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南省。


    杏花村生產隊。


    七月,正是小麥豐收的季節。


    杏花村的村民們,在大隊長的組織下,一大早就來到了麥田裏。


    清一色的擼起手袖,下地幹活。


    一眼望去,金黃的小麥地裏,全是頭頂草帽,汗流浹背的人們。


    雖然還是上午,但是頭頂的太陽絲毫不留情。


    照射下來的陽光毒的很。


    但是人人臉上都掛著笑。


    隻等小麥全部收上來,吃上一口今年新鮮的麥子麵做的饅頭。


    幹完上午的活之後,方怡急忙收拾工具,戴起草帽。


    交代著旁邊的裴老大:


    “等會你先去還工具,我回家看看兒子,早上發了燒,也不知現在好了沒有。”


    裴老大身高接近1米9,身強體壯,皮膚曬得黝黑,是幹活的一把好手。


    聽見媳婦的話以後,他點了點頭,從衣兜裏摸出了剛才挑麥子時摘的野楊梅。


    “把這個帶回去給兒子,等他好點了吃。”


    方怡看著丈夫用樹葉包裹著的小楊梅,猶豫了半秒,還是接了過來。


    這野楊梅酸的很,但是這時候物資匱乏,兒子也沒什麽好吃的零嘴。


    隻能委屈兒子,吃點這山野上的楊梅了。


    “行,那你放完工之後就趕緊回來,說不定還得帶兒子去趟醫院,我自己可不行。”


    “嗯,知道了。”想起體弱的兒子,裴老大也憂心忡忡的點點頭。


    隨後夫妻二人分頭行動,一人回了家,一人去還農具。


    方怡匆匆趕回家的時候,被放在床上的裴璟已經醒了。


    他這次又穿到了一本小說中,成為了書中女配那個體弱多病的兒子。


    今年剛滿三歲。


    他母親方怡是本書女主林燕紅的對照組。


    二人同為下鄉的知青,在得知回城無望之後,同時選擇了嫁給村裏的人。


    方怡嫁給了幹活一把好手的裴老大,而林燕紅則嫁給了大隊長的兒子。


    起初的那幾年,兩人日子都過得不錯。


    方怡嫁的裴老大不僅幹活好,關鍵也會疼愛妻子,照顧家庭。


    兩人因為經曆相同,在村裏也處成了好姐妹。


    後來,因為村裏的莊稼時時會被野豬來謔謔。


    大隊長的兒子就組織了村裏的一些青壯青年,上山去打野豬。


    這一去不要緊,但是裴老大卻被野豬撞傷了。


    因為當時的醫療水平不達標,被眾人抬回家後,沒幾個月就死了。


    裴老大一死,家裏的頂梁柱立馬就到了。


    方怡一個下鄉女知青,本就沒有多大的力氣幹活。


    如今又死了丈夫,帶著一個體弱早產兒,在村裏的日子別提有多苦了。


    她日子過得苦不堪言的同時,林燕紅家的日子卻紅火了起來。


    這讓方怡心裏的嫉妒一下子就燃上了心頭。


    當初她家的日子可比林燕紅家還好,就是因為林燕紅丈夫組織的打野豬,才讓她失去了丈夫。


    就此之下,方怡立馬就恨上了林燕紅。


    在村裏不僅經常去林燕紅家蹭吃蹭喝,還更過分的讓兒子直接住到了別人家裏。


    讓人家給她養兒子,不養她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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