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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布局殺人案:魔推門之十人必死 作者:南宗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七八個過往的人已經圍觀過來,在警察的勸說下都往後退了退,其中一個年輕人伸著脖子張望,急促地喘氣,像是剛跑完步。劉天明和這個男人對視了一眼,這個男人就是趙建,從莫小依家中跑步過來的。
"劉隊,那邊發現一把斧頭,上麵有血跡,可能是作案工具。"
劉天明回過神來,走到後麵的一排小樹林裏,看見一把小斧頭砍在樹上,斧柄上染有血跡,沒有錯,是兇手的行兇工具,而且是刻意留下的。為了那句童謠--"七個印第安小男孩,伐樹砍枝不順手;斧劈兩半一命休,七個隻剩六",這個斧頭就是被劈死的見證。
據調查,死者是叫吳眉眉,飛天模特公司模特,二十八歲,完全和殺人博文裏說的一樣。
死者住的是高檔小區,很多位置都有攝像頭,根據小區的錄像看,並沒有什麽嫌疑人到過死者的住處,隻有死者所在的飛天模特公司的老闆韓大偉,四天前到過死者家中,並且是第二天早上走的。另外,錄像顯示死者這兩天都沒有回過家,也沒有人來找過她。
第64節:十八層地獄(7)
查看了死者的通話記錄,發現這兩天死者一個電話也沒有接,手機是關機的,兩天前接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從公用電話亭打給她的。
由此判斷,死者可能是在兩天前接到一個電話後,與打電話的人會麵,被綁架。能夠把死者帶到一個隱秘的地方綁架的人,應該是死者的熟人,像死者這樣的女人對陌生人一定會有提防,一般不可能跟隨陌生人到沒有其他人的地方。
很明顯,死者應該是兩天前被綁架、關押,受到淩辱,今天早上被殺害。
初步判定死亡時間是早上九點到十二點之間,而屍體投放到公園也大約在這個時間,和博客描述的一樣。另外,公園的管理人員說九點之前,有規定的人員會打掃衛生,我們詢問了打掃的阿姨,她確定當時掃花壇的時候沒有看到黑色的塑膠袋。但是,由於那個花壇在公園的小路上,當時也沒晨練的大爺大媽,暫時沒有找到看到兇手拿著黑色塑膠袋的目擊者。
根據死者的死亡時間和棄屍時間來看,兇手不可能在早上九點鍾帶著一個被綁著的人到公園殺害,這樣的行兇動作太大,容易暴露,兇手沒有那麽傻。兇手很有可能在附近的某一個隱蔽的地方把死者殺害後直接棄屍,也有可能兇手就住在附近,在家中殺害死者,也有可能兇手開車到某個隱蔽的地方,在車中把死者殺害。果然,在公園裏沒有找到屍體的其他部位,也沒有殺人的痕跡。
從以往和死者有聯繫的人裏麵,莫小依和模特公司老闆韓大偉的住處是離公園最近的,其次是死者孫林父的妻子沈雪梅的住處,最遠的是徐瑩的住處,但這不能說明誰離得近誰就是兇手,也不能說明他們其中一個是兇手,劉天明隻是查看了一下,做了個參考。
隨後,他又想到了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麽要到今天早上才殺害死者呢?既然決定要棄屍在公園裏,應該早做準備,起碼在半夜的時候就應該把死者殺掉,裝好。可兇手偏偏卻是在今天早上匆忙殺害死者,又立刻把屍體放在公園的花壇裏。如此緊迫的行兇是因為什麽呢?難道兇手抽不出太多時間來,沒有足夠自由的時間?可能是和家人在一起不方便,或者一直有旁人在,或者因為工作時間。如果沒有時間的約束,一般來說,兇手可以早一些殺人,沒有必要如此緊湊。
第65節:十八層地獄(8)
從這兩點來看,死者很有可能在臨死前被藏在附近的某個地方,兇手利用自由的時間將死者殺害,棄屍在公園裏,所以以公園為中心的範圍內應該有線索。不過,這個麵積也很大,凡是半個小時以內能夠達到這個公園的住處都在這個範圍,而且兇手是步行呢,還是開車呢?開車的可能性大一點,如果是開車半個小時內能到公園的範圍幾乎就是整個城南地區,但比起整個城市的所查範圍是小了許多。
劉天明再重新看了一遍第四篇殺人博文,包括附件,原先他隻看了正文就行動了,現在看看附件。
一段視頻是在一個昏暗的房間裏拍攝的,畫麵裏的女人臉色蒼白裏帶著浮腫,表情麻木得讓人寒顫,好像被打傻了一樣,但是眼神輻射出的恐懼能夠侵入在觀看視頻的人的心裏。她的嘴動了動,跳出幾個字來:"死亡,懲罰,我要結束懲罰,我是罪人。"語氣沙啞低沉,畫麵閃出幾個片段,死者被赤裸地放在冰上,坐在一個大的油鍋裏,還有舌頭露在嘴邊,流著血,很恐怖。
下麵還有四張照片是死者接受地獄的懲罰,另有一張是遺書和幾張艷照。
什麽是十八層地獄呢?
