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葬的利劍 第十三章(16)
張建華叫道:“範春隊長,請等一等!” 範春站住,厭惡而且不耐煩地問:“又怎麽了?兵貴神速啊!” 張建華:“範春同誌,我認為敵人不會向平恩村去,他們會繞過村子,走人跡罕至的路線。因為他們必須避免被人發現。” 楊援改:“對!萬一被發現,未必再來一次轟炸吧?” 範春眨巴著眼,他不得不承認張建華是正確的。但他嘴上卻說:“美國佬是很狡猾的,我們不能隨便下結論。為了穩妥起見,等一下在接近平恩村二百米的地方我們分散開搜尋敵人的蹤跡,然後再……” 張建華:“範春同誌,現在我們首先應該做的是通知軍區負責人,派出部隊包圍這一帶!” 範春厲聲道:“不行!我堅決不允許現在就通知軍區!敵人是一支小分隊,興師動眾地用大部隊包圍等於是用漁網捕蚊子,反倒讓他們更加隱蔽。現在我們不能驚動敵人,就讓他們認為我們還被蒙在鼓裏。” 張建華不懂範春心裏想的是什麽,他也不會有貪圖獨占頭功而得到升遷的自私念頭。他隻是認為範春的話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便說:“那我們應該向這邊走。”他指著朝西的方向。 範春:“為什麽?” 張建華:“敵人在這裏留下了痕跡。” 範春:“你仔細看看,我這邊也有被刀砍過的痕跡。” 張建華扒開草叢,指著前麵說:“你們看,這裏至少有七八個人走過。” 楊援改順著張建華指的方向走了幾十米,叫道:“沒錯!他們就是從這兒走的!”說著便不見了蹤影。 張建華不等範春說什麽,轉身朝楊援改追去。 陳錦輝在範春耳邊小聲說:“隊長,走吧,張教官不會弄錯的。” 範春恨恨地咬咬牙,把手一揮:“出發!” 小草房的門一推就開了。湯姆探頭進去的第一個感覺就是這裏有人居住!小木板桌上有沒洗的碗碟,盆裏有沒吃完的飯菜,甚至門口的灶台還在散發著餘溫。他退出來,低聲命令道:“快離開這兒!房子的主人隨時都有可能回來!” 隊員們迅速向房後跑去。但這一帶樹木的密度不大,一些令人討厭的被開墾的地塊種著低矮的植物,不足以為他們提供掩護。如果草房的主人碰巧這時回來,那他們就暴露無遺了。因此湯姆一邊跑一邊催促著:“快!快!” 龐尼在湯姆前麵兩三米的距離奔跑著,更前麵的瓊斯、樸長萬等人已閃進了密林。還差十來米他們就安全了。就在這時,湯姆突然看見龐尼腳下的地麵塌陷了,騰空而起的灰塵中,龐尼“啊”地驚叫一聲不見了。湯姆本能地向旁邊躍開,倒地的一剎那滾了幾下,然後跳起來,沒等站穩就聽見龐尼仿佛從地獄裏發出的慘叫聲。湯姆的心像是被利刃捅了一下,天地似乎都在旋轉。 這是個直徑約兩米、深兩米多的竹尖樁坑。湯姆和跑回來的隊員們圍站在坑邊上,卻都把臉扭向一邊或望向天空。驚恐、沮喪、絕望寫在每一個人臉上。 坑底,被灰塵覆蓋的龐尼已辨認不出麵目。他側臥著,至少有五根鋒利的竹尖樁穿透了他的身體,大腿和小腿也被穿透,鮮血浸透了厚厚的塵土,並不斷地擴散著。龐尼已經叫不出聲了,他的一隻胳膊朝上舉著,手指在蠕動著,像是希望抓住什麽東西。 五分鍾過後,龐尼的手指不動了。寂靜中,連雨點落在地上的撲簌聲都能聽見。 湯姆流著淚,喃喃地說:“龐尼,我的好兄弟,我救不了你……這不是我的錯。”
