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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清王朝:268年的興盛與衰亡 作者:沐藍格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努爾哈赤帶領八旗貝勒、大臣,進入城內,駐於經略衙門,諭令漢人歸順,遼河以東的寬甸、海州、耀州、蓋州、鎮江、熊嶽、復州、湯站、武靖營、長寧、長靜、三河、十方寺、永寧、鎮夷、威遠、孤山、甜水站、草河、奉集、平虜、蒲河、懿路、鞍山等七十餘城官民“俱削髮降”。
天命六年四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召集諸貝勒、大臣,商議是否遷都於此?他們都主張回到建州,不願留住遼陽。努爾哈赤斷然拒絕了他們的建議,責備諸子目光短淺,沒有雄心壯誌。他強調指出:承蒙皇天眷佑,艱苦創業獲得成功,降服了遼河以東地區,如果回到故裏,遼陽必為明國收復和固守,逃散於山穀的城堡人丁便擺脫了後金的統治,“棄所得之疆土而還國,必復煩征討”,皇天如此“喜愛之地方”,焉能拋棄!他諭告諸子要胸懷大誌,並語重心長地說:“今我興兵,為爾等眾子創立大業。諸子,爾等焉能說不能呢!”於是,諸貝勒、大臣一致回答說,“此言誠然”,遂定議遷都遼陽,派人迎接汗之福晉和皇子,將建州地區人丁移駐遼東。努爾哈赤這一決策,對促進後金的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五)太祖:疑心不改漢官懼
努爾哈赤雖然解決了不少似乎無法解決的難題,進入遼瀋後又迅速認清了新形勢,及時地採取了“各守舊業”、大量任用漢臣等政策,收到了積極的效果,但是由於大奴隸主、大農奴主的階級局限性和歷史條件的製約,他不能堅持和徹底推行符合遼東需要順應時代潮流的正確政策,並且由於一向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飛躍前進,而有些飄飄然了,開始顯露出驕傲專橫、剛愎自用的缺點。從天命八年以後,犯了不少錯誤,幹了一些蠢事。首先是,他不該從“恩養尼堪”轉變為大殺遼民。
清天命八年(明天啟三年)六月,聽說復州漢民人數增加,接受明國“派來之奸細和劄付”,將要叛逃,努爾哈赤派遣大貝勒代善、齋桑古、阿濟格、杜度、碩託等貝勒,率兵兩萬,前往進行征剿屠殺。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連下九次汗諭,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國的大部分轄區,查量漢民糧穀,凡每人有穀不及五金鬥的,定為“無穀之人”。努爾哈赤辱罵“無穀之人”是“不耕田、無穀、不定居於家,欲由此地逃往彼處(明朝)之光棍”,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發現其“閑行乞食”,立即“捕之送來”,並於正月二十七日“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漢人)”。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下達長諭,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歷數鎮江、長山島、川城,耀州、彰義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漢民武裝反抗事例,宣布要斬殺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各去自己轄屬的村莊,“區別”漢民,凡係抗金者,一律處死。各將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時有遼民幾盡殺光之說,滿漢關係極度惡化。
努爾哈赤還在十月初三的“汗諭”中,命將未殺的“築城納賦”之“小人”(即勞動者),全部編隸汗、貝勒的拖克索(莊),每莊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八十晌莊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官賦”。編丁隸莊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每備禦各賜一莊”。這樣一來,原來“計丁受田”的漢民,失去了“民戶”的身份,淪落為奴僕性質的“莊丁”,被迫繳納數倍於“計丁授田”之丁上交的丁賦,人身奴役加重,剝削更為厲害。遼東地區的大多數漢民(即除去原係阿哈的漢民以外),從“計丁授田”的後金國“民戶”,下降為繳納高額地租、慘遭莊主壓迫的封建農奴,嚴重地加深了遼民的苦難。
