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決定的重點,是少數共產黨員應當任國民黨內的實際工作—不是機關工作,而是領導群


    眾運動的工作;中共大多數黨員則應致力於廣大工農群眾和知識青年的工作,並謀自身的發


    展。


    可是國共之間為“黨團問題”所引起的爭執,在這次擴大會議之後,便爆發出來了。擴


    大會議開了三天而告結束,開完會的次日上午,我往訪陳獨秀先生,向他辭行北返。陳獨秀


    先生一見麵就向我說,剛才汪精衛、張繼曾來談了一陣,所談的是中共黨員在國民黨內組織


    黨團的問題。


    陳先生說,汪張兩位將社會主義青年團關於在國民黨內組織黨團的決議和團刊等交給他


    看,並向他表示,胡漢民、謝持兩位不贊成在國民黨內組織黨團的辦法,認為這違反了李大


    釗先生向國民黨第一次代表大會所作的聲明。因為這聲明中曾明白宣稱:共產黨員以個人資


    格加入國民黨,隻是跨黨,而不是黨內有黨。現在中共黨員在國民黨內有黨團組織,豈非黨


    內有黨嗎?


    陳先生承認中共黨員和社會主義青年團團員在國民黨內確有黨團的組織,但否認這個措


    施違反李大釗先生的聲明;既不是黨內有黨,也不會危害國民黨。他向他們解釋,中共在國


    民黨內黨團組織,用意是指導它的同誌們遵守國民黨的決議和紀律,積極工作;並不是要他


    們在國民黨內爭權勢、鬧派係和攪其他不利於國民黨的事。但他這種解釋並未使汪張兩位滿


    意,因而他答應他們,中共中央將舉行會議商討,再行答覆。


    陳先生對這件事極其為難,又異常激動。他說這都是加入國民黨這一政策所引起的難題。


    他說中共如果遵照國民黨的意見,取消在國民黨內的黨團組織,這無異是將我們的組織熔化


    在國民黨內,沒有獨立性了,這是我們做不到的事。但要國民黨員默認中共在國民黨內有黨


    團存在,也是做不到的。他認為這是無法解決的。他感慨的說,如果他是國民黨人,也要反


    對中共這種黨團組織的辦法。


    陳先生還向我詳細分析這件事。他認為胡漢民、謝持、汪精衛、張繼四人幾乎可以代表


    國民黨全體,除謝持一向反共外,其餘三人都不能說是右派,而是支持國民黨改組的。現在


    他們共同提出這個問題,決不能等閑視之。


    他也告訴我一些國民黨要人對於國共現行關係的觀感,舉吳稚暉為例。


    前幾天吳稚暉曾來造訪,慎童其事的問他,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大約在甚麽時候可以成


    功,他答以大約需要三十年。


    吳稚暉聽了這句話,驚駭的說:“那末,國民黨的壽命隻有三十年了!”吳說他所主張的


    無政府主義革命,是五百年以後的事,因此無政府主義者與國共兩黨都無現實的利害衝突。


    他向吳稚暉解釋,所謂中共所領導的革命三十年後可望成功,並不等於說三十年後國民黨就


    會壽終正寢。但吳對這種解釋仍表不滿。


    就為這些事,我們平心靜氣的商談了一整個下午,認為中共的黨團組織是不能取消的,


    中共無論如何不能應國民黨的要求,將自己的組織取消。現在隻有兩途可循:或者國民黨默


    認中共的黨團能在國民黨內存在,抑或中共乘早退出國民黨,另謀黨外的合作。


    131/151


    ----------------------- page 132-----------------------


    《我的回憶》第一冊


    我向陳先生表示,國共合作的現行方式是無法維持長久的;隻希望不要吵架散場。


    陳先生則以這件事關係重大,擬即往訪威金斯基,要他請示莫斯科,再定方針。我也就


    在第二天一早搭車北返了。


    以後的發展,因我在監獄裏過了五個多月的鐵窗生涯,不知其詳。但不久張繼、鄧澤如、


    謝持三個國民黨監察委員曾為中共黨團問題,向中央執行委員會和孫中山先生提出了一個彈


    劾案6,足證國共兩黨對這個問題的談判沒有結果。


    1 鄧澤如等十一人致孫先生密函原文見《革命文獻》第九輯,第六十五至第六十七頁,羅家倫主編,


    台北,中央文物供應社,民國四十四年版。


    2 李大釗聲明全文見前書第三十七頁至第四十八頁。


    3 胡漢民在其所作《中國國民黨批詳之批評》文(原載民國十三年出版之中國國民黨改組紀念《民國


    日報》特刊—見《革命文獻》第九輯第四十九頁至第六十四頁),說有位外國朋友曾對他說,國民黨好像已


    有左右派的分別。他們所謂外國朋友,就是指鮑羅庭。


    4 從這次會議之後,我再沒有看見過他。他為何脫離中共,我也不得其詳。但到一九二五年間,他卻


    去參加了反共的西山會議。


    5 見鄧著第一一三頁—北京,人民出版社,一九五三年第二版。


    6 張繼等三監委的彈劾案是在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八日提出的;全文見《革命文獻》第九輯,第七十二


    頁至第八十頁。


    第七篇 五個月的監獄生活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我的回憶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鉛筆小說網隻為原作者張國燾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張國燾並收藏我的回憶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