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話要說:  林嬌:我家祖上養貓,我自小招貓喜歡。


    季朝悄悄握緊拳頭:絕不能讓小橘接觸林嬌!


    第23章 十年連環案


    追風停下來時,林嬌還有一絲迷糊,頭抵著季朝胸膛不肯醒來。


    季朝忍無可忍的將她往前麵一推,率先下了馬。


    林嬌抱著追風脖子,也迷迷糊糊的從馬上滑下來,站穩之後,仍是抱著追風脖子不肯撒手,被季朝拽著手腕給扯開來。


    吹了吹山風,揉揉眼睛,林嬌總算清醒了些。


    林嬌看了眼去安置追風的季朝,環視起四周來。


    幹明寺乃國寺,位於京城外幹明山,香火盛旺,來拜的既有王公貴族,又有平民百姓。入了寺門,皆需下馬下轎。


    今日正逢十,來上香火的人極多,寺門外停著許多馬匹與馬車。周圍三三兩兩的人,衣著皆是不凡。


    季朝栓好了馬繩,走回林嬌身邊,淡聲道:「走吧。」


    林嬌應了聲,隨他入了寺門,好奇問道:「你要我幫你做些什麽?」


    季朝朝經過的僧人微微躬身,道:「幹明寺裏有個宮裏的貴人,偶爾愛製些平安符,隻送有緣之人,你去討個來。」


    林嬌歪歪頭,納罕問道:「你怎知我會是那有緣人?」


    季朝瞥了眼林嬌,神色淡淡:「那貴人偏愛些善良,心思單純,經世少的。」


    林嬌一樂,正要謙虛些,忽的停了步子,瞪眼道:「你是想說我傻嗎?」


    季朝走出去幾步,微微側頭,眼底含了些笑,道:「快些跟上。」


    林嬌長長呼出一口氣,微笑著跟上,做主子的怎能跟個鏟屎的計較呢?


    到了那處禪房,林嬌與季朝對視一眼,獨自一人進了房間。


    禪房內,一衣著樸素的婦人正跪坐在蒲團上,手裏滾動著念珠,閉著眼睛,低聲念著經書。


    蒲團旁窩著一隻年紀不小的長毛波斯貓,林嬌眼神一亮,這貓瞧著就很好摸!


    林嬌偷笑,想來季朝是因著這個原因才叫她來的。


    小小的環視一圈四周,林嬌悄然跪在一旁的蒲團上,同時手指微動,遠遠的逗弄著那貓。


    波斯貓稍稍抬了下腦袋,又閑適的落回自己的爪子上。


    林嬌一窒,心想這才是高貴貓咪的正常操作。


    林嬌心裏並不氣餒,悄悄又伸出手來,左右來回動著。


    忽的,那貴人開了口,「佛堂之內禁止玩鬧。」


    林嬌嚇的猛地收回了手,訕笑著抓抓自己的衣角。


    貴人轉頭看向林嬌,神色平靜。


    林嬌也是這時才看清她的麵容,約莫四五十歲的樣子,臉上有些細細的皺紋,卻仍是能瞧出年輕時貌美的模樣。


    貴人將手放置在波斯貓頭上,緩慢的摸著,「阿朗年紀大了,不像從前那樣愛玩了。」


    波斯貓仰頭朝貴人喵了聲,林嬌聽的分明,這阿郎在說,「好久了,阿明還不回來嗎?」


    林嬌近乎能從中聽出蒼老之意,猶豫了瞬,林嬌伸出手來摸摸阿朗,道:「貓兒不愛玩,許是在想念曾經的玩伴。」


    仿佛應和一般,阿朗仰頭蹭了蹭林嬌,輕輕的喵嗚一聲。


    貴人神色微動,垂眸道:「是阿明,阿明已是去了十餘年。」


    林嬌聲音輕柔:「阿朗心裏定是思念著阿明的。」


    貴人重新抬起頭來,眼睛仿佛在透過虛空瞧著什麽,喃喃道:「是了,定是思念著的,阿朗去了十餘年,姐姐也去了十餘年了。」


    林嬌啞然,看來這思念曾經的,不止是阿朗。


    貴人收回視線,垂眸撫摸著阿郎,半響抬眼道:「你可是來求平安符的?」


    林嬌忙不朔的點頭,「是的,聽聞貴人這裏的平安符極靈,特來求上一個,哦不,兩個。」


    孟姑淺笑一下,「叫我孟姑就好,我本是打算不做了,昨日做了最後兩個,方丈剛開過光送過來,如今便送與你了。」


    林嬌連忙道謝,接過兩個平安符拿在手裏。


    孟姑擺擺手,林嬌恭敬的退了下去。


    將平安符拿在手裏瞧著,林嬌忽的覺得有些眼熟,拿近了仔細瞧著。


    林嬌眉頭微蹙,這兩個平安符怎的與黎正帶的那般相像,但偏偏又有絲不同,林嬌努力回憶著,忽的恍然,這平安符大多大同小異,隻孟姑這個卻是獨具特色的係法,而黎正那個,隻在末尾多了處結繩的細節。


    這顯然是將孟姑所製的平安符拿回家,又填了點末尾的結繩,聯想起餘寡婦在獄中突變的態度,林嬌眉頭一皺,覺得此事許是與黎邵脫不了幹係。


    而季朝許也是早便想到了這點,特來幹明寺求證。


    站在門外,林嬌環視一周,並未瞧見季朝,隻隱隱聽到一旁竹林有著些許說話聲。


    放輕了腳步,林嬌小心的朝竹林走去。


    林嬌隱匿在一根粗壯的竹子後,隻見一人背對她,與季朝說著什麽。


    季朝神色淡淡,「李二已死,何必再白白犧牲了餘氏。」


    背對那人聲音裏仿佛含著笑,道:「哦?在下聽聞餘氏乃畏罪自殺,何來犧牲一詞。」


    季朝又道:「殺人之事,一為仇殺,二為掩蓋。你叫李二去殺巴信,是為仇還是掩?」


    那人輕嘆道:「大人還年輕,又何必在此事上費上這許久功夫,若是到了最後,案子沒破,反倒失了前程,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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