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公道自在人心
那些年,我在下麵兼職的日子 作者:亓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案發後,百餘名鄰裏、親友、同事向法院遞交請願書希望從輕處理;
甚至張兵的母親,都遞交了諒解書,請求輕判。
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2014年9月10日,滬市崇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崇縣檢察院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對施靜在法定刑10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
辯護人則認為施靜是“受虐婦女綜合症”爆發,在歐美甚至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受虐婦女綜合症原來是一個社會心理學名詞,在北美地區成為法律概念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指長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婦女表現出的一種特殊的行為模式。)
希望法院從輕判決,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進行量刑。
對於施靜的犯罪事實和所涉罪名,控辯雙方並無異議;
但對於施靜實施的殺人行為,是否屬於情節較輕,爭議很大。
庭審中,法官問起5月19日在公交車上被毆打為何不還手?
施靜回答:“三十年來被打怕了,不敢還手。”
“我怕他醒了沒看到工資卡真的會把我打死。”
“我隻想把他敲傻,哪怕今後一輩子照顧他。”
【崇縣檢察院】認為,施靜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張兵長期存在對施靜打罵的家庭暴力,因此必須承認張兵在死因上存在一定過錯。
但不經法律允許,每個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
施靜為了發泄自己的不滿,其情可憫,其罪當罰。
鑒於被告人施某自首且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由家庭矛盾引發且被害人有過錯;
建議法院減輕處罰,在法定刑有期徒刑十年以下量刑。
【辯護人】則認為,施靜的行為是源自三十年家暴積恨的爆發;
此外,施靜在發現張兵頭部流血但並未死亡的情況下,停止加害並呼救送醫。
據此,施靜的行為屬於犯罪情節較輕;
加上自首和被害人家屬諒解,辯護人建議法院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對施靜進行量刑。
庭審持續超過2小時,整個過程中施某沒有停止哭泣;
在最後陳述中,施靜表示:“30年的夫妻,隻有30年的痛苦和折磨。”
“但我不該拿走他的生命,但希望法院從輕判決,我還有80多歲的母親,還有孫子。”
法院當天並未做出判決,所有畫麵就此消散。
陳易坐在椅子上,還在回味畫麵中控辯雙方的激烈辯論;
我國關於家暴方麵法律的完善,真的迫在眉睫啊!
無論男女,遭受到家庭、婚姻關係中的暴力對待時,都需要有妥善的解決辦法;
非要等到一方被打死了,或是一方受不了反抗殺人了,才能解決嗎?
為什麽因為是夫妻關係,暴力對待另一半就沒事;
為什麽打了自己七八十的老母,也沒事。
走到大街上隨便打個陌生人試試呢?
不花個幾萬或者不進去幾天這事能解決?
親密關係並不能成為被肆意毆打的借口!
暴力就是暴力,傷害就是傷害!
如果施靜沒有反抗,那麽等待她的將是第二個三十年的毆打,直到被打死;
如果施靜兒子沒有替奶奶擋下那一板凳,老人家現在是否健在都難說。
這三十年中,相關的部門在做什麽?保護機構在做什麽?實在是令人深思!
無奈的歎了口氣,陳易將手放在張兵的名字上,見見這個人渣吧!
下一秒,周圍環境開始變化;
站定之後,陳易發現自己身處在張兵家的老屋。
隻是這屋子已經許久沒人居住的樣子,看來施靜已經搬走了;
張兵正氣急敗壞的在屋內走來走去,不時對著空氣拳打腳踢。
陳易看著這個男人,眼中滿是厭惡,高聲道:
“張兵,你為什麽要滯留人間!”
張兵這才察覺到屋子裏多了個人,一臉陰沉道:
“你是誰?怎麽會在我家!”
陳易冷冷的看著對方:“我是地府辦事處的,這趟就是要帶你走。”
張兵立刻開始大喊大叫:“我不走,我不走!”
“我要等到施靜那個賤人,我要打死她!”
“還有我媽那個蠢豬,竟敢給施靜寫諒解書!讓她不用給我抵命!”
