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轉告溫家,同時告修、季家等三家,他們如果在明天之內不交財物,也準備先將人質的耳朵送還。
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一師第一團
政治委員
這裏說的切耳朵、砍頭顱,許多是做戲給敵人看的。不然,說你“通匪”、“照相”、“殺大溝”,老百姓就遭殃了。
1936年11月,5軍司令部崔東活、馮丕讓、楊紹臣寫的一封募捐信,應該說既普遍,又典型。開篇是“劉仲達先生惠鑒啟者”,接著用一半篇幅說明“日寇倭賊蹂躪我白山黑水”,東北、全國的形勢,抗聯官兵如何與敵作戰,然後寫道:
閣下為鄉裏人士之先導,明達時事,亡國奴之苟且生活,必不甘受,抗日救國之心誌,亦必倍於常人也。因此,本軍深盼閣下與國家存亡匹夫有責之大義,暗中活動,使鄉黨鄰裏悉心悉力,助我聯軍推展救國偉業。又以閣下既富有資財,應效卜式輸將助國平寇之美舉,助本軍作冬季服裝軍需費用,是我軍戰士得飽暖,以利對抗賊軍,則閣下同有救國光榮之績也。區區五百之軍費,出自閣下,雖非九牛一毛,諒不至吝嗇不仁,置我人民同胞抗日救國應有之義務於不顧也。信到後五日答覆,十日交款,以應本軍緊急軍需,幸勿觀望。
當時,各軍及所屬部隊所到之處,幾乎都會寫這種信,通常都會得到響應。
後來情況變了。
當然過去通常都是要錢的,現在就是直接要糧了。
1939年10月12日,《馮仲雲給中共中央的工作報告》中說:
一九三八年來鬆江兩岸之隊伍大多被圍深山密林,飢餓與寒冷,糧盡彈絕,整年樹皮、青草、草根、鬆籽、馬皮、石皮(苔蘚——筆者)、人肉均為其難得而不能供給之食糧。
同年11月26日,《張壽籛給高禹民、夏振華等的信》中說:
雖然你們所率領導的是不穩固的部隊,雖然是既無經費,又無糧食,缺乏地方組織的配合,又無群眾關係,吃樹皮,吞鬆子,嚼馬皮,又吃了陣亡戰士的可敬愛的肉體!
無論什麽樣的軍隊,到了這份兒上還沒有違紀行為,是不是就是天方夜譚了?
1938年6月22日,《劉曙華關於軍事行動等情況給周保中同誌信》中說:
我五、八軍在依東買東西被人騙的錢總有五六百元之多,就是那老張家(買東西關係)搬家了,將該人之兄扣留隊中,家中則聲明不要了,“殺留隨便,但錢是沒有了”,所以經過我們討論就將該人之兄處死刑了。
有人矢誌不渝,始終不遺餘力地支援抗聯。有人熱血沸騰一陣子,看到紅地盤沒了,抗聯被逼到大山裏了,就心灰意冷了。有人當初就是不情願的,現在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了,有的就成了漢奸、走狗。
而且,戰亂、歸屯、“糧食出荷”、“滿洲饅頭”等等,百姓日漸貧困,一些殷實人家也難堪重負。另一方麵,抗聯的腰包也癟了,活動區域越來越狹窄,像老張家這樣的“買東西關係”的選擇餘地,也越來越小,其可靠性自然也低。有的本來就是捨命不舍財的主兒,有的想拿錢贖命也拿不出來了。
5軍在寶清抓個人質,小孩,十二歲,叫朱振聲,家裏總也不拿錢來贖。敵人“討伐”,部隊轉移,後來周保中讓帶去蘇聯,就算參加抗聯了。漂亮,聰明,俄語學得可快了,大家都喜歡他,1944年得傷寒病死了。
1939年9月11日,《周保中關於偵察敵情、籌備給養等問題給張鎮華的信》中說:
這類的事,處在現在狀況之下是很難辦的,敵情環境既非常限製,而我們的目的要求又很迫切,自然不能夠一辦就能順利,有時弄到像曹操吃雞骨頭,吃著又無肉,扔了又可惜。可是你須了解一種要領:要求的額——目的不要過高,能辦就辦,不能辦,或很遷延時間,就得立刻早早放棄,另作別的打算,即使有小利益也得割捨,不可貪戀流連。
抓了人質,就得和人家聯繫,就等於有條線抓在人家手裏。就算家人不向敵人報告,特務、坐探聽到風聲,就盯上你了。這種虧也沒少吃。可有些時候,也隻有這種沒有辦法的辦法了。
胡一真老人說,1939年冬,在刁翎南邊活動,小部隊下山“打給養”,趕回來幾匹馬,是從老百姓家拉的。有匹馬瞅著眼熟,這不是我們家那匹瞎馬嗎?我小妹換親換來的。我摸著它的嘴,它好像還記得我,使勁舔我的手。領導批評他們,問我怎麽辦。我說人都這樣了,也算它為抗日作貢獻了吧。
1939年6月21日,《馮仲雲給金策並轉中共中央北滿省委的報告》中說:
二十三團尚在綏濱西江套一帶,該團自團主任徐果逃回軍部後,連長亦逃亡,僅餘隊員現約二十餘人,均已匪化,大概在秘密種大煙。該團是去年吃過人肉的部隊,隊員均係山東人,尚相當頑強。
有老人說,最早吃人肉的,就是這個團,是6軍的。他們被敵人包圍在個江心島上,打了幾天,敵人上不去,他們也出不來。後來就算敵人放他們走,那人也走不動了。那時這種情況太多了。有些時候唯一可以使人活下去的,就是敵人的屍體,或者戰友的遺體。或者餓死,或者生存,繼續戰鬥,怎麽辦?
