的易拉罐。
她停下腳步,盯著它問:“那隻易拉罐內部,檢查過嗎?”
這一次和之前那次,負責搜查沙發這邊的都是官嘉,她並沒有去查看過垃圾桶裏的東西。
官嘉一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不少:“沒有……難道在這裏麵?!”
他說完迅速過去拿起易拉罐,順著它被捏扁的地方反向用力去捏,想要讓它重新鼓脹起來,但花了好一會兒時間也沒能成功。
南曲說道:“反正我們要去廚房,帶上它過去,拿廚房的刀弄開它好了。”
官嘉點點頭,兩人飛快下樓直奔廚房而去。
此時譚鎮和龐佑正在廚房裏麵翻找著,兩人進去後,還沒打招呼,官嘉就直接去拿了菜刀,一點點用力割開了易拉罐。
隨後,一張有些濕潤的紙張,就從裏麵露了出來。
易拉罐裏殘餘的液體讓它濕了一點,但上麵的字跡並沒有因此模糊,完全不影響閱讀。
官嘉拿著它,讀道:“名稱,殺人必備良藥,用法及效果,口服後十分鍾內即陷入昏迷狀態,持續一小時,一小時後毒發而亡。”
“這是哪兒來的?”龐佑連忙問道。
南曲看向他:“肖迪房間裏的。”
“這不對啊。”官嘉說:“這藥是服下後十分鍾就會陷入昏迷,而根據時間線,肖迪送餃子是在八點四十,杜景八點四十五從書房回臥室,沒帶餃子出去,那就按最晚的時間算,他也應該是在八點四十五服毒,八點五十五就應該昏迷了才對!”
他轉身麵向譚鎮,盯著對方說:“可是這位假偵探之前卻說,他在九點零五分潛入杜景房間時,聽見杜景正在客廳裏說話!”
譚鎮皺眉:“可我沒撒謊,我說的是真的!九點零五分的時候杜景絕對是在跟人通話!”
“座機上的通話記錄有人查嗎?”南曲問。
龐佑搖頭:“沒用的,那部電話上麵一條來電記錄或者撥出記錄都沒有,不光是九點多的,以前的也沒有。”
譚鎮說:“杜景是幹違法勾當的,那些通話記錄被他自己刪掉很正常!也許這部座機本來就是專門用來聯絡那些人的呢?”
“可是,沒有通話記錄,就不能證明你說的是真話。”官嘉說道。
譚鎮氣笑了:“你們是不是沒腦子啊,我編這個謊話有什麽用?焦燦是在九點十五分以後過去的,當時主臥根本沒鎖門,否則她就進不去。而鑰匙在我這裏,我肯定是在她之前去開了門,你們又覺得我是溺死杜景的真凶,那如果不是杜景那裏有什麽情況,我在九點零五分不就直接動手了麽,有什麽必要開了門又離開,等到後來再去殺他?”
龐佑想了想說:“這話也確實有道理……他都承認是他開的門了,沒必要再編這麽個沒用的謊話。也許問題在那盤餃子上,杜景可能根本沒吃,所以他沒有昏迷。”
譚鎮哼了聲:“我所說的話,跟司小萌的毒藥才是可以對應上的。”
杜景接觸到南曲的毒藥是在八點十分,之後可能在幾分鍾內就不經意入了口,而這毒藥是在服下後一小時內產生困意並很快昏迷,所以恰好在九點十分以後,杜景才會昏迷過去。
譚鎮在九點零五分聽到杜景打電話,而焦燦是在九點十五分經過南曲的房門口——以當時她那小心翼翼行走的速度,走到杜景房間的時候應該是在十八分甚至二十分了。
南曲的毒藥在這期間已經發作,所以當焦燦進去的時候就會發現杜景是躺在沙發上昏迷不醒的。
而且這個毒藥的效果是產生困意之後才昏迷,並不是突然昏厥過去,因此杜景有足夠的時間放好座機話筒,不會讓現場亂糟糟的引人懷疑。
——如果譚鎮沒撒謊,那麽這樣整理下來,他和南曲焦燦三人的時間恰好對得上。
現在的問題是,誰也沒辦法證明杜景到底有沒有吃那些餃子。
官嘉想了想,說道:“我得找那小子去,現在關於他的線索都出現了,他必須從實招來,到底有沒有在別的地方下毒。”
龐佑說:“那你們倆先去,我先把廚房找完再說。”
於是南曲和官嘉離開廚房,上樓去找肖迪。
因為在譚鎮房間的收獲頗豐,焦燦覺得還應該仔細檢查,所以仍然在這間房裏翻找。
看到兩人過來,焦燦停下手問:“怎麽了,又發現了嗎?”
