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書生聽到包大人如此說,眼中一亮,叩首說道:“大人,陳小姐確實是因小人而死,如果大人一定要小人為陳小姐償命,小人心甘情願。”
包大人說道:“陳小姐並非你所殺,本官現在已知曉,你聽公孫先生解釋之後,自可明白本官為何這樣說。”
公孫先生說道:“陳小姐之死,確實是因為頭部受到了石塊的重擊,但兇器並非是園中石塊,而是井口處一塊青石側麵突出的石棱。經過比對陳小姐頭部的傷勢和那塊青石上石棱的形狀,陳小姐應該是頭部朝下栽入井中,鬢角碰到了那塊石棱,太陽穴受到了重創之後才死亡的,因此,王書生所說,無論是用石塊擊傷陳小姐頭部,還是將陳小姐頭上腳下地推入井中,都是不實之詞。”
包大人說道:“王書生,你還有何話要說?”
王書生聽了公孫先生的一番話後,知道自己已經無法欺騙包大人了,於是說道:“大人,此事確實另有別情,隻是陳小姐之事,確實與小人有關,另外,此事事關陳小姐的名節,小人情願一死,隻求能夠保全陳小姐的名聲,望大人成全。”
包大人說道:“王書生,此事的來龍去脈,你須向本官一一道來,如果事關陳小姐的名節,本官保證此事決不會外泄。”
王書生欲言又止,他抬頭看了看林縣令和那些林陽縣的差役,包大人明白他的意思,示意那些人退下後說道:“王書生,你可將此事的經過寫在紙上,隻有本官一人看,你可信得過本官嗎?”
王書生點了點頭,於是包大人吩咐人拿來筆墨給王書生。林縣令吩咐去掉王書生手上的鐐銬,好方便他書寫。王書生接過筆墨,頃刻之間將此事的經過寫下,公孫先生接過紙來,遞給了包大人。
包大人展開紙張,隻見上麵寫道:“書生王某,少讀孔孟之書,長遵聖賢之道,抱卷夜讀,燃盡三更燈火,展經曉誦,盡聞五更雞鳴,雖有心以報朝廷,然家貧而誌難伸……”包公看王某所寫的供狀,雖然情詞哀婉,但是言辭清麗,筆力遒勁,一邊看一邊點頭。
原來王書生在紙上所寫的內容,是說他從小家貧,雖然努力攻讀,但是臨到考期,卻籌措不到路費。他小的時候曾經和陳家小姐指腹為婚,由於陳家富貴,而他現在卻隻是一個窮書生,因此對於這門婚已經不再抱有希望了,他到陳家去,是希望陳員外看在往日的情份上,能夠資助他一點銀兩做為路費。
誰知陳員外卻翻臉無情,一文錢都沒有借給他。不過,陳家小姐卻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她知道自己曾和王書生指腹為婚,因此對於他一向都十分掛念。陳小姐聽人說王書生雖然家貧,但是卻刻苦讀書,心中十分喜歡。她一直都期望著王書生高中後能到她家來重提往日的婚事,因此,當她知道王書生來她家裏借銀兩時,滿心希望父親能答應他。誰知陳員外一文錢也肯出,陳小姐於是就托丫環帶了一封信給王書生,約她當日晚上在陳家的後花園相會,信中還說她會拿出自己的積蓄和首飾來資助王書生趕考。
王書生接到陳小姐的信後,準備前去和她相會,誰知他當日晚上有事耽擱了,未能前去,第二日就聽到陳小姐墜井身亡的事情。官府找到他,他極力喊冤,但是卻拿不出當天晚上不在場的證據。他認為陳小姐是為自己所累,才會意外死亡。想到陳小姐對她的深情厚意,他決心不把暗中傳書這件事說出來,免得陳小姐在死後還成為他人茶餘飯後嘲笑談論的對象。
王書生隻是大聲喊冤,林縣令見他不承認,就用了大刑,王書生覺得如果自己不招認,可能就會死在林縣令的大刑之下,於是隻好暫且招認了。他想等此後有機會,再想辦法為自己翻案。王書生也曾想過,如果到了最後時刻依然無法為自己辯明冤屈,那是他命該如此,為了保全陳小姐的名聲,他也隻能含冤赴死了。
第二十六章 真相大白
更新時間2013-3-28 18:03:10 字數:2128
王書生招認罪行,其實隻是無奈之中的一種委曲求全之策。林縣令則管不了那麽多,他要的隻是王書生認罪。看到王書生認罪,林縣令就宣布此案結案,同時把王書生暫且收在牢中,等待上報刑部之後再行處理。
正好這時包大人來到了林陽縣。王書生雖然聽說過包大人“青天”的美名,想過讓包大人幫自己伸冤,但是他又怕包大人隻是徒有虛名,到最後自己不但伸冤不成,還會連帶著損害了陳小姐的名聲。因此,當包大人提審他時,他並未喊冤,而是甘願認罪。
王書生心想,如果包大人重審此案如果隻是做個樣子,那麽他就認命了,如果包大人確實斷案如神,即使自己認罪,他也一定會發現此案中的疑點,那時再向他喊冤未遲。結果包大人果然發生了案卷中的疑點,從查找兇器入手,證明了他不是兇手,於是,他就決定把所有的事情、包括王小姐暗中傳書這件事也說出來。因為他相信包大人一定會查到真兇,並且也會保全陳小姐的名聲。
包大人傳令將陳家小姐的丫環叫來,丫環來後證實了當日陳小姐確實曾托她送過一封書信給王書生,隻是她不知道信中的內容。陳員外當日聽丫環說了這件事之後,為了自己的麵子,嚴令丫環不得將此事說出。因此,這事除了王書生和丫環及陳員外之外,此前並無他人知曉。
包大人說道:“陳小姐並非你所殺,本官現在已知曉,你聽公孫先生解釋之後,自可明白本官為何這樣說。”
公孫先生說道:“陳小姐之死,確實是因為頭部受到了石塊的重擊,但兇器並非是園中石塊,而是井口處一塊青石側麵突出的石棱。經過比對陳小姐頭部的傷勢和那塊青石上石棱的形狀,陳小姐應該是頭部朝下栽入井中,鬢角碰到了那塊石棱,太陽穴受到了重創之後才死亡的,因此,王書生所說,無論是用石塊擊傷陳小姐頭部,還是將陳小姐頭上腳下地推入井中,都是不實之詞。”
包大人說道:“王書生,你還有何話要說?”