東北人民革命軍第二軍第一師第一團
政治委員
這裏說的切耳朵、砍頭顱,許多是做戲給敵人看的。不然,說你“通匪”、“照相”、“殺大溝”,老百姓就遭殃了。
1936年11月,5軍司令部崔東活、馮丕讓、楊紹臣寫的一封募捐信,應該說既普遍,又典型。開篇是“劉仲達先生惠鑒啟者”,接著用一半篇幅說明“日寇倭賊蹂躪我白山黑水”,東北、全國的形勢,抗聯官兵如何與敵作戰,然後寫道:
閣下為鄉裏人士之先導,明達時事,亡國奴之苟且生活,必不甘受,抗日救國之心誌,亦必倍於常人也。因此,本軍深盼閣下與國家存亡匹夫有責之大義,暗中活動,使鄉黨鄰裏悉心悉力,助我聯軍推展救國偉業。又以閣下既富有資財,應效卜式輸將助國平寇之美舉,助本軍作冬季服裝軍需費用,是我軍戰士得飽暖,以利對抗賊軍,則閣下同有救國光榮之績也。區區五百之軍費,出自閣下,雖非九牛一毛,諒不至吝嗇不仁,置我人民同胞抗日救國應有之義務於不顧也。信到後五日答覆,十日交款,以應本軍緊急軍需,幸勿觀望。
當時,各軍及所屬部隊所到之處,幾乎都會寫這種信,通常都會得到響應。
後來情況變了。
當然過去通常都是要錢的,現在就是直接要糧了。
1939年10月12日,《馮仲雲給中共中央的工作報告》中說:
一九三八年來鬆江兩岸之隊伍大多被圍深山密林,飢餓與寒冷,糧盡彈絕,整年樹皮、青草、草根、鬆籽、馬皮、石皮(苔蘚——筆者)、人肉均為其難得而不能供給之食糧。
同年11月26日,《張壽籛給高禹民、夏振華等的信》中說:
雖然你們所率領導的是不穩固的部隊,雖然是既無經費,又無糧食,缺乏地方組織的配合,又無群眾關係,吃樹皮,吞鬆子,嚼馬皮,又吃了陣亡戰士的可敬愛的肉體!
無論什麽樣的軍隊,到了這份兒上還沒有違紀行為,是不是就是天方夜譚了?
1938年6月22日,《劉曙華關於軍事行動等情況給周保中同誌信》中說:
我五、八軍在依東買東西被人騙的錢總有五六百元之多,就是那老張家(買東西關係)搬家了,將該人之兄扣留隊中,家中則聲明不要了,“殺留隨便,但錢是沒有了”,所以經過我們討論就將該人之兄處死刑了。
有人矢誌不渝,始終不遺餘力地支援抗聯。有人熱血沸騰一陣子,看到紅地盤沒了,抗聯被逼到大山裏了,就心灰意冷了。有人當初就是不情願的,現在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了,有的就成了漢奸、走狗。
而且,戰亂、歸屯、“糧食出荷”、“滿洲饅頭”等等,百姓日漸貧困,一些殷實人家也難堪重負。另一方麵,抗聯的腰包也癟了,活動區域越來越狹窄,像老張家這樣的“買東西關係”的選擇餘地,也越來越小,其可靠性自然也低。有的本來就是捨命不舍財的主兒,有的想拿錢贖命也拿不出來了。
5軍在寶清抓個人質,小孩,十二歲,叫朱振聲,家裏總也不拿錢來贖。敵人“討伐”,部隊轉移,後來周保中讓帶去蘇聯,就算參加抗聯了。漂亮,聰明,俄語學得可快了,大家都喜歡他,1944年得傷寒病死了。
1939年9月11日,《周保中關於偵察敵情、籌備給養等問題給張鎮華的信》中說:
這類的事,處在現在狀況之下是很難辦的,敵情環境既非常限製,而我們的目的要求又很迫切,自然不能夠一辦就能順利,有時弄到像曹操吃雞骨頭,吃著又無肉,扔了又可惜。可是你須了解一種要領:要求的額——目的不要過高,能辦就辦,不能辦,或很遷延時間,就得立刻早早放棄,另作別的打算,即使有小利益也得割捨,不可貪戀流連。
抓了人質,就得和人家聯繫,就等於有條線抓在人家手裏。就算家人不向敵人報告,特務、坐探聽到風聲,就盯上你了。這種虧也沒少吃。可有些時候,也隻有這種沒有辦法的辦法了。
胡一真老人說,1939年冬,在刁翎南邊活動,小部隊下山“打給養”,趕回來幾匹馬,是從老百姓家拉的。有匹馬瞅著眼熟,這不是我們家那匹瞎馬嗎?我小妹換親換來的。我摸著它的嘴,它好像還記得我,使勁舔我的手。領導批評他們,問我怎麽辦。我說人都這樣了,也算它為抗日作貢獻了吧。
1939年6月21日,《馮仲雲給金策並轉中共中央北滿省委的報告》中說:
二十三團尚在綏濱西江套一帶,該團自團主任徐果逃回軍部後,連長亦逃亡,僅餘隊員現約二十餘人,均已匪化,大概在秘密種大煙。該團是去年吃過人肉的部隊,隊員均係山東人,尚相當頑強。
有老人說,最早吃人肉的,就是這個團,是6軍的。他們被敵人包圍在個江心島上,打了幾天,敵人上不去,他們也出不來。後來就算敵人放他們走,那人也走不動了。那時這種情況太多了。有些時候唯一可以使人活下去的,就是敵人的屍體,或者戰友的遺體。或者餓死,或者生存,繼續戰鬥,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