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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的考驗:美國內戰及重建 作者:[美]詹姆斯·M·麥克弗森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北部對脫離聯邦的反應
正當下南部地區迅速而果斷地採取行動時,北部還處於搖擺與混亂中。即將下台的官員的通病削弱了政府採取行動的意誌。布坎南與當時的國會雖大權在握,但卻沒有應急的措施。11月選出的總統和國會要等到翌年3月4日才就職,到那時,邦聯將成既成事實。即使共和黨人在冬季掌管了政權,他們也阻擋不住脫離聯邦的洪流,因為他們對此還沒有明確的對策。
總統選舉後的幾周內,大多數共和黨入主張“緩進待機”的“費邊政策”。他們穩坐釣魚台,既不鼓勵脫離聯邦分子,也不削弱南部聯邦主義者。林肯和西沃德是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他們希望這股脫離聯邦熱任其自流,而不會有一兩個以上的州退出聯邦。爾後,南部會再度恢復理智和忠誠,“犯錯誤的姊妹”會回到聯邦來的。當然,這是對下南部形勢的錯誤估計,這一點很快就被後來發生的事件所證實了。
布坎南總統與這場危機
當此之際,布坎南以非常嚴肅的態度對待這一局勢。他處境困難。他相信由於林肯的當選而引起的這場危機是林肯的責任。但布坎南的任期還有將近4個月,在此期間他還要負憲法的責任。他希望他無論如何能使政府的正常工作維持下去,在他3月4日卸任之前一直保持太平無事。然而他受到了來自他們黨內南北兩派鬥爭壓力的衝擊。他身邊的大部分顧問都是南部人:財政部長豪厄爾·科布是喬治亞州人,內政部長雅各布·湯普森是密西西比州人,這些人都是脫離聯邦主義者,都在華盛頓靜待他們的州脫離聯邦;陸軍部長約翰·弗洛伊德是維吉尼亞人,他被指責犯有瀆職罪並被懷疑犯有向南部軍火庫運送軍火的叛國罪,他也將很快宣布贊成脫離聯邦。
盡管他的政府傾向南部,布坎南仍不同意分裂聯邦。他在12月3日提交國會的近乎公開的年度谘文中,稱脫離聯邦為非法行動。這位總統說,聯邦不“僅僅是各州自願聯合在一起的一個整體”,還是一個主權國家,“任何一個契約成員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廢除它。”共和國的締造者們從未“犯過讓這個國家自行解體這樣荒唐的錯誤。”因此“脫離聯邦是不折不扣的變革”。所有的民族都有權進行反對殘酷壓迫的變革,但是遵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的總統選舉則不能“證明推翻這部憲法的變革是正確的”。聯邦“是用我們先輩的鮮血凝成的,它象徵著過去的光榮,寄託著未來的希望”。如果它由於某個州自己的意願而被破壞,那麽1776年實行共和自治的偉大實踐就會前功盡棄。“我們80多年來在世人麵前所樹立起來的榜樣不僅會完全喪失,而且還會被當作人民不適於自治的確鑿證據。”
大多數共和黨人和北部民主黨人都稱讚總統的這段谘文。它表達了民族主義的精髓,以後北部為此整整戰鬥了4年。但是布坎南的下一個觀點卻和他這段美妙動聽的聯邦主義的言辭相矛盾,總統說,雖然政府必須繼續在各個州“實施法律”,它卻不能“強迫”一個脫離聯邦的州回到聯邦裏來。共和黨人嘲諷了這種所謂實施與強迫間的區別。西沃德嘲笑道,總統已經說明“任何一個州都無權退出聯邦,除非它想要退出”,“總統有責任實施法律,除非有人反對他這樣做”。
怎樣才算構成“強迫”隻是一個解釋的問題。少數共和黨人積極主張訴諸武力,如果需要鎮壓這次叛亂的話。這樣做毫無疑問即為強迫。在1860年12月期間,大多數共和黨人還不想用這種手段,但他們確曾認為政府應該保衛它在南部的要塞及其它財產,應該收繳關稅,並同正常情況下一樣行使政府的其它職能。如果南部諸州加以反抗的話,他們將對一切後果承擔責任。當然,對脫離主義者來說,這樣的政策就是強迫。德克薩斯州參議員威格福爾說:“如果合眾國總統派海軍艦隊去利物浦,並企圖在那裏實施合眾國法律、征繳稅收,而我們對它的旗艦開炮的話,難道有人會說英國政府應對這場隨之而來的流血戰爭負責嗎?”
