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階層的第二個類型,就是戰國時代的官僚階層。他們取代了過去的舊貴族,成為戰國時代國家政權的執行者,成為國君中央集團的幫手,而他們成為地主的方式,就是通過建立功勳,得到國君的土地賞賜。戰國時代,國君對於臣下的最主要賞賜就是土地,尤其是在三晉地區的韓趙魏三國,當年曾經是商鞅主人的魏國丞相公叔座,魏王一次性賞賜給他的土地,最高的時候就有100萬畝。吳起當年因為守備西河要地有功,也被魏王賞賜土地20萬畝。這一類地主的成分比較複雜,有的是舊貴族轉化來的,出身比較高貴,比如公叔座;有的卻是百分百的草根出身,通過建立功業一步登天,吳起就是這一類型。
除了國君賞賜之外,有些官僚也很有投資眼光。在這時代裏,他們喜歡把所得的俸祿用來購買土地,比如那位紙上談兵的趙括,對土地的熱愛程度就很高,甚至外出帶兵,一路看到好的土地就買下來。他母親也因為這個,斷定他沒有帶兵之能。而在當時,官僚階層的這種情況很普遍,錢是容易貶值的,土地卻是永遠不會貶值的,有了土地,不止是身份的象徵,也是經濟的保障。
官僚地主階層的擴大,也和戰國各類變法中的一項重要政策有關:獎勵軍功。這項政策最早實行在魏國,後來商鞅在秦國發揚光大。這個政策的主要內容,就是把土地作為獎勵方式,授予那些在戰場上立過功的人。這些通過軍功、戰功獲得土地的官僚地主,和普通的官僚地主身份截然不同,他們往往是戰國政壇上的重要力量。
地主階層的又一個類型,是很有“勵誌意義”的,那就是布衣地主,這一群體有兩個類型,一種是平民中小地主,一種是從自耕農、手工業者,甚至奴隸轉化而來的地主。他們獲得土地的手段,主要是土地買賣。這個群體中比重最大的,就是工商業者出身的地主階層,戰國時代一句流行語是:以經商來發財,以土地來保財。在秦始皇登基初期權傾朝野的呂不韋,就是這一類型人物裏的傑出代表。
而更有勵誌意義的另一個群體是,許多自耕農通過個人的辛勤勞動,逐漸擁有了土地。這一群體主要分布在早期人多地少的秦國、趙國地區。當時的統治者,普遍採取了獎勵墾荒的政策,國家給予墾荒者法律上的保護,並提供農具,特別是秦國,隻要你敢刨地,要什麽支持國家就給你什麽支持。商鞅在秦國實施的“廢井田,開阡陌”運動,更成為這一過程的催化劑,許多早期的自耕農們通過銳意地耕作,占住了大量土地,搖身一變成為地主階層。在當時的中國,秦國之所以人口迅速增長,六國人口大量湧入,是因為那裏是從自耕農變成地主難度最小的地方。
【二】
有了地主,自然對應著要有農民,作為被地主踩在腳下的群體,戰國時期的農民,主要包括自耕農、佃農、僱農三個群體。
其中自耕農的來源,有兩類:一是奴隸社會的平民階層,但更多的卻是奴隸社會的逃亡奴隸,那些早期擺脫奴隸主統治的逃亡奴隸們,通過積極的墾荒,流亡到新的地區開闢新土地,逐漸成為了擁有合法財產的自耕農。這一類自耕農,普遍分布在當時的秦國和楚國以及吳國地區,隨著中原地區的戰亂頻繁,大批奴隸逃亡,他們開始往地廣人稀的地區遷移,今天的華東、關中、江漢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戰國時期不同國家的變法,內容雖然不同,但其中一個目的卻是相同的,那就是拚命增加自耕農的數量。因為自耕農數量的增加,意味著國家可以收取稅收的稅源擴大,保證新興的封建製國家建立完備的財政收支體係。這一點上,戰國變法的宗師李悝曾經有過精闢的概括:農傷則國貧。但是對於各路諸侯國來說,自耕農的增加是最困難的,因為國君下麵的地主階層,都在想方設法地隱瞞人口,把大量的人口變為自己的佃農。所以魏國變法的時候,採取的是國家提供農具和法律保護的方式,來增加自耕農數量,而到了秦國商鞅變法的時候,卻採取了更加嚴苛的措施,嚴苛到一戶農家裏,兄弟成人後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處罰,且大力推行保甲連坐製度。趙國名將趙奢早年做稅官時,之所以開罪了當時權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為平原君故意隱瞞人口,逃避賦稅。一個封建製國家勃興的時期,勢必是自耕農數量甚多的時期,而一個封建製國家衰落的主要起點,就是日益嚴重的土地兼併。這個經濟規律從戰國時期就開始了。
