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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也瘋狂:歷史上的玩鬧皇帝 作者:陳然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個絕招還是他的母親董太後給他提供的,董太後出身小家,本來就是一個嗜財如命的人物,忽然一夜之間飛黃騰達做了太後,這份貪慾就更是漲到了極點。靈帝的四處搜刮,買田置地就曾經得到過她的大力支持。現在看到寶貝兒子又一次為弄錢而發愁,與他同心同德的董太後自然也十分焦心。但是,田賦已經提高得差不多了,供奉之物又早就進了漢靈帝的私囊,再找生財之路可不那麽容易了。這時,董太後得知前代有過賣官的事情,頓時感到這是一股巨大的潛在財源,立刻喜上眉梢,報告給了兒子。具有商業頭腦的漢靈帝也一拍即合,馬上下詔,在上林苑設置了賣官的機構,公開賣官。
東漢的賣官起於鄧太後,但那時隻是偶爾為之,以比較溫和的方式征富人之錢來“佐國之急用”而已,並沒有將之作為生財的工具。但漢靈帝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他可是把這個當作天字第一號買賣來做的,自然不滿足於前代的那種小打小鬧,而要“正規經營”,於是就對各項官職明碼標價,列出一張價目表來。當時初步定下的價格是:年俸600石的官職600萬錢,2 000石的官職2 000萬錢,依此類推,按官定價。除了皇帝的位子不賣之外,上至三公,下到縣令,統統可以拿錢買到。即使是國家選拔的特殊人才,也要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費用。如果是肥缺或者重要職位,就得另外加錢。當然啦,這麽直接地說拿錢買官畢竟有點不太好聽,於是對賣官所得的錢,就起了一個專門的名字叫“禮錢”——隻是赤膽忠心的官員給朝廷送禮嘛,於是買方賣方,就都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了。
漢靈帝的這場賣官大買賣從光和元年(178年)一直做到中平元年(184年)。買賣做久了,價格也就要隨行就市,有所調整。地方官由於直接臨民,颳起地皮比較方便,售價就要比朝官高上一倍,各縣貧富不等,縣官售價也就各不相同。不但平民想做官要買,就是官吏想升遷,也得出錢。為了激勵他們出錢的踴躍性,求官的人還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當然,買官的價格並不固定,也可以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比如崔烈想當司徒,因為他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又是個大名士,便通過關係,隻花了五百萬錢就買下了價值一千萬的司徒。到冊拜之日,宮廷舉行隆重的封拜儀式,靈帝親臨殿前,百官肅立階下。望著崔烈春風得意的樣子,靈帝突然覺得他這司徒一職來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惋惜地對隨從親信嘟噥:“這個官賣虧了,本來該要他一千萬的。”旁邊的中常侍便插嘴道:“他能出五百萬,已經很不錯了。陛下您要有點品牌意識,像崔公這樣的冀州名士,豈肯輕易買官?現在連他都認可陛下的產品,正好給我們做免費gg,以後這官位就會更暢銷了,陛下還擔心收不回本來?”事後,崔烈的兒子對他說:“大人實在不該買這個三公,外麵議論紛紛,都嫌這官有銅臭味。”“銅臭”這個典故就是從這兒產生的。
雖然如此,靈帝對於打折售出官位到底不太願意。於是他規定,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這麽一來,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沒人當官,漢靈帝的買賣豈不是要虧本?所以,有些人不肯貪贓枉法,請求不去做官,竟然被強迫派去。比如,當時司馬直是著名的清官,因而皇帝特別減價,隻收他三百萬錢,派他作巨鹿郡太守。得到詔書後,司馬直很不情願,就想以請假為名,不去上任,但卻得不到批準,沒有辦法,隻好勉強答應。他走在路上,越想越氣,就上書皇帝,在援經據典、抨擊時弊後,服毒自殺了。
當然,像司馬直這樣死心眼的人,是太少太少了。漢靈帝這麽有“經濟頭腦”,那些官們也不是傻子。大部分人一當上官就拚命撈錢,爭取在最短的時間裏把買官的錢掙回來。如此自然要加大對百姓的盤剝,弄得哀鴻遍野,民不聊生,在靈帝黑暗的統治上,又重重地抹上了一筆。
荒淫無恥的“裸遊館”(1)
漢靈帝劉宏的諡號為“靈”,這個“靈”字在諡法中解釋為:“亂而不損曰靈”。想想這位皇帝胡作非為,把國家折騰得夠嗆,隻是勉強沒有亡在他的手裏,也算是“不損”吧。至於這個“亂”就更為貼切,不但包括他賣官鬻爵的“搗亂”,也要包括他聲色犬馬的“淫亂”。
