裏賓特洛甫在對他的起訴進行辯護時說,希特勒親自做出了所有重要的決定,而他卻是希特勒的狂熱崇拜者和忠實的追隨者,他從來沒有懷疑希特勒一再提出的保障和平的主張,也從來沒有懷疑希特勒所解釋的導致進攻行動的原因的真實性。法庭並不認為這種說法是符合事實的。裏賓特洛甫參與了從占領奧地利以至入侵蘇聯的所有進攻行動。雖然他個人與這些行動的關係更多是在外交方麵,而不是在軍事方麵,但是,他的外交活動是與戰爭緊
密相聯的,因此他不可能不了解希特勒行動的進攻性質。在對通過非法侵略而取得的德國控製區的管理方麵,裏賓特洛甫支持犯罪計劃的執行,尤其是滅絕猶太人的計劃。此外,大量證據足以證明,裏賓特洛甫完全贊同民族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原則,而且還證明,他在犯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等方麵,明顯與希特勒與其他被告進行了無保留的合作。裏賓特洛甫之所以心甘情願為希特勒效勞到底,是因為希特勒的計劃和政策與他本人的觀點相一致。
結論:法庭根據起訴書全部四條起訴理由判決裏賓特洛甫有罪,並被判處絞刑。
第三節職業外交家——牛賴特
馮·牛賴特係按所有四條起訴理由被提出起訴,他是職業外交家。1930年至1932 年曾為德國駐英國大使。1932 年6 月2 日,巴本內閣曾任命他為外交部長,在施萊歇爾和希特勒的內閣中他仍留任此職。1938 年2 月4 日,他辭去外交部長職務,擔任德國不管部部長、秘密內閣會議主席和德國防委員會委員。1939 年3 月18 日,他被任命為德國駐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長官,在1941 年9 月27 日以前一直擔任此職。他曾獲黨衛隊副總指揮的虛銜。
牛賴特擔任外交部長時曾於1933年10月14日就退出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一事向希特勒提出過建議,也曾於1935 年3 月16 日通過有關義務兵役製的法律以及於1935 年5 月21 日通過德國秘密國防法對推行重整軍備提出過建議。1936 年3 月7 日希特勒作出重新占領萊茵蘭的決定時,牛賴特也曾發表過關鍵性意見。他還預言說,這一行動不會遭到任何來自法國方麵的報復措施。1936 年5 月18 日,他對美國駐法大使說:“在解決萊茵蘭之前”,不會採取任何外交行動,這是德國政府的政策。隻要萊茵蘭的防禦工事一旦修築完畢,中歐的國家就會明白,法國不可能隨心所欲地進犯德國了,那麽所有這些國家在外交上將會徹底轉變態度,“就不會出現新的形勢”。1936年6 月18 日為締結海軍協定而進行的談判中,他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1937 年11 月5 日,馮·牛賴特參加了霍斯巴赫會議。他供稱,希特勒的發言使他大為震驚,乃至心髒病發作。不久後他即請求辭職。1938 年2 月4 日,在馮·弗裏奇和馮·布洛姆貝格被免了的同時,他的辭職獲準。盡管馮·牛賴特了解希特勒的侵略計劃,但他還是與納粹黨保持正式關係並擔任德國不管部部長、秘密內閣會議主席和德國國防委員會委員。在占領奧地利期間,他又主管外交部。他曾向英國大使保證說,這一事件並不是由於德國的最後通牒引起的。他並通知捷克斯洛伐克公使,德國打算繼續維護與捷克斯洛代克簽定的仲裁條約。馮·牛賴特曾參加簽訂慕尼黑協定之前的最後階段的談判。但他卻申辯說,他參加這些談判,主要是為了盡最大努力使希特勒能通過和平方式解決這些問題。
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罪惡活動:1939 年3 月18 日,馮·牛賴特被任命為德國駐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長官。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是靠武裝部隊軍事占領的。哈查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被迫作出的允諾不能表明這次占領是合法的。
希特勒在1939 年3 月16 日關於建立保護國的法律宣告:這一新的地區
“以後將成為德國的領土”,從而可以得知,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不復存在了。但是這項法令是以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擁有主權為前提的,條件隻是在保護關係中體現德國利益。即使通過侵略行動而得到的領土就可以加以支配的理論被認為是可行的,法庭也不認為,為了將這一理論付諸實踐,就可以把希特勒的上述聲明當成是歸併。因此必須承認對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的占領就是戰爭法規中所說的軍事占領。雖然捷克斯洛伐克並不是1907 年海牙公約的締約國,但是包含在該公約中的陸戰法規相當於現存國際法,因而也是適用的。
馮·牛賴特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擔任保護長官時採用的管理製度,與德國當時的製度相似。新聞自由、政黨和工會均被取締。所有反對黨組織都被宣布為非法。捷克斯洛伐克的工業被納入建設德國軍事生產的軌道,並被用於德國的擴充軍備。還推行了納粹分子敵視猶太人的政策和法律。擔任政府和經濟生活領導職務的猶太人均被清洗。
