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說兩個人不是青梅竹馬,不是兩小無猜,那就有另外一個問題,他們什麽時候認識的呢?他們認識的時候是不是一見鍾情呢?我們就來看看,他們是從什麽時候認識的。
有的觀眾說了,會不會是這個布木布泰—莊妃嫁給皇太極時多爾袞才看見人家啊?是不是莊妃結婚那天多爾袞才認識莊妃的?這回您可又猜錯了,從某種意義上說啊,他們還真是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我的考證,他們第一次見麵啊,應該是在1615年。
1615年,這一年有什麽大事發生呢?有啊,在努爾哈赤的身上,也就是多爾袞的父親身上,兩件大事發生:第一件大事是努爾哈赤在這一年正式建立了八旗製度。第二件大事是努爾哈赤這年他又結婚了。哎,努爾哈赤一生不是十六個妻子嗎?1612年,他結過一回婚,1615年他又結過一回,這回他的老婆是誰家的呢?還是科爾沁部家的。還是從科爾沁部討的老婆,不過,這回他的這個妻子是科爾沁部的一個台吉,一個貴族,洪果爾的女兒。諸位,把這個記清楚了,後麵咱還講呢。由於這次婚禮,是雙方和好以後的第二次婚禮,那雙方辦的場麵是非常隆重,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隆重地慶祝這個婚禮。由於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這樣就為多爾袞與莊妃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提供了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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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竹馬的關係之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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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話說回來,這一年多爾袞三歲,莊妃兩歲。一個三歲的小孩,一個兩歲的小孩,第一次見麵,隨著雙方的結婚的車隊,車馬,兩個人見麵。見了麵,您想能幹出什麽來?無非就是一塊兒玩兒,什麽也沒有,留下了什麽深刻的印象啊?一見鍾情?那不可能,雙方這個婚禮一結束,各自隨著各自家的大人回各人家去了。早忘了今兒跟誰玩兒了,那小孩長什麽樣?不知道,早就給忘光了。這是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
第一次見麵,我的結論是雙方沒有留下什麽深刻的印象。不可能出現一見鍾情的事情。不過,我剛才說是最有可能,第一次見麵是1615年,存在不存在另外一種可能?說兩個人的見麵還要早?存在,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地去考證,兩個人的見麵可能還更早一點,為什麽呢?
因為在1614年,莊妃的親姑姑,莽古思的女兒哲哲,她嫁給了努爾哈赤的第八個兒子,皇太極為妻。正房,大福晉,正宮。哲哲是皇太極的正宮。不過,那個時候,莊妃太小了,一歲的她,沒有記住自己的姑父長什麽樣,她也絕不會想到,自己今天管他叫姑父,叫了好幾年姑父之後,就不管他叫姑父了,就管他叫丈夫了。日後,她也嫁給皇太極了嘛,所以,我們說,她肯定太小了,她沒記住,她也更沒記住前來迎親的隊伍裏是不是有一個兩歲的小孩多爾袞。多爾袞呢?也太小了,兩歲的他啊,肯定也沒記住自己是否參加了這場婚禮,是否見到了那個一歲的小孩。所以,這一次他們的見麵,我認為,即使見麵也跟沒見麵一樣,這樣我的結論是,最有可能雙方的第一次見麵發生在1615年,他們應該見過麵,但是那一麵沒有一見鍾情。那他們之間,兩個人之間的第二次見麵發生在哪一年呢?
說起兩個人的第二次見麵,發生在1623年。在這一年,對於多爾袞來說,他與莊妃肯定是見過麵,這一次見麵,雙方肯定是說了話,而且雙方都長大一點了。1623年,您想一想,多爾袞十一歲了,莊妃十歲了,兩個人都是小孩中比較大的了,兩個人的記憶力都應該很好,雙方都已經長大一點了。但是,這次見麵多爾袞可沒有機會與莊妃說更多的話。他沒工夫,他淨與莊妃見麵,見麵多,說話少,為什麽?忙,有人說了,忙什麽呢?忙結婚唄。有的觀眾說了,怎麽一會兒結婚一會兒結婚的,這回又是誰結婚?這回倆人結婚,同一天,哥倆,一個,多爾袞結婚了,十一歲,下麵有觀眾說了,十一歲?
對啊,還有一個大的呢?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十八歲,兩個人在同一天辦事,同一天辦事就得要上人家結親,就得上莊妃他們家。這倆新郎官啊,你想想啊,還同一天結婚,那陣就興集體婚禮,這個集體婚禮還真不是現在有的。有人說了,娶的誰啊?