戰國時期的自耕農,在富裕程度上,還不能和後來的漢唐宋明相比,那時候生產落後,土地產量低,一家自耕農的土地,大約在30畝左右。他們擁有種子、農具,也要承擔繁重的賦稅。戰國時期各個國家的稅率不相同,以魏國強盛時期的魏文侯時代為例,當時的魏國改革家李悝曾經估算過,一家有30畝土地的自耕農,按5口人計算,每畝的糧食產量是3鬥,他們需要承擔的稅賦,大約是十分之一。交完稅的糧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賣錢的大約有三分之一。賣到的錢,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銷,也就能勉強維持一個溫飽。這還是普通的生產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災害,自耕農破產就會成為普遍的事情。所以戰國時代,各國都非常重視水利的修築,用以維持生產的穩定。即使如此,戰國時代的自耕農,在貧困程度上,要遠遠大於後來統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國農民。
除了國君賞賜之外,有些官僚也很有投資眼光。在這時代裏,他們喜歡把所得的俸祿用來購買土地,比如那位紙上談兵的趙括,對土地的熱愛程度就很高,甚至外出帶兵,一路看到好的土地就買下來。他母親也因為這個,斷定他沒有帶兵之能。而在當時,官僚階層的這種情況很普遍,錢是容易貶值的,土地卻是永遠不會貶值的,有了土地,不止是身份的象徵,也是經濟的保障。
官僚地主階層的擴大,也和戰國各類變法中的一項重要政策有關:獎勵軍功。這項政策最早實行在魏國,後來商鞅在秦國發揚光大。這個政策的主要內容,就是把土地作為獎勵方式,授予那些在戰場上立過功的人。這些通過軍功、戰功獲得土地的官僚地主,和普通的官僚地主身份截然不同,他們往往是戰國政壇上的重要力量。
地主階層的又一個類型,是很有“勵誌意義”的,那就是布衣地主,這一群體有兩個類型,一種是平民中小地主,一種是從自耕農、手工業者,甚至奴隸轉化而來的地主。他們獲得土地的手段,主要是土地買賣。這個群體中比重最大的,就是工商業者出身的地主階層,戰國時代一句流行語是:以經商來發財,以土地來保財。在秦始皇登基初期權傾朝野的呂不韋,就是這一類型人物裏的傑出代表。
而更有勵誌意義的另一個群體是,許多自耕農通過個人的辛勤勞動,逐漸擁有了土地。這一群體主要分布在早期人多地少的秦國、趙國地區。當時的統治者,普遍採取了獎勵墾荒的政策,國家給予墾荒者法律上的保護,並提供農具,特別是秦國,隻要你敢刨地,要什麽支持國家就給你什麽支持。商鞅在秦國實施的“廢井田,開阡陌”運動,更成為這一過程的催化劑,許多早期的自耕農們通過銳意地耕作,占住了大量土地,搖身一變成為地主階層。在當時的中國,秦國之所以人口迅速增長,六國人口大量湧入,是因為那裏是從自耕農變成地主難度最小的地方。
【二】
有了地主,自然對應著要有農民,作為被地主踩在腳下的群體,戰國時期的農民,主要包括自耕農、佃農、僱農三個群體。
其中自耕農的來源,有兩類:一是奴隸社會的平民階層,但更多的卻是奴隸社會的逃亡奴隸,那些早期擺脫奴隸主統治的逃亡奴隸們,通過積極的墾荒,流亡到新的地區開闢新土地,逐漸成為了擁有合法財產的自耕農。這一類自耕農,普遍分布在當時的秦國和楚國以及吳國地區,隨著中原地區的戰亂頻繁,大批奴隸逃亡,他們開始往地廣人稀的地區遷移,今天的華東、關中、江漢平原,就是最好的目的地。
戰國時期不同國家的變法,內容雖然不同,但其中一個目的卻是相同的,那就是拚命增加自耕農的數量。因為自耕農數量的增加,意味著國家可以收取稅收的稅源擴大,保證新興的封建製國家建立完備的財政收支體係。這一點上,戰國變法的宗師李悝曾經有過精闢的概括:農傷則國貧。但是對於各路諸侯國來說,自耕農的增加是最困難的,因為國君下麵的地主階層,都在想方設法地隱瞞人口,把大量的人口變為自己的佃農。所以魏國變法的時候,採取的是國家提供農具和法律保護的方式,來增加自耕農數量,而到了秦國商鞅變法的時候,卻採取了更加嚴苛的措施,嚴苛到一戶農家裏,兄弟成人後不分家,都要遭到法律的處罰,且大力推行保甲連坐製度。趙國名將趙奢早年做稅官時,之所以開罪了當時權傾朝野的平原君,也是因為平原君故意隱瞞人口,逃避賦稅。一個封建製國家勃興的時期,勢必是自耕農數量甚多的時期,而一個封建製國家衰落的主要起點,就是日益嚴重的土地兼併。這個經濟規律從戰國時期就開始了。
戰國時期的自耕農,在富裕程度上,還不能和後來的漢唐宋明相比,那時候生產落後,土地產量低,一家自耕農的土地,大約在30畝左右。他們擁有種子、農具,也要承擔繁重的賦稅。戰國時期各個國家的稅率不相同,以魏國強盛時期的魏文侯時代為例,當時的魏國改革家李悝曾經估算過,一家有30畝土地的自耕農,按5口人計算,每畝的糧食產量是3鬥,他們需要承擔的稅賦,大約是十分之一。交完稅的糧食除了自己吃外,剩下能拿去賣錢的大約有三分之一。賣到的錢,算上每年的衣服等花銷,也就能勉強維持一個溫飽。這還是普通的生產年景,如果遭到水旱災害,自耕農破產就會成為普遍的事情。所以戰國時代,各國都非常重視水利的修築,用以維持生產的穩定。即使如此,戰國時代的自耕農,在貧困程度上,要遠遠大於後來統一封建王朝下的中國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