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衝突一方武裝部隊的人員;而且


    不是非衝突一方的國家所派遣作為其武裝部隊人員執行官方職務的人。


    雖然美國沒有在反對僱傭兵的日內瓦公約上簽字,但依照上述定義,美國uspi公司為中鐵十四局所提供的那些contractor是不會被視為僱傭兵的,因為他們並不是受僱到阿富汗參加武裝衝突的。


    但許多人之所以把這些承包保安服務的人當成僱傭兵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提供這些安全承包商的企業有兩類,一類是psc,另一類是pmc。


    psc即私營保安公司(private_securitypanies),提供武裝和非武裝的保安相關服務,許多psc的業務不光在戰亂地區,即使在不打仗的地方也承包了不少安全保衛工作。例如美國太空梭發射的安全保護工作就是由psc承包的,像希臘奧運會這樣的一些大型國際盛事也會聘請psc提供安全顧問諮詢、安全人員培訓或直接參與保安事務。在北京奧運會上,西方國家的政要或代表隊的一些外方保安人員中也有不少是psc雇員。有些psc甚至能承包軍方的安全保衛工作,例如三角洲部隊的早期成員之一eric_l._haney所著的《inside_delta_force》中,就提到三角洲部隊在布拉格堡基地的保安是承包給私營公司的。


    pmc是兩個詞的共同縮寫,一個是私營軍事公司(private_militarypanies),另一個是私營軍事承包商(private_military_contractor)。前者是指企業,後者既可以指企業,也可以指這些企業內的員工個人。pmc公司提供的服務包括國家防務、軍事訓練、和安全保衛等工作。所以pmc公司不僅有上得了台麵的保安業務,也可能有不曝光的軍事行動。那些在pmc公司裏麵的一些雇員,可能在某個剛剛平息戰亂的地區替聯合國糧食救援處、紅十字會或其他類似的國際救援組織提供安全保衛;但其另一些雇員卻可能同時在另一個戰亂地區秘密地充當某支武裝團夥的軍事教官、戰略顧問、戰術指導、戰場指揮甚至直接參與戰鬥。由於美國的pmc公司確實會替美國政府到那些五角大樓不方便或不願意出現的地點,完成向全世界輸出美國軍事和外交影響力的任務,所以有些美國的pmc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確實算是美國政府的秘密部隊。


    但是,由於許多pmc都會提供保安服務,而且有許多psc其實就是一些大型pmc旗下的子公司,pmc和psc之間不是那麽容易分得清楚的,所以安全承包商被當成了秘密部隊或僱傭軍就很正常了。此外,對一些伊拉克新聞的誤讀也對“承包商=僱傭軍”的理解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例如當黑水公司麵臨被吊銷在伊拉克營業的時候,美軍宣稱這將迫使他們增兵。有人會把這句話理解成:“沒有黑水公司的僱傭兵在前線衝鋒陷陣,駐伊美軍就得自己上陣”。但其實這話的真正意思是指:“沒了黑水的臨時工為伊拉克臨時政府部門當保安,老子就得分自己的兵去給那些有錢佬和高官當門衛了。”


    那麽對於在戰亂地區提供安全業務的contractor們,正確的稱呼應該是“承包商”還是“僱傭兵”呢?如本文開頭所說,在國內現在兩種用法都有,完全是個人喜好(國外也一樣,例如《黑水秘聞》的作者就在他的書中把黑水公司的承包商們稱為mercenary)。


    按字麵翻譯叫做承包商絕對沒有錯,但叫做僱傭兵也不能說是絕對的錯誤,隻是套在個別對象的身上時可能不太嚴謹。不過這個“不嚴謹”隻是我的一家之言,那些玄幻小說的作者或讀者可能會反對,因為在玄幻小說裏麵是沒有“鏢局”的,保鏢和打仗是傭兵團的兩大業務。而既然有許多contractor是受僱於pmc的,無論公司派他們去打仗還是去當保鏢,都是同一家公司裏的人嘛,那麽為什麽不能稱他們為僱傭兵呢?


    但在國內的一些傳說中說這些“承包商”專門替美國政府解決那些不見得光的事情就不完全正確了,為政府要員、車隊、建築、施工隊當保安可不是什麽不見得光的事,何況現在連聯合國、國際刑警甚至一些國際慈善組織也會發一些保安合同給這些公司,而給在阿富汗打工的中國人提供保護就更談不上是美國政府的不見光行動了吧。所以為了把這些武裝護衛和真正的僱傭兵區分開來,筆者個人還是傾向於用“安全承包商”這樣的稱呼,當然,這隻是我的一家之言。


    另外,國內的新聞媒體對於contractor其實還有另外兩種中文稱呼——“保安”或“衛兵”。在報導為中國駐外企業在阿富汗提供安全服務的承包商們經常會看到這兩個詞,但這樣的稱呼很容易與阿富汗政府軍派出的衛兵搞混。比如有關中鐵十四局在阿富汗的保安措施報導中有如下的描述:“……現北部項目有美國uspi保安公司40名衛兵,東部項目現場警衛169名……”這條新聞裏的東部項目現場警衛是由阿富汗臨時政府軍派出的,而北部項目的衛兵則是uspi公司的contractor們。也許國內媒體是按如下原則來稱呼的——當這些contractor為中國人以外的客戶服務時,就是僱傭兵;當他們為中國人服務時,就是保安和衛兵吧。


    總之,安全承包商與真正的僱傭兵無論工作內容還是報酬上都是有所區別的。但由於pmc和psc沒有嚴格的區別,很多公司都是多種經營,業務相似甚至有重疊,為了區別不同類型的任務,在這一行內有了專門的區別術語:當在戰區裏有個合同要找人做的時候,被僱傭的人通常會問是“shoot_job”還是“protect_job”?假如是前一種,那就可能是去打仗,而後一種則是保護某個目標(人、物、或地點)。雖然在外界看來覺得這沒什麽差別,但在業內這區別是很大的,尤其是薪水方麵。安全承包商最高的薪水大約在每年12萬英鎊左右,但僱傭兵的薪水大約是安全承包商的3倍左右或者更高,因為shoot_job往往是直接戰鬥、捕獲和審訊俘虜、戰場偵察等行動,工作危險性更高;而安全承包商大多隻是負責保護運輸車隊、工人、輸油管或護送重要人員等等,他們是等待襲擊而不是主動出擊。在前幾年,阿富汗的局勢相對於伊拉克來說是較為平靜,因此在阿富汗的安全承包商薪水普遍比在伊拉克的工作要低一些。不過自從去年底以來塔利班又活躍了起來,也許在阿富汗的安全承包項目已經升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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