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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譴行動:以色列針對「慕尼黑慘案」的復仇 作者:[加]喬治·喬納斯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晚上八點剛過,他們就到了穆紮斯所住賓館的前麵。路易斯的那個希臘人陪著羅伯特和漢斯走進大廳。阿弗納在外麵等著。剛才車上隻有羅伯特和漢斯時,羅伯特把他旅行包裏的東西轉移到了小提箱裏。他不能當著希臘人的麵這樣做,決不能事先向援助隊的任何人透露行動的性質,這是一條嚴格的紀律。主要是為了保護自己,也是為了保護援助人員。如果出了什麽差錯,他們可以免受謀殺指控的牽連。隻有一個人除外,就是雅典提供炸藥的那個人。其餘的人,無論是哪裏的——最初——都確實會相信他們隻是幫助阿弗納和他的夥伴們監視一下,或者有時候在酒店的房間裏或公寓裏裝一個竊聽器。
在阿瑞斯泰茲酒店,路易斯的希臘人給了一個雜務工一點錢,請他用酒店裏的小推車把一個小手提箱送到五樓,然後用萬能鑰匙讓兩個外國人——漢斯和羅伯特——進入某個客人的房間。他們在那裏幹些什麽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幫凶們是不會問他們任何問題的。
羅伯特和漢斯要在穆紮斯的房間裏放入顆燃燒彈,這些炸彈裏麵是一種易燃的鎂一樣的物質,爆炸時沒有強烈的爆發力。起爆時有點像鞭炮,它們會“嘩嘩嘩”地快速移動,立即吸幹室內的氧氣。雖然無疑會殺死室內所有的人,但不會讓房間裏起火。它們就相當於一道閃光,一兩秒鍾之後就會自動熄滅。按照原來的設計,這種炸彈是用來投擲的,就像手榴彈,而他們能弄到的炸彈隻有這個。
這種炸彈沒有安全保證,如果有人碰巧用那個頻率發出了一個信號,炸彈就會爆炸,但羅伯特主要關心的還是燃燒材料本身,他覺得太陳舊了,性能不穩定,安全沒保障。他擔心它會自己爆炸——或者根本就不爆炸。他從那個希臘供應商那裏買了十二顆炸彈,但他隻用了八顆自認為狀態最好的,裝上了無線電接收器,還有四顆仍在旅行包裏。如果炸彈有用的話,八顆就夠了。
羅伯特和漢斯離開酒店時,9點剛過。跟巴黎和賽普勒斯複雜得多的餌雷不一樣,這些“自製的”燃燒彈非常難以放置和藏匿。不過,真正的難題不在時間,因為克格勃喜歡工作到很晚。根據監視員的報告,那輛黑色的“梅賽德斯”以前從來沒有在午夜之前送穆紮斯回酒店。
所以,時間沒有多大關係,突擊隊的車停在那裏,也不會引起任何注意。雅典是一座不夜城,有些餐館——尤其是普拉卡商業區,可以跟倫敦的“蘇活區”媲美——十點以後才開始營業。
然而,幾個小時過去了,穆紮斯還沒有回來。淩晨三點左右,阿弗納、羅伯特和漢斯在街上走了一會,商議了一下。再過一兩個小時天就亮了,酒店裏路易斯的那個人——那個讓他們進入穆紮斯房間裏的人——肯定已經下班了。他們需要他跟穆紮斯一起乘電梯上樓,然後下來向他們示意,穆紮斯獨自進了他的房間(酒店裏還住著其他阿拉伯人,這個時候穆紮斯不可能到他們的房間去,也不可能請他們到自己的房間裏來,但阿弗納還是不想冒險)。他們很快就得決定是否讓這次行動流產。
如果他們決定讓行動流產,那穆紮斯房間裏的那些炸彈怎麽辦?
留在房間裏是不可能的。
回去把炸彈拆下來又非常危險,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正在拆的時候穆紮斯會回來,而且還因為炸彈會自行爆炸。
那就隻剩下一種選擇,把炸彈在空房間裏引爆。
阿弗納討厭這樣做,這樣做就意味著他們失敗了——襲擊不在名單上的那個目標失敗了,襲擊這個未經授權的目標成功了是一回事,而失敗了則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隻有他們的人才幹這樣的事:因為沒計劃好,炸了一個空房間。把它當作對穆紮斯的一個警告也有道理,但實際上,恐怖分子——或者克格勃——“警告”是不會讓他們善罷甘休的;隻有逼迫才能讓他們住手。隻有迫使他們看到締造和平比發動戰爭的結果更好,他們才會去締造和平。這正是以色列人思想和經驗的精髓。在他們彎腰時打幾槍警告他們,一點用處都沒有。相反,穆紮斯和他的主人們會把這件事看作是自己的勝利,讓猶太人受挫隻會給他們壯膽。
漢斯和羅伯特同意這個看法。他們願意再等一個小時,之後就要採取行動了。
淩晨四點——一小時後——他們決定再等半個小時——絕對隻能等半個小時了。如果穆紮斯4點30分還不回來,他們就要做點事情了。
