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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布局殺人案:魔推門之十人必死 作者:南宗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多麽有趣啊,一個一個地死掉,就好像完成某個偉大的事業,我的腦海裏能夠立刻浮現出那些步驟。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和推敲,我竟然設計出了一個完美的拯救計劃,這遠遠比寫一部經典的推理小說要有意思得多,給人的快感是無限的。
某一天半夜起來,我偷偷溜進傭人的房間,用床單勒住了熟睡中的傭人,她的手腳掙紮了一下,很快就不動彈了,不是昏厥,就是已經咽氣了。
然後,我把她扶起來,拿來我事先準備好的東西,用晚飯的剩菜和米飯使勁地往她的嘴裏塞。
她平時不是喜歡偷吃東西嗎?現在就讓她吃個夠,這個貪婪的女人平時還偷我的東西,趁我不在或者沒有注意的時候,翻動我的抽屜,我最恨這種不規矩的女人了,和小偷沒有什麽分別,人品差到極點,腦子裏就知道錢和占便宜,把別人當做傻瓜。
社會地位卑微或者貧困都不要緊,隻要努力地勞動就值得人尊敬。可是,這種女人就知道貪小便宜,滿心的貪慾,這和偷搶有什麽區別呢?都是不勞而獲,侵占了別人的東西,隻不過是法律無法懲罰這種行為而已,但這絕對是犯罪,是罪惡,罪惡就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
第26節:神秘連環兇殺案(3)
把她噎死之後,我癱倒在地上,傻眼發愣了一會兒,或許是殺人後的第一反應恐懼和緊張,粗聲地喘著氣。
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殺人,隻是很久沒有這麽直接地殺人了。心理稍微緩過來之後,我感覺有種奇特的舒暢,就好像做了某種劇烈運動後,鬱悶的心情顯得格外的輕鬆。我起來站在窗戶邊,吹了一下晚風,呼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望了一下夜空,神思基本上恢復過來,回頭看看那個噎死的女人,心頭不由地唱起那首歌謠:十個印第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隻剩九。
第二篇殺人博文就是莫小依昨天看到的那篇,刑警隊隊長劉天明被兇手作為第九個死者,不過,前天晚上從酒吧出來,有一個細節博文中並沒有提到,這讓劉天明感到慶幸,或許兇手並沒有看見他做的那件事情。
第三篇殺人博文是在昨天晚上發的,發送時間離第三個死者的死亡時間相差兩個小時左右,也就是在死者被害之前,兇手把將要發生的寫成博文。
這篇博文除了兇手闡述死者的罪行和犯罪過程之外,就是模仿那首童謠:"八個印第安小男孩,德文城裏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隻剩七。"內容是這樣的:
在我寫這篇博文的時候,旁邊還擺著八個印第安小人,每死一個人,我就會扔掉一個印第安小人,直到扔完所有的印第安小人,那麽,這個完美的計劃就完成了,我也將永生!
第三個死者的名字叫孫林父,他是一家大公司的老闆,也是一個包養二奶,不斷玩弄女人的畜生。男人如果是因為真的喜歡另一個女人去偷情還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一個男人不可能在一年的時間內喜歡好幾個女人,這隻能說明一點,這個男人在玩弄女人,借著自己有幾個臭錢,用他那副臭皮囊壓在女人身上發泄,玩了一段時間,膩味了,就甩掉,又換一個,這樣的男人應不應該去死呢?
大家是否還記得史蒂芬·金的作品《傑羅德遊戲》,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作品了,或許大家可能沒有看過,或者已經遺忘了。不過,沒有關係,很快大家都會知道,都會想起來,因為接下去的遊戲正是《傑羅德遊戲》。這個遊戲不僅懲罰了罪惡,而且還給許許多多想玩的人以警示,驅逐罪惡和骯髒。
第27節:神秘連環兇殺案(4)
現在許多富商們包養的情婦完全就是性工具,他們當然不會單調地玩老式的性愛,有的喜好製服類,有的喜好虐待,像德國的某個官員現在還喜好以納粹的心理來招妓滿足自己的欲望。
而我的第三個死者孫林父顯然是一個喜歡玩性愛花樣的人,喜新厭舊,不斷地換性愛夥伴,就好像把女人當成衣服一樣。所以,他又換了一件新的衣服,不過,以後再也沒有機會換了。
就在他和他的新情人正在玩著捆綁遊戲,把他的情人綁在床頭的時候,死神就已經降臨了。
可怕的史蒂芬·金的《傑羅德遊戲》,男人在性遊戲中死去,女人赤裸裸地綁在床頭,多麽完美的懲罰啊!也教訓了那些愚笨的女人!
我的第三個死者在賓館裏正把情人捆綁起來,纏綿剛剛開始,獸性萌發的同時,慢慢地,死神抽走了他的靈魂。隨後,那個被捆綁的女人就會發出尖叫,恐懼地叫喊救命!當然,會有人來救她的,死神沒有安排她死掉。
這就是第三個死者,獵艷而死!我把打獵或者說獵奇改成了獵艷,這樣更有趣一些。
還有那首歌謠,唱起來吧:十個印第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隻剩九。九個印第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睏乏;倒頭一睡睡死啦,九個隻剩八。八個印第安小男孩,德文城裏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隻剩七……
專案組找來了一位學者把這三篇博文裏提到的推理小說講解一下,這對破案有很大的作用,因為兇手模仿小說作案,如果不知道這些小說的內容,就更加難以找到相關的線索。
什麽是《孤島奇案》?
