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六管製度本身的不完善,或者說“太完善”,太煩瑣,也使這項製度弊病越來越多。僅以稅收為例,名目之繁多,就快打破吉尼斯世界記錄了:
“工商能採金銀銅連錫登龜取貝者,皆自占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就是說要自動去申報收入,定期納稅。
“又可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廓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遊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就是說,有田不耕種、有宅院不種樹種菜的,稱為不殖或不毛,都要出三個人的份於錢,而逛盪不幹活兒的胡同串子也不行,要出一匹布的“夫錢”,交不出來的,要用勞役來抵,當然由官府管吃管穿。
“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紉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視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裏區謁舍,皆各自占所為於其所在之縣官,降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採取,而作縣官一歲。”這個範圍就更廣了,幾乎所有的生產活動都覆蓋在內了。而已要求自行申報,不報或報而不實企圖偷稅漏稅的,沒收勞動所得,本人還得為官府服一年的勞役。——這一條應當讓今天有些大腕們看看,讓他們當心點兒。
到了後來,五均六管的毛病越來越多,懲罰也越來越嚴,幾乎招來了全社會的反對,“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弄得老百姓一舉手一投足就要觸犯禁條,田也沒法種了,布也沒法織了,幹旱蝗災也一起跟著裹亂。直到這時,王莽才不能不承認五均六管的失敗,下詔廢止六管之法。而這時候,離王莽為大新王朝殉葬也隻剩下一年了。在王莽所有的新政中,五均六管的實行時間最長,一來,是這個政策遇到的阻力並不象王田奴婢政策遇到的那麽大,二來,五均六管也的確是新朝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捨不得那麽輕易放棄。
在王莽眾多的新政中,幣製改革是最混亂最荒唐也是最糟糕的一種了。從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宣布第一次幣製改革開始,直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的十多年間,他四次下詔改革幣製,五次下詔重申改革幣製和禁止民間私鑄貨幣的嚴酷刑法,比三令五申還多呢。
居攝二年五月,五莽下令在當時流通的五銖錢之外,另增發三種貨幣:大泉,重十二銖,每枚值五十錢;契刀,每枚值五百;錯刀,每枚值五千,同時還宣布黃金國有,列侯以下不得私藏黃金,有黃金的,全都上交禦府兌換,取得相應的代價——不過這個代價一直沒能兌現。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第二次宣布改革幣製,不過這一次的政治色彩明顯地掩蓋了經濟色彩:
“予擔任宰衡和居攝的時候,深切憂慮過民間傳說的‘大漢有三七之厄’的說法,想法設法去輔佐劉家延長漢朝政權的壽命,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因此推出了金刀貨幣,希望有益於大漢。然而,當年孔子《春秋》寫到魯哀公十四年就擱筆了,與之巧合,前朝哀帝也是十四年。漢朝的壽命已經到了盡頭,怎麽救也是沒救。上天顯赫威靈,新朝的命運應當興起,予才接受了國家統治權。如今百姓都說,是上天革除漢朝,建立新朝,拋棄劉家,振興王家。既然拋棄劉家,正月佩戴的飾物‘剛卯’,和上次推出的貨幣‘金刀’,就不應當再用了,卯、金、刀,不正好組成一個劉宇嗎?”
這還帶拆字兒的!
繁體劉字是左上一個卯、左下一個金,右邊兒一個立刀兒。幸虧那陣兒用的是繁體字,要是簡化字啊,削鉛筆的刀都不讓用了,文刀劉嘛!
那一次,除了廢止了金刀,還決定改鑄直徑六分、重一銖的小錢,上麵鑄有“小錢值一”字樣,跟以前的“大錢五十”同時流通。
有人琢磨歪招兒:
“小錢重一銖,一枚一錢,大錢重十二銖,一枚五十,我要是弄它十二枚小錢,不就能鑄成一枚大錢嗎?五十減十二得三十八,刨去炭跟人工一切成本,改鑄一枚大錢我就幹賺三十多錢,這不他媽發了嘛!”