官嘉將那張紙拿給焦燦看:“是肖迪的東西。”
肖迪挑了下眉,慢吞吞走過來。
官嘉看著他說:“說說吧,有沒有在別的地方下毒?還是說,你直接去把人給溺死了?”
“我可沒有,你別冤枉人啊。”肖迪一臉無辜道:“我真就隻在餃子上下了毒,因為我並不是那麽迫切地想讓他死,他畢竟是我哥哥嘛。我下毒在餃子上,就是帶著一種聽天由命的心態,如果他吃了,是他命不好活該,如果他沒吃,那就算了唄。
再說,你們下午不都單獨跟他談過了麽,他和我談話的時候跟我承諾了,一個星期之後就會把這莊園掛牌出售,等拿到錢立刻給我還債,剩下來的部分,不管有多少,都和我五五平分。他都這麽說了,我殺他的**當然就更低了啊。”
“九點零五分?”龐佑看向焦燦:“跟你就差了十分鍾。”
焦燦點了點頭:“這就能說通他為什麽是昏倒在客廳沙發上的了,估計他當時就是在那裏打電話,然後就昏迷了。”
“可杜景的手機裏沒有這個時間段的通話記錄。”南曲說道。
官嘉道:“他那裏有座機,可能用的是那個。”
譚鎮看了大家一圈:“總之,我能說的就是這些了,你們到底信誰,就看你們自己的感覺了。”
眾人沉默了下來。
事情到現在變得越來越複雜,根本不是一場普通的劇本殺遊戲。
天都已經亮了,可嫌疑人不減反增,從五個變成了六個,劇情也越發地撲朔迷離。
雖然有些人殺人的方式是毒殺,可說到底,也沒人能保證他們隻是用了毒,沒在後麵潛入進去對杜景再做點什麽。
每個人都隻能站在自己的角度,確定自己是不是真凶,卻無法保證別人是不是。
所以,即使除了凶手外大家都在說實話,也沒人敢輕易相信。
除了自己之外,其他五個人都還有著或大或小的嫌疑。
南曲坐在一邊,目光一一從五名玩家身上劃過。
焦燦,龐佑,譚鎮,官嘉,以及肖迪。
肖迪是顧業,是個遊戲方的演員,但這並不代表他不能拿到真凶身份。
而且目前關於他的線索也不多,找到了殺人動機,和下過毒的煎餃,以及什麽紙張被燒毀後的殘留灰燼。
官嘉,似乎是現在嫌疑最低的一個人。他的毒藥下在書房裏,毒藥說明也在那裏麵,按毒發時間來算,他肯定不是真凶。
焦燦的話,她注射到杜景體內的應該是迷.藥無疑了,因為那是龐佑按劇本設定替換掉的東西。
但在那之後呢,她說她注射完之後就急忙離開房間了,可這隻是她一麵之詞而已。
也許在她的劇本裏,她在動手後發現杜景沒死,於是將人拖進了浴室偽裝成溺亡呢。
還有龐佑……就像譚鎮剛才說的一樣,龐佑關於下毒的那番說辭,也是完全沒有證據的,就連毒藥說明都不知道在哪裏,誰能證明他說的是真是假?
