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為中級神器,隻能說大體上處於一個強度範疇。
其中牛十三運氣就不算太好,由於他欽點了狼牙棒這種樣式的武器,所以上次主人楊九天為他就帶回了那神器碎千山。
這碎千山是那一百件中級神器中墊底的存在,不過有一說一倒是挺適合這他的風格的。
畢竟身為雷火蠻牛的他,其實也不缺屬性攻擊,而這碎千山正好彌補了他相比同源的大牛蠻牛稍弱一些的力量。
而楊九天的運氣相比自己這靈寵,可就要好上太多了。焚天拳套正是那一百件中級神器中,最為珍稀也最為強大的一件。
因為其實身為這神殿之主的那位魔神,原本就是用拳套的。
那位魔神的體魄強大到了極致,自身的堅韌程度就相當於一件頂級神器,所以壓根不需求任何神器戰甲。
這也是為什麽這數千件神器中,竟然一件戰甲戰衣都沒有的緣故。
不過體魄強這件事並不等同於攻擊力強,所以這魔神一直以來戰鬥都還是要依靠神器拳套的。
那數千件神器中,其實頂級中級下級神器各僅有一件拳套。
這三個等階不同的神器拳套,其實也就是這位魔神在不同時期時所使用的。
如今楊九天手中這焚天拳套,正是那位魔神還僅僅隻是一個魔王的時候,賴以逞威時最大的倚靠。
在得到這焚天拳套以前,那個時期的他和同階強者無論誰打都是五五開。人家奈何不得體魄強大的他,他卻也無法擊敗自己的對手,就更別提殺死了。
後來在極焰魔域他得到了這焚天拳套,這才開始了真正的揚名之旅。這副拳套極大地補足了他攻擊力不太行的短板,這才使得他最終能在瘋魔大戰中活到最後,成功晉升成了第三大魔神。
有幸得到這副焚天拳套以後,實際上楊九天從攻擊力的層麵來講,就已經具備殺了滅殺仙界幾乎所有至尊的能力。
之所以沒有說全部,是因為鳳凰他還殺不掉。
這七彩神火固然是神異非凡,但鳳凰畢竟浴火而生,到底對此還是有著極高抗性的。
但除開這鳳凰以外,即便在那至尊一戰中活下來的那五大至尊,也沒有一個扛得住這神火的。
要知道雷火蠻牛其實也是和火道相關的超級神獸了,從階位上來說在仙界也隻遜色於火鳳凰和火麒麟,但牛十三當時可是明擺著承受不住這七彩神焰。
不過十三的血脈其實當時還是幫了他的,到底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抗性在。否則即便主人楊九天當時滅火滅得及時,以十三當時的實力,若是換本家大力蠻牛來,都起碼會落個重傷的。
至於火麒麟其實也是可以不懼這七彩神焰的,但仙界上一頭火麒麟飛升神界以後,至今還沒有新的火麒麟誕生呢。
所以如今整個偌大仙界,唯有鳳凰不懼楊九天的焚天拳套,不過此刻時間離一百年還早著呢,她尚且還未複生。
……
“啊!”
隨著一聲慘呼,這一戰結束得極為短暫。
不死魔君在沾染上七彩神焰後,便驚恐地發現這火焰蔓延了開來。
任憑他的魔氣怎麽迸發,都沒法阻止這神異火焰燒遍他的全身。
他能夠清晰地感覺到,自己的肉身正在崩潰。
“你這焚天拳套莫不是頂級神器?”