陳易實在是聽不下去,上去左右開弓啪啪就是兩耳光;
“嘴巴給我放幹淨點!”
張兵捂著臉,驚怒道:“你竟敢打我?”
陳易冷笑的看著他:“打你怎麽了?”
張兵立刻開始暴走:
“這輩子隻有我打別人!還從沒有別人敢打我!”
說著就朝陳易撲了過來。
陳易也沒說話,隻是把鎖魂鏈丟了過去;
原本張牙舞爪等待張兵立刻被束縛住不能動彈。
陳易走到張兵身前,繼續扇了幾個大嘴巴子:
“你這老登,一輩子隻敢窩裏橫,打老婆打兒子打親媽。”
“得虧你爸走的早,不然怕是連你爸都要一起打了。”
張兵恨恨的盯著陳易,怒罵道:
“我打的是自己老婆,自己兒子,自己親媽,你管得著嗎!”
“陽間沒有王法,不判施靜死刑,地府也沒有王法,竟然不幫我伸冤!”
陳易不屑的笑了:“你還有臉提王法?”
“陽間不判施靜死刑,正是因為有法的存在!”
“你這種人幸好是死了,要是活到現在,被曝光出來,那也是人人喊打的下水道生物!”
“還扯什麽伸冤,你有什麽冤?”
“我打你幾個耳光算是輕的,等你到了地獄才會知道,什麽是百般酷刑。”
張兵一聽到要受刑,立馬就怕了,但還是色厲內荏的質問:
“憑什麽我要受刑,我是被害死的,施靜得一命賠一命!”
陳易都被這廝逗笑了:“一命賠一命?這句話放你身上並不適用。”
“要是她把命賠給你了,那她被折磨虐待的三十年,誰又賠給她呢?”
“你放心吧,既然陽間能對她酌情輕判,那麽地府也是如此。”
“說不定等施靜死後,判官還能允準她在一旁看著你受刑呢。”
說完,就對著張兵一腳踢去!
張兵控製不住的往前邁了兩步,生門立刻出現;
陳易就牽著鎖魂鏈的一端,帶著張兵走了進去。
甚至張兵的母親,都遞交了諒解書,請求輕判。
這就是,公道自在人心!
2014年9月10日,滬市崇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崇縣檢察院建議以故意殺人罪對施靜在法定刑10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
辯護人則認為施靜是“受虐婦女綜合症”爆發,在歐美甚至可以成立正當防衛;
(受虐婦女綜合症原來是一個社會心理學名詞,在北美地區成為法律概念是在上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指長期受丈夫或男友暴力虐待的婦女表現出的一種特殊的行為模式。)
希望法院從輕判決,在5年有期徒刑以下進行量刑。
對於施靜的犯罪事實和所涉罪名,控辯雙方並無異議;
但對於施靜實施的殺人行為,是否屬於情節較輕,爭議很大。
庭審中,法官問起5月19日在公交車上被毆打為何不還手?
施靜回答:“三十年來被打怕了,不敢還手。”
“我怕他醒了沒看到工資卡真的會把我打死。”
“我隻想把他敲傻,哪怕今後一輩子照顧他。”
【崇縣檢察院】認為,施靜的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
張兵長期存在對施靜打罵的家庭暴力,因此必須承認張兵在死因上存在一定過錯。
但不經法律允許,每個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生命;
施靜為了發泄自己的不滿,其情可憫,其罪當罰。
鑒於被告人施某自首且得到被害人家屬諒解,由家庭矛盾引發且被害人有過錯;
建議法院減輕處罰,在法定刑有期徒刑十年以下量刑。
【辯護人】則認為,施靜的行為是源自三十年家暴積恨的爆發;
此外,施靜在發現張兵頭部流血但並未死亡的情況下,停止加害並呼救送醫。
據此,施靜的行為屬於犯罪情節較輕;
加上自首和被害人家屬諒解,辯護人建議法院在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對施靜進行量刑。
庭審持續超過2小時,整個過程中施某沒有停止哭泣;
在最後陳述中,施靜表示:“30年的夫妻,隻有30年的痛苦和折磨。”
“但我不該拿走他的生命,但希望法院從輕判決,我還有80多歲的母親,還有孫子。”
法院當天並未做出判決,所有畫麵就此消散。
陳易坐在椅子上,還在回味畫麵中控辯雙方的激烈辯論;
我國關於家暴方麵法律的完善,真的迫在眉睫啊!