佛教傳入中國後,興起的一種對地獄的說法,佛經中有相關記載,是對於惡行的一種係統性懲罰。
第一層是拔舌地獄,凡是因為說話害了別人的人都要被帶到這個地獄,用鐵鉗夾住舌頭慢慢地拔下來,比如現在挑撥離間的女人。
第二層是剪刀地獄,凡是給男女偷情賣淫搭橋牽線,因此害了人的,都要進這個地獄,拿剪刀剪掉十個手指頭,比如現在的一些淫媒。
第三層是鐵樹地獄,凡是離間親人的人,肯定是要進入拔舌地獄的,還有下麵的蒸籠地獄,這層地獄的懲罰是把人掛在插滿刀的桃樹上。
"劉隊,那邊發現一把斧頭,上麵有血跡,可能是作案工具。"
劉天明回過神來,走到後麵的一排小樹林裏,看見一把小斧頭砍在樹上,斧柄上染有血跡,沒有錯,是兇手的行兇工具,而且是刻意留下的。為了那句童謠--"七個印第安小男孩,伐樹砍枝不順手;斧劈兩半一命休,七個隻剩六",這個斧頭就是被劈死的見證。
據調查,死者是叫吳眉眉,飛天模特公司模特,二十八歲,完全和殺人博文裏說的一樣。
死者住的是高檔小區,很多位置都有攝像頭,根據小區的錄像看,並沒有什麽嫌疑人到過死者的住處,隻有死者所在的飛天模特公司的老闆韓大偉,四天前到過死者家中,並且是第二天早上走的。另外,錄像顯示死者這兩天都沒有回過家,也沒有人來找過她。
第64節:十八層地獄(7)
查看了死者的通話記錄,發現這兩天死者一個電話也沒有接,手機是關機的,兩天前接的最後一個電話是從公用電話亭打給她的。
由此判斷,死者可能是在兩天前接到一個電話後,與打電話的人會麵,被綁架。能夠把死者帶到一個隱秘的地方綁架的人,應該是死者的熟人,像死者這樣的女人對陌生人一定會有提防,一般不可能跟隨陌生人到沒有其他人的地方。
很明顯,死者應該是兩天前被綁架、關押,受到淩辱,今天早上被殺害。
初步判定死亡時間是早上九點到十二點之間,而屍體投放到公園也大約在這個時間,和博客描述的一樣。另外,公園的管理人員說九點之前,有規定的人員會打掃衛生,我們詢問了打掃的阿姨,她確定當時掃花壇的時候沒有看到黑色的塑膠袋。但是,由於那個花壇在公園的小路上,當時也沒晨練的大爺大媽,暫時沒有找到看到兇手拿著黑色塑膠袋的目擊者。
根據死者的死亡時間和棄屍時間來看,兇手不可能在早上九點鍾帶著一個被綁著的人到公園殺害,這樣的行兇動作太大,容易暴露,兇手沒有那麽傻。兇手很有可能在附近的某一個隱蔽的地方把死者殺害後直接棄屍,也有可能兇手就住在附近,在家中殺害死者,也有可能兇手開車到某個隱蔽的地方,在車中把死者殺害。果然,在公園裏沒有找到屍體的其他部位,也沒有殺人的痕跡。
從以往和死者有聯繫的人裏麵,莫小依和模特公司老闆韓大偉的住處是離公園最近的,其次是死者孫林父的妻子沈雪梅的住處,最遠的是徐瑩的住處,但這不能說明誰離得近誰就是兇手,也不能說明他們其中一個是兇手,劉天明隻是查看了一下,做了個參考。
隨後,他又想到了一個問題,兇手為什麽要到今天早上才殺害死者呢?既然決定要棄屍在公園裏,應該早做準備,起碼在半夜的時候就應該把死者殺掉,裝好。可兇手偏偏卻是在今天早上匆忙殺害死者,又立刻把屍體放在公園的花壇裏。如此緊迫的行兇是因為什麽呢?難道兇手抽不出太多時間來,沒有足夠自由的時間?可能是和家人在一起不方便,或者一直有旁人在,或者因為工作時間。如果沒有時間的約束,一般來說,兇手可以早一些殺人,沒有必要如此緊湊。
第65節:十八層地獄(8)
從這兩點來看,死者很有可能在臨死前被藏在附近的某個地方,兇手利用自由的時間將死者殺害,棄屍在公園裏,所以以公園為中心的範圍內應該有線索。不過,這個麵積也很大,凡是半個小時以內能夠達到這個公園的住處都在這個範圍,而且兇手是步行呢,還是開車呢?開車的可能性大一點,如果是開車半個小時內能到公園的範圍幾乎就是整個城南地區,但比起整個城市的所查範圍是小了許多。
劉天明再重新看了一遍第四篇殺人博文,包括附件,原先他隻看了正文就行動了,現在看看附件。
一段視頻是在一個昏暗的房間裏拍攝的,畫麵裏的女人臉色蒼白裏帶著浮腫,表情麻木得讓人寒顫,好像被打傻了一樣,但是眼神輻射出的恐懼能夠侵入在觀看視頻的人的心裏。她的嘴動了動,跳出幾個字來:"死亡,懲罰,我要結束懲罰,我是罪人。"語氣沙啞低沉,畫麵閃出幾個片段,死者被赤裸地放在冰上,坐在一個大的油鍋裏,還有舌頭露在嘴邊,流著血,很恐怖。
下麵還有四張照片是死者接受地獄的懲罰,另有一張是遺書和幾張艷照。
什麽是十八層地獄呢?
佛教傳入中國後,興起的一種對地獄的說法,佛經中有相關記載,是對於惡行的一種係統性懲罰。
第一層是拔舌地獄,凡是因為說話害了別人的人都要被帶到這個地獄,用鐵鉗夾住舌頭慢慢地拔下來,比如現在挑撥離間的女人。
第二層是剪刀地獄,凡是給男女偷情賣淫搭橋牽線,因此害了人的,都要進這個地獄,拿剪刀剪掉十個手指頭,比如現在的一些淫媒。
第三層是鐵樹地獄,凡是離間親人的人,肯定是要進入拔舌地獄的,還有下麵的蒸籠地獄,這層地獄的懲罰是把人掛在插滿刀的桃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