譚鎮就更是可疑了,係統幫助他偽造了偵探身份,把其他人騙得團團轉,差點就完全忽略了這個人作案的可能性。
站在以一敵五的角度來看,遊戲這樣幫助處於弱勢的他才是比較合情理的事情。
而且他殺人是臨時起意,沒有類似於下毒的方法,那麽在殺人的時候偽裝成意外溺死確實很有可能。
總之,目前來看,南曲唯一比較能夠相信的,隻有嫌疑最小的官嘉。
而唯一能夠百分百信任的人,隻有她自己而已。
這時候,官嘉歎了口氣,打破沉默:“在我玩過的遊戲裏,很多時候到了投票階段真相也還是虛無縹緲的,我們通常隻能選擇一個自己認為最有嫌疑的人去投,而不是在遊戲過程中就找到確鑿的證據。我想,這場遊戲多半也是這樣,到了最後,能不能獲勝還得看自己的第六感。”
“第六感……”龐佑揉了揉太陽穴:“我可不願意相信這個,我要再找找線索去。尤其是我那張說明,我一定得把它翻出來。”
他說著就直接在譚鎮房間裏找起來了。
南曲想了想,起身道:“我去肖迪房間再看看好了。”
官嘉跟著走過來:“我還是和你一起吧。”
於是大家又一次按照之前的分組行動起來,重複著枯燥的搜索工作。
南曲覺得,在這一次之後,別墅裏能找到的東西大概也就全齊了。
第56章 謀殺16
肖迪的房間在之前就已經被仔細搜索過了, 就連壁爐裏的紙灰都被發現了,實在是很難再找出什麽遺漏的地方來。
此時南曲和官嘉推門進去,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被翻得亂七八糟的床, 還有茶幾旁邊翻倒的垃圾桶,以及散落的少量垃圾。
就連那些垃圾,他們先前也看過了。
隻有一些衛生紙, 一個被啃得坑坑窪窪的蘋果核,一隻被捏扁變形的可樂易拉罐。
官嘉走向那邊,輕輕一腳將易拉罐踢到茶幾旁邊, 有些苦惱地說道:“我感覺這裏也找不出什麽線索來了……這場遊戲比我想象中的難太多了。我現在才知道, 在那些劇本殺遊戲裏手指輕輕一點就找出關鍵線索來的設定有多麽不合邏輯。”
在那些遊戲裏, 隻要玩家選擇自己懷疑的地方, 比如客廳,比如某個人的房間, 然後手指朝這個選項上一戳, 就能蹦出一條線索來, 再戳一次,又蹦出一條。
就好像那些犯人都是蠢貨,犯案後不知道處理證據, 一定要堂而皇之地擺在那裏讓人去查一樣。
而這一次的遊戲裏, 即使大家被規則限製隻能將證物藏在房子裏,他們也各自在這上麵下了功夫, 盡量把線索隱藏了起來, 還有些藏在別的地方,即使找出物證, 也不知道該對應哪個人。
不過……遊戲難道不是規定每個人都不能毀滅證據的嗎?
南曲之前想處理掉毒藥說明的時候, 就被係統提示過不能銷毀。而龐佑想把東西藏到外麵, 也被提示隻能藏在別墅裏。
她想到這裏,問官嘉道:“你之前試過銷毀自己的證據嗎?”
官嘉愣了愣,點頭道:“試過,但係統提示我不能銷毀,不管是合同,照片還是毒藥說明,我都沒辦法銷毀掉。”
“大家應該都是這樣的才對。”南曲皺眉道:“可是,肖迪為什麽可以燒掉那張紙呢?”
官嘉眨了幾下眼睛,又撓撓頭:“也許不是每個人都這樣?或者,他燒掉的隻是一張廢紙。”
“對……我在想,那壁爐裏的東西,可能隻是障眼法。”
肖迪隨便燒掉一張什麽紙,讓大家誤以為他燒了毒藥說明,而真正的說明,可能還藏在某個不起眼的地方。
“快找快找!肯定能找著!”
官嘉說著,立刻就開始行動,就近從沙發找起。
南曲環視了房中一圈,走向衣櫃,仔細尋找起來。
然而,找完整個房間後,他們卻一無所獲。
官嘉和她對視了兩秒,重重歎了口氣:“果然還是沒有啊。”
南曲垂下頭說:“再去廚房找找看吧。”
今天晚上肖迪去過廚房,毒藥也在餃子上,說不定裝毒藥的東西是被藏在廚房裏的。
而就在兩人轉身要走的時候,南曲的目光從茶幾邊一掃而過,看到了那隻捏扁變形的易拉罐。
她停下腳步,盯著它問:“那隻易拉罐內部,檢查過嗎?”
這一次和之前那次,負責搜查沙發這邊的都是官嘉,她並沒有去查看過垃圾桶裏的東西。
官嘉一呆,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不少:“沒有……難道在這裏麵?!”
他說完迅速過去拿起易拉罐,順著它被捏扁的地方反向用力去捏,想要讓它重新鼓脹起來,但花了好一會兒時間也沒能成功。
南曲說道:“反正我們要去廚房,帶上它過去,拿廚房的刀弄開它好了。”
官嘉點點頭,兩人飛快下樓直奔廚房而去。
此時譚鎮和龐佑正在廚房裏麵翻找著,兩人進去後,還沒打招呼,官嘉就直接去拿了菜刀,一點點用力割開了易拉罐。
隨後,一張有些濕潤的紙張,就從裏麵露了出來。
易拉罐裏殘餘的液體讓它濕了一點,但上麵的字跡並沒有因此模糊,完全不影響閱讀。
官嘉拿著它,讀道:“名稱,殺人必備良藥,用法及效果,口服後十分鍾內即陷入昏迷狀態,持續一小時,一小時後毒發而亡。”
“這是哪兒來的?”龐佑連忙問道。
南曲看向他:“肖迪房間裏的。”
“這不對啊。”官嘉說:“這藥是服下後十分鍾就會陷入昏迷,而根據時間線,肖迪送餃子是在八點四十,杜景八點四十五從書房回臥室,沒帶餃子出去,那就按最晚的時間算,他也應該是在八點四十五服毒,八點五十五就應該昏迷了才對!”