王書生聽了公孫先生的一番話後,知道自己已經無法欺騙包大人了,於是說道:“大人,此事確實另有別情,隻是陳小姐之事,確實與小人有關,另外,此事事關陳小姐的名節,小人情願一死,隻求能夠保全陳小姐的名聲,望大人成全。”
包大人說道:“王書生,此事的來龍去脈,你須向本官一一道來,如果事關陳小姐的名節,本官保證此事決不會外泄。”
王書生欲言又止,他抬頭看了看林縣令和那些林陽縣的差役,包大人明白他的意思,示意那些人退下後說道:“王書生,你可將此事的經過寫在紙上,隻有本官一人看,你可信得過本官嗎?”
王書生點了點頭,於是包大人吩咐人拿來筆墨給王書生。林縣令吩咐去掉王書生手上的鐐銬,好方便他書寫。王書生接過筆墨,頃刻之間將此事的經過寫下,公孫先生接過紙來,遞給了包大人。
包大人展開紙張,隻見上麵寫道:“書生王某,少讀孔孟之書,長遵聖賢之道,抱卷夜讀,燃盡三更燈火,展經曉誦,盡聞五更雞鳴,雖有心以報朝廷,然家貧而誌難伸……”包公看王某所寫的供狀,雖然情詞哀婉,但是言辭清麗,筆力遒勁,一邊看一邊點頭。
原來王書生在紙上所寫的內容,是說他從小家貧,雖然努力攻讀,但是臨到考期,卻籌措不到路費。他小的時候曾經和陳家小姐指腹為婚,由於陳家富貴,而他現在卻隻是一個窮書生,因此對於這門婚已經不再抱有希望了,他到陳家去,是希望陳員外看在往日的情份上,能夠資助他一點銀兩做為路費。
誰知陳員外卻翻臉無情,一文錢都沒有借給他。不過,陳家小姐卻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她知道自己曾和王書生指腹為婚,因此對於他一向都十分掛念。陳小姐聽人說王書生雖然家貧,但是卻刻苦讀書,心中十分喜歡。她一直都期望著王書生高中後能到她家來重提往日的婚事,因此,當她知道王書生來她家裏借銀兩時,滿心希望父親能答應他。誰知陳員外一文錢也肯出,陳小姐於是就托丫環帶了一封信給王書生,約她當日晚上在陳家的後花園相會,信中還說她會拿出自己的積蓄和首飾來資助王書生趕考。
王書生接到陳小姐的信後,準備前去和她相會,誰知他當日晚上有事耽擱了,未能前去,第二日就聽到陳小姐墜井身亡的事情。官府找到他,他極力喊冤,但是卻拿不出當天晚上不在場的證據。他認為陳小姐是為自己所累,才會意外死亡。想到陳小姐對她的深情厚意,他決心不把暗中傳書這件事說出來,免得陳小姐在死後還成為他人茶餘飯後嘲笑談論的對象。
王書生隻是大聲喊冤,林縣令見他不承認,就用了大刑,王書生覺得如果自己不招認,可能就會死在林縣令的大刑之下,於是隻好暫且招認了。他想等此後有機會,再想辦法為自己翻案。王書生也曾想過,如果到了最後時刻依然無法為自己辯明冤屈,那是他命該如此,為了保全陳小姐的名聲,他也隻能含冤赴死了。
第二十六章 真相大白
更新時間2013-3-28 18:03:10 字數:2128
王書生招認罪行,其實隻是無奈之中的一種委曲求全之策。林縣令則管不了那麽多,他要的隻是王書生認罪。看到王書生認罪,林縣令就宣布此案結案,同時把王書生暫且收在牢中,等待上報刑部之後再行處理。
正好這時包大人來到了林陽縣。王書生雖然聽說過包大人“青天”的美名,想過讓包大人幫自己伸冤,但是他又怕包大人隻是徒有虛名,到最後自己不但伸冤不成,還會連帶著損害了陳小姐的名聲。因此,當包大人提審他時,他並未喊冤,而是甘願認罪。
王書生心想,如果包大人重審此案如果隻是做個樣子,那麽他就認命了,如果包大人確實斷案如神,即使自己認罪,他也一定會發現此案中的疑點,那時再向他喊冤未遲。結果包大人果然發生了案卷中的疑點,從查找兇器入手,證明了他不是兇手,於是,他就決定把所有的事情、包括王小姐暗中傳書這件事也說出來。因為他相信包大人一定會查到真兇,並且也會保全陳小姐的名聲。
包大人傳令將陳家小姐的丫環叫來,丫環來後證實了當日陳小姐確實曾托她送過一封書信給王書生,隻是她不知道信中的內容。陳員外當日聽丫環說了這件事之後,為了自己的麵子,嚴令丫環不得將此事說出。因此,這事除了王書生和丫環及陳員外之外,此前並無他人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