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討的老婆,你用心記住了,咱前麵提醒過您,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是努爾哈赤的第十二個兒子,他討的老婆是洪果爾的女兒,這回您聽明白了吧?有的觀眾說了,我怎麽記得前麵您說過洪果爾的女兒嫁給努爾哈赤了?這回怎麽另外一個女兒又嫁給努爾哈赤的兒子了?對啊,親姐妹嫁給親父子了,這不新鮮,別說他了,咱還是說多爾袞吧。多爾袞呢?也在他哥哥結婚這天同時結婚了,他討的是科爾沁部的另外一個台吉,阿爾寨的女兒,他們倆人結婚了。
有的人,就已經聽出來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說,怎麽親姐妹嫁給親父子?這個問題我們後麵再回答。還有一個問題我得抓緊時間回答了,不對啊,十一歲這小孩就結婚了?這不玩笑嗎?不是玩笑,真是十一歲就結婚了,十一歲結婚,這在滿洲人和蒙古族人中間絕不算早婚。這是一個正常的婚姻年齡。有的觀眾不理解,難道北方草原民族的婚姻都那麽早嗎?對,都那麽早。北方草原民族,有一個民族算一個民族,他們都有早婚的傳統,為什麽呢?這說來就話長了,您想北方草原民族,遊牧為生,他們的蒙古包是每天遷的,今兒搬這兒,明兒搬那兒,大人,幾天幾天都不在家,一放牧,到哪兒住到哪兒,家裏誰管?所有的大人統統都不在家,所以家裏我們想到那些鍋、碗、瓢、勺、米、麵、油、鹽,吃的、喝的、使的、用的,統統交給小孩。您都十五歲,您還在家待著呢?您放羊去吧,這家本身就是小孩當家。別人咱不說,皇太極什麽時候當家理財的?七歲。努爾哈赤把全家所有的鑰匙都給皇太極,這家你當了,這麽多錢怎麽花自己想著點,別花虧了,皇太極七歲就當家了您不給他找一個伴兒行嗎?您想想是不是?他自己一個人挑起那麽大一個家,他總得有個伴兒,您要給他找一個伴兒,是不是也得給他找個異性伴侶合適?與其那樣,還不如結婚呢 !
有的觀眾說了,會不會是這個布木布泰—莊妃嫁給皇太極時多爾袞才看見人家啊?是不是莊妃結婚那天多爾袞才認識莊妃的?這回您可又猜錯了,從某種意義上說啊,他們還真是從很小很小的時候就認識了。我的考證,他們第一次見麵啊,應該是在1615年。
1615年,這一年有什麽大事發生呢?有啊,在努爾哈赤的身上,也就是多爾袞的父親身上,兩件大事發生:第一件大事是努爾哈赤在這一年正式建立了八旗製度。第二件大事是努爾哈赤這年他又結婚了。哎,努爾哈赤一生不是十六個妻子嗎?1612年,他結過一回婚,1615年他又結過一回,這回他的老婆是誰家的呢?還是科爾沁部家的。還是從科爾沁部討的老婆,不過,這回他的這個妻子是科爾沁部的一個台吉,一個貴族,洪果爾的女兒。諸位,把這個記清楚了,後麵咱還講呢。由於這次婚禮,是雙方和好以後的第二次婚禮,那雙方辦的場麵是非常隆重,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隆重地慶祝這個婚禮。由於雙方都動用了大量的人馬,這樣就為多爾袞與莊妃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提供了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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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竹馬的關係之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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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話說回來,這一年多爾袞三歲,莊妃兩歲。一個三歲的小孩,一個兩歲的小孩,第一次見麵,隨著雙方的結婚的車隊,車馬,兩個人見麵。見了麵,您想能幹出什麽來?無非就是一塊兒玩兒,什麽也沒有,留下了什麽深刻的印象啊?一見鍾情?那不可能,雙方這個婚禮一結束,各自隨著各自家的大人回各人家去了。早忘了今兒跟誰玩兒了,那小孩長什麽樣?不知道,早就給忘光了。這是兩個人的第一次見麵。
第一次見麵,我的結論是雙方沒有留下什麽深刻的印象。不可能出現一見鍾情的事情。不過,我剛才說是最有可能,第一次見麵是1615年,存在不存在另外一種可能?說兩個人的見麵還要早?存在,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其實,如果我們仔細地去考證,兩個人的見麵可能還更早一點,為什麽呢?
