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儷華年紀也不小了,早就過了二八的懵懂年華,說是未出閣的姑娘,有些瞎扯,小徒弟的意思,無非是說,嚴儷華指不定是東邊哪位大佬的姨太太,不是姨太太,也得是些高級場所出來的,至少,得是百樂門那種水準吧。


    不然,怎麽連父母親戚都報不上來一個名兒?


    淩保國也思量過,更是擔心過,可英雄難過美人關,更何況,淩保國不覺得自己是英雄。


    亂世裏,混口飯吃罷了。


    腦子裏全是嚴儷華那俏麗模樣,導致淩保國抬腿要進自家堂屋的時候,都忘記了門前有一大門檻,險些跌了一跤。


    淩保國一抬頭,隻瞧著圓桌子上坐了兩個人,妻子陳沅君冷麵冷眼,隻看了淩保國一眼,便是繼續用筷子夾菜。


    這桌上沒有空碗,陳沅君根本沒有備下淩保國的飯菜。


    另一人,是淩保國的表弟裘文書,他生得秀氣,戴著一個金絲邊框的眼鏡,看到淩保國剛才趔趄一步,下意識起身要去扶,瞧著淩保國又站穩了,隻調和著氣氛,笑著對著淩保國道:“原本以為表哥晚上要出任務,不回來吃飯了,那什麽,我讓慶嫂再……。”


    “不用了。”淩保國手一揮,舌頭繞著幹癟的嘴唇潤了一圈,吧咂嘴,把手裏的月餅盒子往桌上隨意一放,語氣也沒多好,“中秋節,買了點月餅,你說得對,巡防營晚上還有任務,我……就不吃了。”


    裘文書餘光隻往表嫂陳沅君身上掃,陳沅君隻盯著眼前的飯菜,筷子都快要把碗裏的米飯給戳成泥了。


    眼瞧著淩保國真的要走,陳沅君突然重重地擱了筷子:“這麽著急走做什麽?不是十點才出城嗎?”


    淩保國背對著陳沅君:“家裏不待見我,我去找待見我的地兒待去。”


    陳沅君突然起身,圓凳子被她小腿輕輕蹭開,發出吱悠一聲摩擦,這聲音刺耳,淩保國驀然回頭,隻看到陳沅君直勾勾地看著自己:“我知道,你是想去找那個……。”


    “誒,咱可說好,你不準說儷華是妖精。”淩保國端起一根食指,像是舉著一杆槍,槍口對著陳沅君的心口,他似沒感覺到陳沅君微微顫抖的肩膀,還補上一句,“人家溫柔著呢。”


    陳沅君低頭,看著滿桌佳肴,菜色交錯,她費了一下午的心思,和慶嫂蒸炸燒燉,烹出了一桌的好菜,有自己愛吃的,慶嫂愛吃的,裘文書愛吃的。


    原本是不想備著淩保國的,下意識地,還是做了淩保國最愛的紅燒排骨。


    那醬汁裹著燉爛的排骨,就擱在陳沅君的眼前,她看著看著便是覺得眼前逐漸朦朧起來,她抬手飛快擦掉眼角的淚珠,隻對著淩保國昂首說道:“我是想說,我要離婚。”


    “你說什麽?”


    “離了婚,你想娶幾個儷華進門都行,沒人管你了。”


    “別鬧了你。”淩保國一臉嚴肅,“你和我離婚?你讓我巡防營裏的人怎麽看我?啊?說我被女人甩了?”


    “說你要和我離婚的也行。”陳沅君搖頭,“總之我是受不了了。”


    “那也不行。”淩保國語氣意外的堅決,“弟兄們哪個不曉得你啊,你當時從廣東遠嫁過來,人人爭著搶著要來看你,這麽多年了,他們又……又都是向著你的,說你人好,我和你離婚,誒,你是故意讓我背上個始亂終棄的名聲是不是?”


    陳沅君別過頭,不再看他:“我說什麽做什麽,在你眼裏,都是有所圖,都是有所謀,是不是?”


    裘文書忍不住了,他站起身來,食指頂了頂眼鏡框:“表哥表嫂,要不先坐下吃飯吧。”


    ——“不吃!”