布坎南在他的谘文中譴責了共和黨人和廢奴主義者造成了這場危機。“蓄奴製問題接連不斷的大肆宣傳”啟發了奴隸們“對自由的朦朧認識”,在南部造成了一種恐懼氣氛。如果北部不停止批評奴隸製和不保證實施“逃亡奴隸法”,聯邦的分裂將不可避免,而且南部將“被證明對政府進行革命的反抗是正當的”。為了平息南方振振有辭的牢騷,布坎南提出了一個憲法修正草案。草案中提出要維護各準州的奴隸製,廢除北部各州的人身自由法。總統還提出購買古巴,使聯邦增加一個新蓄奴州,以此作為妥善措施,幫助南部消除不滿情緒。
妥協方案
布坎南的提議與12月間提交國會的數十種妥協方案大同小異。為了研究這些妥協案,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成立了一個33人(每個州出一名)和一個13人的特別委員會。幾乎所有的妥協案都具有兩個共同點:北部應作出一切讓步,共和黨人須放棄其在各準州禁止蓄奴製的主張——該黨正是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而成立的。對於大多數共和黨人來說,這是不能容忍的。一家共和黨報紙在一篇有代表性的社論中指出,我黨“決不將近來取得的勝利成果拱手相送。如果大多數人的意誌不再成為這個國家的統治力量,那麽,自由政府也就不存在了。”
正當下南部地區迅速而果斷地採取行動時,北部還處於搖擺與混亂中。即將下台的官員的通病削弱了政府採取行動的意誌。布坎南與當時的國會雖大權在握,但卻沒有應急的措施。11月選出的總統和國會要等到翌年3月4日才就職,到那時,邦聯將成既成事實。即使共和黨人在冬季掌管了政權,他們也阻擋不住脫離聯邦的洪流,因為他們對此還沒有明確的對策。
總統選舉後的幾周內,大多數共和黨入主張“緩進待機”的“費邊政策”。他們穩坐釣魚台,既不鼓勵脫離聯邦分子,也不削弱南部聯邦主義者。林肯和西沃德是這種觀點的代表人物,他們希望這股脫離聯邦熱任其自流,而不會有一兩個以上的州退出聯邦。爾後,南部會再度恢復理智和忠誠,“犯錯誤的姊妹”會回到聯邦來的。當然,這是對下南部形勢的錯誤估計,這一點很快就被後來發生的事件所證實了。
布坎南總統與這場危機
當此之際,布坎南以非常嚴肅的態度對待這一局勢。他處境困難。他相信由於林肯的當選而引起的這場危機是林肯的責任。但布坎南的任期還有將近4個月,在此期間他還要負憲法的責任。他希望他無論如何能使政府的正常工作維持下去,在他3月4日卸任之前一直保持太平無事。然而他受到了來自他們黨內南北兩派鬥爭壓力的衝擊。他身邊的大部分顧問都是南部人:財政部長豪厄爾·科布是喬治亞州人,內政部長雅各布·湯普森是密西西比州人,這些人都是脫離聯邦主義者,都在華盛頓靜待他們的州脫離聯邦;陸軍部長約翰·弗洛伊德是維吉尼亞人,他被指責犯有瀆職罪並被懷疑犯有向南部軍火庫運送軍火的叛國罪,他也將很快宣布贊成脫離聯邦。
