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墳被挖是閉門造車
當送審稿退回時,我急忙翻開這段一看,全文一個字都未刪去,這反而使我感動得用手按在原稿上,久久說不出話來。因為前幾年我看到香港一本刊物上有一位老同事寫了一段與我完全不同的情況,他說:南京剛一解放,南京人民就把戴笠這殺人魔王的墳挖開,對他進行鞭屍以泄恨……這種閉門造車的寫法真是漏洞百出。南京剛一解放,人民要做的事可以說是幹頭萬緒,即使把這種事當成頭等大事,也不是一下能挖開的。共產黨都寬恕了的一個死了的老上司,何必要在筆尖下來鞭撻一下已燒焦了的屍體呢?我估計這位老同事可能在戴笠下葬那天,他和某一位縣太爺一樣,一聽人稟報:撫台夫人的夫人死了,便馬上吩咐“備轎”,連午飯也來不及吃就要去弔孝。剛上轎又聽人稟報:不是撫台大人的夫人死了,而是撫台大人死了。縣太爺便立即下轎吃飯,自然還照樣來三杯。可能是戴笠下葬時,這位老同事因吃飯喝酒未趕上飛機而沒去,未能親眼看到那墳修得那麽結實,決不是人民(當然是指老百姓)不用炸藥而能挖得開的。也有可能貴人多忘,挖墳掘墓在南京確實有過那麽一次,那是抗日勝利後,不是解放後,時間是1946年1月21日深夜,由國民黨74軍的51師工兵營,在軍長嶽維達和陸軍總司令部工兵指揮官馬崇六等的指揮下,奉命將汪精衛埋在南京明孝陵附近梅花山墳墓用150公斤tnt炸藥炸開,也沒有鞭屍,隻是用火連棺木一起燒掉,執行的人隻在汪精衛穿的馬褂幾袋內搜出一張3寸多長的白紙,上寫“魂兮歸來”,下款署名陳璧君,可惜當時他們把這一張由日本招魂歸來的紙條撕掉了,如果保留它幾百年,不是可以和拿破崙寫給約瑟芬的情書、貝多芬的手稿,以及彼得大帝擤過鼻涕的手帕一樣拿到英國美國的拍賣行去高價出售,不是可以給後人留下一筆不小的遺產嗎?
王淩雲愛談往事
舉止非文官,貌不似將軍
我從重慶戰犯改造所轉到北京的第三天或第四天,發現挑飯的幾個同學當中,有一位穿得與別人不同。別的最多衣褲上有兩三個補過的地方,而他的衣褲上,卻有五六處之多,還有一兩處是大補丁上又加上小補丁,不用問,一看就能知道這是一位“節約標兵”。我從他的舉動便肯定他不是一位文官。除了他那一身氣力與粗獷、豪放的動作和言語外,幾位大文官我差不多都認識或見過了,而這一位,細看那一副眉濃眼不大的麵孔又似曾相識,但一時卻想不起來。我不願用不尊敬他的話來形容他,但總有一點“望之不似將軍”的感覺。
我懷著一種好奇又急於想知道此君是誰的心情,悄悄問了一下軍統老同事郭旭。他是一位非常忠厚的財神爺(他在軍統一向主管經費),北京監獄中的老資格。1950年我和他在昆明監獄分手後,他便被送到北京,他的代號是一○七,可見其年資之老,連杜聿明都遠不如他(杜編為二○一)。我和許多從1956年調到北京的,都屬○○多少,這可能是區別那些老同學的最明顯標誌。
當我從郭旭口中打聽到此人是王淩雲時,便立刻想起,我還與他有過兩麵之緣呢。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1946年7月間,是曾經轟動過全國的民主人士李公樸和名詩人聞一多在昆明被人暗殺後。那次我隨同剛剛走馬上任的警察總署署長唐縱一道去偵破這一案件。開始連蔣老先生也弄不清,而氣急敗壞地從廬山打電話到南京,責問軍統頭子毛人鳳,為什麽幹出這種引起全國人民指責的蠢事?