因為在1614年,莊妃的親姑姑,莽古思的女兒哲哲,她嫁給了努爾哈赤的第八個兒子,皇太極為妻。正房,大福晉,正宮。哲哲是皇太極的正宮。不過,那個時候,莊妃太小了,一歲的她,沒有記住自己的姑父長什麽樣,她也絕不會想到,自己今天管他叫姑父,叫了好幾年姑父之後,就不管他叫姑父了,就管他叫丈夫了。日後,她也嫁給皇太極了嘛,所以,我們說,她肯定太小了,她沒記住,她也更沒記住前來迎親的隊伍裏是不是有一個兩歲的小孩多爾袞。多爾袞呢?也太小了,兩歲的他啊,肯定也沒記住自己是否參加了這場婚禮,是否見到了那個一歲的小孩。所以,這一次他們的見麵,我認為,即使見麵也跟沒見麵一樣,這樣我的結論是,最有可能雙方的第一次見麵發生在1615年,他們應該見過麵,但是那一麵沒有一見鍾情。那他們之間,兩個人之間的第二次見麵發生在哪一年呢?
說起兩個人的第二次見麵,發生在1623年。在這一年,對於多爾袞來說,他與莊妃肯定是見過麵,這一次見麵,雙方肯定是說了話,而且雙方都長大一點了。1623年,您想一想,多爾袞十一歲了,莊妃十歲了,兩個人都是小孩中比較大的了,兩個人的記憶力都應該很好,雙方都已經長大一點了。但是,這次見麵多爾袞可沒有機會與莊妃說更多的話。他沒工夫,他淨與莊妃見麵,見麵多,說話少,為什麽?忙,有人說了,忙什麽呢?忙結婚唄。有的觀眾說了,怎麽一會兒結婚一會兒結婚的,這回又是誰結婚?這回倆人結婚,同一天,哥倆,一個,多爾袞結婚了,十一歲,下麵有觀眾說了,十一歲?
對啊,還有一個大的呢?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十八歲,兩個人在同一天辦事,同一天辦事就得要上人家結親,就得上莊妃他們家。這倆新郎官啊,你想想啊,還同一天結婚,那陣就興集體婚禮,這個集體婚禮還真不是現在有的。有人說了,娶的誰啊?
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討的老婆,你用心記住了,咱前麵提醒過您,多爾袞的哥哥阿濟格,是努爾哈赤的第十二個兒子,他討的老婆是洪果爾的女兒,這回您聽明白了吧?有的觀眾說了,我怎麽記得前麵您說過洪果爾的女兒嫁給努爾哈赤了?這回怎麽另外一個女兒又嫁給努爾哈赤的兒子了?對啊,親姐妹嫁給親父子了,這不新鮮,別說他了,咱還是說多爾袞吧。多爾袞呢?也在他哥哥結婚這天同時結婚了,他討的是科爾沁部的另外一個台吉,阿爾寨的女兒,他們倆人結婚了。
有的人,就已經聽出來了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就是說,怎麽親姐妹嫁給親父子?這個問題我們後麵再回答。還有一個問題我得抓緊時間回答了,不對啊,十一歲這小孩就結婚了?這不玩笑嗎?不是玩笑,真是十一歲就結婚了,十一歲結婚,這在滿洲人和蒙古族人中間絕不算早婚。這是一個正常的婚姻年齡。有的觀眾不理解,難道北方草原民族的婚姻都那麽早嗎?對,都那麽早。北方草原民族,有一個民族算一個民族,他們都有早婚的傳統,為什麽呢?這說來就話長了,您想北方草原民族,遊牧為生,他們的蒙古包是每天遷的,今兒搬這兒,明兒搬那兒,大人,幾天幾天都不在家,一放牧,到哪兒住到哪兒,家裏誰管?所有的大人統統都不在家,所以家裏我們想到那些鍋、碗、瓢、勺、米、麵、油、鹽,吃的、喝的、使的、用的,統統交給小孩。您都十五歲,您還在家待著呢?您放羊去吧,這家本身就是小孩當家。別人咱不說,皇太極什麽時候當家理財的?七歲。努爾哈赤把全家所有的鑰匙都給皇太極,這家你當了,這麽多錢怎麽花自己想著點,別花虧了,皇太極七歲就當家了您不給他找一個伴兒行嗎?您想想是不是?他自己一個人挑起那麽大一個家,他總得有個伴兒,您要給他找一個伴兒,是不是也得給他找個異性伴侶合適?與其那樣,還不如結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