漢靈帝剛即位還是個12歲的小孩,此時卻還沒有“淫亂”的能力。他即位後立了扶風宋氏為皇後,這位皇後姿色平平,漢靈帝也就對她沒興趣。這時,中常侍王甫枉殺了勃海王劉悝及他的王妃宋氏,宋氏是宋皇後的姑母,王甫怕宋皇後遷怒於他,就誣陷宋皇後在宮廷裏挾巫蠱詛咒皇帝。這種罪名一般一告就靈,靈帝正看皇後不順眼,就藉此收回了她的璽綬。宋皇後不久憂慮而死,接著她的父親以及兄弟全部被殺。這般冤枉,宮中的人都很同情她。一天靈帝做了個夢,夢見已故的桓帝指責他無罪而枉殺宋皇後,還說宋皇後在天帝那兒去告他。天帝很生氣,後果很嚴重,是不會赦免他的罪過的。先帝託夢本來就是很嚴重的事情,又加上天帝生氣,這事情就更嚴重了。靈帝十分害怕,就問羽林左監許永這是什麽徵兆。許永就趁機表白了宋皇後的無辜,還請求改葬以使冤魂得到安寧。靈帝雖然受製於宦官,沒有聽從許永的話,但他能做那樣一個夢,說明在內心的深處多少也是有一些愧疚的。
東漢的賣官起於鄧太後,但那時隻是偶爾為之,以比較溫和的方式征富人之錢來“佐國之急用”而已,並沒有將之作為生財的工具。但漢靈帝的情況就有所不同,他可是把這個當作天字第一號買賣來做的,自然不滿足於前代的那種小打小鬧,而要“正規經營”,於是就對各項官職明碼標價,列出一張價目表來。當時初步定下的價格是:年俸600石的官職600萬錢,2 000石的官職2 000萬錢,依此類推,按官定價。除了皇帝的位子不賣之外,上至三公,下到縣令,統統可以拿錢買到。即使是國家選拔的特殊人才,也要交一半或三分之一的費用。如果是肥缺或者重要職位,就得另外加錢。當然啦,這麽直接地說拿錢買官畢竟有點不太好聽,於是對賣官所得的錢,就起了一個專門的名字叫“禮錢”——隻是赤膽忠心的官員給朝廷送禮嘛,於是買方賣方,就都沒有什麽不好意思的了。
漢靈帝的這場賣官大買賣從光和元年(178年)一直做到中平元年(184年)。買賣做久了,價格也就要隨行就市,有所調整。地方官由於直接臨民,颳起地皮比較方便,售價就要比朝官高上一倍,各縣貧富不等,縣官售價也就各不相同。不但平民想做官要買,就是官吏想升遷,也得出錢。為了激勵他們出錢的踴躍性,求官的人還可以估價投標,出價最高的人就可中標上任。當然,買官的價格並不固定,也可以根據求官人的身價和擁有的財產隨時增減。比如崔烈想當司徒,因為他出身於北方的名門望族,又是個大名士,便通過關係,隻花了五百萬錢就買下了價值一千萬的司徒。到冊拜之日,宮廷舉行隆重的封拜儀式,靈帝親臨殿前,百官肅立階下。望著崔烈春風得意的樣子,靈帝突然覺得他這司徒一職來得太便宜了,忍不住惋惜地對隨從親信嘟噥:“這個官賣虧了,本來該要他一千萬的。”旁邊的中常侍便插嘴道:“他能出五百萬,已經很不錯了。陛下您要有點品牌意識,像崔公這樣的冀州名士,豈肯輕易買官?現在連他都認可陛下的產品,正好給我們做免費gg,以後這官位就會更暢銷了,陛下還擔心收不回本來?”事後,崔烈的兒子對他說:“大人實在不該買這個三公,外麵議論紛紛,都嫌這官有銅臭味。”“銅臭”這個典故就是從這兒產生的。
雖然如此,靈帝對於打折售出官位到底不太願意。於是他規定,以後官吏的調遷、晉升或新官上任都必須支付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官位標價,也就是說,官員上任要先支付相當他25年以上的合法收入。這麽一來,許多官吏都因無法交納如此高額的“做官費”而嚇得棄官而走。沒人當官,漢靈帝的買賣豈不是要虧本?所以,有些人不肯貪贓枉法,請求不去做官,竟然被強迫派去。比如,當時司馬直是著名的清官,因而皇帝特別減價,隻收他三百萬錢,派他作巨鹿郡太守。得到詔書後,司馬直很不情願,就想以請假為名,不去上任,但卻得不到批準,沒有辦法,隻好勉強答應。他走在路上,越想越氣,就上書皇帝,在援經據典、抨擊時弊後,服毒自殺了。
當然,像司馬直這樣死心眼的人,是太少太少了。漢靈帝這麽有“經濟頭腦”,那些官們也不是傻子。大部分人一當上官就拚命撈錢,爭取在最短的時間裏把買官的錢掙回來。如此自然要加大對百姓的盤剝,弄得哀鴻遍野,民不聊生,在靈帝黑暗的統治上,又重重地抹上了一筆。
荒淫無恥的“裸遊館”(1)
漢靈帝劉宏的諡號為“靈”,這個“靈”字在諡法中解釋為:“亂而不損曰靈”。想想這位皇帝胡作非為,把國家折騰得夠嗆,隻是勉強沒有亡在他的手裏,也算是“不損”吧。至於這個“亂”就更為貼切,不但包括他賣官鬻爵的“搗亂”,也要包括他聲色犬馬的“淫亂”。
漢靈帝剛即位還是個12歲的小孩,此時卻還沒有“淫亂”的能力。他即位後立了扶風宋氏為皇後,這位皇後姿色平平,漢靈帝也就對她沒興趣。這時,中常侍王甫枉殺了勃海王劉悝及他的王妃宋氏,宋氏是宋皇後的姑母,王甫怕宋皇後遷怒於他,就誣陷宋皇後在宮廷裏挾巫蠱詛咒皇帝。這種罪名一般一告就靈,靈帝正看皇後不順眼,就藉此收回了她的璽綬。宋皇後不久憂慮而死,接著她的父親以及兄弟全部被殺。這般冤枉,宮中的人都很同情她。一天靈帝做了個夢,夢見已故的桓帝指責他無罪而枉殺宋皇後,還說宋皇後在天帝那兒去告他。天帝很生氣,後果很嚴重,是不會赦免他的罪過的。先帝託夢本來就是很嚴重的事情,又加上天帝生氣,這事情就更嚴重了。靈帝十分害怕,就問羽林左監許永這是什麽徵兆。許永就趁機表白了宋皇後的無辜,還請求改葬以使冤魂得到安寧。靈帝雖然受製於宦官,沒有聽從許永的話,但他能做那樣一個夢,說明在內心的深處多少也是有一些愧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