意識到這一次死亡在所難免以後,不死魔君也就放棄了掙紮,反而是鎮定了下來。
反正自己有著自創的不死魔功,大不了以後在苦修回九級金仙境就是了。
“不是,隻是中級神器而已。”
楊九天搖了搖頭,苦笑著說道。
“我倒是想要一件頂級神器,隻是當時在那神殿中的那種局勢,實在是不敢拿啊。”
“原來你也有不敢做的事?我還以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不死魔君竟然還笑了起來,反而是調侃起了楊九天。
對此楊九天自然很是意外,不過轉瞬也就想明白了。按照黑劍仙帝所言,這不死魔君仗著這魔功可是沒少惹事,被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估計是早就習慣了吧。
“年輕人,這一戰歸根到底還是我贏了,因為你永遠不可能得到我的不死魔功!哈哈哈……”
在一連串猖狂的大笑聲中,不死魔君的肉身連同神魂一起被燒成了灰燼。
從此以後,仙界再無不死魔君這麽一號人物。
至於不死魔君自己其實也是死得不明不白的,他也不理解為什麽自己重生了這麽多次了,這一次卻偏偏就出了意外。
他那不死魔功的奧秘,其實關竅說白了就在於神魂的逃脫上。
每一次他被人滅殺,無論對手是摧毀他的肉身還是毀滅他的元嬰小人,到了最後他的神魂都能夠靠著此秘法逃脫。
隻要神魂未滅,重塑肉身雖然消耗挺大,卻也不是一件難事。
但是他這不死魔功也有缺陷,那就是他的神魂每次通過這種秘法逃脫會有損傷,這也是為什麽他每次重生後境界都會下跌。
不過這一次不一樣了。
楊九天的這副焚天拳套,其產生的七彩神焰等階太高了。
這種獨特的神火在不死魔君周身形成了一種特有的空間,他那自創的神秘功法也突破不了這個空間。
這是等階上的壓製,其實倒也怪不得他。
能夠自主創造出這麽一個神奇的功法,其實這不死魔君倒也稱得上是才華橫溢了。
不過這個時候楊九天還不知道不死魔君已經真正死去了,他還在盤算著下次找到這個家夥的時候,該開點什麽條件才能讓他同意交易呢?
此刻的他還很苦惱,麵對這麽一個殺不死的對手,似乎威脅是絕對不可能的,隻能是以比天魔丹更好的寶貝去試圖交換了。
身為這焚天拳套的主人,他也還沒能真正明白,這副曾在魔王手中傲視群雄的拳套,究竟是有多麽恐怖。
他曾得到過那麽多件寶貝,但實際上至今為止,即便是在他所有的神器中,這焚天拳套都當排在第一位。
其中牛十三運氣就不算太好,由於他欽點了狼牙棒這種樣式的武器,所以上次主人楊九天為他就帶回了那神器碎千山。
這碎千山是那一百件中級神器中墊底的存在,不過有一說一倒是挺適合這他的風格的。
畢竟身為雷火蠻牛的他,其實也不缺屬性攻擊,而這碎千山正好彌補了他相比同源的大牛蠻牛稍弱一些的力量。
而楊九天的運氣相比自己這靈寵,可就要好上太多了。焚天拳套正是那一百件中級神器中,最為珍稀也最為強大的一件。
因為其實身為這神殿之主的那位魔神,原本就是用拳套的。
那位魔神的體魄強大到了極致,自身的堅韌程度就相當於一件頂級神器,所以壓根不需求任何神器戰甲。
這也是為什麽這數千件神器中,竟然一件戰甲戰衣都沒有的緣故。
不過體魄強這件事並不等同於攻擊力強,所以這魔神一直以來戰鬥都還是要依靠神器拳套的。
那數千件神器中,其實頂級中級下級神器各僅有一件拳套。
這三個等階不同的神器拳套,其實也就是這位魔神在不同時期時所使用的。
如今楊九天手中這焚天拳套,正是那位魔神還僅僅隻是一個魔王的時候,賴以逞威時最大的倚靠。
在得到這焚天拳套以前,那個時期的他和同階強者無論誰打都是五五開。人家奈何不得體魄強大的他,他卻也無法擊敗自己的對手,就更別提殺死了。
後來在極焰魔域他得到了這焚天拳套,這才開始了真正的揚名之旅。這副拳套極大地補足了他攻擊力不太行的短板,這才使得他最終能在瘋魔大戰中活到最後,成功晉升成了第三大魔神。
有幸得到這副焚天拳套以後,實際上楊九天從攻擊力的層麵來講,就已經具備殺了滅殺仙界幾乎所有至尊的能力。
之所以沒有說全部,是因為鳳凰他還殺不掉。
這七彩神火固然是神異非凡,但鳳凰畢竟浴火而生,到底對此還是有著極高抗性的。
但除開這鳳凰以外,即便在那至尊一戰中活下來的那五大至尊,也沒有一個扛得住這神火的。
要知道雷火蠻牛其實也是和火道相關的超級神獸了,從階位上來說在仙界也隻遜色於火鳳凰和火麒麟,但牛十三當時可是明擺著承受不住這七彩神焰。
不過十三的血脈其實當時還是幫了他的,到底還是有一定程度的抗性在。否則即便主人楊九天當時滅火滅得及時,以十三當時的實力,若是換本家大力蠻牛來,都起碼會落個重傷的。
至於火麒麟其實也是可以不懼這七彩神焰的,但仙界上一頭火麒麟飛升神界以後,至今還沒有新的火麒麟誕生呢。
所以如今整個偌大仙界,唯有鳳凰不懼楊九天的焚天拳套,不過此刻時間離一百年還早著呢,她尚且還未複生。
……
“啊!”
