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誇了麽?我怎麽不覺得,我隻是闡述了一個事實嘛,我自誇起來不是這個樣子的啊。”李明浩極為認真的瞪大了眼睛道。
“咯咯,難不成,李公子經常自誇了?”惜梅嬌笑連連。
“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嘛,我是生意人,那可是憑自誇吃飯的啊。”李明浩挺了挺胸脯,裝模作樣的道。
“看你出手那麽大方,也知道公子是個生意人,但不知公子從事何種生意?”
“我啊,我是開鏢局的,兄弟鏢局。”
“哦,可是近來風頭正勁的鏢局?”
“正是,初來江寧,沒別的可做,就和一班兄弟,辦了這個鏢局。”
“據說這家鏢局,從無到有,僅僅數月,就已經成了江寧城首屈一指的大鏢局,不曾想竟是李公子開設,失敬了。”
“哪裏哪裏,隻是討口飯吃罷了。”
“如果這還僅僅是討口飯吃,那你還讓不讓別人活了?”惜梅聞言嗔笑道。
“我隻是討飯,可沒去搶飯啊,別人活不成,可不關我事。”
“嗬嗬,李公子說話,可真風趣,要是和你說的多了,我這臉上,不知要笑出多少皺紋來呢。”
“這個絕對不會,笑一笑,十年少啊,小姐笑的多了,隻會更加年輕,卻不會越笑越老。”李明浩微笑道,旋即一正臉色:“這個可絕不是自誇噢。”
“嗬嗬嗬,是不是自誇,那可要以後方能知曉了,公子現在可是言之過早了。”
“隻要有我在,我保小姐個青春常在。容顏不老。”李明浩以正經的不能再正經的語氣道。
“如果真那樣,我不成了老妖怪了?人哪有不老的?”
“就算成了妖怪,小姐也當是這天下最美的妖怪。”李明浩目注惜梅調侃道。
惜梅聞言一呆,輕輕看了一眼李明浩,旋即垂首道:“公子說笑了,你看我,本來叫公子來,是要麵謝公子方才重金打賞的,說著說著,竟然連正事都忘了。”
對惜梅的突然改變話題,李明浩多少有點悵然,但他也知道,自己與人家畢竟還沒那麽熟,一切還得慢慢來,於是也正色道:“小姐勿需客氣,以你的才藝,這也是應得的。”
“不論如何,也應該多謝李公子的抬愛,惜梅銘感於心。”
“小姐客氣了,時候已然不早,那就不打擾小姐休息了,在下告辭。”李明浩頗為知機的道。
“既如此,李公子慢走。”惜梅起身相送道。
“惜梅小姐留步,隻不知何時方便,在下好來虛心求教?”李明浩突然頓住腳步道。
聞言惜梅一楞,旋即想起對方學書之事,不禁難掩笑意,這李公子行事還真是出人意表,竟然向一歌女學習書法,不過她對李明浩這種年少多金的公子並不反感,畢竟日後還要從這些人中選擇夫婿,所以淡淡一笑道:“若是公子不嫌惜梅字體難看,那隨時可以前來交流。”
“好,那惜梅小姐可不要嫌我笨,恐怕我要學上一輩子才學得好。”李明浩言罷一笑,轉身離去。
李明浩這話可謂是露骨了,惜梅望著這大膽之人的背影不禁一陣恍惚,雖然李明浩的言行大異常人,但無疑卻又極為討人喜歡,不管是讚賞還是表白,那是那麽的直接,而且給人的感覺卻絕不輕浮,甚至還有那麽點真誠。莞爾一笑,輕輕關上房門,但她那顆心,卻無法繼續平靜。
李明浩的努力也沒有白廢,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接近佳人的藉口,那就是學字,對這位一見鍾情的惜梅小姐,他也是煞費苦心,從第二天開始,他倒真的是每天光臨‘留香閣’,認真的和惜梅學起字來,用他的話說,他現在是好好學習,天天留香。
毛筆字李明浩以前是學過的,但也就是了解一些基本握筆姿勢而已,根本談不上有多少練習,他生性豪放,也不太喜歡這種需要平心靜氣才能寫好的東西,如今卻因愛習之,總算能乖乖的靜下心來,好好的練練字了,練字雖然苦澀,但美人在旁,一切都變得有滋有味起來。看來愛的力量,絕對不可小視。
隨著接觸的日漸增多,兩人的關係也明顯的親密起來,此時的李明浩,已經成了‘留香閣’的常客,除了學字,他偶爾也會約惜梅出去玩玩。第一次,浩哥感覺到了大宋是如此的可愛,如此的讓他依戀。因為,這裏有他最愛的人。
時光在悄悄飛逝,轉眼已是春暖花開。早春的空氣,格外的新鮮,迎春的桃李爭相綻放,除去一身厚厚的冬裝,李明浩混身都透著輕鬆,望著雀躍於花叢間的惜梅,浩哥的心都醉了,臉上的笑容,也更加的甜蜜。
“人人都道花枝美,桃李迎春吐芳菲,我說百花無顏色,佳人粉腮比花媚。”李明浩浪不丟兒的折下一枝桃花,湊到惜梅麵前比了比,搖頭晃腦的吟道。
“嗬嗬,你就會滿嘴的亂說,我怎麽比得了這桃花?桃花年年會開,會這麽鮮艷,可再過得幾年,我可就會老了。”惜梅嘴裏雖這麽說著,但心裏卻是甜甜的。
“就算你老的牙都掉光了,在我心裏,仍然是那朵最美的桃花。”語雖輕佻,但浩哥的眼裏,卻充滿了摯誠。
“咯咯,難不成,李公子經常自誇了?”惜梅嬌笑連連。
“老王賣瓜,自賣自誇嘛,我是生意人,那可是憑自誇吃飯的啊。”李明浩挺了挺胸脯,裝模作樣的道。
“看你出手那麽大方,也知道公子是個生意人,但不知公子從事何種生意?”