    這次兩人這倒是齊聲。


    淩保國扯了扯自己的西裝:“我換了衣服就走,”說完,隻是朝著裘文書說,“晚上會有聲響,你們別出門。”


    淩保國說完就走,絕不含糊,他換了身衣裳,臨出門前,還囑咐了家裏幹活的婆子記得早些關門。


    “是要出事了?”常年跟著淩家夫婦的婆子沒得姓,隻曉得單名一個慶字,人都喊她慶嫂,慶嫂是一手把淩保國帶大的人,淩保國打小沒娘,把她當做半個娘看。


    “別問。”淩保國壓低了帽簷,“南華街那邊,慶嫂你也看顧著點,儷華一個人住,家裏就一個那瘦瘦弱弱的弟弟,我不放心。”


    慶嫂明顯不樂意,嘴角一皺,隻說:“你是曉得的,上次我雖然幫你勸了夫人,可這事兒,你做得不厚道,夫妻倆好好的不行嗎?你這幾天都沒回來看夫人了,倒是表少爺,來得勤快了,你該和人家學學。”


    “我知道我知道。”淩保國急著走,“你最好了,旁人說不幫就不幫我了,你嘴上埋怨,可私下裏,還是會幫我照顧著的。”


    ***


    昆明西南馬拉山。


    出了城門就能望見。


    有經驗的老兵,都不愛夜裏出任務,累和困是其次,主要是夜裏派下來的任務,要麽十分隱蔽,要麽十分緊急,要麽是又隱蔽又緊急的。


    去肯定是要去的,上頭的一聲令下,刀山火海都得上,回,就不一定回得來了。


    車的軲轆聲太大,淩保國帶頭起了馬,雲南的矮種馬個頭不大,倒是能跑,上了山路,蹄子也不打滑。


    眼看著就進山了。


    淩保國不說話,隻在前頭抬了個手,後頭的接連把這手勢一個個傳下去,這手勢的意思是——要摸槍了。


    薑琰琰也是晚十點準時出發的,從南華街到西門半個小時,跋山涉水趕到馬拉山的時候,還沒到十一點。


    除開聞東,薑多壽、白旗、喬美虹三人也都窩在山坳裏許久了。


    山林裏,蚊蟲多。


    白旗捏死第七隻吸血的蚊子,憤然把蚊子屍體甩到一邊,抬頭看月色,中秋的月亮真圓。


    “咱這消息準嗎?貓妖真會趁著兵亂吸人血?”白旗忍不住問薑琰琰,“都等了好些時候了。”


    “才二十分鍾,著什麽急?”薑琰琰爬上坡地看了一眼底下的窪地,連個鬼影都沒有,隻是婆娑的樹影不安分地搖曳。


    薑琰琰捏著棺材釘又滑到白旗身邊,這棺材釘的釘頭上鑲了一環,環上連著一根兩米長的鋼索,是傍晚聞東出關後給她的。


    中午才說要聞東幫她找條鋼索,下午就拿來了,薑琰琰還真以為聞東超神了,誰曉得,聞東來了一句,早就準備好了,一直沒機會給薑琰琰。


    薑琰琰就不理解了,兩人朝夕相處,就差晚上睡覺睡一塊兒了,還能沒機會?


    “你爺爺,”聞東頓了頓,隻說,“你爺爺也在四處給你搜趁手的鏈子,我不好拉了他的台麵。”


    薑琰琰的眉頭皺得更加緊湊了。


    聞東悠悠來了一句:“論年紀,我比你爺爺大了不知道多少,可是若跟著你論輩分,他……咳,得算是我的長輩了。”


    也是,孫女婿敢駁了爺丈人的麵子嗎?


    薑琰琰當時聽著挺別扭的,聞東跟著她一起論輩分,總感覺倆人已經成家了似的。


    感情這事兒,薑琰琰還沒想太明白,袁琳與她探討過什麽是愛,和她說的那一套薑琰琰也聽不明白,什麽一眼陽春化雪,又一眼碧浪滔天的,都太過抽象,薑琰琰隻曉得薑多壽暗示她,讓她對聞東客氣點兒。


    更何況,鋼索是人家替她找來的。


    持了鋼索,薑琰琰心裏頭的底氣也跟著足了幾分。


    此時,她正捏著鋼索末端的小牛皮把手,爬上山坡,又看了一眼,還是沒人。


    似乎不大對,都這個時候了,走路也該是走到了。


    雜亂無章的青草野蠻地紮進薑琰琰的褲口,她無心去管,隻用指甲蓋掐了一下食指尖,通了和阿蟻的神識。


    突然一聲。


    槍響。


    薑多壽朝著西邊看了一眼:“動手了。”


    神識裏,阿蟻剛好也回了一句:“臨時換了地方,姓淩的在小村山開槍了。”


