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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一位以個人悲劇書寫歷史的巨人 作者:張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奪社稷何?”公叔曰“: 座之中庶子公孫鞅,年雖少,有奇才,願王
348 附錄
舉國而聽之”王嘿然。王且去, 座屏人言曰:“ 王即不聽用鞅, 必
殺之, 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座召鞅謝曰:“ 今者王問可
以為相者, 我言若, 王色不許我, 我方先君後臣, 因謂王即弗用
鞅, 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 彼王不能用
君之言任臣, 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 而謂
左右曰:“ 公叔病甚, 悲乎, 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 豈不悖
哉!”
公叔既死, 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 將修穆公之
業, 東復侵地, 乃遂西入秦, 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
既見衛鞅, 語事良久, 孝公時時睡, 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
“子之客妄人耳, 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 衛鞅曰:“ 吾說公以
帝道, 其誌不開悟矣。”後五日, 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 益愈, 然
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 景監亦讓鞅。鞅曰:“ 吾說公以
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 孝公善之而未用也。
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 可與語矣。”鞅曰:“ 吾說公以
霸道, 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 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
與語, 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 子何以中
吾君, 吾君之歡甚也。”鞅曰:“ 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 而君
曰‘: 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
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 君大悅之耳。
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孝公既用衛鞅, 鞅欲變法, 恐天下議己。衛鞅曰:“ 疑行無
名, 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 固見非於世; 有獨知之慮者,
必見敖於民。愚者□ 於成事, 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
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 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
苟可以強國, 不法其故; 苟可以利民, 不循其禮。”孝公曰:“ 善。”
甘龍曰“: 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
附三:中國古代史籍關於商鞅的記述(摘要) 349
不勞而成功; 緣法而治者, 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 龍之所言,
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 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
法可也, 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 五伯不同法而
霸。智者作法, 愚者製焉; 賢者更禮, 不肖者拘焉。”杜摯曰:“ 利
不百, 不變法; 功不十, 不易器。法古無過, 循禮無邪。”衛鞅曰:
“治世不一道, 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 夏、殷不易禮
而亡。反古者不可非, 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 善。”以衛鞅
為左庶長, 卒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五, 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 告奸者與斬敵
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 倍其賦。
有軍功者, 各以率受上爵; 為私鬥者, 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力本
業, 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 舉以為收孥。
宗室非有軍功論, 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 各以差次名田
宅, 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顯榮, 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既縣, 未布, 恐民之不言, 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
募民有秀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 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
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轍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 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
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
嗣也, 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師公孫賈。明日, 秦人皆趨
令。行之十年, 秦民大悅, 道不拾遺, 山無盜賊, 家給人足。民勇
於公戰, 怯於私鬥, 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者, 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
令。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 將兵圍魏安邑, 降之。
居三年, 作為築冀闕宮庭於鹹陽, 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
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 置令、丞, 凡三十一
350 附錄
縣。為田開阡陌封疆, 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
行之四年, 公子虔復犯約, 劓之。居五年, 秦人富強, 天子致
胙於孝公, 諸侯畢賀。商君相秦十年, 宗室貴戚多怨望者。趙良
見商君, 商君曰:“鞅之得見也, 從孟蘭皋, 今鞅請得交, 可乎?”趙
良曰“: 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 推賢而戴者進, 聚不肖而王
者退。’仆不肖, 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
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 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
348 附錄
舉國而聽之”王嘿然。王且去, 座屏人言曰:“ 王即不聽用鞅, 必
殺之, 無令出境。”王許諾而去。公叔座召鞅謝曰:“ 今者王問可
以為相者, 我言若, 王色不許我, 我方先君後臣, 因謂王即弗用
鞅, 當殺之。王許我。汝可疾去矣,且見禽。”鞅曰“: 彼王不能用
君之言任臣, 又安能用君之言殺臣乎?”卒不去。惠王既去, 而謂
左右曰:“ 公叔病甚, 悲乎, 欲令寡人以國聽公孫鞅也, 豈不悖
哉!”