“我啊,我是開鏢局的,兄弟鏢局。”
“哦,可是近來風頭正勁的鏢局?”
“正是,初來江寧,沒別的可做,就和一班兄弟,辦了這個鏢局。”
“據說這家鏢局,從無到有,僅僅數月,就已經成了江寧城首屈一指的大鏢局,不曾想竟是李公子開設,失敬了。”
“哪裏哪裏,隻是討口飯吃罷了。”
“如果這還僅僅是討口飯吃,那你還讓不讓別人活了?”惜梅聞言嗔笑道。
“我隻是討飯,可沒去搶飯啊,別人活不成,可不關我事。”
“嗬嗬,李公子說話,可真風趣,要是和你說的多了,我這臉上,不知要笑出多少皺紋來呢。”
“這個絕對不會,笑一笑,十年少啊,小姐笑的多了,隻會更加年輕,卻不會越笑越老。”李明浩微笑道,旋即一正臉色:“這個可絕不是自誇噢。”
“嗬嗬嗬,是不是自誇,那可要以後方能知曉了,公子現在可是言之過早了。”
“隻要有我在,我保小姐個青春常在。容顏不老。”李明浩以正經的不能再正經的語氣道。
“如果真那樣,我不成了老妖怪了?人哪有不老的?”
“就算成了妖怪,小姐也當是這天下最美的妖怪。”李明浩目注惜梅調侃道。
惜梅聞言一呆,輕輕看了一眼李明浩,旋即垂首道:“公子說笑了,你看我,本來叫公子來,是要麵謝公子方才重金打賞的,說著說著,竟然連正事都忘了。”
對惜梅的突然改變話題,李明浩多少有點悵然,但他也知道,自己與人家畢竟還沒那麽熟,一切還得慢慢來,於是也正色道:“小姐勿需客氣,以你的才藝,這也是應得的。”
“不論如何,也應該多謝李公子的抬愛,惜梅銘感於心。”
“小姐客氣了,時候已然不早,那就不打擾小姐休息了,在下告辭。”李明浩頗為知機的道。
“既如此,李公子慢走。”惜梅起身相送道。
“惜梅小姐留步,隻不知何時方便,在下好來虛心求教?”李明浩突然頓住腳步道。
聞言惜梅一楞,旋即想起對方學書之事,不禁難掩笑意,這李公子行事還真是出人意表,竟然向一歌女學習書法,不過她對李明浩這種年少多金的公子並不反感,畢竟日後還要從這些人中選擇夫婿,所以淡淡一笑道:“若是公子不嫌惜梅字體難看,那隨時可以前來交流。”
“好,那惜梅小姐可不要嫌我笨,恐怕我要學上一輩子才學得好。”李明浩言罷一笑,轉身離去。
李明浩這話可謂是露骨了,惜梅望著這大膽之人的背影不禁一陣恍惚,雖然李明浩的言行大異常人,但無疑卻又極為討人喜歡,不管是讚賞還是表白,那是那麽的直接,而且給人的感覺卻絕不輕浮,甚至還有那麽點真誠。莞爾一笑,輕輕關上房門,但她那顆心,卻無法繼續平靜。
李明浩的努力也沒有白廢,終於找到了一個可以接近佳人的藉口,那就是學字,對這位一見鍾情的惜梅小姐,他也是煞費苦心,從第二天開始,他倒真的是每天光臨‘留香閣’,認真的和惜梅學起字來,用他的話說,他現在是好好學習,天天留香。
毛筆字李明浩以前是學過的,但也就是了解一些基本握筆姿勢而已,根本談不上有多少練習,他生性豪放,也不太喜歡這種需要平心靜氣才能寫好的東西,如今卻因愛習之,總算能乖乖的靜下心來,好好的練練字了,練字雖然苦澀,但美人在旁,一切都變得有滋有味起來。看來愛的力量,絕對不可小視。
隨著接觸的日漸增多,兩人的關係也明顯的親密起來,此時的李明浩,已經成了‘留香閣’的常客,除了學字,他偶爾也會約惜梅出去玩玩。第一次,浩哥感覺到了大宋是如此的可愛,如此的讓他依戀。因為,這裏有他最愛的人。
時光在悄悄飛逝,轉眼已是春暖花開。早春的空氣,格外的新鮮,迎春的桃李爭相綻放,除去一身厚厚的冬裝,李明浩混身都透著輕鬆,望著雀躍於花叢間的惜梅,浩哥的心都醉了,臉上的笑容,也更加的甜蜜。
“人人都道花枝美,桃李迎春吐芳菲,我說百花無顏色,佳人粉腮比花媚。”李明浩浪不丟兒的折下一枝桃花,湊到惜梅麵前比了比,搖頭晃腦的吟道。
“嗬嗬,你就會滿嘴的亂說,我怎麽比得了這桃花?桃花年年會開,會這麽鮮艷,可再過得幾年,我可就會老了。”惜梅嘴裏雖這麽說著,但心裏卻是甜甜的。
“就算你老的牙都掉光了,在我心裏,仍然是那朵最美的桃花。”語雖輕佻,但浩哥的眼裏,卻充滿了摯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