埋葬的利劍 第十三章(17)
一臉絕望的瓊斯猛地轉身鑽入林中,靠在一棵樹幹上,滑坐下去。 尼爾斯攥著輕機槍的槍管,像個醉漢,搖搖晃晃地向瓊斯走過去,槍托在地上拖著。 樸長萬從腰間取下一捆尼龍繩,抖開,將一頭交給金萬載,另一頭往自己腰上拴。 湯姆攔住樸長萬:“沒用了,他死了。” 樸長萬:“至少要看看步話機是不是還能用。” 湯姆向樸長萬投去感激的一瞥,點點頭。 樸長萬抓住繩子溜下坑底,找準落腳點,拔出幾根竹尖樁使自己站穩。他沒有去碰龐尼,迅速掏出匕首割斷了步話機的背帶,用繩子綁好,金萬載把步話機提了上去。 樸長萬撿起龐尼的輕機槍,抓住金萬載再次拋下來的繩子,輕巧地躥上了坑沿。 湯姆割了幾把草,又挖了些土用鋼盔盛著,都倒進了坑裏。其他人也這樣做。龐尼的屍體被勉強掩蓋了。 湯姆的聲音沙啞了:“快!離開這兒!” 覃方仁看見了這群當兵的有一個人掉進了竹尖樁坑。由於距離較遠,再加上光線很暗,他看不清這些軍人的麵目,但他嚇得魂飛魄散。那竹尖樁坑是他親手所挖,周圍還有好幾處。那是為了防備虎豹、小黑熊等兇猛野獸用的。他在坑的四周都做了標記,當地人都認得這種標記,不會受到誤傷,而村裏人也不到這裏來。可是他沒想到會有軍人路過這裏。這下子他又成了殺人犯!隨之而來的調查很容易就會確定他是罪魁禍首,等待他的隻有一種結局——槍斃!他的全身開始了不可遏止的顫抖。 正在覃方仁不知所措時,他看見那群軍人向坑內扔了些草和土之後就消失在密林中。他想不通這是怎麽回事,他們死了一個人就這麽算了?這不可能啊!他害怕這是個圈套,趴在地上一動都不敢動。但是在密林中生活了近十年的他對各種聲音的判斷是絕對不會錯的,他完全可以肯定那些軍人走遠了。 終於,覃方仁壯著膽子回到草房,取了一捆繩子,戰戰兢兢地來到坑邊。坑裏的土埋得不多,仍能看見竹樁的尖刺部分,坑的中間隆起著一個依稀可辨的人形。他把繩子的一頭拴在樹幹上,然後抓緊繩子溜下坑底。 擺弄一具死屍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好在覃方仁在密林中獨居慣了,這點膽量還是有的。他用拔起來的竹尖樁刮去死屍臉上和頭上的土。天哪!這不是越南人!大鼻子、高顴骨、深眼窩、亞麻色頭髮,美國人!他一下子想起來,剛才隱約聽到這群人說的話他一句也沒聽懂,當時由於害怕,他沒能多想,原來他們講的是外國話。那麽美國兵到這裏來幹嗎?南方在打仗,北方有美國飛機來轟炸,可沒聽說美國人打到北方來啊?特務!他猛然間想到了這個名詞。對!這些人一定是潛入北方來搞破壞活動的。想到這些,他全身都鬆弛下來了。不管怎麽說,沒有誰會為一個美國特務的死而審判他。麵對這具美國人的屍體,他竟笑出了聲。 覃方仁見這個美國人腳上穿的大皮靴是嶄新的,幹脆把它們脫下來,扔上了坑沿,又從死屍的口袋裏掏出錢夾、香菸、打火機等物,就連死屍脖子上掛著的亮晶晶的小牌子也摘下來,一股腦地揣進自己懷中。當摸到死屍身下時,他嚇了一跳——槍!這可是個好東西,既可以防身又可以用它來打野獸。他迅速掏出手槍,又搜出一些子彈。恐懼感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他心中狂喜,揣著這些戰利品爬上地麵,跑回草房。
