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科學及其方法的研究採取實際的態度,是許多歷史決定論的追隨者們所提倡的,他們希望他們能夠用歷史決定論的方法把社會科學改變成政治家手中的有力工具。正是這種對社會科學實際任務的認識,為歷史決定論者和他們的一些反對者之間的討論提供了共同的根據;我準備在這個共同的根據上表明自己的立場,從而批評歷史決定論是一種拙劣的方法,它不能產生它所許諾的結果。
20.社會學的技術方法
雖然在這裏我的題目是我所不贊成的歷史決定論的方法學說。而不是我認為已取得成功並希望有進一步的和更加自覺的發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這裏首先簡單地談一談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讀者表明我自己的傾向,闡明我的批評所根據的觀點,是有好處的。為方便起見,我將稱這些方法為“漸進技術”(piecemealtechnology)。
“社會技術”(social technology)這個詞(以及在下一節即將介紹的“社會工程”)可能會引起懷疑,並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們一聽到這個詞就會想到集體主義計劃者或“專家治國論者”的社會藍圖。我是意識到這種危險的,所以我加上“漸進”這個詞,以排除不愉快的聯想和表達我的信念:“漸進的修補”(有時這樣來稱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結合,不論在社會科學還是在自然科學中都是取得實際成果的主要方法。由於人們對社會的改進提出批評和建議,或者更確切他說,由於人們力圖發現某種經濟行為或政治行為會不會產生預期的或所希望的結果,從而使社會科學獲得了巨大的進步。這種方法確實可以稱之為古典的方法,而這就是當我把技術方法歸結為社會科學或歸結為“漸進工程”的時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會科學領域中,技術問題可以有“私人的”和“公眾的”性質。例如,關於商業管理技術或改善勞動條件對生產的作用的研究屬於前者。關於監獄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險或者關於藉助法庭來穩定價格,或者實行新的進口稅等等對收入平均的影響則屬於後者;有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例如控製經濟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國家管理生產的意義上的中央“計劃”是否與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監督相一致的問題;或者如何向中東輸出民主的問題,也屬這一類。
強調實際的技術方法並不意味著應該排除通過實際問題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論問題。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觀點之一是認為技術的方法可能有助於提出一個純屬理論的重大問題。但是,技術的方法除了幫助我們選擇問題這一基本任務以外,還把一條戒律加給我們的純理論傾向(特別是在社會學本身的領域中,這些傾向很容易把我們引入形上學的領域中去);因為這使我們不得不使我們的理論服從一些確定的標準,例如明確性和實踐的可檢驗性的標準。我或許能夠把我關於技術方法的觀點表述如下:社會學(或許一般的社會科學)與其說應該尋求“它的牛頓或它的達爾文”不如說尋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這一點以及我上麵提到的社會科學方法和自然科學方法之間的類比,很可能會引起人們的反對,這就象我們選擇象“社會技術”和“社會工程”這些詞的情形一樣(盡管“漸進”這個詞表達了重要的限製條件)。因此我最好說,我充分理解對僵化的方法論自然主義或“科學主義”(用哈耶克教授的話來說)的鬥爭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確我們為什麽不能利用這種有成效的類比,縱然我們認識到它已經在某些方麵被嚴重地濫用和曲解。再者,我們已表明了這些僵化的自然主義者所抨擊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學中所採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們很難提出比這更有力的論點來反對他們。
表麵上看對我們稱之為技術方法所提出的一種異議是,這種方法意味著對社會秩序採取”能動主義的”態度(參閱第1節),因而容易使我們不贊同反幹預主義者或“被動主義者”的觀點。這觀點認為,假使我們對現存的社會經濟狀況不滿,乃是因為我們不理解它們是怎樣起作用的和為什麽能動的幹預隻能使事情更糟。在這裏我必須承認,我當然絲毫不贊同這種“被動主義者”的觀點,我還認為全麵的反幹預主義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純邏輯的理由來說也是如此,因為它的擁護者們不得不為了防止幹預而推薦某種政治幹預。然而,技術方法本身在這個問題上是中立的(它本來就應該是中立的),而與反幹預主義不相容;相反,我認為反幹預主義包含著一種技術方法,因為斷言幹預主義會使事情變得更糟,就是說某些政治行為不能取得某些結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結果。任何技術的最典型任務之一就是指出什麽是不能實現的。