盡管他的政府傾向南部,布坎南仍不同意分裂聯邦。他在12月3日提交國會的近乎公開的年度谘文中,稱脫離聯邦為非法行動。這位總統說,聯邦不“僅僅是各州自願聯合在一起的一個整體”,還是一個主權國家,“任何一個契約成員都不能隨心所欲地廢除它。”共和國的締造者們從未“犯過讓這個國家自行解體這樣荒唐的錯誤。”因此“脫離聯邦是不折不扣的變革”。所有的民族都有權進行反對殘酷壓迫的變革,但是遵照憲法規定的程序進行的總統選舉則不能“證明推翻這部憲法的變革是正確的”。聯邦“是用我們先輩的鮮血凝成的,它象徵著過去的光榮,寄託著未來的希望”。如果它由於某個州自己的意願而被破壞,那麽1776年實行共和自治的偉大實踐就會前功盡棄。“我們80多年來在世人麵前所樹立起來的榜樣不僅會完全喪失,而且還會被當作人民不適於自治的確鑿證據。”
大多數共和黨人和北部民主黨人都稱讚總統的這段谘文。它表達了民族主義的精髓,以後北部為此整整戰鬥了4年。但是布坎南的下一個觀點卻和他這段美妙動聽的聯邦主義的言辭相矛盾,總統說,雖然政府必須繼續在各個州“實施法律”,它卻不能“強迫”一個脫離聯邦的州回到聯邦裏來。共和黨人嘲諷了這種所謂實施與強迫間的區別。西沃德嘲笑道,總統已經說明“任何一個州都無權退出聯邦,除非它想要退出”,“總統有責任實施法律,除非有人反對他這樣做”。
怎樣才算構成“強迫”隻是一個解釋的問題。少數共和黨人積極主張訴諸武力,如果需要鎮壓這次叛亂的話。這樣做毫無疑問即為強迫。在1860年12月期間,大多數共和黨人還不想用這種手段,但他們確曾認為政府應該保衛它在南部的要塞及其它財產,應該收繳關稅,並同正常情況下一樣行使政府的其它職能。如果南部諸州加以反抗的話,他們將對一切後果承擔責任。當然,對脫離主義者來說,這樣的政策就是強迫。德克薩斯州參議員威格福爾說:“如果合眾國總統派海軍艦隊去利物浦,並企圖在那裏實施合眾國法律、征繳稅收,而我們對它的旗艦開炮的話,難道有人會說英國政府應對這場隨之而來的流血戰爭負責嗎?”
布坎南在他的谘文中譴責了共和黨人和廢奴主義者造成了這場危機。“蓄奴製問題接連不斷的大肆宣傳”啟發了奴隸們“對自由的朦朧認識”,在南部造成了一種恐懼氣氛。如果北部不停止批評奴隸製和不保證實施“逃亡奴隸法”,聯邦的分裂將不可避免,而且南部將“被證明對政府進行革命的反抗是正當的”。為了平息南方振振有辭的牢騷,布坎南提出了一個憲法修正草案。草案中提出要維護各準州的奴隸製,廢除北部各州的人身自由法。總統還提出購買古巴,使聯邦增加一個新蓄奴州,以此作為妥善措施,幫助南部消除不滿情緒。
妥協方案
布坎南的提議與12月間提交國會的數十種妥協方案大同小異。為了研究這些妥協案,眾議院和參議院分別成立了一個33人(每個州出一名)和一個13人的特別委員會。幾乎所有的妥協案都具有兩個共同點:北部應作出一切讓步,共和黨人須放棄其在各準州禁止蓄奴製的主張——該黨正是為了實現這個目標而成立的。對於大多數共和黨人來說,這是不能容忍的。一家共和黨報紙在一篇有代表性的社論中指出,我黨“決不將近來取得的勝利成果拱手相送。如果大多數人的意誌不再成為這個國家的統治力量,那麽,自由政府也就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