張建華叫道:“範春隊長,請等一等!” 範春站住,厭惡而且不耐煩地問:“又怎麽了?兵貴神速啊!” 張建華:“範春同誌,我認為敵人不會向平恩村去,他們會繞過村子,走人跡罕至的路線。因為他們必須避免被人發現。” 楊援改:“對!萬一被發現,未必再來一次轟炸吧?” 範春眨巴著眼,他不得不承認張建華是正確的。但他嘴上卻說:“美國佬是很狡猾的,我們不能隨便下結論。為了穩妥起見,等一下在接近平恩村二百米的地方我們分散開搜尋敵人的蹤跡,然後再……” 張建華:“範春同誌,現在我們首先應該做的是通知軍區負責人,派出部隊包圍這一帶!” 範春厲聲道:“不行!我堅決不允許現在就通知軍區!敵人是一支小分隊,興師動眾地用大部隊包圍等於是用漁網捕蚊子,反倒讓他們更加隱蔽。現在我們不能驚動敵人,就讓他們認為我們還被蒙在鼓裏。” 張建華不懂範春心裏想的是什麽,他也不會有貪圖獨占頭功而得到升遷的自私念頭。他隻是認為範春的話不是一點道理都沒有,便說:“那我們應該向這邊走。”他指著朝西的方向。 範春:“為什麽?” 張建華:“敵人在這裏留下了痕跡。” 範春:“你仔細看看,我這邊也有被刀砍過的痕跡。” 張建華扒開草叢,指著前麵說:“你們看,這裏至少有七八個人走過。” 楊援改順著張建華指的方向走了幾十米,叫道:“沒錯!他們就是從這兒走的!”說著便不見了蹤影。 張建華不等範春說什麽,轉身朝楊援改追去。 陳錦輝在範春耳邊小聲說:“隊長,走吧,張教官不會弄錯的。” 範春恨恨地咬咬牙,把手一揮:“出發!” 小草房的門一推就開了。湯姆探頭進去的第一個感覺就是這裏有人居住!小木板桌上有沒洗的碗碟,盆裏有沒吃完的飯菜,甚至門口的灶台還在散發著餘溫。他退出來,低聲命令道:“快離開這兒!房子的主人隨時都有可能回來!” 隊員們迅速向房後跑去。但這一帶樹木的密度不大,一些令人討厭的被開墾的地塊種著低矮的植物,不足以為他們提供掩護。如果草房的主人碰巧這時回來,那他們就暴露無遺了。因此湯姆一邊跑一邊催促著:“快!快!” 龐尼在湯姆前麵兩三米的距離奔跑著,更前麵的瓊斯、樸長萬等人已閃進了密林。還差十來米他們就安全了。就在這時,湯姆突然看見龐尼腳下的地麵塌陷了,騰空而起的灰塵中,龐尼“啊”地驚叫一聲不見了。湯姆本能地向旁邊躍開,倒地的一剎那滾了幾下,然後跳起來,沒等站穩就聽見龐尼仿佛從地獄裏發出的慘叫聲。湯姆的心像是被利刃捅了一下,天地似乎都在旋轉。 這是個直徑約兩米、深兩米多的竹尖樁坑。湯姆和跑回來的隊員們圍站在坑邊上,卻都把臉扭向一邊或望向天空。驚恐、沮喪、絕望寫在每一個人臉上。 坑底,被灰塵覆蓋的龐尼已辨認不出麵目。他側臥著,至少有五根鋒利的竹尖樁穿透了他的身體,大腿和小腿也被穿透,鮮血浸透了厚厚的塵土,並不斷地擴散著。龐尼已經叫不出聲了,他的一隻胳膊朝上舉著,手指在蠕動著,像是希望抓住什麽東西。 五分鍾過後,龐尼的手指不動了。寂靜中,連雨點落在地上的撲簌聲都能聽見。 湯姆流著淚,喃喃地說:“龐尼,我的好兄弟,我救不了你……這不是我的錯。”
埋葬的利劍 第十三章(17)