某一天半夜起來,我偷偷溜進傭人的房間,用床單勒住了熟睡中的傭人,她的手腳掙紮了一下,很快就不動彈了,不是昏厥,就是已經咽氣了。
然後,我把她扶起來,拿來我事先準備好的東西,用晚飯的剩菜和米飯使勁地往她的嘴裏塞。
她平時不是喜歡偷吃東西嗎?現在就讓她吃個夠,這個貪婪的女人平時還偷我的東西,趁我不在或者沒有注意的時候,翻動我的抽屜,我最恨這種不規矩的女人了,和小偷沒有什麽分別,人品差到極點,腦子裏就知道錢和占便宜,把別人當做傻瓜。
社會地位卑微或者貧困都不要緊,隻要努力地勞動就值得人尊敬。可是,這種女人就知道貪小便宜,滿心的貪慾,這和偷搶有什麽區別呢?都是不勞而獲,侵占了別人的東西,隻不過是法律無法懲罰這種行為而已,但這絕對是犯罪,是罪惡,罪惡就必須得到應有的懲罰。
第26節:神秘連環兇殺案(3)
把她噎死之後,我癱倒在地上,傻眼發愣了一會兒,或許是殺人後的第一反應恐懼和緊張,粗聲地喘著氣。
其實,我已經不是第一次殺人,隻是很久沒有這麽直接地殺人了。心理稍微緩過來之後,我感覺有種奇特的舒暢,就好像做了某種劇烈運動後,鬱悶的心情顯得格外的輕鬆。我起來站在窗戶邊,吹了一下晚風,呼吸了幾口清新的空氣,望了一下夜空,神思基本上恢復過來,回頭看看那個噎死的女人,心頭不由地唱起那首歌謠:十個印第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隻剩九。
第二篇殺人博文就是莫小依昨天看到的那篇,刑警隊隊長劉天明被兇手作為第九個死者,不過,前天晚上從酒吧出來,有一個細節博文中並沒有提到,這讓劉天明感到慶幸,或許兇手並沒有看見他做的那件事情。
第三篇殺人博文是在昨天晚上發的,發送時間離第三個死者的死亡時間相差兩個小時左右,也就是在死者被害之前,兇手把將要發生的寫成博文。
這篇博文除了兇手闡述死者的罪行和犯罪過程之外,就是模仿那首童謠:"八個印第安小男孩,德文城裏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隻剩七。"內容是這樣的:
在我寫這篇博文的時候,旁邊還擺著八個印第安小人,每死一個人,我就會扔掉一個印第安小人,直到扔完所有的印第安小人,那麽,這個完美的計劃就完成了,我也將永生!
第三個死者的名字叫孫林父,他是一家大公司的老闆,也是一個包養二奶,不斷玩弄女人的畜生。男人如果是因為真的喜歡另一個女人去偷情還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一個男人不可能在一年的時間內喜歡好幾個女人,這隻能說明一點,這個男人在玩弄女人,借著自己有幾個臭錢,用他那副臭皮囊壓在女人身上發泄,玩了一段時間,膩味了,就甩掉,又換一個,這樣的男人應不應該去死呢?
大家是否還記得史蒂芬·金的作品《傑羅德遊戲》,已經是很早以前的作品了,或許大家可能沒有看過,或者已經遺忘了。不過,沒有關係,很快大家都會知道,都會想起來,因為接下去的遊戲正是《傑羅德遊戲》。這個遊戲不僅懲罰了罪惡,而且還給許許多多想玩的人以警示,驅逐罪惡和骯髒。
第27節:神秘連環兇殺案(4)
現在許多富商們包養的情婦完全就是性工具,他們當然不會單調地玩老式的性愛,有的喜好製服類,有的喜好虐待,像德國的某個官員現在還喜好以納粹的心理來招妓滿足自己的欲望。
而我的第三個死者孫林父顯然是一個喜歡玩性愛花樣的人,喜新厭舊,不斷地換性愛夥伴,就好像把女人當成衣服一樣。所以,他又換了一件新的衣服,不過,以後再也沒有機會換了。
就在他和他的新情人正在玩著捆綁遊戲,把他的情人綁在床頭的時候,死神就已經降臨了。
可怕的史蒂芬·金的《傑羅德遊戲》,男人在性遊戲中死去,女人赤裸裸地綁在床頭,多麽完美的懲罰啊!也教訓了那些愚笨的女人!
我的第三個死者在賓館裏正把情人捆綁起來,纏綿剛剛開始,獸性萌發的同時,慢慢地,死神抽走了他的靈魂。隨後,那個被捆綁的女人就會發出尖叫,恐懼地叫喊救命!當然,會有人來救她的,死神沒有安排她死掉。
這就是第三個死者,獵艷而死!我把打獵或者說獵奇改成了獵艷,這樣更有趣一些。
還有那首歌謠,唱起來吧:十個印第安小男孩,為了吃飯去奔走;噎死一個沒法救,十個隻剩九。九個印第安小男孩,深夜不寐真睏乏;倒頭一睡睡死啦,九個隻剩八。八個印第安小男孩,德文城裏去獵奇;丟下一個命歸西,八個隻剩七……
專案組找來了一位學者把這三篇博文裏提到的推理小說講解一下,這對破案有很大的作用,因為兇手模仿小說作案,如果不知道這些小說的內容,就更加難以找到相關的線索。
什麽是《孤島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