王莽早防著呢!宣布民間不得私藏銅、炭,以防偽造。
為了徹底排除五銖錢的流通,強製推行新貨幣,不久王莽下令,所有私藏前朝五銖錢,說大錢要廢止的,參照反對王田製的懲罰,處以流放的刑法。
第三次幣製改革是在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初:
“人民把糧食看作性命,把貨幣看作生活的需要,因此,《書經·洪範》在敘述八政的時候,是按食(糧食)、貨(貨幣)、祭祀(孝道)、司空(製造和建設)、司徒(教化)、司寇(刑獄)、賓(朝覲會見)、師(軍事)的順序排列的。貨幣如果都是貴重的,那麽零用起來就不方便;如果都是輕賤的,那麽運輸攜帶就太麻煩。應當有輕、有重,有大、有小,那用起來就方便多了,老百姓也一定歡迎。”
道理倒是站得住腳,可實際上,這次的改革卻是最荒唐的一次。王莽規定,這次實行的叫“寶貨製”,寶貨分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指五種不同的幣材:金、銀、銅、龜、貝。六名指六大類貨幣:黃金、銀貨、龜寶、貝貨、布貨、泉貨。五種幣材、六大類貨幣交織組合,形成了二十八品即二十八種寶貨,每種的具體名稱和價值如下;
“工商能採金銀銅連錫登龜取貝者,皆自占司市錢府,順時氣而取之。”就是說要自動去申報收入,定期納稅。
“又可周官稅民:凡田不耕為不殖,出三夫之稅;城廓中宅不樹藝者為不毛,出三夫之布;民浮遊無事,出夫布一匹。其不能出布者,冗作,縣官衣食之。”就是說,有田不耕種、有宅院不種樹種菜的,稱為不殖或不毛,都要出三個人的份於錢,而逛盪不幹活兒的胡同串子也不行,要出一匹布的“夫錢”,交不出來的,要用勞役來抵,當然由官府管吃管穿。
“諸取眾物鳥獸魚鱉百蟲於山林水澤及畜牧者,嬪婦桑蠶織紉紡績補縫,工匠醫巫卜視及它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裏區謁舍,皆各自占所為於其所在之縣官,降其本,計其利,十一分之,而以其一為貢。敢不自占,自占不以實者,盡沒入所採取,而作縣官一歲。”這個範圍就更廣了,幾乎所有的生產活動都覆蓋在內了。而已要求自行申報,不報或報而不實企圖偷稅漏稅的,沒收勞動所得,本人還得為官府服一年的勞役。——這一條應當讓今天有些大腕們看看,讓他們當心點兒。
到了後來,五均六管的毛病越來越多,懲罰也越來越嚴,幾乎招來了全社會的反對,“富者不得自保,貧者無以自存,起為盜賊”,“每一斡為設科條防禁,犯者罪至死。”弄得老百姓一舉手一投足就要觸犯禁條,田也沒法種了,布也沒法織了,幹旱蝗災也一起跟著裹亂。直到這時,王莽才不能不承認五均六管的失敗,下詔廢止六管之法。而這時候,離王莽為大新王朝殉葬也隻剩下一年了。在王莽所有的新政中,五均六管的實行時間最長,一來,是這個政策遇到的阻力並不象王田奴婢政策遇到的那麽大,二來,五均六管也的確是新朝政府重要的財政來源,捨不得那麽輕易放棄。
在王莽眾多的新政中,幣製改革是最混亂最荒唐也是最糟糕的一種了。從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宣布第一次幣製改革開始,直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的十多年間,他四次下詔改革幣製,五次下詔重申改革幣製和禁止民間私鑄貨幣的嚴酷刑法,比三令五申還多呢。
居攝二年五月,五莽下令在當時流通的五銖錢之外,另增發三種貨幣:大泉,重十二銖,每枚值五十錢;契刀,每枚值五百;錯刀,每枚值五千,同時還宣布黃金國有,列侯以下不得私藏黃金,有黃金的,全都上交禦府兌換,取得相應的代價——不過這個代價一直沒能兌現。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第二次宣布改革幣製,不過這一次的政治色彩明顯地掩蓋了經濟色彩:
“予擔任宰衡和居攝的時候,深切憂慮過民間傳說的‘大漢有三七之厄’的說法,想法設法去輔佐劉家延長漢朝政權的壽命,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因此推出了金刀貨幣,希望有益於大漢。然而,當年孔子《春秋》寫到魯哀公十四年就擱筆了,與之巧合,前朝哀帝也是十四年。漢朝的壽命已經到了盡頭,怎麽救也是沒救。上天顯赫威靈,新朝的命運應當興起,予才接受了國家統治權。如今百姓都說,是上天革除漢朝,建立新朝,拋棄劉家,振興王家。既然拋棄劉家,正月佩戴的飾物‘剛卯’,和上次推出的貨幣‘金刀’,就不應當再用了,卯、金、刀,不正好組成一個劉宇嗎?”
這還帶拆字兒的!
繁體劉字是左上一個卯、左下一個金,右邊兒一個立刀兒。幸虧那陣兒用的是繁體字,要是簡化字啊,削鉛筆的刀都不讓用了,文刀劉嘛!
那一次,除了廢止了金刀,還決定改鑄直徑六分、重一銖的小錢,上麵鑄有“小錢值一”字樣,跟以前的“大錢五十”同時流通。
有人琢磨歪招兒:
“小錢重一銖,一枚一錢,大錢重十二銖,一枚五十,我要是弄它十二枚小錢,不就能鑄成一枚大錢嗎?五十減十二得三十八,刨去炭跟人工一切成本,改鑄一枚大錢我就幹賺三十多錢,這不他媽發了嘛!”
王莽早防著呢!宣布民間不得私藏銅、炭,以防偽造。
為了徹底排除五銖錢的流通,強製推行新貨幣,不久王莽下令,所有私藏前朝五銖錢,說大錢要廢止的,參照反對王田製的懲罰,處以流放的刑法。
第三次幣製改革是在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初:
“人民把糧食看作性命,把貨幣看作生活的需要,因此,《書經·洪範》在敘述八政的時候,是按食(糧食)、貨(貨幣)、祭祀(孝道)、司空(製造和建設)、司徒(教化)、司寇(刑獄)、賓(朝覲會見)、師(軍事)的順序排列的。貨幣如果都是貴重的,那麽零用起來就不方便;如果都是輕賤的,那麽運輸攜帶就太麻煩。應當有輕、有重,有大、有小,那用起來就方便多了,老百姓也一定歡迎。”
道理倒是站得住腳,可實際上,這次的改革卻是最荒唐的一次。王莽規定,這次實行的叫“寶貨製”,寶貨分為五物、六名、二十八品。五物指五種不同的幣材:金、銀、銅、龜、貝。六名指六大類貨幣:黃金、銀貨、龜寶、貝貨、布貨、泉貨。五種幣材、六大類貨幣交織組合,形成了二十八品即二十八種寶貨,每種的具體名稱和價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