一臉絕望的瓊斯猛地轉身鑽入林中,靠在一棵樹幹上,滑坐下去。 尼爾斯攥著輕機槍的槍管,像個醉漢,搖搖晃晃地向瓊斯走過去,槍托在地上拖著。 樸長萬從腰間取下一捆尼龍繩,抖開,將一頭交給金萬載,另一頭往自己腰上拴。 湯姆攔住樸長萬:“沒用了,他死了。” 樸長萬:“至少要看看步話機是不是還能用。” 湯姆向樸長萬投去感激的一瞥,點點頭。 樸長萬抓住繩子溜下坑底,找準落腳點,拔出幾根竹尖樁使自己站穩。他沒有去碰龐尼,迅速掏出匕首割斷了步話機的背帶,用繩子綁好,金萬載把步話機提了上去。 樸長萬撿起龐尼的輕機槍,抓住金萬載再次拋下來的繩子,輕巧地躥上了坑沿。 湯姆割了幾把草,又挖了些土用鋼盔盛著,都倒進了坑裏。其他人也這樣做。龐尼的屍體被勉強掩蓋了。 湯姆的聲音沙啞了:“快!離開這兒!” 覃方仁看見了這群當兵的有一個人掉進了竹尖樁坑。由於距離較遠,再加上光線很暗,他看不清這些軍人的麵目,但他嚇得魂飛魄散。那竹尖樁坑是他親手所挖,周圍還有好幾處。那是為了防備虎豹、小黑熊等兇猛野獸用的。他在坑的四周都做了標記,當地人都認得這種標記,不會受到誤傷,而村裏人也不到這裏來。可是他沒想到會有軍人路過這裏。這下子他又成了殺人犯!隨之而來的調查很容易就會確定他是罪魁禍首,等待他的隻有一種結局——槍斃!他的全身開始了不可遏止的顫抖。 正在覃方仁不知所措時,他看見那群軍人向坑內扔了些草和土之後就消失在密林中。他想不通這是怎麽回事,他們死了一個人就這麽算了?這不可能啊!他害怕這是個圈套,趴在地上一動都不敢動。但是在密林中生活了近十年的他對各種聲音的判斷是絕對不會錯的,他完全可以肯定那些軍人走遠了。 終於,覃方仁壯著膽子回到草房,取了一捆繩子,戰戰兢兢地來到坑邊。坑裏的土埋得不多,仍能看見竹樁的尖刺部分,坑的中間隆起著一個依稀可辨的人形。他把繩子的一頭拴在樹幹上,然後抓緊繩子溜下坑底。 擺弄一具死屍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好在覃方仁在密林中獨居慣了,這點膽量還是有的。他用拔起來的竹尖樁刮去死屍臉上和頭上的土。天哪!這不是越南人!大鼻子、高顴骨、深眼窩、亞麻色頭髮,美國人!他一下子想起來,剛才隱約聽到這群人說的話他一句也沒聽懂,當時由於害怕,他沒能多想,原來他們講的是外國話。那麽美國兵到這裏來幹嗎?南方在打仗,北方有美國飛機來轟炸,可沒聽說美國人打到北方來啊?特務!他猛然間想到了這個名詞。對!這些人一定是潛入北方來搞破壞活動的。想到這些,他全身都鬆弛下來了。不管怎麽說,沒有誰會為一個美國特務的死而審判他。麵對這具美國人的屍體,他竟笑出了聲。 覃方仁見這個美國人腳上穿的大皮靴是嶄新的,幹脆把它們脫下來,扔上了坑沿,又從死屍的口袋裏掏出錢夾、香菸、打火機等物,就連死屍脖子上掛著的亮晶晶的小牌子也摘下來,一股腦地揣進自己懷中。當摸到死屍身下時,他嚇了一跳——槍!這可是個好東西,既可以防身又可以用它來打野獸。他迅速掏出手槍,又搜出一些子彈。恐懼感被拋到九霄雲外去了。他心中狂喜,揣著這些戰利品爬上地麵,跑回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