    如今,是多事之秋,之前長沙易主,雲南也跟著換了一撥人,滇係這邊,派係林立,也不曉得今天這雲南姓唐,明天是不是就姓了別的了。


    淩保國跟著現任的大佬剛坐穩這管帶的位子,自然是要立功勳,定軍心的,收到有流兵在附近山野村裏埋伏的消息,立刻就帶著人來了。


    打仗會見血,會亂,尤其是晚上,槍聲一起來,兩邊對射,黑黢黢的,也分不清這人是吃了槍子兒沒了命的,還是被什麽妖邪的東西吸了精血。


    昆明城城內防備重,十三夏不好動手吸人精血,她當著淩保國的姨太,在家坐著畫著柳葉眉兒就能知道最近哪裏又要亂了。


    趁亂出手,最是神不知鬼不覺。


    薑多壽和薑琰琰說過,貓妖現在虛著呢,龍家起屍的手法太狠厲,那具屍體又不頂用,貓妖若是想換具新的皮囊,也得恢複幾分道法才行。


    可薑家要出手,也得避開在城內,人生地不熟的,城內到處都是兵,惹上了,就脫不幹淨了。


    薑琰琰倒是想過讓聞東如法炮製,和聞東起初來長沙一樣,找一封東北張大帥的信函作保,到時候,莫說一個淩管帶的,哪個當官的都得敬他們三分。


    可白旗搖頭了,說變天之前,張大帥的信函是管用的,可滇係現在和東北立場不同,這信函可就不是保命函了,是奪命符了。


    不能在城裏打,薑琰琰隻能有樣學樣,趁亂跟著巡防營的人出了城,一路跟過來,還是跟丟了。


    小村山隔得不遠。


    薑琰琰一行人趕到的時候,槍聲已經從交錯緊湊變得稀稀落落的。


    夜裏看不清,隻有白旗天生鬼眼,湊近了,隔著樹叢瞄著五十米開完的一片空地。


    有人在點煙,夜裏的煙屁.股像是一顆紅色的星星,一閃一閃的。


    “嘣”地一下,又是槍響一聲,白旗轉頭回了薑琰琰一句:“完事兒了,開始挖坑了都。”


    挖坑,是為了埋人的。


    這坑挖得很是含糊,淺淺一個,勉強塞進半條身子,就開始填土,那泥巴混著半凝固的血液變得濕黏。


    抽煙的是淩保國,他叼著煙,咧著嘴,看了一眼蹭破的手皮,自顧自地罵了一句:“媽的,掏槍的時候沒注意。”說完,又催促埋人的兩個,“嘖,動作倒是快點,小雞啄米呢?天都快亮了,真操.蛋啊,從馬拉山一路追過來,追得老子的腰都廢了。”


    有人打趣了一句:“管帶的腰,應該不是今晚廢了吧。”


    淩保國隻是笑,也不答,讓旁人曉得他十天都沒碰過嚴儷華,這是要丟臉丟到姥姥家了。


    風起,混著一股血腥味兒,是從泥巴裏散發出來的。


    淩保國把煙屁.股一扔,馬靴踩著揉吧了兩下,滅了煙,再一抬頭,卻總覺得有些不對。


    他下意識地摸上槍,旁的人見了,也都跟著警覺起來,兩個捏著鐵鍁埋人的也慢慢蹲下,擱下鐵鍁,端上槍。


    一道黑影閃過,淩保國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個從林子裏竄出來的大活人,高個子,看不清臉。


    淩保國帶頭舉槍,再一轉眼,那影子卻不見了。


    頓時,四周又是一片寧靜。


    直到有人顫巍巍地指著方才那淺坑:“管帶,那……那屍體,好像少了一個。”


    ***


    十三夏要屍體,自然不會自己親自動手扛,她可以去選,去挑,去指點,可做事的,始終都是肖洛明。


    肖洛明,在淩保國的眼中,是自己新娶的漂亮姨太的瘦弱弟弟,可扛起屍體來,腳下生風,速度像是飛奔在林子裏的一隻花豹,速度堪比雙手空空的十三夏。


    十三夏領頭,肖洛明殿後,肩上還扛著一具血淋淋的屍體,肖洛明之前被薑琰琰打得腿腳都有些不利索了,速度雖然快,可人還是吃力的,素來少言的他,還是忍不住說了一句:“晚上的時候,我都說他們追到昆明來了,今日不要動手了。”


    十三夏一路飛奔,腳不停歇,隻回:“扛好你的東西,當日.你起屍的時候,若是願意像九頭鳥對那丫頭一般,費盡周身靈力替我護魂起屍,我又何至於此,落到今日,還不是你們龍家應該還的?”


    十三夏話語才落,一枚四棱尖頭的棺材釘唰地一下,擦過她的耳垂,直奔著她前頭去了。


    十三夏腳步微頓,又看到一枚鋼索牽著棺材釘往後一彈,十三夏朝著肖洛明喝了一聲:“追上來了,往左邊走。”


    作者有話要說:  我發現這三卷男配的名字都還蠻有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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