公叔既死, 公孫鞅聞秦孝公下令國中求賢者, 將修穆公之
業, 東復侵地, 乃遂西入秦, 因孝公寵臣景監以求見孝公。孝公
既見衛鞅, 語事良久, 孝公時時睡, 弗聽。罷而孝公怒景監曰:
“子之客妄人耳, 安足用邪!”景監以讓衛鞅, 衛鞅曰:“ 吾說公以
帝道, 其誌不開悟矣。”後五日, 復求見鞅。鞅復見孝公, 益愈, 然
而未中旨。罷而孝公復讓景監, 景監亦讓鞅。鞅曰:“ 吾說公以
王道而未入也。請復見鞅。”鞅復見孝公, 孝公善之而未用也。
罷而去。孝公謂景監曰:“汝客善, 可與語矣。”鞅曰:“ 吾說公以
霸道, 其意欲用之矣。誠復見我, 我知之矣。”衛鞅復見孝公。公
與語, 不自知膝之前於席也。語數日不厭。”景監曰:“ 子何以中
吾君, 吾君之歡甚也。”鞅曰:“ 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 而君
曰‘: 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
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故吾以強國之術說君, 君大悅之耳。
然亦難以比德於殷、周矣。”
孝公既用衛鞅, 鞅欲變法, 恐天下議己。衛鞅曰:“ 疑行無
名, 疑事無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 固見非於世; 有獨知之慮者,
必見敖於民。愚者□ 於成事, 知者見於未萌。民不可與慮始而
可與樂成。論至德者不和於俗, 成大功者不謀於眾。是以聖人
苟可以強國, 不法其故; 苟可以利民, 不循其禮。”孝公曰:“ 善。”
甘龍曰“: 不然。聖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變法而治。因民而教,
附三:中國古代史籍關於商鞅的記述(摘要) 349
不勞而成功; 緣法而治者, 吏習而民安之。”衛鞅曰:“ 龍之所言,
世俗之言也。常人安於故俗, 學者溺於所聞。以此兩者居官守
法可也, 非所與論於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禮而王, 五伯不同法而
霸。智者作法, 愚者製焉; 賢者更禮, 不肖者拘焉。”杜摯曰:“ 利
不百, 不變法; 功不十, 不易器。法古無過, 循禮無邪。”衛鞅曰:
“治世不一道, 便國不法古。故湯、武不循古而王, 夏、殷不易禮
而亡。反古者不可非, 而循禮者不足多。”孝公曰:“ 善。”以衛鞅
為左庶長, 卒定變法之令。
令民為什五, 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 告奸者與斬敵
首同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 倍其賦。
有軍功者, 各以率受上爵; 為私鬥者, 各以輕重被刑大小。力本
業, 耕織致粟帛多者復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貧者, 舉以為收孥。
宗室非有軍功論, 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 各以差次名田
宅, 臣妾衣服以家次, 有功者顯榮, 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令既縣, 未布, 恐民之不言, 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
募民有秀徙置北門者予十金。民怪之, 莫敢徙。復曰“ 能徙者予
五十金”。有一人徙之, 轍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於民期年, 秦民之國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數。於是
太子犯法。衛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將法太子。太子,君
嗣也, 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 黥其師公孫賈。明日, 秦人皆趨
令。行之十年, 秦民大悅, 道不拾遺, 山無盜賊, 家給人足。民勇
於公戰, 怯於私鬥, 鄉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來言令便
者, 衛鞅曰:“此皆亂化之民也。”盡遷之於邊城。其後民莫敢議
令。
於是以鞅為大良造, 將兵圍魏安邑, 降之。
居三年, 作為築冀闕宮庭於鹹陽, 秦自雍徙都之。而令民父
兄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集小鄉邑聚為縣, 置令、丞, 凡三十一
350 附錄
縣。為田開阡陌封疆, 而賦稅平。平鬥桶權衡丈尺。
行之四年, 公子虔復犯約, 劓之。居五年, 秦人富強, 天子致
胙於孝公, 諸侯畢賀。商君相秦十年, 宗室貴戚多怨望者。趙良
見商君, 商君曰:“鞅之得見也, 從孟蘭皋, 今鞅請得交, 可乎?”趙
良曰“: 仆弗敢願也。孔丘有言曰‘: 推賢而戴者進, 聚不肖而王
者退。’仆不肖, 故不敢受命。仆聞之曰:‘非其位而居之曰貪位,
非其名而有之曰貪名。’仆聽君之義, 則恐仆貪位貪名也。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