更嚴密地考慮這一點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別處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規律都可以表述為斷定某事不可能發生;就是說,可以用諺語的方式表述為一句話“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恆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永動機”,熱力學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效率為100%的機器”。對自然規律的這種闡述方法使其技術意義變得明顯,因此它可以被稱為自然規律的“技術形式”。假如我們從這個意義上來考慮反幹預主義,那麽,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這樣一些話來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結果”,或者,“如果沒有如此伴隨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結果。”但這表明反幹預主義可以被稱為典型的技術論。
20.社會學的技術方法
雖然在這裏我的題目是我所不贊成的歷史決定論的方法學說。而不是我認為已取得成功並希望有進一步的和更加自覺的發展的那些方法,但是在這裏首先簡單地談一談那些成功的方法,以便向讀者表明我自己的傾向,闡明我的批評所根據的觀點,是有好處的。為方便起見,我將稱這些方法為“漸進技術”(piecemealtechnology)。
“社會技術”(social technology)這個詞(以及在下一節即將介紹的“社會工程”)可能會引起懷疑,並且可能引起一些人的反感,他們一聽到這個詞就會想到集體主義計劃者或“專家治國論者”的社會藍圖。我是意識到這種危險的,所以我加上“漸進”這個詞,以排除不愉快的聯想和表達我的信念:“漸進的修補”(有時這樣來稱呼)和批判性分析相結合,不論在社會科學還是在自然科學中都是取得實際成果的主要方法。由於人們對社會的改進提出批評和建議,或者更確切他說,由於人們力圖發現某種經濟行為或政治行為會不會產生預期的或所希望的結果,從而使社會科學獲得了巨大的進步。這種方法確實可以稱之為古典的方法,而這就是當我把技術方法歸結為社會科學或歸結為“漸進工程”的時候我心中所想的方法。
在社會科學領域中,技術問題可以有“私人的”和“公眾的”性質。例如,關於商業管理技術或改善勞動條件對生產的作用的研究屬於前者。關於監獄改革或普遍健康保險或者關於藉助法庭來穩定價格,或者實行新的進口稅等等對收入平均的影響則屬於後者;有些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例如控製經濟周期的可能性;或者在國家管理生產的意義上的中央“計劃”是否與有效的行政管理民主監督相一致的問題;或者如何向中東輸出民主的問題,也屬這一類。
強調實際的技術方法並不意味著應該排除通過實際問題的分析而提出的理論問題。恰恰相反,我的主要觀點之一是認為技術的方法可能有助於提出一個純屬理論的重大問題。但是,技術的方法除了幫助我們選擇問題這一基本任務以外,還把一條戒律加給我們的純理論傾向(特別是在社會學本身的領域中,這些傾向很容易把我們引入形上學的領域中去);因為這使我們不得不使我們的理論服從一些確定的標準,例如明確性和實踐的可檢驗性的標準。我或許能夠把我關於技術方法的觀點表述如下:社會學(或許一般的社會科學)與其說應該尋求“它的牛頓或它的達爾文”不如說尋找“它的伽利略或它的巴斯德”。
這一點以及我上麵提到的社會科學方法和自然科學方法之間的類比,很可能會引起人們的反對,這就象我們選擇象“社會技術”和“社會工程”這些詞的情形一樣(盡管“漸進”這個詞表達了重要的限製條件)。因此我最好說,我充分理解對僵化的方法論自然主義或“科學主義”(用哈耶克教授的話來說)的鬥爭的重要性。然而,我不明確我們為什麽不能利用這種有成效的類比,縱然我們認識到它已經在某些方麵被嚴重地濫用和曲解。再者,我們已表明了這些僵化的自然主義者所抨擊的一些方法基本上正是自然科學中所採用的方法,除此之外,我們很難提出比這更有力的論點來反對他們。
表麵上看對我們稱之為技術方法所提出的一種異議是,這種方法意味著對社會秩序採取”能動主義的”態度(參閱第1節),因而容易使我們不贊同反幹預主義者或“被動主義者”的觀點。這觀點認為,假使我們對現存的社會經濟狀況不滿,乃是因為我們不理解它們是怎樣起作用的和為什麽能動的幹預隻能使事情更糟。在這裏我必須承認,我當然絲毫不贊同這種“被動主義者”的觀點,我還認為全麵的反幹預主義政策是站不住的——即使以純邏輯的理由來說也是如此,因為它的擁護者們不得不為了防止幹預而推薦某種政治幹預。然而,技術方法本身在這個問題上是中立的(它本來就應該是中立的),而與反幹預主義不相容;相反,我認為反幹預主義包含著一種技術方法,因為斷言幹預主義會使事情變得更糟,就是說某些政治行為不能取得某些結果——取得的不是希望的結果。任何技術的最典型任務之一就是指出什麽是不能實現的。
更嚴密地考慮這一點是值得的。正如我在別處表明的,所有的自然規律都可以表述為斷定某事不可能發生;就是說,可以用諺語的方式表述為一句話“你不能用竹籃子打水”。例如:能量守恆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永動機”,熱力學定律可以表述為:“你不能製造一台效率為100%的機器”。對自然規律的這種闡述方法使其技術意義變得明顯,因此它可以被稱為自然規律的“技術形式”。假如我們從這個意義上來考慮反幹預主義,那麽,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到,它很可以用這樣一些話來表述:“你不能得出如此結果”,或者,“如果沒有如此伴隨作用,你就不能取得如此結果。”但這表明反幹預主義可以被稱為典型的技術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