4點25分,黑色“梅賽德斯”出現在索科拉特歐斯街。
但沒有在大門口停。車速慢下來之後,它停在了大約三十碼以外的路邊。阿弗納聽不見引擎到底熄火沒有,但車燈是關了。
大約一分鍾後,“梅賽德斯”車裏出現了一個人。由於光線太暗,看不出車裏那個人是誰,甚至是兩個人還是有更多人都看不出來。車門最終打開時,車內的燈光亮了一兩秒鍾。千真萬確,從車裏出來的那個人是紮伊德·穆紮斯。另外一個人仍然坐在後麵,第三個人坐在駕駛座上,戴著司機帽。穆紮斯把門關上時,車裏的燈熄了,但外麵的燈沒有打開。穆紮斯通過大門走進酒店大堂時,車燈仍然沒有打開。
在阿瑞斯泰茲酒店,路易斯的希臘人給了一個雜務工一點錢,請他用酒店裏的小推車把一個小手提箱送到五樓,然後用萬能鑰匙讓兩個外國人——漢斯和羅伯特——進入某個客人的房間。他們在那裏幹些什麽就是他們自己的事了。幫凶們是不會問他們任何問題的。
羅伯特和漢斯要在穆紮斯的房間裏放入顆燃燒彈,這些炸彈裏麵是一種易燃的鎂一樣的物質,爆炸時沒有強烈的爆發力。起爆時有點像鞭炮,它們會“嘩嘩嘩”地快速移動,立即吸幹室內的氧氣。雖然無疑會殺死室內所有的人,但不會讓房間裏起火。它們就相當於一道閃光,一兩秒鍾之後就會自動熄滅。按照原來的設計,這種炸彈是用來投擲的,就像手榴彈,而他們能弄到的炸彈隻有這個。
這種炸彈沒有安全保證,如果有人碰巧用那個頻率發出了一個信號,炸彈就會爆炸,但羅伯特主要關心的還是燃燒材料本身,他覺得太陳舊了,性能不穩定,安全沒保障。他擔心它會自己爆炸——或者根本就不爆炸。他從那個希臘供應商那裏買了十二顆炸彈,但他隻用了八顆自認為狀態最好的,裝上了無線電接收器,還有四顆仍在旅行包裏。如果炸彈有用的話,八顆就夠了。
羅伯特和漢斯離開酒店時,9點剛過。跟巴黎和賽普勒斯複雜得多的餌雷不一樣,這些“自製的”燃燒彈非常難以放置和藏匿。不過,真正的難題不在時間,因為克格勃喜歡工作到很晚。根據監視員的報告,那輛黑色的“梅賽德斯”以前從來沒有在午夜之前送穆紮斯回酒店。
所以,時間沒有多大關係,突擊隊的車停在那裏,也不會引起任何注意。雅典是一座不夜城,有些餐館——尤其是普拉卡商業區,可以跟倫敦的“蘇活區”媲美——十點以後才開始營業。
然而,幾個小時過去了,穆紮斯還沒有回來。淩晨三點左右,阿弗納、羅伯特和漢斯在街上走了一會,商議了一下。再過一兩個小時天就亮了,酒店裏路易斯的那個人——那個讓他們進入穆紮斯房間裏的人——肯定已經下班了。他們需要他跟穆紮斯一起乘電梯上樓,然後下來向他們示意,穆紮斯獨自進了他的房間(酒店裏還住著其他阿拉伯人,這個時候穆紮斯不可能到他們的房間去,也不可能請他們到自己的房間裏來,但阿弗納還是不想冒險)。他們很快就得決定是否讓這次行動流產。
如果他們決定讓行動流產,那穆紮斯房間裏的那些炸彈怎麽辦?
留在房間裏是不可能的。
回去把炸彈拆下來又非常危險,不僅僅是因為他們正在拆的時候穆紮斯會回來,而且還因為炸彈會自行爆炸。
那就隻剩下一種選擇,把炸彈在空房間裏引爆。
阿弗納討厭這樣做,這樣做就意味著他們失敗了——襲擊不在名單上的那個目標失敗了,襲擊這個未經授權的目標成功了是一回事,而失敗了則完全不是那麽回事,隻有他們的人才幹這樣的事:因為沒計劃好,炸了一個空房間。把它當作對穆紮斯的一個警告也有道理,但實際上,恐怖分子——或者克格勃——“警告”是不會讓他們善罷甘休的;隻有逼迫才能讓他們住手。隻有迫使他們看到締造和平比發動戰爭的結果更好,他們才會去締造和平。這正是以色列人思想和經驗的精髓。在他們彎腰時打幾槍警告他們,一點用處都沒有。相反,穆紮斯和他的主人們會把這件事看作是自己的勝利,讓猶太人受挫隻會給他們壯膽。
漢斯和羅伯特同意這個看法。他們願意再等一個小時,之後就要採取行動了。
淩晨四點——一小時後——他們決定再等半個小時——絕對隻能等半個小時了。如果穆紮斯4點30分還不回來,他們就要做點事情了。
4點25分,黑色“梅賽德斯”出現在索科拉特歐斯街。
但沒有在大門口停。車速慢下來之後,它停在了大約三十碼以外的路邊。阿弗納聽不見引擎到底熄火沒有,但車燈是關了。
大約一分鍾後,“梅賽德斯”車裏出現了一個人。由於光線太暗,看不出車裏那個人是誰,甚至是兩個人還是有更多人都看不出來。車門最終打開時,車內的燈光亮了一兩秒鍾。千真萬確,從車裏出來的那個人是紮伊德·穆紮斯。另外一個人仍然坐在後麵,第三個人坐在駕駛座上,戴著司機帽。穆紮斯把門關上時,車裏的燈熄了,但外麵的燈沒有打開。穆紮斯通過大門走進酒店大堂時,車燈仍然沒有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