他轉身麵向譚鎮,盯著對方說:“可是這位假偵探之前卻說,他在九點零五分潛入杜景房間時,聽見杜景正在客廳裏說話!”
譚鎮皺眉:“可我沒撒謊,我說的是真的!九點零五分的時候杜景絕對是在跟人通話!”
“座機上的通話記錄有人查嗎?”南曲問。
龐佑搖頭:“沒用的,那部電話上麵一條來電記錄或者撥出記錄都沒有,不光是九點多的,以前的也沒有。”
譚鎮說:“杜景是幹違法勾當的,那些通話記錄被他自己刪掉很正常!也許這部座機本來就是專門用來聯絡那些人的呢?”
“可是,沒有通話記錄,就不能證明你說的是真話。”官嘉說道。
譚鎮氣笑了:“你們是不是沒腦子啊,我編這個謊話有什麽用?焦燦是在九點十五分以後過去的,當時主臥根本沒鎖門,否則她就進不去。而鑰匙在我這裏,我肯定是在她之前去開了門,你們又覺得我是溺死杜景的真凶,那如果不是杜景那裏有什麽情況,我在九點零五分不就直接動手了麽,有什麽必要開了門又離開,等到後來再去殺他?”
龐佑想了想說:“這話也確實有道理……他都承認是他開的門了,沒必要再編這麽個沒用的謊話。也許問題在那盤餃子上,杜景可能根本沒吃,所以他沒有昏迷。”
譚鎮哼了聲:“我所說的話,跟司小萌的毒藥才是可以對應上的。”
杜景接觸到南曲的毒藥是在八點十分,之後可能在幾分鍾內就不經意入了口,而這毒藥是在服下後一小時內產生困意並很快昏迷,所以恰好在九點十分以後,杜景才會昏迷過去。
譚鎮在九點零五分聽到杜景打電話,而焦燦是在九點十五分經過南曲的房門口——以當時她那小心翼翼行走的速度,走到杜景房間的時候應該是在十八分甚至二十分了。
南曲的毒藥在這期間已經發作,所以當焦燦進去的時候就會發現杜景是躺在沙發上昏迷不醒的。
而且這個毒藥的效果是產生困意之後才昏迷,並不是突然昏厥過去,因此杜景有足夠的時間放好座機話筒,不會讓現場亂糟糟的引人懷疑。
——如果譚鎮沒撒謊,那麽這樣整理下來,他和南曲焦燦三人的時間恰好對得上。
現在的問題是,誰也沒辦法證明杜景到底有沒有吃那些餃子。
官嘉想了想,說道:“我得找那小子去,現在關於他的線索都出現了,他必須從實招來,到底有沒有在別的地方下毒。”
龐佑說:“那你們倆先去,我先把廚房找完再說。”
於是南曲和官嘉離開廚房,上樓去找肖迪。
因為在譚鎮房間的收獲頗豐,焦燦覺得還應該仔細檢查,所以仍然在這間房裏翻找。
看到兩人過來,焦燦停下手問:“怎麽了,又發現了嗎?”
官嘉將那張紙拿給焦燦看:“是肖迪的東西。”
肖迪挑了下眉,慢吞吞走過來。
官嘉看著他說:“說說吧,有沒有在別的地方下毒?還是說,你直接去把人給溺死了?”
“我可沒有,你別冤枉人啊。”肖迪一臉無辜道:“我真就隻在餃子上下了毒,因為我並不是那麽迫切地想讓他死,他畢竟是我哥哥嘛。我下毒在餃子上,就是帶著一種聽天由命的心態,如果他吃了,是他命不好活該,如果他沒吃,那就算了唄。
再說,你們下午不都單獨跟他談過了麽,他和我談話的時候跟我承諾了,一個星期之後就會把這莊園掛牌出售,等拿到錢立刻給我還債,剩下來的部分,不管有多少,都和我五五平分。他都這麽說了,我殺他的**當然就更低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