1939 年8 月牛賴特發表了一項聲明,對破壞活動提出警告並宣稱:“對一切破壞活動不僅要向個別肇事者追究責任,而且要株連全體捷克人。”
1939 年9 月1 日,當戰爭爆發之際,八千名捷克斯洛伐克的知名人士被保安警察逮捕而受到“保護性”拘留。他們當中許多人由於遭受折磨而死在集中營裏。
密相聯的,因此他不可能不了解希特勒行動的進攻性質。在對通過非法侵略而取得的德國控製區的管理方麵,裏賓特洛甫支持犯罪計劃的執行,尤其是滅絕猶太人的計劃。此外,大量證據足以證明,裏賓特洛甫完全贊同民族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原則,而且還證明,他在犯破壞和平罪、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等方麵,明顯與希特勒與其他被告進行了無保留的合作。裏賓特洛甫之所以心甘情願為希特勒效勞到底,是因為希特勒的計劃和政策與他本人的觀點相一致。
結論:法庭根據起訴書全部四條起訴理由判決裏賓特洛甫有罪,並被判處絞刑。
第三節職業外交家——牛賴特
馮·牛賴特係按所有四條起訴理由被提出起訴,他是職業外交家。1930年至1932 年曾為德國駐英國大使。1932 年6 月2 日,巴本內閣曾任命他為外交部長,在施萊歇爾和希特勒的內閣中他仍留任此職。1938 年2 月4 日,他辭去外交部長職務,擔任德國不管部部長、秘密內閣會議主席和德國防委員會委員。1939 年3 月18 日,他被任命為德國駐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長官,在1941 年9 月27 日以前一直擔任此職。他曾獲黨衛隊副總指揮的虛銜。
牛賴特擔任外交部長時曾於1933年10月14日就退出裁軍會議和國際聯盟一事向希特勒提出過建議,也曾於1935 年3 月16 日通過有關義務兵役製的法律以及於1935 年5 月21 日通過德國秘密國防法對推行重整軍備提出過建議。1936 年3 月7 日希特勒作出重新占領萊茵蘭的決定時,牛賴特也曾發表過關鍵性意見。他還預言說,這一行動不會遭到任何來自法國方麵的報復措施。1936 年5 月18 日,他對美國駐法大使說:“在解決萊茵蘭之前”,不會採取任何外交行動,這是德國政府的政策。隻要萊茵蘭的防禦工事一旦修築完畢,中歐的國家就會明白,法國不可能隨心所欲地進犯德國了,那麽所有這些國家在外交上將會徹底轉變態度,“就不會出現新的形勢”。1936年6 月18 日為締結海軍協定而進行的談判中,他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1937 年11 月5 日,馮·牛賴特參加了霍斯巴赫會議。他供稱,希特勒的發言使他大為震驚,乃至心髒病發作。不久後他即請求辭職。1938 年2 月4 日,在馮·弗裏奇和馮·布洛姆貝格被免了的同時,他的辭職獲準。盡管馮·牛賴特了解希特勒的侵略計劃,但他還是與納粹黨保持正式關係並擔任德國不管部部長、秘密內閣會議主席和德國國防委員會委員。在占領奧地利期間,他又主管外交部。他曾向英國大使保證說,這一事件並不是由於德國的最後通牒引起的。他並通知捷克斯洛伐克公使,德國打算繼續維護與捷克斯洛代克簽定的仲裁條約。馮·牛賴特曾參加簽訂慕尼黑協定之前的最後階段的談判。但他卻申辯說,他參加這些談判,主要是為了盡最大努力使希特勒能通過和平方式解決這些問題。
在捷克斯洛伐克的罪惡活動:1939 年3 月18 日,馮·牛賴特被任命為德國駐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保護長官。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是靠武裝部隊軍事占領的。哈查在無可奈何的情況下被迫作出的允諾不能表明這次占領是合法的。
希特勒在1939 年3 月16 日關於建立保護國的法律宣告:這一新的地區
“以後將成為德國的領土”,從而可以得知,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不復存在了。但是這項法令是以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擁有主權為前提的,條件隻是在保護關係中體現德國利益。即使通過侵略行動而得到的領土就可以加以支配的理論被認為是可行的,法庭也不認為,為了將這一理論付諸實踐,就可以把希特勒的上述聲明當成是歸併。因此必須承認對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的占領就是戰爭法規中所說的軍事占領。雖然捷克斯洛伐克並不是1907 年海牙公約的締約國,但是包含在該公約中的陸戰法規相當於現存國際法,因而也是適用的。
馮·牛賴特在波希米亞和摩拉維亞擔任保護長官時採用的管理製度,與德國當時的製度相似。新聞自由、政黨和工會均被取締。所有反對黨組織都被宣布為非法。捷克斯洛伐克的工業被納入建設德國軍事生產的軌道,並被用於德國的擴充軍備。還推行了納粹分子敵視猶太人的政策和法律。擔任政府和經濟生活領導職務的猶太人均被清洗。
1939 年8 月牛賴特發表了一項聲明,對破壞活動提出警告並宣稱:“對一切破壞活動不僅要向個別肇事者追究責任,而且要株連全體捷克人。”
1939 年9 月1 日,當戰爭爆發之際,八千名捷克斯洛伐克的知名人士被保安警察逮捕而受到“保護性”拘留。他們當中許多人由於遭受折磨而死在集中營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