無論男女,遭受到家庭、婚姻關係中的暴力對待時,都需要有妥善的解決辦法;
非要等到一方被打死了,或是一方受不了反抗殺人了,才能解決嗎?
為什麽因為是夫妻關係,暴力對待另一半就沒事;
為什麽打了自己七八十的老母,也沒事。
走到大街上隨便打個陌生人試試呢?
不花個幾萬或者不進去幾天這事能解決?
親密關係並不能成為被肆意毆打的借口!
暴力就是暴力,傷害就是傷害!
如果施靜沒有反抗,那麽等待她的將是第二個三十年的毆打,直到被打死;
如果施靜兒子沒有替奶奶擋下那一板凳,老人家現在是否健在都難說。
這三十年中,相關的部門在做什麽?保護機構在做什麽?實在是令人深思!
無奈的歎了口氣,陳易將手放在張兵的名字上,見見這個人渣吧!
下一秒,周圍環境開始變化;
站定之後,陳易發現自己身處在張兵家的老屋。
隻是這屋子已經許久沒人居住的樣子,看來施靜已經搬走了;
張兵正氣急敗壞的在屋內走來走去,不時對著空氣拳打腳踢。
陳易看著這個男人,眼中滿是厭惡,高聲道:
“張兵,你為什麽要滯留人間!”
張兵這才察覺到屋子裏多了個人,一臉陰沉道:
“你是誰?怎麽會在我家!”
陳易冷冷的看著對方:“我是地府辦事處的,這趟就是要帶你走。”
張兵立刻開始大喊大叫:“我不走,我不走!”
“我要等到施靜那個賤人,我要打死她!”
“還有我媽那個蠢豬,竟敢給施靜寫諒解書!讓她不用給我抵命!”
陳易實在是聽不下去,上去左右開弓啪啪就是兩耳光;
“嘴巴給我放幹淨點!”
張兵捂著臉,驚怒道:“你竟敢打我?”
陳易冷笑的看著他:“打你怎麽了?”
張兵立刻開始暴走:
“這輩子隻有我打別人!還從沒有別人敢打我!”
說著就朝陳易撲了過來。
陳易也沒說話,隻是把鎖魂鏈丟了過去;
原本張牙舞爪等待張兵立刻被束縛住不能動彈。
陳易走到張兵身前,繼續扇了幾個大嘴巴子:
“你這老登,一輩子隻敢窩裏橫,打老婆打兒子打親媽。”
“得虧你爸走的早,不然怕是連你爸都要一起打了。”
張兵恨恨的盯著陳易,怒罵道:
“我打的是自己老婆,自己兒子,自己親媽,你管得著嗎!”
“陽間沒有王法,不判施靜死刑,地府也沒有王法,竟然不幫我伸冤!”
陳易不屑的笑了:“你還有臉提王法?”
“陽間不判施靜死刑,正是因為有法的存在!”
“你這種人幸好是死了,要是活到現在,被曝光出來,那也是人人喊打的下水道生物!”
“還扯什麽伸冤,你有什麽冤?”
“我打你幾個耳光算是輕的,等你到了地獄才會知道,什麽是百般酷刑。”
張兵一聽到要受刑,立馬就怕了,但還是色厲內荏的質問:
“憑什麽我要受刑,我是被害死的,施靜得一命賠一命!”
陳易都被這廝逗笑了:“一命賠一命?這句話放你身上並不適用。”
“要是她把命賠給你了,那她被折磨虐待的三十年,誰又賠給她呢?”
“你放心吧,既然陽間能對她酌情輕判,那麽地府也是如此。”
“說不定等施靜死後,判官還能允準她在一旁看著你受刑呢。”
說完,就對著張兵一腳踢去!
張兵控製不住的往前邁了兩步,生門立刻出現;
陳易就牽著鎖魂鏈的一端,帶著張兵走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