這件暗殺案的確不是長於愛搞這一手的軍統特務幹的。大總統還沒有選出來,憲法也沒有頒布,誰這麽沒頭沒腦幹出這一打草驚蛇的笨拙勾當?連毛人鳳也猜不透。為及早弄清真相,以應付一下全國譁然的輿論,隻好派出負責全國治安的頭頭、警察總署署長唐縱親自出馬。這總不能不說是對此案的特別重視,可以讓人民少安毋躁,定有平息民憤的交代了。
唐縱是老軍統頭子。戴笠多年處心積慮籌劃的掌握全國警察大權的單位,因戴笠摔死而落到他頭上之後,真是“喜從天降”。不料剛一上任,連總署的人事安排還未就緒,就碰上了這一棘手的大案,大有“禍自地來”的苦惱。他在南京與毛人鳳一商議,決定先飛重慶,那時我正在重慶處理軍統和中美合作所的財產、武器等。接到毛的電話,便把唐縱接到戴笠在重慶的一處豪華別墅。他便選好在重慶準備去南京還沒走成的原軍統人事處長、後任軍委會郵航檢查處長的李肖白,以及在軍統中負責過行動工作(專搞逮捕、綁架、暗殺等)的鄭修元、許建業和我四人隨同他去昆明。這位老謀深算的特才(特務中之幹才也)誠不愧為軍統的領導,他一下飛機,關照我辦的第一件事是叫我立即去軍統在重慶的看守所中,挑選兩名違犯過軍統紀律的犯人帶到昆明,讓他們出麵頂替暗殺李、聞的殺手。不問其罪行大小,隻要在公審中承認自己是兇手,並且吞吞吐吐地暗示出和cp有關,但又不能承認是cp,這樣不但可使全國人民皆知不是國民黨幹的,而且意味著是cp所指使,更可避免cp方麵要求參加審訊和反駁。所以挑選的人要很適合條件,而一經“使用”過之後,等到執行死刑時,便可將其他判有死罪的犯人頂替。這兩人就可以派往東北或西北地區擔任較好的工作。
當送審稿退回時,我急忙翻開這段一看,全文一個字都未刪去,這反而使我感動得用手按在原稿上,久久說不出話來。因為前幾年我看到香港一本刊物上有一位老同事寫了一段與我完全不同的情況,他說:南京剛一解放,南京人民就把戴笠這殺人魔王的墳挖開,對他進行鞭屍以泄恨……這種閉門造車的寫法真是漏洞百出。南京剛一解放,人民要做的事可以說是幹頭萬緒,即使把這種事當成頭等大事,也不是一下能挖開的。共產黨都寬恕了的一個死了的老上司,何必要在筆尖下來鞭撻一下已燒焦了的屍體呢?我估計這位老同事可能在戴笠下葬那天,他和某一位縣太爺一樣,一聽人稟報:撫台夫人的夫人死了,便馬上吩咐“備轎”,連午飯也來不及吃就要去弔孝。剛上轎又聽人稟報:不是撫台大人的夫人死了,而是撫台大人死了。縣太爺便立即下轎吃飯,自然還照樣來三杯。可能是戴笠下葬時,這位老同事因吃飯喝酒未趕上飛機而沒去,未能親眼看到那墳修得那麽結實,決不是人民(當然是指老百姓)不用炸藥而能挖得開的。也有可能貴人多忘,挖墳掘墓在南京確實有過那麽一次,那是抗日勝利後,不是解放後,時間是1946年1月21日深夜,由國民黨74軍的51師工兵營,在軍長嶽維達和陸軍總司令部工兵指揮官馬崇六等的指揮下,奉命將汪精衛埋在南京明孝陵附近梅花山墳墓用150公斤tnt炸藥炸開,也沒有鞭屍,隻是用火連棺木一起燒掉,執行的人隻在汪精衛穿的馬褂幾袋內搜出一張3寸多長的白紙,上寫“魂兮歸來”,下款署名陳璧君,可惜當時他們把這一張由日本招魂歸來的紙條撕掉了,如果保留它幾百年,不是可以和拿破崙寫給約瑟芬的情書、貝多芬的手稿,以及彼得大帝擤過鼻涕的手帕一樣拿到英國美國的拍賣行去高價出售,不是可以給後人留下一筆不小的遺產嗎?