隨著一聲慘呼,這一戰結束得極為短暫。
不死魔君在沾染上七彩神焰後,便驚恐地發現這火焰蔓延了開來。
任憑他的魔氣怎麽迸發,都沒法阻止這神異火焰燒遍他的全身。
他能夠清晰地感覺到,自己的肉身正在崩潰。
“你這焚天拳套莫不是頂級神器?”
意識到這一次死亡在所難免以後,不死魔君也就放棄了掙紮,反而是鎮定了下來。
反正自己有著自創的不死魔功,大不了以後在苦修回九級金仙境就是了。
“不是,隻是中級神器而已。”
楊九天搖了搖頭,苦笑著說道。
“我倒是想要一件頂級神器,隻是當時在那神殿中的那種局勢,實在是不敢拿啊。”
“原來你也有不敢做的事?我還以為你天不怕地不怕呢。”
不死魔君竟然還笑了起來,反而是調侃起了楊九天。
對此楊九天自然很是意外,不過轉瞬也就想明白了。按照黑劍仙帝所言,這不死魔君仗著這魔功可是沒少惹事,被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估計是早就習慣了吧。
“年輕人,這一戰歸根到底還是我贏了,因為你永遠不可能得到我的不死魔功!哈哈哈……”
在一連串猖狂的大笑聲中,不死魔君的肉身連同神魂一起被燒成了灰燼。
從此以後,仙界再無不死魔君這麽一號人物。
至於不死魔君自己其實也是死得不明不白的,他也不理解為什麽自己重生了這麽多次了,這一次卻偏偏就出了意外。
他那不死魔功的奧秘,其實關竅說白了就在於神魂的逃脫上。
每一次他被人滅殺,無論對手是摧毀他的肉身還是毀滅他的元嬰小人,到了最後他的神魂都能夠靠著此秘法逃脫。
隻要神魂未滅,重塑肉身雖然消耗挺大,卻也不是一件難事。
但是他這不死魔功也有缺陷,那就是他的神魂每次通過這種秘法逃脫會有損傷,這也是為什麽他每次重生後境界都會下跌。
不過這一次不一樣了。
楊九天的這副焚天拳套,其產生的七彩神焰等階太高了。
這種獨特的神火在不死魔君周身形成了一種特有的空間,他那自創的神秘功法也突破不了這個空間。
這是等階上的壓製,其實倒也怪不得他。
能夠自主創造出這麽一個神奇的功法,其實這不死魔君倒也稱得上是才華橫溢了。
不過這個時候楊九天還不知道不死魔君已經真正死去了,他還在盤算著下次找到這個家夥的時候,該開點什麽條件才能讓他同意交易呢?
此刻的他還很苦惱,麵對這麽一個殺不死的對手,似乎威脅是絕對不可能的,隻能是以比天魔丹更好的寶貝去試圖交換了。
身為這焚天拳套的主人,他也還沒能真正明白,這副曾在魔王手中傲視群雄的拳套,究竟是有多麽恐怖。
他曾得到過那麽多件寶貝,但實際上至今為止,即便是在他所有的神器中,這焚天拳套都當排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