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間的喧囂聲打斷了他們,警車正一輛輛地從早餐店門口駛過,許多人被就近送入縣醫院。人們好奇地議論紛紛,祝棄和元嶽默默地注視著這一切。“走吧。”祝棄站起身,方才流露的悲傷已經不見蹤影,迎著八月的朝陽,他舒展雙臂,伸了個懶腰,“方不方便讓我搭個車?”昨天夜裏光線昏暗,祝棄一直沒看清元嶽的摩托車。如今旭日東升,這匹瀟灑剽悍的機器鐵騎正在陽光下閃閃發亮,祝棄豔羨地摸摸那光滑流暢的金屬外殼,問道:“你會騎摩托?我還以為在山裏隻有驢給你騎呢!”“我確實有一頭驢,還有幾匹馬,幾頭牛。”元嶽說,“山路不好走,許多地方隻有摩托車能夠通過。不過進山之後就好多了,山穀裏有一大片空地,飛機也可以開進去。”“說得像你會開飛機一樣——等等,你不會真的有架飛機吧?”元嶽隻笑了笑,道:“我不會開。從小到大,我一直在山裏住,沒有出來過,也沒有接觸過電視和網絡。”“夠慘的。”祝棄評論道,“簡直跟坐牢一樣。難道隻有這樣,才能練厲害的法術?”“我的情況不一樣。”元嶽隻簡短地說了一句,將頭盔遞給祝棄,自己拿了備用頭盔,長腿一跨便上了車,“去哪裏?”“西城區。”祝棄也跳了上去,聲音隔著頭盔甕聲甕氣的,“去看看滿滿這小胖子想我了沒。”一路風馳電掣。清晨的風帶著鄉間草木的清香,遠方碧空如洗,海麵泛著柔柔的波濤。祝棄的雙臂環上了元嶽的腰。他偎依在元嶽的背上,呼吸逐漸變得清淺而綿長。元嶽放慢車速,長長的道路寬闊平坦,像是能綿延到一切童話故事的盡頭。駛入市區時,元嶽感覺背後一輕,祝棄已經從小憩中清醒,小小地打了個哈欠。失去祝棄的體溫,元嶽微感失望,同時又覺得打哈欠的祝棄可愛得要命,心猿意馬地駕駛著車輛,在祝棄的指揮下停在路邊,他才後知後覺到達了目的地。“滿滿在哪裏?”他摘下頭盔左顧右盼,“我給他帶了糖和點心。”祝棄卻將他往後一扯,拉著他走進路邊一家裝潢十分高檔的文具店,停在靠窗的地方。元嶽這才發現,原來馬路對麵有一座樣式精巧、如城堡一般的小樓,樓前是一個小操場,草坪上散布著顏色鮮豔的各式滑梯、秋千、蹺蹺板,眾多孩子正在家長的帶領下朝裏麵走去。他不解地想要詢問,卻見祝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大門口,便安靜地站在旁邊。過了許久,祝棄突然一笑,撞了撞他的肩膀,伸手指道:“瞧,這小子變帥啦!”元嶽定睛一看,果然見到人群中背著小書包的滿滿。他換上了合身又漂亮的新衣裳,更襯得一張小臉粉雕玉琢,比起周圍的孩子們,他更加成熟懂事,乖巧地牽著一位婦人的手——這位婦人大約是滿滿的新媽媽,她的容貌並不出挑,但溫柔又耐心的微笑足以讓她熠熠生輝。祝棄出神地看了一會兒,又露出那種向往與羨慕的神情。“不去見他?”祝棄回過神,懶洋洋道:“這不是看見了麽。”“你看見了他,他卻沒看見你。這怎麽能算見呢?”元嶽道,“我這幾天都這樣想你,他一定更想你。”“小孩子忘性大,等有了新朋友,再過幾天他就忘記啦。”祝棄伸手拿起店裏售賣的進口蠟筆,認真比對著上麵的價格,隨口道,“更何況,我這樣的人,記得還不如忘掉。等他長大了,明白自己跟個沒用的混子混了幾年,會不好意思的。”元嶽皺起眉,他不喜歡祝棄這種自我貶低的嘲弄口吻,也不覺得滿滿會為祝棄而感到羞恥:“他很喜歡你,你給他庇護,教他生存,用盡全力讓他過上好的生活。你是他的英雄。”“喂,你不會被黃青青傳染了吧?怎麽也張口閉口‘英雄’起來了!”