從天命八年六月鎮壓復州兵民起,努爾哈赤在對待漢臣的問題上有了很大的變化,放棄了原來拉攏漢族書生、大量任用漢官的正確政策,錯誤地對他們產生了懷疑,採取了疏遠的態度。進入遼瀋初期,不少降金漢官竭力效忠金汗,征田賦,僉漢兵,派役夫,運官糧,築城池,清點人丁,查獲“奸細”,捕捉逃人,勸誘遼民聽從新君的命令,做了許多事。但是,由於遼東軍民痛恨後金苛政,猛烈反抗,明又不斷派遣密使勸說漢官棄金投明,有些漢官就猶豫了,擔心金國汗、貝勒不能久駐遼瀋,因而或與明臣書信往來,以留後路,或暗訂密約,伺機叛逃。努爾哈赤不從改革弊政、減少殺戮、緩和矛盾以平息民怒穩定局勢這一根本上著手,卻改變策略,懷疑漢官,疏遠漢官。當努爾哈赤決定派兵屠殺復州兵民時,“撫順額駙”李永芳諫阻說:“所謂復州之人叛者,非實也,恐係人之誣陷矣。”李之本意是應當慎重,核實情況後再發兵,這原是無可非議的。可是,努爾哈赤卻大發雷霆,厲聲指責李永芳等漢官“以明帝為長久,以我為短暫”,“心向明國”,蔑視金汗,竟革去他的總兵官職,捕其子來審訊,後雖復官,但也不似過去那樣信任和重用了。這樣一來,漢官人人疑懼自危,持有二心,不敢直諫,妨礙了努爾哈赤對遼東漢民情形的深入了解和正確處理,影響了滿族貴族與遼東漢族地主階級的聯合,加劇了遼東的動亂。
天命六年四月十一日,努爾哈赤召集諸貝勒、大臣,商議是否遷都於此?他們都主張回到建州,不願留住遼陽。努爾哈赤斷然拒絕了他們的建議,責備諸子目光短淺,沒有雄心壯誌。他強調指出:承蒙皇天眷佑,艱苦創業獲得成功,降服了遼河以東地區,如果回到故裏,遼陽必為明國收復和固守,逃散於山穀的城堡人丁便擺脫了後金的統治,“棄所得之疆土而還國,必復煩征討”,皇天如此“喜愛之地方”,焉能拋棄!他諭告諸子要胸懷大誌,並語重心長地說:“今我興兵,為爾等眾子創立大業。諸子,爾等焉能說不能呢!”於是,諸貝勒、大臣一致回答說,“此言誠然”,遂定議遷都遼陽,派人迎接汗之福晉和皇子,將建州地區人丁移駐遼東。努爾哈赤這一決策,對促進後金的發展起了重大的作用。
(五)太祖:疑心不改漢官懼
努爾哈赤雖然解決了不少似乎無法解決的難題,進入遼瀋後又迅速認清了新形勢,及時地採取了“各守舊業”、大量任用漢臣等政策,收到了積極的效果,但是由於大奴隸主、大農奴主的階級局限性和歷史條件的製約,他不能堅持和徹底推行符合遼東需要順應時代潮流的正確政策,並且由於一向攻無不克、戰無不勝、飛躍前進,而有些飄飄然了,開始顯露出驕傲專橫、剛愎自用的缺點。從天命八年以後,犯了不少錯誤,幹了一些蠢事。首先是,他不該從“恩養尼堪”轉變為大殺遼民。
清天命八年(明天啟三年)六月,聽說復州漢民人數增加,接受明國“派來之奸細和劄付”,將要叛逃,努爾哈赤派遣大貝勒代善、齋桑古、阿濟格、杜度、碩託等貝勒,率兵兩萬,前往進行征剿屠殺。天命九年正月,努爾哈赤連下九次汗諭,遣派大批八旗官兵,在金國的大部分轄區,查量漢民糧穀,凡每人有穀不及五金鬥的,定為“無穀之人”。努爾哈赤辱罵“無穀之人”是“不耕田、無穀、不定居於家,欲由此地逃往彼處(明朝)之光棍”,諭令八旗官兵“應將無穀之人視為仇敵”,發現其“閑行乞食”,立即“捕之送來”,並於正月二十七日“殺了從各處查出送來之無穀之尼堪(漢人)”。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爾哈赤下達長諭,指責漢民“窩藏奸細,接受劄付,叛逃不絕”,歷數鎮江、長山島、川城,耀州、彰義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漢民武裝反抗事例,宣布要斬殺叛逃之人。他命令八旗貝勒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官將,帶領士卒,各去自己轄屬的村莊,“區別”漢民,凡係抗金者,一律處死。各將遵令,“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馬斬殺”。時有遼民幾盡殺光之說,滿漢關係極度惡化。
努爾哈赤還在十月初三的“汗諭”中,命將未殺的“築城納賦”之“小人”(即勞動者),全部編隸汗、貝勒的拖克索(莊),每莊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八十晌莊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官賦”。編丁隸莊後,總兵官以下,備禦以上,“每備禦各賜一莊”。這樣一來,原來“計丁受田”的漢民,失去了“民戶”的身份,淪落為奴僕性質的“莊丁”,被迫繳納數倍於“計丁授田”之丁上交的丁賦,人身奴役加重,剝削更為厲害。遼東地區的大多數漢民(即除去原係阿哈的漢民以外),從“計丁授田”的後金國“民戶”,下降為繳納高額地租、慘遭莊主壓迫的封建農奴,嚴重地加深了遼民的苦難。
從天命八年六月鎮壓復州兵民起,努爾哈赤在對待漢臣的問題上有了很大的變化,放棄了原來拉攏漢族書生、大量任用漢官的正確政策,錯誤地對他們產生了懷疑,採取了疏遠的態度。進入遼瀋初期,不少降金漢官竭力效忠金汗,征田賦,僉漢兵,派役夫,運官糧,築城池,清點人丁,查獲“奸細”,捕捉逃人,勸誘遼民聽從新君的命令,做了許多事。但是,由於遼東軍民痛恨後金苛政,猛烈反抗,明又不斷派遣密使勸說漢官棄金投明,有些漢官就猶豫了,擔心金國汗、貝勒不能久駐遼瀋,因而或與明臣書信往來,以留後路,或暗訂密約,伺機叛逃。努爾哈赤不從改革弊政、減少殺戮、緩和矛盾以平息民怒穩定局勢這一根本上著手,卻改變策略,懷疑漢官,疏遠漢官。當努爾哈赤決定派兵屠殺復州兵民時,“撫順額駙”李永芳諫阻說:“所謂復州之人叛者,非實也,恐係人之誣陷矣。”李之本意是應當慎重,核實情況後再發兵,這原是無可非議的。可是,努爾哈赤卻大發雷霆,厲聲指責李永芳等漢官“以明帝為長久,以我為短暫”,“心向明國”,蔑視金汗,竟革去他的總兵官職,捕其子來審訊,後雖復官,但也不似過去那樣信任和重用了。這樣一來,漢官人人疑懼自危,持有二心,不敢直諫,妨礙了努爾哈赤對遼東漢民情形的深入了解和正確處理,影響了滿族貴族與遼東漢族地主階級的聯合,加劇了遼東的動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