王淩雲愛談往事
舉止非文官,貌不似將軍
我從重慶戰犯改造所轉到北京的第三天或第四天,發現挑飯的幾個同學當中,有一位穿得與別人不同。別的最多衣褲上有兩三個補過的地方,而他的衣褲上,卻有五六處之多,還有一兩處是大補丁上又加上小補丁,不用問,一看就能知道這是一位“節約標兵”。我從他的舉動便肯定他不是一位文官。除了他那一身氣力與粗獷、豪放的動作和言語外,幾位大文官我差不多都認識或見過了,而這一位,細看那一副眉濃眼不大的麵孔又似曾相識,但一時卻想不起來。我不願用不尊敬他的話來形容他,但總有一點“望之不似將軍”的感覺。
我懷著一種好奇又急於想知道此君是誰的心情,悄悄問了一下軍統老同事郭旭。他是一位非常忠厚的財神爺(他在軍統一向主管經費),北京監獄中的老資格。1950年我和他在昆明監獄分手後,他便被送到北京,他的代號是一○七,可見其年資之老,連杜聿明都遠不如他(杜編為二○一)。我和許多從1956年調到北京的,都屬○○多少,這可能是區別那些老同學的最明顯標誌。
當我從郭旭口中打聽到此人是王淩雲時,便立刻想起,我還與他有過兩麵之緣呢。
我第一次見到他是1946年7月間,是曾經轟動過全國的民主人士李公樸和名詩人聞一多在昆明被人暗殺後。那次我隨同剛剛走馬上任的警察總署署長唐縱一道去偵破這一案件。開始連蔣老先生也弄不清,而氣急敗壞地從廬山打電話到南京,責問軍統頭子毛人鳳,為什麽幹出這種引起全國人民指責的蠢事?
這件暗殺案的確不是長於愛搞這一手的軍統特務幹的。大總統還沒有選出來,憲法也沒有頒布,誰這麽沒頭沒腦幹出這一打草驚蛇的笨拙勾當?連毛人鳳也猜不透。為及早弄清真相,以應付一下全國譁然的輿論,隻好派出負責全國治安的頭頭、警察總署署長唐縱親自出馬。這總不能不說是對此案的特別重視,可以讓人民少安毋躁,定有平息民憤的交代了。
唐縱是老軍統頭子。戴笠多年處心積慮籌劃的掌握全國警察大權的單位,因戴笠摔死而落到他頭上之後,真是“喜從天降”。不料剛一上任,連總署的人事安排還未就緒,就碰上了這一棘手的大案,大有“禍自地來”的苦惱。他在南京與毛人鳳一商議,決定先飛重慶,那時我正在重慶處理軍統和中美合作所的財產、武器等。接到毛的電話,便把唐縱接到戴笠在重慶的一處豪華別墅。他便選好在重慶準備去南京還沒走成的原軍統人事處長、後任軍委會郵航檢查處長的李肖白,以及在軍統中負責過行動工作(專搞逮捕、綁架、暗殺等)的鄭修元、許建業和我四人隨同他去昆明。這位老謀深算的特才(特務中之幹才也)誠不愧為軍統的領導,他一下飛機,關照我辦的第一件事是叫我立即去軍統在重慶的看守所中,挑選兩名違犯過軍統紀律的犯人帶到昆明,讓他們出麵頂替暗殺李、聞的殺手。不問其罪行大小,隻要在公審中承認自己是兇手,並且吞吞吐吐地暗示出和cp有關,但又不能承認是cp,這樣不但可使全國人民皆知不是國民黨幹的,而且意味著是cp所指使,更可避免cp方麵要求參加審訊和反駁。所以挑選的人要很適合條件,而一經“使用”過之後,等到執行死刑時,便可將其他判有死罪的犯人頂替。這兩人就可以派往東北或西北地區擔任較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