祝棄受不了地搓了搓胳膊,“來,你也看看,這倆哪個好?”對祝棄來說,這兩盒蠟筆都價格不菲,他有些拿不定主意。元嶽認真看了一眼,好奇道:“這麽多顏色?”“你知道那是什麽地方?”祝棄指了指對麵那座可愛的小樓。“幼兒園。”元嶽肯定地說。“幼兒園還沒開學呢。”祝棄道,“那是附近最有名的兒童美術培訓機構。滿滿以前就喜歡畫畫,有一次撿到幾根別人丟掉的蠟筆,高興地畫了一晚上,畫得還挺像樣呢。那個時候沒錢,也沒地方給他畫畫。現在不用愁他飯錢了,就送他一盒蠟筆吧。以後他成了大畫家,我也是給畫家買過蠟筆的人啦。”其實小孩子都喜歡畫畫,至於畫成什麽樣,那可就難說了。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世上百分之九十九的父母,都能從一堆雜亂的線條裏看出自家寶寶驚人的藝術天賦。祝棄對滿滿“挺像樣”的評價自然應該大打折扣,可元嶽卻不懂其中的微妙心理,便豪氣地一揮手:“都買。任何事情隻有天賦都是不夠的,必須經過大量練習才行。”祝棄卻沒好氣白他一眼:“麻煩你看看價格,我像是能全買的人嗎?剛到手的八百塊還沒捂熱乎呢,我可是大晚上冒著被鬼吃掉的風險,好不容易才從伍哥他們身上翻出來的。”“沒事,我有錢。”元嶽摸出手機,大方地表示,“你以後也不用這麽辛苦,沒錢就來找我。”祝棄但笑不語。“怎麽,我說得有什麽不對嗎?”元嶽追問。祝棄瞟了他一眼,笑容像帶了個小鉤子,勾得人心癢癢:“沒錢去找你,你是我什麽人呀?”第49章 不許肉麻“呃……”元嶽一時間被問住,同時又覺得這樣看著自己的祝棄真是形容不出的好看,全世界的花朵一瞬間綻放出的美麗也沒有這樣動人,隻怔怔地說不出話。我是他的什麽人?元嶽問著自己,答案卻被一層薄霧籠罩,朦朧不清。“我不知道。”最後,他慢慢地說,“看不到你的時候,我會想你;你有危險的時候,我會擔心;你受傷的時候,我比自己受傷還難過;吃到好吃的東西,我想讓你一起吃;看到好玩的事情,想跟你一起玩。我想時時刻刻跟你在一起,想讓你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想把我的錢跟你一起花——這就是我對你的看法。”“哇。”祝棄幹巴巴地說。他好像突然對一隻大熊布偶產生了濃厚的興趣,將它舉起來仔細地查看,趁機擋住了自己的臉。元嶽沒有得到答案,便誠懇又好學地追問:“你覺得我把你當成什麽人呢?”“我看,你是把我當你兒子了。”祝棄把臉藏在大熊後麵,元嶽扒拉開熊的腦袋,露出祝棄紅彤彤的半張臉。“真的?”臉紅的祝棄就像剛剪完指甲的小貓咪正徒勞揮舞著爪子,元嶽認真地看著他,搖搖頭道,“不對,我不想聽你叫我爸爸。”“你……”祝棄語塞,麵紅耳赤卻說不出什麽話,最後狠狠捏著大熊的爪子,把熊提起來放在元嶽臉蛋旁邊比了比,“嘖,真像!”“什麽?”元嶽反應過來,皺起了鼻子,“一點都不像,它看起來好蠢。”“就你還好意思嫌人家蠢。”祝棄毫不留情地嘲笑。元嶽立刻開展報複,拿起旁邊一隻小黃雞玩偶,擲地有聲道:“你像它一樣……可愛!”可憐元嶽從小沒上過語文課,除了“可愛”,他實在想不到這隻肥嘟嘟的小黃雞,與一臉壞笑的祝棄之間的其他共同點。好了,現在共同點又多了一個。祝棄因為被用“可愛”形容,變得氣嘟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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